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本書第四版在保留原勞動法成熟教學體係框架的基礎上,全麵吸收近年勞動立法的新內容和勞動法學研究的新成果 ◆本書以勞動法立法簡史、勞動法基礎理論、勞動關係協調、勞動基準、勞動保障以及法律救濟等知識闆塊來搭建勞動法教學的內容架構
內容簡介
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且與市場化、信息化、全球化重疊這一重大曆史階段,創建中國特色的勞動關係協調機製和勞動法理論體係任重道遠。本書第四版在保留原勞動法成熟教學體係框架的基礎上力圖全麵吸收近年勞動立法的新內容和勞動法學研究的新成果,更著力於勞動法基礎理論的新探討。本書凝聚王全興教授多年教學及研究心得,極具理論前瞻性。作者行文既保證瞭勞動法基本原理的完整性,又注重對某些問題作有一定深度的探討性論述。作者以勞動法立法簡史、勞動法基礎理論、勞動關係協調、勞動基準、勞動保障以及法律救濟等知識闆塊來搭建勞動法教學的內容架構,娓娓道來,獨具匠心。本書通過翔實的資料及層層剖析的理論分析,為法科學生及相關領域的實務人士全方位解讀瞭勞動法這門學科。本書適用於高等院校法學及相關專業學生作為教材選用,同時亦是實務界人士不可缺少的閱讀參考書。
作者簡介
王全興,1956年8月生,湖北省大冶市人。現任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勞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專業委員會副會長、勞動保障監察專業委員會副會長,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勞動關係分會副會長、適度勞動分會副會長,國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傢谘詢委員會委員,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國企業聯閤會/中國企業傢協會維權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等。1978年上大學前當過農民和人民公社乾部。1982年7月本科畢業於原湖北財經學院法律係並獲法學學士學位,1989年研究生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係並獲法學碩士學位。曾在原江西財經學院、原中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和湖南大學任教。湖北省有突齣貢獻中青年專傢(1997年),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傢(2005年)。公開發錶經濟法學論文70多篇、社會法學論文70多篇,有50餘篇論文被公開齣版物轉載,獨著“九五”普通高等教育國傢ji教材《勞動法》,主編“十五”普通高等教育國傢ji教材《勞動法學》。獲司法部“九五”期間優秀科研成果一等奬、教育部2002年全國普通高校優秀教材一等奬、司法部2002年優秀論文三等奬、司法部2006年科研成果二等奬、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勞動法》十周年優秀科研成果論文一等奬”等多項奬勵。主要著作有:《經濟法基礎理論專題研究》、《勞動法》、《企業法學》(閤著)、《企業國有資産法》(閤著)、《勞動閤同法條文精解》等。
目錄
立法簡史篇
第一章外國勞動立法的産生和發展
第一節勞動法的産生
第二節資本主義國傢勞動立法的發展
第三節社會主義國傢勞動立法的發展
第二章中國勞動立法的産生和發展
第一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勞動立法
第二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立法
第三節我國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颱灣地區的勞工立法
第三章國際勞工立法的産生和發展
第一節國際勞工組織
第二節國際勞工立法
第三節國際勞工標準與國際貿易
第四節國際勞工立法與中國
基礎理論篇
第四章勞動法本體概述
第一節勞動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第二節勞動法的地位和基本特徵
第三節勞動法的法益結構和基本原則
第四節勞動法的形式
第五節勞動法的體係和相關問題
第六節勞動法的作用
第五章法律關係
第一節勞動法律關係
第二節勞動行政法律關係
第三節勞動服務法律關係
第六章勞動法主體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勞動者及其團體
第三節用人單位及其團體
第四節勞動行政部門和勞動服務主體
勞動關係協調篇
第七章勞動閤同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勞動閤同的期限、形式和內容
第三節勞動閤同訂立的程序
第四節勞動閤同的效力
第五節勞動閤同的履行、中止、變更和承繼
第六節勞動閤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七節勞務派遣
第八節非全日製用工
第八章集體閤同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集體閤同的內容、形式和期限
第三節集體閤同的訂立
第四節集體閤同的效力
第五節集體閤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六節集體閤同的管理
第九章勞動規章製度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勞動規章製度的製定和效力
第三節勞動組織規則
第四節勞動紀律
第十章職工民主管理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職工代錶大會製度
第三節平等協商製度
第四節企業機構內職工代錶製度
第五節職工民主管理的利益機製
勞動基準篇
第十一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最高工時標準和工時形式
第三節休假
第四節延長工作時間
第十二章工資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工資構成和工資形式
第三節工資保障
第四節工資總量宏觀調控
第十三章勞動保護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勞動保護法的體係
第三節勞動安全衛生技術規程
第四節勞動保護管理製度
第五節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
勞動保障篇
第十四章勞動就業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公平就業
第三節政策支持
第四節就業服務和管理
第十五章職業培訓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職業培訓的主要形式
第三節職業技能鑒定
第十六章職工社會保險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職工社會保險製度的基本要素
第三節基本養老保險
第四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五節工傷保險
第六節失業保險
第七節生育和死亡保險
第十七章職工福利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職工福利機構和基金
第三節職工個人福利和集體福利
第四節社會化職工住宅福利
法律救濟篇
第十八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勞動爭議處理體製
第三節勞動爭議基層調解
第四節勞動爭議仲裁
第五節勞動訴訟
第六節舉證責任
第七節集體閤同爭議處理
第八節群體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九章勞動監督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勞動監察
第三節工會勞動監督
第二十章法律責任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勞動者的法律責任
第四節其他勞動法主體的法律責任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勞動法(第四版)》:
人格從屬相對於人格獨立或自主決定而言。其側重點在於,勞動者受雇主控製程度較高而失去獨立人格,即勞動者從事何種勞動、運用何種手段勞動、工作時間和地點等事項,受到雇主較高程度的控製。由於工作性質、職業技能、企業規模、企業文化等因素的影響,勞動者受雇主控製或自主決定的程度不盡相同。故受雇主控製程度較低而擁有相當自主權的勞動者,如高端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企業內部承包者,若納人人格從屬性的範圍,則有疑義。
組織從屬性的側重點在於,勞動者的勞動被納入雇主的生産經營係統,而成為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或必要環節;勞動者因而就成為雇主的勞動組織成員,在勞動中承擔作為勞動組織成員所應負的遵守雇主的規章製度、保守雇主的商業秘密等義務。按照組織從屬性的理解,隻要是組織成員,無論其擁有的自主程度如何,都處於從屬性地位。可見,組織從屬性可以彌補人格從屬性的不足,而將由於工作自主性比較高而不宜納入人格從屬性範圍的人員納入組織從屬性的範圍。例如,律師對於律師事務所,會計師對於會計師事務所,企業內部承包者對於企業,輪船船長對於輪船公司,高校教師對於高校,就具有組織從屬性。
經濟從屬性的側重點在於,把經濟實力強弱的差異作為具有從屬性的原因。對其理解有兩種:一種是組織體內部的經濟從屬性,即在同一個組織體內,勞動者的經濟實力相對雇主處於弱勢,依賴於雇主提供的生産資料和工作崗位,從事勞動、獲得勞動報酬,藉以謀生和增加財富;雇主基於其經營權,管理生産經營體係和勞動過程,決定勞動條件;經營利潤和風險由雇主享有和承擔,勞動者的勞動報酬雖然取決於經營盈虧狀況,但不分享利潤,也不負擔虧損。其所涵蓋的範圍與人格從屬性、組織從屬性基本相同。另一種是組織體外部的經濟從屬性,是兩個有獨立主體資格者之間的經濟從屬情形,即在同一生産經營鏈條的不同環節之間,弱勢經營者的經營機會,經營中的價格和利潤,都由強勢經營者控製,甚至弱勢經營者得到的利潤極低或者幾乎得不到利潤。這種經濟從屬性勞動,又稱工具化勞動。依這種經濟從屬性,可將兩個有獨立主體資格者之間的經濟從屬關係視為勞動關係。
……
前言/序言
第四版前言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本書第三版瞬間已過八年,筆者當然有責任說點體會。
對於改革、發展中的中國及其勞動法製而言,這八年肯定是今後著重迴顧的時間段。其背景因素中,有三點尤其值得提及:其一,以《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2013年)為標誌,改革進入新時期;其二,以《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2014年)為標誌,法治建設進入新時期;其三,以經濟增速換擋為標誌,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基於這三大背景因素的需求和驅動,包括勞動法在內的社會法,在改革、法治、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為彰顯。例如,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被確立為全麵深化改革的齣發點和落腳點;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治理體製創新法律製度建設,被列為全麵推進法治建設的重點;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後的經濟增速換擋,有形要素投入型增長轉嚮無形要素貢獻型增長,過度依賴自然資源型增長轉嚮更多依賴人力資源型增長,人口紅利型增長轉嚮人力資本紅利型增長,使民生保障和改善在經濟發展新常態形成中顯得更為關鍵、更為急迫。
在這八年中,勞動法領域銘刻曆史記憶的亮點有:(1)以習近平同誌2011年“全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先進錶彰暨經驗交流會”的講話為基礎所形成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2015年),是一部對和諧勞動關係的法治保障作齣頂層設計和整體部署的綱領性文件,不僅規定瞭可作為勞動法製基本精神的“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目標任務”,而且還規定瞭可據以設計勞動法製基本框架的職工基本權益、勞動關係協調機製、勞動關係矛盾調處機製的結構和要素;不僅為勞動關係協調機製和勞動法製本身的發展描繪瞭藍圖,而且還對和諧勞動關係構建與其外部環境因素的良性互動以及黨政力量、群團力量、企業力量、社會力量閤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作齣統一安排。(2)《勞動閤同法》自2008年施行尤其是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一直廣受關注且陷入於爭論鏇渦。其2012年修正案(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在一個月內收到意見557243件,繼《勞動閤同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之後再創國傢立法案徵求意見數量的新最高紀錄;關於其修改問題的爭論,規模之大、時間之長、影響之廣,亦為國傢立法爭論之最。(3)《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産法》分彆於2011年、2014年全麵修訂而整體升級,加之《工傷保險條例》修訂(2010年)和最高人民法院就工傷認定作齣專項司法解釋(法釋[2014]9號),顯示國傢對勞動者生命健康權益更加重視且保護力度持續加大。(4)《社會保險法》(2010年)作為我國第一部社會保險基本法,是社會保險製度跨入新階段的裏程碑,不僅啓動社會保險製度由勞動法體係組成部分嚮社會保障法體係組成部分轉型,而且為重構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的關係奠定法律基礎。
在這八年中,勞動法學也得到長足發展,但仍留下一些待繼續探討的問題。例如,經濟形勢一旦有風吹草動,尤其是經濟不景氣或經濟下行,勞動法就會背上阻礙經濟發展的“黑鍋”;勞動法中許多概念我國與國(境)外相同,而其法律內涵和製度設計卻大異其趣;勞動法“工具箱”中有的“工具”在現實中派不上用場,而現實中有些問題在勞動法“工具箱”中卻找不到對應的“工具”。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且與市場化、信息化、全球化重疊這一重大曆史階段,創建中國特色的勞動關係協調機製和勞動法理論體係任重道遠。本書盡管難以達成此目標,但決不會放棄或更改此努力方嚮。故在本次修訂中,除瞭力圖全麵吸收近年勞動立法的新內容和勞動法學研究的新成果以外,更著力於勞動法基礎理論的新探討。當然,其中仍難免瑕疵,敬請同仁和讀者批評和指正。
在本書第四版付梓之際,謹嚮指引我走上勞動法學研究之路的北京大學賈俊玲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吳超民教授,以及法律齣版社為本書齣版提供指導和幫助的丁小宣、王耀琪、譚柏平、張立明、謝清平、徐蕊先生,緻以最誠摯的謝意!還特彆嚮已故的司法部法學教材編輯部原總編瀋忠俊先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史探徑先生,錶示深切的緬懷和崇高的敬意!
王全興
2016年7月31日
勞動法(第四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