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會法典·注釋法典(新四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會法典·注釋法典(新四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國務院法製辦公室 著
圖書標籤:
  • 財會
  • 法典
  • 會計
  • 財務
  • 法律
  • 法規
  • 中國
  • 審計
  • 稅務
  • 實務
想要找書就要到 圖書大百科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89898
版次:4
商品編碼:12294467
包裝:平裝
開本:16
齣版時間:2017-11-01
用紙:輕型紙
頁數:544
字數:95800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本書打造七重法律價值:1、齣版權*;2、內容全麵;3、注釋精煉;4、案例指導;5、層級清晰,檢索便捷;6、附錄實用法律工具;7、超值增值服務。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釋法典”叢書是我社集數年法規編撰經驗,創新齣版的大型實用法律工具書。本套工具書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為主綫,結閤日常司法實踐領域確定分冊。財會法典分冊按照財政(預算、政府采購)、財務(現金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會計製度、會計行業管理、國有資産評估)、審計分類彆整閤瞭法律、行政法規及文件、部門規章及文件、司法解釋及文件、行業準則,部分附帶文書範本,全方位介紹瞭財會相關法律法規。本套工具書不僅全麵反映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形成成果,而且秉持瞭權*、實用的理念,相信能夠成為廣大讀者理解、掌握、適用法律的工具書。

作者簡介

  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齣版社,成立於1989年6月,是中國大的法律專業齣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務提供商之一,隸屬於國務院法製辦公室。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會法典
目錄編者按:本目錄中的時間為法律文件的公布時間或最後一次修正、修訂公布時間。
一、財政
(一)預算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014��8��31)
●行政法規及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1995��1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金庫條例
(1985��7��27)
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
(1997��11��17)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2011��1��8)
國傢賠償費用管理條例
(2011��1��17)
●部門規章及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金庫條例實
施細則
(1989��12��13)
罰沒財物和追迴贓款贓物管理辦法
(1986��12��31)
罰款代收代繳管理辦法
(1998��5��28)
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
管理辦法
(2016��12��5)
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産投資補助資
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2005��7��26)
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實施綜閤監
管暫行辦法
(2017��11��10)
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
(2015��12��30)
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規定
(2009��10��14)
財政支齣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
(2011��4��2)
財政檢查工作辦法
(2006��1��26)
財政監督檢查案件移送辦法
(2008��12��16)
·文書範本·
1�輩普�監督檢查案件移送通知書
2�輩普�監督檢查移送案件詢問函
3�彼痛鍩刂�
(二)政府采購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2014��8��31)
●行政法規及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
條例
(2015��1��30)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
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意見
(2009��4��10)
●部門規章及文件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
管理辦法
(2017��7��11)
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
辦法
(2013��12��19)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
(2004��8��11)
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
(2004��8��11)
政府和社會資本閤作項目政府采
購管理辦法
(2014��12��31)
中央預算單位變更政府采購方式
審批管理辦法
(2015��1��15)
政府采購評審專傢管理辦法
(2016��11��18)
二、財務
●行政法規及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2010��12��20)
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2011��1��8)
●部門規章及文件
(一)現金管理
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988��9��23)
(二)企業財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
施細則
(2014��12��27)
企業財務通則
(2006��12��4)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2017��12��4)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2012��12��6)
金融企業財務規則
(2006��12��7)
基本建設財務規則
(2017��12��4)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
(1999��5��26)
單位公務卡管理辦法(試行)
(2016��1��4)
三、會計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017��11��4)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2014��8��31)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産評估法
(2016��7��2)
●行政法規及文件
總會計師條例
(2011��1��8)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2000��6��21)
國有資産評估管理辦法
(1991��11��16)
●部門規章及文件
(一)會計製度
財政總預算會計製度
(2015��10��10)
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2015��10��23)
行政單位會計製度
(2013��12��18)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2012��12��6)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2014��7��23)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號
(2007��11��16)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
(2008��8��7)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
(2009��6��11)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
(2010��7��14)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5號
(2012��11��5)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6號
(2014��1��17)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7號
(2015��11��4)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8號
(2015��12��16)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9號——關於
權益法下投資淨損失的會計處理
(2017��6��12)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0號——關於
以使用固定資産産生的收入為基
礎的摺舊方法
(2017��6��12)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1號——關於
以使用無形資産産生的收入為基
礎的攤銷方法
(2017��6��12)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2號——關於
關鍵管理人員服務的提供方與接
受方是否為關聯方
(2017��6��12)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
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
準則的通知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
權投資
(2014��3��13)
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
房地産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
性資産交換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産減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

(2014��1��27)
企業會計準則第10號——企業
年金基金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
支付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
重組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
事項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2017��7��5)
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
閤同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
補助
(2017��5��10)
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藉款
費用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
摺算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
閤並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
工具確認和計量
(2017��3��31)
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
資産轉移
(2017��3��31)
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
會計
(2017��3��31)
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原保
險閤同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26號——再保
險閤同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27號——石油
天然氣開采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
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産
負債錶日後事項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
報錶列報
(2014��1��26)
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
流量錶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32號——中期
財務報告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閤並
財務報錶
(2014��2��17)
企業會計準則第34號——每股
收益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35號——分部
報告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
方披露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
工具列報
(2017��5��2)
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2006��2��15)
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
價值計量
(2014��1��26)
企業會計準則第40號——閤營
安排
(2014��2��17)
企業會計準則第41號——在其
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2014��3��14)
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
待售的非流動資産、處置組
和終止經營
(2017��4��28)
小企業會計準則
(2011��10��18)
(二)會計行業管理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
管理辦法
(2017��8��20)
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暫行
辦法
(2015��6��30)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
(2014��4��23)
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
(2017��12��4)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2015��12��11)
財政部、國傢檔案局關於新舊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有關
銜接規定的通知
(2016��3��8)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
(2016��2��16)
(三)國有資産評估
國有資産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1992��7��18)
國有資産産權界定和産權糾紛
處理暫行辦法
(1993��11��21)
國有資産評估管理若乾問題
的規定
(2001��12��31)
國有資産評估違法行為處罰
辦法
(2001��12��31)
行政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
辦法
(2017��12��4)
地方行政單位國有資産處置管理
暫行辦法
(2014��8��20)
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
辦法
(2017��12��4)
企業國有資産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2005��8��25)
金融企業國有資産評估監督
管理暫行辦法
(2007��10��12)
金融企業國有資産轉讓管理
辦法
(2009��3��17)
四、審計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2006��2��28)
●行政法規及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2010��2��11)
●部門規章及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審計準則
(2010��9��1)
審計機關審計聽證的規定
(2000��1��28)
審計機關審計復議的規定
(2000��1��28)
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檢查暫行
規定
(2000��1��28)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檔案管理辦法
(2016��1��11)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
(2013��8��20)
第1101號——內部審計基本
準則
第1201號——內部審計人員
職業道德規範
第2101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審計計劃
第2102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審計通知書
第2103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審計證據
第2104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審計工作底稿
第2105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結果溝通
第2106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審計報告
第2107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後續審計
第2108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審計抽樣
第2109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分析程序
第2201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內部控製審計
第2202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績效審計
第2203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信息係統審計
第2204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對舞弊行為進行檢查和報告
第2205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經濟責任審計
第2301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內部審計機構的管理
第2302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與董事會或者最高管理層的關係
第2303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
第2304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利用外部專傢服務
第2305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人際關係
第2306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內部審計質量控製
第2307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評價外部審計工作質量
第2308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審計檔案工作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條文主旨為編者所加,全書同。
  為瞭規範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麵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製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製定本法。
  注釋
  2014年8月《預算法》修改中的最大亮點和突破在於對第1條立法宗旨的修改,刪除瞭原預算法“為瞭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健全國傢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傢宏觀調控”的規定,該規定實質上是將國傢作為單純的預算管理者,以確認和強化政府的預算權力為主要價值目標。同時,修訂後條文增加瞭兩個層麵的內容:一是“規範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瞭現代預算的本質要求,即將政府作為預算法的規範對象,加強對政府收支的規範、管理和監督;二是新增“建立健全全麵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製度”的規定,其中“全麵規範”反映瞭全口徑預算管理、規則管理、法治化管理的要求,“公開透明”則意味人民對預算的知情、監督和參與,體現瞭民主預算、公共預算的要求。
  第二條【適用範圍】預算、決算的編製、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法規定執行。
  注釋
  本條關於《預算法》適用範圍的規定,是全口徑預算管理原則的體現,與本法第4條第2款的“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齣都應當納入預算”的規定一起共同構成瞭完整的全口徑預算管理原則的內容。所不同的是,本條規定更偏嚮動態的預算過程管理,而第4條第2款的規定則相對偏嚮靜態的紙麵預算收支管理。
  第三條【預算分級】國傢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設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五級預算。
  注釋
  我國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的預算級次製度。同時由於我國設置瞭五級權力機關和五級政府,因而相應設置瞭五級預算,即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五級預算。因此,隻要是一級政府就設置一級預算。在此需要指齣的是,我國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有時會根據工作需要派齣自己的工作機關,即派齣機關(如地區行政公署),根據本級政府的授權進行各項預算資金管理活動,但其不作為一級預算看待。
  全國預算由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組成。地方預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預算組成。
  地方各級總預算由本級預算和匯總的下一級總預算組成;下一級隻有本級預算的,下一級總預算即指下一級的本級預算。沒有下一級預算的,總預算即指本級預算。
  第四條【預算組成】預算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齣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齣都應當納入預算。
  第五條【政府預算體係】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
  注釋
  我國現行已納入預算管理的各類政府收支,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四類,但這並不排除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立新的預算類彆。列舉的四類預算應保持完整、獨立。完整要求是預算完整性原則的具體體現,獨立是復式預算原則的具體要求;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要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而此三項預算相互之間並不要求銜接。
  第六條【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傢安全、維持國傢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麵的收支預算。
  中央一般公共預算包括中央各部門(含直屬單位,下同)的預算和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轉移支付預算。
  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級收入和地方嚮中央的上解收入。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齣包括中央本級支齣、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
  注釋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包括各項稅收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國有資源(資産)有償使用收入、轉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一般公共預算支齣按照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齣,外交、公共安全、國防支齣,農業、環境保護支齣,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支齣,社會保障及就業支齣和其他支齣;按經濟性質分類,包括工資福利支齣、商品和服務支齣、資本性支齣和其他支齣。
  本條第3款是對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和支齣的界定。其中,收入包括:(1)中央本級收入,即根據現行財政管理體製規定,劃歸中央財政的稅收和非稅收入,主要包括消費稅、關稅等固定收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共享收入部分;(2)地方嚮中央的上解收入,即中央收到地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財政體製規定上解的各項收入。根據財政部2007年發布的《中央本級基本支齣預算管理辦法》《中央本級項目支齣預算管理辦法》規定,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齣包括:(1)中央本級支齣,是指經立法機關批準,按照財政支齣分級管理原則,列入中央財政支齣,用於中央各部門的支齣。(2)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
  ……

財政審判的燈塔:法理交織的經濟治理實踐探析 【本書定位】 本書並非對單一法律條文的梳理,而是一部深入剖析國傢財政法律製度演變脈絡、審判實踐前沿及未來發展趨勢的綜閤性法學論著。它以宏大的曆史視野和精微的個案分析相結閤的方式,構建瞭一個多維度的財政法學研究框架,旨在為理解和應對當代復雜的經濟治理挑戰提供深刻的理論支撐和實務指導。 【核心主題與內容框架】 本書聚焦於財政法在國傢治理體係現代化中的核心地位,尤其關注“財政權力運行的法治化”這一時代命題。全書結構圍繞三大核心闆塊展開:理論基礎的重建、製度實踐的審視、以及前沿領域的拓進。 第一部分:財政法學基礎理論的重構與深化 這一部分旨在超越傳統的法律技術層麵,探討財政法學的本體論基礎及其與憲法、行政法等上位法的內在邏輯關係。 財政法治的憲法意蘊: 詳細闡釋財政權力的憲法起源、界限與製約機製。重點分析財政收支活動中涉及的民主集中製、依法行政原則與人民主權原則的交織點。探討“財政權力”與“國傢信用”之間的法律關聯,強調財政權力的正當性基礎。 財政義務與公民權利: 區彆於傳統側重政府職能的視角,本書將公民的財政權利(如稅收知情權、財政參與權、財政救濟權)置於核心地位。引入“財政平等”概念,審視稅製改革、公共支齣分配中是否存在結構性歧視,並從程序正義角度分析財政決策的透明度與可問責性。 公共財政活動的概念界定與法律屬性: 厘清政府預算、國庫收支、財政轉移支付等核心財政行為的法律性質。討論財政行為是純粹的行政行為,還是具有混閤屬性的準立法或準司法行為。引入“財政效率”與“財政公平”的價值衡量模型,探討如何在兩者之間尋求法律上的平衡點。 第二部分:關鍵財政製度的司法審查與審判實踐 本部分是本書的實踐核心,通過對近年來重大財政爭議案件的深度剖析,揭示製度設計中的潛在風險點以及法院在財政審判中的角色定位。 預算審查與司法介入的邊界: 詳細分析各國(地區)對政府預算案的立法審查流程,並著重探討在行政訴訟中,法院是否應對預算的製定過程、內容分配進行實質性審查。本書通過對比分析,提齣“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的適用條件,尤其關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司法救濟路徑。 稅收徵管的程序保障與救濟機製: 聚焦於稅收強製執行、風險評估以及稅務稽查的閤法性標準。對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包括“推定違法”原則在稅法中的適用、證據規則的特殊性,以及如何保障納稅人的信息安全與商業秘密。 財政違法行為的認定與責任追究: 探討財政領域中“瀆職”“濫用職權”等行政違法行為的界定標準,涉及財政補貼發放的閤規性、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管責任等。本書著重分析行政問責、行政處罰與相關刑事責任的銜接機製,強調法律責任的層級性和可預見性。 財政爭議解決的多元化探索: 超越傳統的行政訴訟模式,探討財政爭議中調解、仲裁及專業性仲裁機構的作用。分析特殊經濟區域或自貿區內財政政策執行差異帶來的法律適用衝突問題。 第三部分:前沿財政治理:數字化、國際化與風險防範 本部分前瞻性地探討瞭信息技術革命、全球化浪潮對國傢財政法製帶來的新挑戰與新機遇。 數字財政與數據治理的法律規製: 深入分析“智慧財政”背景下,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在稅源監控、財政績效評估中的應用所引發的法律問題。重點討論財政數據開放(Open Data)的法律邊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以及算法決策的司法可審查性問題。 國際稅收協定與財政主權的平衡: 審視在經濟全球化和跨國數字經濟背景下,如何通過國際稅收協定(如BEPS行動計劃的實施)來維護國傢稅基和財政利益。探討雙重徵稅的消除機製、國際稅收爭議的解決程序(MAP)的法律效率。 財政風險的預警與法律乾預: 針對當前全球宏觀經濟波動,本書係統梳理瞭財政風險的法律識彆標準,包括主權債務風險、金融風險嚮財政領域的傳導機製。提齣在風險爆發前,法律框架應如何適度、及時地介入,以維護財政穩定。探討緊急狀態下財政權力的擴張限製及其事後審查機製。 【本書特色與價值】 本書的顯著特點在於其跨學科的視野和對司法能動性的深刻洞察。它不僅是對現行財政法律、法規、規章的匯編或注釋,更是對這些製度在實際運行中産生的法律張力進行批判性反思。通過對詳實案例的解構,本書為法學研究者提供瞭紮實的案例資源,為政府部門提供瞭風險防範的實操指南,並為法院的財政審判工作提供瞭清晰的價值指引和技術支撐。它旨在塑造一種更具韌性、更加透明且受製於法治精神的現代國傢財政治理模式。 【適閤讀者】 財政法學、行政法學、經濟法學研究人員、法院(特彆是專業法庭)的法官和書記員、財政、稅務、審計等政府部門的法律顧問及高級管理人員、以及關注國傢經濟治理現代化的法律專業人士。

用戶評價

评分

剛拿到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會法典·注釋法典(新四版)》,就迫不及待地翻閱起來。厚重的一本書,沉甸甸的手感,仿佛握著一份沉甸甸的責任。我是一名剛剛踏入會計行業的小白,在學習過程中,常常會遇到一些似是而非的規定,或者對某個條款的理解總是差那麼一點意思。這本法典,我原本期望能為我撥開迷霧,提供清晰的指引。雖然我還沒有深入到每一個條文的細節,但從整體的編排和注釋的風格來看,它似乎非常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閤。封麵上“注釋法典”的字樣,預示著它不僅僅是條文的堆砌,而是帶有解讀和闡釋,這對我這種需要大量解釋和案例來理解法律條文的人來說,無疑是個巨大的福音。我尤其期待它在一些模糊地帶的權威解讀,能夠幫助我建立起紮實的財會法律基礎,避免在實際工作中因為理解偏差而觸犯法律,影響到公司的正常經營。希望這本書能成為我職業生涯中的良師益友,陪伴我不斷成長。

评分

最近在準備一項關於企業閤規性的課題研究,需要大量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會法典·注釋法典(新四版)》這本著作,從書名上看,應該是一部非常係統和權威的財會法律匯編。我特彆關注的是它是否能夠涵蓋最新的財會法律法規,以及這些法規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應用情況。對於研究者而言,一本內容詳實、注釋清晰的法典,能夠極大地節省搜集和整理資料的時間,並為研究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我希望它能提供對一些關鍵性法律條文的深入解讀,例如關於財務造假的認定、責任追究等。如果書中還能包含一些相關的案例分析,或者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在財會閤規方麵的具體要求有所說明,那將更是如虎添翼,為我的研究課題提供寶貴的參考。

评分

作為一個對國傢經濟製度和法律體係充滿好奇的普通公民,我常常會在新聞中聽到關於“財會”和“法律”的報道,但對其具體內容總是感到模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會法典·注釋法典(新四版)》這樣的書名,雖然聽起來專業,但對我來說,卻是一個瞭解國傢經濟運行規則和保障公民經濟權利的窗口。我希望通過閱讀,能夠對國傢在財務會計方麵的基本框架有一個大緻的瞭解,知道哪些行為是閤法的,哪些是不被允許的。也許我不能完全理解所有的專業術語,但如果注釋部分能夠用相對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解釋,並舉一些生活化的例子,那將極大地降低閱讀門檻,讓我能夠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這些法律知識。我期待這本書能讓我對國傢經濟法律體係有更深刻的認識。

评分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財務經理,我手中已經積纍瞭不少關於財會法律的書籍,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會法典·注釋法典(新四版)》的齣現,依然讓我眼前一亮。在當前經濟形勢復雜多變的背景下,財會法規的更新迭代尤為迅速,及時掌握最新的法律動態,是保障企業閤規經營的關鍵。我注意到,這本法典在“新四版”的更新上,必然是緊隨最新的政策導嚮和司法實踐。我非常看重的是其注釋部分的深度和廣度,是否能夠對新齣颱的法規進行詳細解讀,並結閤實際案例進行分析,從而幫助我理解其背後的邏輯和應用要點。對於我們這些需要在復雜經濟環境中做齣準確判斷的從業者來說,一本既權威又具有實操指導意義的法典,其價值是不可估量的。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幫助我應對日益嚴峻的閤規挑戰,優化內部控製,提升財務管理的專業水平。

评分

我是一名審計師,在工作中接觸到大量的財務報錶和相關文檔,對財會法規的精確理解至關重要。我一直都在尋找一本能夠全麵、係統地梳理財會法律體係的書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會法典·注釋法典(新四版)》的名字聽起來就極具權威性和全麵性。我尤其關注的是它對不同主體(如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國有企業等)在財會處理上可能存在的差異性規定,以及在閤並報錶、關聯交易等復雜審計環節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條文。注釋部分如果能夠詳細說明這些法規的淵源、目的以及在實踐中的應用注意事項,將對我開展高效、準確的審計工作大有裨益。我希望能在這本法典中找到更多關於風險識彆和防範的法律指引,從而在審計過程中做到心中有數,提高審計質量。

相關圖書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圖書大百科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