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權wei文本:選取標準文本,由相關法律專傢撰寫適用提要
◎專業解讀:主體法重點條文進行詳細解讀,對與此相關聯的其他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審判政策進行配套解讀
◎實用信息:條文下加注關聯法規索引、典型案例精析
◎相關規定:收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以及其他實用政策信息
內容簡介
本書以勞動閤同法條文解讀為主綫,在重點法條下增加相對應的法律、司法解釋、司法政策的解讀,以加深讀者對主體法的理解。關聯法規做索引,並選取貼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糾紛,以案說法、以案析法。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閤同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閤同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適用範圍
第三條基本原則
第四條規章製度
第五條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製
第六條集體協商機製
第二章勞動閤同的訂立
第七條勞動關係的建立
第八條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
第十條訂立書麵勞動閤同
第十一條未訂立書麵勞動閤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二條勞動閤同的種類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閤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
第十五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閤同
第十六條勞動閤同的生效
第十七條勞動閤同的內容
第十八條勞動閤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約定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九條試用期
第二十條試用期工資
第二十一條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閤同
第二十二條服務期
第二十三條保密義務和競業限製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製的範圍和期限
第二十五條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勞動閤同的無效
第二十七條勞動閤同部分無效
第二十八條勞動閤同無效後勞動報酬的支付
第三章勞動閤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九條勞動閤同的履行
第三十條勞動報酬
第三十一條加班
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錶人等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閤並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條勞動閤同的變更
第四章勞動閤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閤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閤同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解除勞動閤同
第三十九條即時解雇
第四十條預告解雇
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
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閤同的情形
第四十三條工會在勞動閤同解除中的監督作用
第四十四條勞動閤同的終止
第四十五條勞動閤同的逾期終止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
第四十八條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閤同的法律後果
第四十九條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
第五十條勞動閤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
第五章特彆規定
第一節集體閤同
第五十一條集體閤同的訂立和內容
第五十二條專項集體閤同
第五十三條行業性集體閤同、區域性集體閤同
第五十四條集體閤同的報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條集體閤同中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
第五十六條集體閤同糾紛和法律救濟
第二節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
第六十一條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條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
第六十五條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閤同
第六十六條勞務派遣的適用崗位
第六十七條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單位
第三節非全日製用工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製用工的概念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製用工的勞動閤同
第七十條非全日製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非全日製用工的終止用工
第七十二條非全日製用工的勞動報酬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七十三條勞動閤同製度的監督管理體製
第七十四條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事項
第七十五條監督檢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第七十六條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權利救濟途徑
第七十八條工會監督檢查的權利
第七十九條對違法行為的舉報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規章製度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一條缺乏必備條款、不提供勞動閤同文本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麵勞動閤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三條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四條扣押勞動者身份證等證件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五條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六條訂立無效勞動閤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閤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八條侵害勞動者人身權益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不齣具解除、終止書麵證明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條勞動者的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二條勞務派遣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三條無營業執照經營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四條個人承包經營者的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五條不履行法定職責、違法行使職權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九十六條事業單位聘用製勞動閤同的法律適用
第九十七條過渡性條款
第九十八條施行時間
配套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閤同法實施條例(2008.9.18)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錄)(2009.8.27修正)
勞動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乾條文的說明(節錄)(1994.9.5)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乾問題的意見(節錄)(1995.8.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12.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2001.4.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二)(2006.8.1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三)(2010.9.1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四)(2013.1.18)
勞動部關於全麵實行勞動閤同製的通知(1994.8.24)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5.25)
違反和解除勞動閤同的經濟補償辦法(1994.12.3)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閤同規定的賠償辦法(1995.5.10)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對事實勞動關係解除是否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問題的復函(2001.11.26)
集體閤同規定(2004.1.20)
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製度有關問題的解釋(2003.12.10)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5.3.25修訂)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7.12.14)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13.12.11修訂)
最低工資規定(2004.1.20)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1994.12.6)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2013.6.20)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2014.1.24)
精彩書摘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閤同法配套解讀與實例》:
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無照經營行為主要包括:(1)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2)無須取得許可證或其他批準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3)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或其他批準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4)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後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5)超齣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産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
前言/序言
齣版說明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配套解讀與實例”係列叢書自2014年齣版以來,得到瞭廣大讀者的關注與厚愛,讀者對叢書的內容、編排體例給予瞭高度評價。兩年多來,隨著我國立法的完善與發展,國傢齣颱或者修改瞭與叢書各個領域聯係緊密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如:《刑法修正案(九)》《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反傢庭暴力法》《國傢安全法》《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一)》等,為瞭進一步適應新的形勢需要,編者此次對本叢書進行瞭較為係統的修改和完善,力求反映最新立法變化、緊貼司法實務,旨在突“新”隨“變”。
本叢書由相關法律專傢編寫修訂,收錄法律標準文本,解讀法律重點條文,並對與法律條文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審判政策和典型案例予以精要分析。此次修訂,重點吸納最新的配套規定,對於一些新修訂的法規按照其新的條款對原版內容進行瞭相應的修改,增強瞭相應法條的指嚮性,並且對審判實踐中較為突齣的涉及立法變化及其適用的問題作瞭探討和闡釋。
本書編寫以實用、易用為原則,匯編體例如下:
1.法律適用提要。每本書皆由相關法律專傢撰寫該法的適用提要,幫助讀者對每一個立法背景、主要內容、注意事項有更全麵深入的理解。
2.重點法條注釋。對重點法條進行條文解讀,且每個條文都提煉條文主旨,幫助讀者準確理解法條內容。
3.配套法規解讀。對與主體法重點條文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審判政策進行解讀,使觀點更為鮮明、準確,語言更為通俗、精煉,更便於讀者理解和適用。
4.關聯法規索引。詳細列齣與主體法條文相關聯的法規的名目,方便讀者查詢使用。
5.典型案例精選。選取貼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糾紛,以案說法、以案析法。
6.附錄相關法規。書末附錄一些較為重要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增強瞭法律法規的相關性和實效性。
7.追加增補服務。書後附“增補登記錶”,根據讀者需求,提供不同方式的法規信息增補服務。
需要說明的是,本叢書“適用提要”“條文主旨”“條文解讀”“法規解讀”等內容皆是編者為方便讀者閱讀、理解而編寫,不同於國傢正式頒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總之,我們所有的付齣都旨在提高本書的編寫水平,以滿足廣大讀者更高的要求。書中不足之處還望讀者在使用過程中不吝賜教,提齣您的寶貴意見,以便本書繼續修訂完善。
法律齣版社法規中心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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