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根据兰登书屋典藏本翻译,年轻译者田伟华倾注700个日夜精心翻译,既尊重原文,又符合现代阅读口味。
★入选《50部灵性经典》,在漫长的人生历程中,每个人都会遇到锋刃,也在寻求解决之道,然而人生的价值即在于此。
★毛姆富有哲思的深度著作。马尔克斯、村上春树、乔治·奥威尔、张爱玲、莫言、奈保尔一致推崇。
★本书文字如犀利的刀锋,闪电般划过混沌的暗夜,将物质与思想世界的边界照得雪亮,剥离出人生千疮百孔的本质——既欣喜又悲伤,既崇高又堕落。而毛姆了不起的一点,便是在一切的挖苦嘲弄之后,依然保有对人性的慈悲。这是部了不起的作品!
内容简介
此书出版于1944年,是一部文学杰作。它是毛姆1940年到美国后写的第一部小说。这部书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而且书中的“我”就用了毛姆自己的真名实姓名。它是以20世纪侨居英国的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写成的。小说重点写一个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拉里在飞行队里结识了一个好友――爱尔兰青年帕特西。帕特西是一个充满活力、技术高超的飞行员,在一次空中遭遇战中,他为了救助拉里而中弹牺牲。为此,拉里的精神受到了巨大震动,开始对人生感到迷们和不解,他弄不懂人生为什么会有恶和不幸。战争结束后,拉里没有像别人那样入大学深造,也没有去就业,而一心想探求人生的意义。为此,他先丢下未婚妻来到西方文化之都巴黎,两年以后,他又与未婚妻伊莎贝儿解除了婚约,开始从巴黎出发周游世界各地。后来到了印度,在那里,他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了接触并和一位得道隐士共同生活了两年,通过研读《奥义书》,接受了吠陀经哲学。最后,终于了悟人生。他将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亲友,只身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永远隐身于纽约喧嚣激荡的人海之中。在这部小说中,作者以满怀敬意的笔触描绘了拉里探求人生意义的历程,深刻地反映了大战之后整个欧洲精神的空虚。小说通过拉里在西方徘徊无路,最后被迫去东方“取经”的故事,真实地反映了一次大战和1929年经济大萧条后西方世界的精神危机和文化没落,并表现了作者企图从东方文化中获取新鲜血液来挽救其生命的愿望。小说围绕着主人公拉里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为读者展示了两次大战之间那个特定时期丰富多彩的人物画廊。在这部小说中,作者表现了自己极其高超的叙事技巧。尽管作者在本书开头声称,他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述,但他还是凭借其高超的叙事技巧,牢牢地抓住了读者。作者本人在书中担当了一个重要角色,他既是故事的参与者,也是故事的旁观者和见证人。整个故事乍看起来似乎不太连贯,但实际上,由于作者的出场,巧妙地使其连接起来,并显得曲折有致。 诚如作者在小说中所说,他写这本书并不想阐述吠陀经哲学,他无意向读者推荐吠陀经哲学,也不想让人人都学拉里。他只是借助自己书中的人物,真实地反映那个时代,为那个时代存照。 我希望我能让你看到我给你的生活比你知道的任何事物都要丰富多彩。我希望我能让你看到精神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体验是多么丰富。精神生活是无限的。精神生活是一种快乐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可以和它媲美,那就是当你独自一人乘着飞机越来越高,只有无限的在你周围的时候。无限的天空让你心醉神迷。你获得了一种异常兴奋的感觉,就算用世界上的所有权力和荣耀和你换,你也不愿……
作者简介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小说家、戏剧家。生于律师家庭。父母早死,由伯父接回英国抚养。原本学医,后转而致力写作。毛姆属于现实主义作家,但他的小说当中有些许自然主义特征。例如,重视环境描写,以及反映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他的作品常以冷静、客观乃至挑剔的态度审视人生,基调超然,带有讽刺和怜悯意味,在国内外拥有大量读者。 代表作:戏剧《圈子》,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面纱》、《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寻欢作乐》,短篇小说集《叶的震颤》、《卡苏里纳树》、《阿金》等。
精彩书评
他(毛姆)对艺术的热爱以及诚心的奉献使他成为有史以来很受欢迎也很多产的作家。可以这么说,他将再次抓住未来几代人的心,他的位置稳如磐石:萨默塞特·毛姆,一个伟大的讲故事的人。
——英国著名传记作家 赛琳娜·黑斯廷斯
如果一切都消失,仍然会有一个讲故事的人的世界……这毫无疑问就是永恒的毛姆世界,一旦我们走进这世界,就像走进柯南道尔的贝克街一样,怀着快乐的、永远回到家的感觉。
——英国作家、评论家 西里尔·康诺利
艺术家的职责是让生活变得完美或是使生活变得扭曲,正是作家独特的见解为他赢得了读者。
——毛姆之侄 罗宾·毛姆
目录
第一章 001
第二章 063
第三章 115
第四章 159
第五章 223
第六章 291
第七章 345
精彩书摘
第一章
一
我以前动笔写小说从未有过这么多的疑虑。我叫它小说,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还能叫它别的什么名字。我的小说情节寥寥,结局既不是死,又不是结婚。死亡是一切的终结,因此能够让一个故事全面收场,但结婚也能让故事很恰当地结束,老于世故的人瞧不上传统意义上所说的“幸福的结局”,其实他们这么做是不明智的。普通人有一种明智的本能,觉得这样一来,该说的就都说了。男女主人公历经各种波折终于结合,也就完成了他们的生物学使命,读者也就把兴趣转移到了下一代身上。但我留给读者的是一个悬而未决的结局。此书写的是我对一个人的回忆,我与此人关系紧密,却很久才能见一次面,至于在此期间他都经历了些什么事,我就不得而知了。我觉得我可以运用虚构的手法,很巧妙地填补这些空白,从而让我的叙述更连贯;但我无意这样做。我只想把我知道的写下来。
多年前,我写过一部名为《月亮与六便士》的小说。在这部小说中,我描写了一位叫作保罗·高更的著名画家,关于这位法国画家,我知道的很少,我创造这个人物,就是受了我所了解的这点儿可怜材料的启示,我利用小说家的特权,虚构了一些事件来刻画这个人物。而在当前这本书中,我连一丁点儿这么做的想法都没有。我没有虚构任何的东西。为了免于让一些仍然在世的人难堪,我给出现在本书中的人物改换了名字,我还费了一番周折,用别的方法确保无人能看出书中写的就是他们。我要写的这个人并没有名气。或许他永远也不会有名气。或许当他的生命终于完结之时,他在这个世界上做短暂停留,所能留下的痕迹也并不比扔进河水中的一块石头在水面上留下的痕迹多。因此,倘若我的书还有人读,那也只是因为书本身可能有些意思。但他为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以及他那异常坚强而温和的性格,或许会对别人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以至于在他久死之后,或许人们能够认识到这个年代曾出过一个非凡人物。那时候,我在此书中写的是谁也就很清楚了,那些至少想知道一点儿他早年生活的人,或许能在此书中发现一些他们需要的东西。我觉得我的书,尽管有其公认的缺点,却可以作为我的朋友的传记作家们的一个有用的信息来源。
我并没有说我记录下来的谈话可以作为一字不差的报告。我并不记录别人在这个或者那个场合都说了些什么,但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只要是跟我有关的谈话我都能记住,尽管我是用自己的话描述这些谈话的,但我认为,它们能忠实地代表对话者的原话。我刚才说过我没有虚构任何东西;但我现在想把这句话改一下。我采用的是自希罗多德那个年代起历史学家们所采用的方法,也就是擅自将我自己没有听到也不可能听到的谈话,交由书中的人物去说。我这么做的原因,跟那些历史学家的一样,都是为了让情节生动、逼真,假如只是转述一下当时的谈话,艺术效果就差多了。我想让别人读我的书,我觉得尽我所能让我的书有可读性,这么做是正当的。聪明的读者很容易就能发现我在哪些地方用了这种手法,他完全可以不去理睬。
我写这本书颇感忧虑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我主要描写的人物都是美国人。人是很难理解的,我觉得除了本国人,一个人不可能真正了解任何人。因为男人或者女人不只是他们自身而已;他们还是他们的出生地、城市公寓、他们学步的农场、儿时玩的游戏、他们偶尔听到的荒诞故事、他们吃的食物、他们就读的学校、他们热衷的体育运动、他们读的某位诗人的诗歌以及他们的信仰。是这所有的一切让他们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而这一切仅凭道听途说是不可能了解的,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了解。你只有变成他们才能了解。正因为你无法了解异国的人,只能靠观察,所以要想在书页上将他们描述得具有可信性并不容易。甚至连亨利·詹姆斯这样聪明、细心的观察家,尽管在英国住了40年,也从未创造出一个百分百的英国人。就我本人来说,除了几个短篇小说,我从未想过要写英国人之外的任何人,我之所以胆敢在短篇小说中这么做,是因为在短篇小说中你可以将人物描绘得粗略些。你留给读者一个概括性的提示,让他自己把细节填满。或许有人要问了,既然我可以把保罗·高更当作英国人来写,为什么不能在这本书中采用同样的办法呢?我的回答很简单:我不能。这样一来,他们就不是他们自己了。我并没有说他们这些美国人和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一样;他们是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我没想过要去复制他们说话的特点。英国作家试图模仿美国人说话时所造成的混乱和美国作家试图模仿英国人说话时所造成的混乱是一样的。最容易出错的是俚语。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国小说中常常使用俚语,却总不如英国人说得地道,因此并未达到他想要的口语化效果,反而常使英国读者很不舒服地为之一惊。
……
前言/序言
我初次与艾略特相识时,还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作家,他并未注意到我。但凡他见过的人,从来都不会忘,当我在这里或者那里碰巧见到他时,他总会与我热情地握手,却没有表现出和我进一步深交的意愿;假如我在剧院看到他,比方说,他正和某个大人物在一起,他就会看不到我。不过后来我作为剧作家获得了一点儿惊人的成功,我很快便意识到他对我比以前热情了。一天,我收到他的一封短信,要我去克拉丽治这家他每次来伦敦都会下榻的酒店吃午饭。午餐会上客人很少,饭菜也不太讲究,我感觉他在试探我。不过从那时起,由于我的成功使我结交了很多新朋友,我开始更频繁地见到他了。此后不久,当时已是秋季,我在巴黎住了几个星期,在一个我俩都认识的人家里见着他了。他问我现在住哪儿。过了一两天,我又收到了他的午餐会请柬,这次的地点是在他的公寓里;等到了那儿以后,我吃惊地发现,宴会很不一般。我暗自一笑。我知道,凭他对社交的极度敏感,他已然意识到,我身为作家在英国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在法国,只要是作家就会备受尊敬。在我们认识之后的那些年里,我俩之间的关系变得很密切了,却始终没有发展成友谊。我怀疑他是否可能成为别人的朋友。他只对人家的社会地位感兴趣,对人并不感兴趣。每当我碰巧在巴黎,或者他碰巧在伦敦,他想请客却少一个人或者招待出外旅游的美国客人时,总会不停邀我赴宴。我怀疑在这些人当中,有些是老食客,有些则是被别人打发来拿着介绍信投奔他的生客。这些人是他生活中摆脱不掉的苦恼,不得不忍受。他觉得应该为他们出些力,却又不愿意让他们认识他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朋友。打发他们的最好方式当然是请他们吃顿饭、带他们看场戏了,但这一点他常难办到,因为三个星期之内的每个晚上他都有约,他也隐约觉得他们对这样的安排不会很满意。鉴于我是个作家,又没什么分量,所以他并不介意跟我说他在这件事上的烦恼。
“美国人在写介绍信这件事上从不替别人考虑。倒不是我不想见那些被别人指派来见我的人,但我真的搞不懂为什么我非得让他们给我的朋友添麻烦。”
他试图用送他们大篮鲜花和大盒巧克力的方法弥补招待上的不周,但有时他不得不做得更多。也就是在他对我说了这番话以后,他有些天真地让我参加他组织的宴会。
“她们很想认识你,”他在信上这样恭维我,“某某太太很有修养,你的作品她一字一句地都读了。”
然后某某太太会告诉我,她很喜欢我的《柏林先生与特雷尔先生》,并赞美了我的剧作《软体动物》。这两部作品中,前一部是休·沃尔浦尔写的,第二部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写的。
《刀锋》 作者:W. Somerset Maugham 内容梗概 《刀锋》是英国文学巨匠W. Somerset Maugham(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代表作之一,首次出版于1944年。这部小说以其深刻的哲学思辨、对人性的细腻描摹以及对不同生活方式的探索而著称。故事围绕着一位名叫拉里·达雷尔的年轻美国飞行员展开,他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创伤后,对生命的意义产生了深刻的疑问,并选择了一条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道路。 小说的主人公拉里·达雷尔,一位来自芝加哥的英俊青年,在战争中目睹了死亡和毁灭,这在他心中种下了对生存价值的怀疑。战争的硝烟未散,他发现自己无法再回到过去那种安逸、物质至上的生活。他对金钱、社会地位和传统的成功定义产生了强烈的疏离感,渴望寻找一种更纯粹、更深刻的精神寄托。 拉里决定放弃一切,踏上了一段漫长而艰辛的求索之旅。他离开了未婚妻伊莎贝尔,也拒绝了家人和社会为他规划好的安稳生活,独自一人前往巴黎。在那里,他开始接触各种哲学流派,并对东方神秘主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醉心于学习印度哲学,尤其是吠檀多学派的教义,试图从中找到解答生命困惑的钥匙。 在巴黎,拉里也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他们各自代表着不同的生活追求和人生哲学。其中,他与伊莎贝尔的表兄、怀才不遇的作家格雷·科比之间产生了复杂的联系。格雷·科比一直梦想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但他的人生却充满了失意和酒精的麻醉,他代表了另一种在现实中挣扎、对理想难以实现的群体。 拉里的求索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他经历了贫困、孤独,甚至在印度做过苦工。但正是这些磨难,让他对生命的理解更加透彻。他逐渐领悟到,真正的幸福并非来自于物质的积累或世俗的成功,而是源于内心的平静、精神的自由以及对“我”的超越。他最终抵达了印度的阿育吠陀,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所寻求的平和与启示,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精神上的“智者”,过着一种简朴而超然的生活。 与此同时,拉里的未婚妻伊莎贝尔,一位美丽而现实的年轻女子,虽然深爱着拉里,却无法理解他为何要放弃一切。在拉里离开后,她经历了一段痛苦的时期,最终嫁给了富有的爱尔兰股票经纪人格雷。格雷在金融市场中游刃有余,代表着一种世俗的成功,但他内心却并不满足。小说通过伊莎贝尔的生活,展现了物质富裕并不能带来真正的精神满足,以及在现实与理想之间摇摆的女性的困境。 小说中另一位重要的人物是索菲·麦当娜。她是一位美丽却命运多舛的女子,曾遭受过严重的创伤,并在酒精和放纵中沉沦。拉里对她怀有深厚的同情,并试图帮助她走出阴影。索菲的经历,揭示了人类脆弱的一面,以及在绝望中挣扎的个体。她的悲剧性命运,也与拉里对生命意义的追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刀锋》的叙事视角主要通过叙述者毛姆本人(尽管在小说中他是一个虚构的参与者,但带有作者的影子)来展开。毛姆以一种冷静、客观的笔触,观察并记录着拉里以及他周围人物的生活。他并不直接评判任何人的选择,而是将故事的真相呈现给读者,让读者自己去思考和判断。 小说的主题是多维度的。它深入探讨了: 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在经历战争的残酷后,拉里对生命的目的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他质疑人们为何要追求物质财富、社会地位和功名利禄,而忽略了更深层次的精神追求。他认为,生命的真正价值在于对自我精神的探索与升华。 精神的追寻与超越: 拉里代表了一种对精神世界的极度渴望。他放弃了世俗的一切,远赴东方,学习古老的智慧,寻求内心的平静与解脱。他的道路是一条孤独而充满挑战的道路,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决心。 不同的生活方式与选择: 小说通过拉里、伊莎贝尔、格雷以及索菲等人物,展现了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拉里的出世与格雷的入世,伊莎贝尔的现实与索菲的沉沦,都构成了对现代社会各种生活模式的观察与反思。毛姆并没有强加任何一种“正确”的生活方式,而是呈现了各种可能性,让读者去思考何为幸福,何为成功。 理性与情感的冲突: 拉里最终选择了一种超脱于情感的生活,但他的选择却深深地伤害了他所爱的人。伊莎贝尔对他的不解和痛苦,以及他对索菲的怜悯,都展现了理性与情感之间的张力。 宗教与哲学的影响: 小说中对于印度哲学,特别是吠檀多学派的描绘,是其核心内容之一。拉里从中汲取了关于“自我”和“大我”的观念,以及“业”和“轮回”的思想,这些都深刻地影响了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刀锋》的“刀锋”一词,来源于印度的一句古老谚语:“觉悟之道,如同刀锋之尖,难以逾越。”(The path to enlightenment is as sharp as the edge of a razor, and difficult to cross.)。这象征着拉里所选择的道路是艰难而危险的,需要极大的毅力去面对内心的恐惧和外界的诱惑。 毛姆以其精湛的叙事技巧,将这些深刻的哲学思考融入到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他笔下的人物形象丰满,情感真实,对话机智幽默,使得小说在具有思想深度的同时,又不失文学的趣味性。 《刀锋》不仅仅是一个关于个人精神觉醒的故事,它也是对20世纪初西方社会价值观的一次深刻审视。在物质主义日益膨胀的时代,毛姆通过拉里的选择,提出了对生命终极意义的追问,鼓励读者去反思自己的人生道路,去寻找那条属于自己内心的“刀锋”。这是一部能够触动灵魂、引发深刻思考的经典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