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特色
編輯推薦
◎五星好評熱銷圖書《一本書讀懂法律常識》的接力之作!
《一本書讀懂法律常識》一經發行,自動開啓霸榜模式,收獲數萬讀者的好評!
◎開門見山有乾貨,逐一圖說婚姻熱點存在的法律問題。
本文用"錶格+圖片+圖畫"視覺化的方式呈現瞭整個婚姻過程中所涉及的各種法律問題,包括登記結婚、離婚、起訴、庭審程序、證據、子女撫養、彩禮、離婚後的經濟幫助、涉外離婚事項等。直觀、清晰。
◎有戒律有條理,係統梳理婚戀關係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規。
梳理婚姻糾紛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提供維護權益的"金科玉律",方便查詢具體問題的解決依據。
◎有解答有辦法,專業律師全程引導性地解答婚姻糾紛問題。
現實生活的復雜程度往往超齣瞭我們的想象,男女之間有很多特殊復雜的情況往往會令人大跌眼鏡。律師從專業的角度深入淺齣地解答婚姻糾紛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對易忽略的細節進行標注,以網羅婚姻傢庭糾紛中方方麵麵並給齣確切指引。針對婚姻中所涉及的各種糾紛進行專項講解,幫助讀者解決實務操作問題,真正起到排憂解難的作用。
內容簡介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毫無疑問,每一對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都對婚姻充滿瞭無限憧憬,渴望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然而,生活不是童話,婚姻也不是兩個人聽著《婚禮進行麯》立下誓言、交換信物就一定能白頭到老的。婚姻生活不是想象中的花前月下,更多的是要麵對柴米油鹽,麵對日常的瑣碎。隨著時間的流逝,誓言會被繁雜的生活瑣事所掩埋,激情也會在日復一日的平淡中慢慢耗盡。有的人難免會失去人生初見時相看兩不厭的新鮮感,有些伴侶甚至相看生厭,最後不是不歡而散,就是鬧得很難堪。究其原因,正是因為太多人不瞭解婚姻的真諦,不瞭解除瞭必要的儀式之外,婚姻還需要用心去經營,需要理性的契約精神和生活智慧。如何在愛情和婚姻中擁有一份美好的關係,如何在雙發齣現衝突時得到妥善的解決?
作者在多年的法律工作中發現,當事人如果明曉法律法規,雙發發生衝突或者在幫助親朋好友的時候就多些理性,能很大程度避免對抗。鑒於法律這門學科的特殊性,本書采用瞭"圖解"的方法,目的是讓高大上的法律規定能"好讀、好懂、好用",也便於讀者在碎片化的時間內迅速熟知相關法律知識。
作者簡介
張紅軍,高級律師,多年來做民事、經濟、刑事辯護以及企業的法律谘詢和融投資工作。執業以來,解答和代理過眾多典型案例。工作之餘經常寫法律隨筆和雜談,從職業律師的角度闡述瞭人們生活中常見的法律事件,讀來令人拍案驚奇。曾齣版暢銷書《一本書讀懂法律常識》。
目錄
結婚篇 愛不需要理由,結婚需要條件
第1章 結婚的條件
結婚的實質條件
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結婚的形式條件
第2章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
無效婚姻
同居
重婚
宣告婚姻無效的案件
可撤銷的婚姻
結婚登記程序瑕疵的處理
離婚篇 相愛總是簡單,相處太難
第3章 感情破裂
感情破裂
傢庭暴力
虐待和遺棄
分居
第4章 協議離婚
離婚方式的選擇
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的比較
離婚協議
忠誠協議
離婚登記的程序
第5章 訴訟離婚
離婚案件的管轄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
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
一審離婚案件的庭審流程
離婚案件的簡易審理程序
離婚案件當事人未齣庭
下落不明離婚
懷孕、分娩和終止妊娠期間的離婚
判決不準離婚後再起訴離婚
離婚訴訟中的調解
離婚訴訟的上訴和再審
第6章 證據
離婚證據的種類
舉證責任的分配
財産篇 愛情婚姻中的麵包
第7章 夫妻財産的歸屬
我國的夫妻財産製度
夫妻個人財産
法定夫妻共同財産
約定夫妻財産
第8章 夫妻財産的處理
彩禮
夫妻共同財産的處理權
婚內分割財産
離婚分割財産中不分或少分
第9章 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
假離婚真逃債
第10章 房屋的分割
夫妻買房
父母為子女買房
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辦法
夫妻房産贈與
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房産
公房
宅基地房屋
小産權房的分割
第11章 其他財産的分割
夫妻一方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分割
夫妻公司的分割
夫妻在閤夥企業中投資的分割
夫妻在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産的分割
商業保險的分割
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分割
股票的分割
子女篇 離婚中不能誤傷的人
第12章 撫養權
法院判定撫養權一般處理原則
女方獲得孩子撫養權的情況
男方獲得孩子撫養權的情況
繼子女與養子女的撫養權
輪流撫養
子女撫養權的變更
第13章 撫養費
子女撫養費數額的確定
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變更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期限
第14章 探望權
探望權的行使和強製執行
探望權的中止
第15章 收養
收養的條件
收養的登記
收養關係的解除
第16章 其他問題
親子鑒定
子女變更姓氏
特殊婚姻篇 特彆的愛特彆的規定
第17章 軍婚
軍人結婚的條件
軍人結婚和離婚的審批
軍人離婚的具體情形
軍人離婚的管轄法院
軍婚關係解除時的財産分割
破壞軍婚罪
第18章 涉外婚姻和涉港澳颱婚姻
涉外婚姻和涉港澳颱婚姻的主要類型
涉外婚姻的登記
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
涉外離婚與涉港澳颱離婚訴訟中文件的公證和認證
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
涉外送達
外國離婚判決的承認和執行
附錄 關於繼承的幾個重要問題
遺産
遺産債務的清償
繼承權
法定繼承
代位繼承和轉繼承
遺囑繼承
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
遺産的分配
前言/序言
自由與規則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毫無疑問,每一對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都對婚姻充滿瞭無限憧憬,渴望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當美好的婚禮結束後,王子和公主是否從此就過上瞭幸福快樂的生活呢?
生活不是童話,婚姻也不是兩個人聽著《婚禮進行麯》立下誓言、交換信物就一定能白頭到老的。婚姻生活不是想象中的花前月下,更多的是要麵對柴米油鹽,麵對日常的瑣碎。隨著時間的流逝,誓言會被繁雜的生活瑣事所掩埋,激情也會在日復一日的平淡中慢慢耗盡。有的人難免會失去人生初見時相看兩不厭的新鮮感,有些伴侶甚至相看生厭,最後不是不歡而散,就是鬧得很難堪。
究其原因,正是因為太多人不瞭解婚姻的真諦,不瞭解除瞭必要的儀式之外,婚姻還需要用心去經營,需要理性的契約精神和生活智慧。要知道,婚姻傢庭是一種社會曆史現象。它並不是自始存在、永恒不變的,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纔齣現的體現兩性和血緣關係的社會形式。婚姻傢庭關係與其他社會關係不同,它有其本身的自然屬性。婚姻傢庭製度是由有關婚姻傢庭的各種行為規範構成的一種製度。婚姻自由是其基石,也是其核心立足點。但任何自由都不是絕對的,必然會受到相應規則的限製。在踏入婚姻生活之前,在經營婚姻的過程中,甚至在緣分即將走到盡頭的時候,多瞭解些法律知識,夫妻相處起來就能多些理解、理性、體貼、支持,婚姻關係就能經得起風雨的考驗。
法律是婚姻的調節器,在人們主觀感情的基礎上,調節和約束著人的行為。當然,我們也不應矯枉過正,誇大法律在婚姻中的作用,畢竟婚姻首先是一件私事,自由和感情纔是婚姻幸福的基石。
在自己近十年的律師生涯中,代理過的離婚案件不在少數,生活中也常常接到親戚朋友以及一些網友的谘詢,這讓我産生瞭寫一本婚姻法律讀物的念頭。目前,市麵上關於婚姻的書有很多,大都是講夫妻相處之道的情感類讀物,也有一些關於婚姻法的書,但過於專業,大眾閱讀性稍差。我的初衷很簡單,就是希望這本書"好讀、好懂、好用"。為此,我曾嘗試過幾種不同的寫法。其間,由於日常工作繁忙一度中斷寫作。實在抽不齣時間來寫,但也不能無限期拖下去,所以在今年的八月份,我決定把手頭的工作暫時交給助手打理,閉關兩個月專門來寫這本書。我用一周的時間認真地研究瞭受眾的閱讀習慣、體驗和目的,最後采用瞭現在這種"圖解"的思路,目的在於通過一張張圖片的展示,輔之以對其中重點、難點問題的釋疑以及對法律條文的精簡陳述,讓讀者可以在碎片化的時間裏迅速熟悉知識點。希望讀者們能在茶餘飯後,隨手翻翻這本書,學一點兒婚姻法律知識,從中得到一些關於婚姻愛情的思考。
張紅軍
2016年鞦夜書於上海
《法律紅綫:現代生活中的契約與責任》 導語: 在快速變化的現代社會中,法律不再是高懸的殿堂,而是滲透到我們日常生活方方麵麵的行動指南。從商業閤作的起步到傢庭生活的維係,每一個抉擇背後都潛藏著復雜的法律後果。本書並非一本僵硬的法條匯編,而是一份實用的“生活法律地圖”,旨在幫助每一個社會成員清晰地認識到自身權利與應盡的義務,從而在紛繁復雜的社會互動中,做到心中有數、行事有度。我們聚焦於那些最常被忽略,卻最容易引發爭議的法律領域,以期提供一套清晰、可操作的法律思維框架。 第一部分:個人權利的基石——民事主體與行為能力 現代社會的核心是“人”的權利與責任。本部分將深入剖析自然人與法人(公司、組織)的法律地位確立,以及個人行為能力的法律界定。 一、 身份的法律畫像:從齣生到死亡的權利義務變遷 我們將詳細探討自然人法律人格的開始與終止,重點分析胎兒的民事權利保障問題,以及特定情況下(如宣告失蹤、死亡宣告)的法律後果。區彆於一般性的法律常識介紹,本書將著重分析戶籍登記、身份證件等基礎行政行為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推定效力。例如,在閤同履行中,對主體身份信息的依賴性及其法律風險。 二、 行為能力的法律階梯:限製與完全自主之間的灰色地帶 民事行為能力的劃分是理解閤同效力、侵權責任認定的前提。本書將細緻梳理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能實施的法律行為的效力邊界。案例分析將聚焦於未成年人網絡消費、老年人高額理財閤同的效力撤銷與確認,以及監護人權限的法律界限。我們將深入探討《民法典》施行後,關於“常住地”與“經常居住地”對限製行為能力人法律效力認定的微妙影響。 三、 住所、送達與訴訟時效的實操邏輯 法律文書的有效送達是程序正義的體現。本書將詳細拆解“住所地”的法律認定標準,尤其是在跨區域居住、數字通信普及的背景下,如何界定法律意義上的“有效送達”。同時,訴訟時效的起算、中斷、中止的實戰技巧將通過具體時間節點的變化,展示其對債權債務關係存續力的決定性影響。 第二部分:財産關係的邏輯——所有權、用益物權與閤同義務 財産是社會活動的基礎。本部分將從物權和債權兩大維度,係統梳理個人財産的形成、流轉與風險防範機製。 一、 所有權的邊界:占有、使用與處分的法律博弈 不動産與動産的所有權取得,法律規定各有側重。本書將詳盡解析不動産登記的公示公信原則,以及“善意取得”製度在動産交易中的嚴格適用條件。我們將特彆關注共有物(如夫妻共同財産、傢庭共有房産)的處分權限,界定“共有人未經同意的處分行為”的效力瑕疵。 二、 用益物權的實踐意義:租賃、居住權與相鄰關係 區彆於一般的産權介紹,本書將聚焦於用益物權在現代城市生活中的重要性。例如,新設立的“居住權”製度對房屋所有權的影響、長期租賃閤同的法定解除條件,以及鄰裏間因采光、通風、排水等産生的“相鄰關係糾紛”的法律解決路徑。我們將提供一套處理相鄰糾紛的溝通與取證指南。 三、 閤同法的核心邏輯:要約、承諾與格式條款的陷阱 閤同是市場經濟的血液,但大多數糾紛源於對閤同成立要件的誤解。本書將剖析要約的撤迴與撤銷、承諾的生效時間點,並深入分析電子閤同的訂立與效力認證。格式條款的免責聲明是否有效?關鍵在於其是否盡到“提示或說明義務”。我們將列舉大量實際案例,教導讀者如何識彆和對抗顯失公平的格式條款。 第四部分:生活中的風險管理——侵權責任與産品安全 現代生活充滿瞭不確定性,對“誰應該為損害負責”的判斷,構成瞭侵權法的核心。 一、 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過錯、因果關係與法律擬製 侵權責任的認定是一個嚴謹的邏輯推導過程。本書將清晰界定“過錯”(故意與過失)在不同侵權類型中的地位,並著重分析“高度危險作業”的無過錯責任原則。重點案例將涵蓋網絡名譽侵權(網絡暴力)的歸責主體認定,以及共同侵權行為人的連帶責任承擔方式。 二、 産品責任與服務瑕疵:供應商與消費者的法律盾牌 從食品安全到傢用電器故障,産品責任是消費者最關心的領域。本書將詳細解讀《産品質量法》及相關規定,明確生産者、銷售者的替代責任和連帶責任。對於服務閤同中的瑕疵,如何界定服務提供方的“閤理注意義務”與“重大過失”,是本章節的分析重點。 三、 雇傭關係中的風險分擔:工傷事故與職務行為 勞動關係的復雜性在於其雙重屬性——既是閤同關係,又涉及人身安全。我們將分析工作場所中發生的意外傷害,如何區分“工傷”與“意外事故”,以及雇主在安全保障義務上的法律責任邊界。 第五部分:權利的實現——證據、訴訟與爭議解決機製 擁有權利更重要的是知道如何有效地主張和保護自己的權利。 一、 證據的收集與展示:法律視野下的事實認定 在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是基本原則,但證據規則的復雜性遠超一般想象。本書將指導讀者如何閤法地收集和固定電子數據、書麵文件和證人證言。重點分析鑒定意見、勘驗筆錄在法庭上的證明力強弱排序。 二、 訴訟的路徑選擇:民事訴訟的程序正義與效率平衡 從起訴、應訴到開庭審理,民事訴訟程序是權利救濟的必經之路。本書將介紹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的適用條件,以及“財産保全”和“先予執行”等臨時性救濟措施的申請要件。 三、 訴訟之外的智慧:調解、仲裁與替代性爭議解決(ADR) 並非所有糾紛都必須通過法庭解決。本書將提供關於訴前調解、閤同仲裁條款設定的專業建議,分析仲裁裁決與法院判決在執行力上的異同,指導讀者根據糾紛的性質和對效率的要求,選擇最經濟、最有效的爭議解決方式。 結語: 《法律紅綫:現代生活中的契約與責任》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法律風險預警係統和操作手冊。它要求讀者從被動的接受者轉變為主動的規劃者,將法律思維融入日常決策。通過對這些關鍵法律領域的係統性梳理,讀者將能夠更自信地參與社會經濟活動,有效規避潛在的法律陷阱,真正實現對自己生活負責的終極目標。
說實話,我當初買這本書,完全是因為一個朋友的強烈推薦,她跟我說,這本書簡直是“婚姻的避雷針”。我當時還有點不以為然,覺得“婚姻法律常識”聽起來就挺枯燥的,而且我自認為和先生感情一直不錯,應該不會遇到什麼法律問題。然而,當我翻開這本書的第一頁,就被作者的敘事方式深深吸引瞭。她不是那種枯燥的法條講解,而是通過一個個生動的故事,講述瞭許多人在婚姻中因為不瞭解法律而産生的睏擾和糾紛。比如,關於“婚內繼承”的章節,作者就用瞭一個很感人的故事,講述瞭一位妻子在丈夫去世後,因為沒有提前瞭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差點失去瞭原本屬於自己的房産。這種真實案例的引入,讓我一下子就感受到瞭法律的重要性,也讓我意識到,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感情,更是涉及到傢庭的財産、子女的未來等等方方麵麵。作者的語言非常流暢,而且她善於用比喻和類比來解釋復雜的法律概念,比如在講解“夫妻共同財産”和“個人財産”的區彆時,她用瞭一個“衣櫃”的比喻,非常形象地說明瞭哪些是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哪些是屬於個人獨立的。這本書讓我最受益的一點是,它讓我明白,在婚姻中,提前瞭解和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並不是不信任,而是對彼此的尊重和對傢庭的負責。這本書讓我覺得,法律並不是用來束縛我們的,而是用來保護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