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17
·压倒性的才能、极富感染力的热血精神——《时光之轮》官方指定续写人布兰登·桑德森凭借自己鲜明的特色击败丹·布朗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榜冠军 ,一个新时代的开启等待您的见证!
·《迷雾之子》系列作为布兰登·桑德森的成名作之一,完美地体现出了“布兰登风格”:平易近人的文字,严密而新颖的魔法体系,媲美推理小说的故事布局,以及在追求黑暗叛逆的大风潮之中仍然毫不动摇的少年般的纯粹!这是一部能让您回想起阅读最初的快乐的小说。
·《迷雾之子卷三:永世英雄》为迷雾之子正传三部曲完结篇,从卷一开始就埋下的伏线全面收拢,走过不同旅程的众人将迎来酣畅淋漓的大结局!
·全部译文经过重新修订,大幅提升了阅读体验,同时加入了作者*新添笔,极具收藏价值!
他们说,我会一臂托起整个世界的未来。
随着传说中的深黯再临,迷雾开始入侵白昼。火山喷发,地震频仍,怪物大军肆虐——纹和依蓝德的无私释放出终*邪恶,世界濒临崩溃边缘。
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寄希望于曾经的敌人统御主,试图从他留下的只言片语中找出击败深黯的方法。在此过程中,纹头一次窥见了这位暴君隐秘的内心,以及他对这世界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
自己当真是预言中的英雄?抑或自己所做的一切,不过是重蹈统御主的覆辙?回顾这一路行来的牺牲和流血,纹和她的同伴们终于领悟到,命运的轮回其实早已将答案送至他们面前。
第*次,她学会了信任;第二次,她懂得了放手;而这一次,英雄终将让其所爱的世界成为更美好的存在……
美国奇幻作家,曾续写罗伯特·乔丹的《时光之轮》系列,打败丹·布朗,空降纽约时报畅销榜冠军。其处女作《诸神之城:伊岚翠》出版当年便获得Romantic Times奇幻史诗大奖,并连续入选2006、2007年美国科幻/奇幻界地位*高的新人奖项。布兰登才思敏捷,脑洞清奇,其代表作《迷雾之子》全球销量突破150万,确立了他在新生代奇幻作家中的领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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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有完美缜密的架构……我强烈推荐给任何一位渴求好书的读者。”—— 罗宾·霍布(《刺客》系列作者)
“一个繁复的革命计划,透过作者缜密的布局,逐步实行。小说结构完整,前后联系紧密:布兰登·桑德森能否抽空来写个推理小说?”
—— 纱卡(台湾推理文学研究会MLR)
“阴谋、权术和诡计错综复杂地融合在一起的世界。”——《 书单》杂志
法特伦眯起眼睛,望着一如往常躲在深色薄暮后的红色太阳。黑色灰烬轻盈地在空中落下,最近落灰越发频繁。浓密的灰片直直落地,空气凝滞闷热,没有半丝微风来纾解法特伦的心情。他叹口气,靠着土墙,转头看着维泰敦——他的城镇。
“多久会到?”他问道。
德鲁菲抓抓鼻子,满脸都是灰烬,他最近没想过自己的清洁问题。这几个月来局势太紧绷,法特伦也很清楚自己看起来不怎么样。
“大概一个小时吧。”德鲁菲说道,往土墙旁啐了一口。
法特伦叹口气,抬头望着落灰:“德鲁菲,你相信那些人说的吗?”
“相信什么?”德鲁菲问道,“世界末日要到了吗?”
法特伦点点头。
“不知道。”德鲁菲说道,“管他的。”
“你怎么能这样说?”
德鲁菲耸耸肩,抓抓身体:“反正只要那些克罗司军队一到,我就会挂了,所以我的世界本来就离末日不远。”
法特伦一时接不上话,向来坚强的他不喜欢轻易将疑虑说出口。当贵族们离开这座其实不比北方庄园繁荣多少的农耕小区时,是他说服司卡们继续耕种,并且还劝退了盗匪。当大多数村庄与庄园的壮丁都被军队拉走时,只有维泰敦仍能保有农耕人力。虽然大部分的收成都花费在了贿赂上,但法特伦确实成功地保护了村镇的人民。
至少保住了大部分人。
“迷雾直到中午才散去,”法特伦轻声说道,“它们越待越久了。你也看到农作物的样子,德鲁。情况很不好,我猜是因为日光不够。今年冬天,我们没东西可吃了。”
“我们撑不到冬天,”德鲁菲说道,“连晚上都撑不到。”
最悲惨且真正让人灰心的是,原本德鲁菲是两人中比较乐观的那一个。法特伦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听过他兄弟笑了,那原本是自己最喜欢的声音。
就连统御主的磨坊都无法将德鲁菲的笑容磨散,法特伦心想。可是这两年的生活却办到了。
“阿肥哥!”一个声音传来,“阿肥哥!”
法特伦抬起头,看到一个男孩从土墙的一边爬上来。这层防御工事其实是德鲁菲在完全自我放弃前的主意,因为城里共有七千人,人数并不少,他们花了不少工夫才将整个城镇包围在土墙之后。
法特伦两千个手下中职业军人不到一千名,他们能聚集的人太少,光是要招募这么小一支军队就困难万分,另外一千人不是年纪太小,就是太老,再不然根本不具有战斗技巧。他并不知道克罗司军队到底有多大,但绝对会大于两千人。这座土墙起不了多少作用。
名叫小赛的男孩终于气喘吁吁地跑到法特伦面前。“阿肥哥!”小赛说道,“有人来了!”
“这么快就来了?”法特伦问道,“德鲁菲说克罗司还有一段距离啊!”
“不是克罗司。”男孩说道,“是一个人。快来看!”
法特伦转身面对德鲁菲,后者摸摸鼻子,耸耸肩。他们跟着小赛绕出城墙,走向前门。灰烬与尘土在硬土地上飘扬。他们最近没有什么打扫的时间,妇女们必须在田间耕作,男人们则要接受训练,准备面对战事。
法特伦告诉自己他有两千名“士兵”,但其实他只不过拥有一千名拿剑的司卡。他们的确受过两年的训练,却没有多少战斗经验。
一群人聚集在前门,站在土墙上或靠在旁边。也许我不该花那么多资源在训练士兵上头,法特伦心想。如果这一千人是去矿场工作,那我们就会有金属可以用来贿赂。
只不过,克罗司不收贿赂,只会杀人。法特伦颤抖着想到加斯伍城。那座城市比他的还大,最后却只剩不到一百人活着逃到维泰敦。那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事了。他一厢情愿地期望克罗司军队摧毁那个城市后就会满足。
他早该知道,克罗司绝不会满足。
法特伦爬到土墙顶端,衣衫褴褛的士兵披着破烂的皮护甲为他开道。隔着散落的灰烬,眼前的大地宛若被深黑色的雪堆覆盖。
一名骑士孤身出现,身上穿着一件黑色披风,帽罩覆盖头顶。
“阿肥,你觉得呢?”一名士兵问道,“是克罗司的探子吗?”
法特伦哼了一声。“克罗司不派探子,尤其不会派人类探子。”
“他骑马。”德鲁菲沉声说道,“马,我们用得上。”城里只有五匹马,全都瘦骨嶙峋。
“商人。”一名士兵说道。
“没带货品。”法特伦说道,“这个人简直胆大包天,否则不会敢独自出现在这个区域。”
“我从来没看过有马骑的难民。”一人说道。他举起手中的弓,看着法特伦。
法特伦摇摇头。没人发动攻击,全部一起看着陌生人徐徐上前,在城门正前方勒住马缰。法特伦对他的城门相当自豪,这是真正的木门,嵌在土墙上。木头闸门跟石块都是从城中心的领主宅邸拿来的。
陌生人裹着一件厚重的黑披风,将灰烬阻挡在外,身影与容貌几乎完全隐匿其下。法特伦越过土墙顶端详陌生人,然后瞥向兄弟,耸耸肩。灰烬继续无声地落下。
陌生人从马背上跃起。
他直冲入空中,仿佛被大力推上,披风随着飞翔的身影滑落。在披风之下,他穿着一件簇新雪白的制服。
法特伦咒骂一声,往后跳跃,看着陌生人越过石墙,落在闸门顶端。那人是个镕金术师。是名贵族。法特伦原本希望那些人可以待在北边内讧,让他的人民平静度日。
至少,平静送死。
不速之客转身。他留着一副短胡子,黑色的头发剪得很短。“好了,大伙儿。”他说道,以超越凡人的平衡感走在木闸门上,“我们时间不多了,快开工吧。”他从闸门跳下,落在土墙上。
德鲁菲立刻抽剑迎向陌生人,但他的剑被无形的力量夺走,射入空中。陌生人一把抓住即将从他头边飞过的剑,手腕一翻,检视起剑刃。“好剑。”他点头说道,“令人佩服。你有多少名士兵有这么好的配备?”他翻转手中的武器,将剑柄递给德鲁菲。
德鲁菲迷惘地望向法特伦。
“陌生人,你到底是谁?”法特伦鼓起所有勇气问道。他对镕金术认识不多,但蛮确定这人是迷雾之子。只要这个人动动念头,在场所有人都会立即死无葬身之地。
陌生人忽略他的问题,反而转身去观察城市。“这座土墙环绕整座城?”他转向其中一名士兵问道。
“呃……是的,大人。”那人说道。
“有几道门?”
“只有一道,大人。”
“开门,把我的马牵进来。”新来者说道,“你们应该有马厩吧?”
“是的,大人。”士兵说道。
这新来的还真会使唤人,法特伦不满地心想。他的士兵甚至连想都没想,就在完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执行陌生人的命令。法特伦看得出其他士兵逐渐开始挺直身躯,放松警戒心。这位不速之客无论说话或举止,都散发着一股令人无法拒绝的气质,让士兵不由自主地回应,跟法特伦担任贵族仆人时所认识的贵族完全不同。这个人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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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书很好,物流很快,有塑封
评分第一本还行后面两部明显差很多
评分很喜欢这样的书,包装很精致,没有一点破损,好评
评分快递很快 活动也很合适 每次都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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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除了运送包装,其他我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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