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特色
編輯推薦
★一本可以作為教材的工具書,連續13年同類司考圖書第1品牌
★本書8大功能
1. 法律法規 依據大綱 全麵收錄
2. 司法解釋 化零為整 簡約記憶
3. 重點法條 常考精選 顯著標識
4. 命題題眼 直擊考點 破解陷阱
5. 曆年真題 永恒經典 題在變考點永不變
6. 模擬練習 牛刀小試 鞏固加強
7. 核心考點 重點難點 一網打盡
8. 實用圖錶 典型示例 濃縮精華
內容簡介
◎本書的核心思路及特色:五位一體
通過核心考點提示、法條、命題題眼、曆年試題和強化模擬題五位一體,全麵闡述司法考試的重點、難點和命題思路,使考生真正掌握某一法條、知識點,真正做到“一本通”。
◎本書編寫模式和內容的三大特點:
(一)法條、司法解釋完美穿插
本書以司法考試大綱規定的法律和司法解釋為依據,將屬於某一知識點的相關法條都列在一起,並將相關的司法解釋列在主法條之後,這樣就非常全麵,考生掌握起來也非常方便,這不僅符閤司法考試的命題特點,也提高瞭復習的效率。
(二)命題題眼全麵、深度解析
本書在對曆年試題分析和展示的基礎上,對重要法條的一個或者多個考點進行全麵、深度解析,讓考生準確地掌握法條所涉及到的知識點可以從哪些方麵命題,哪些考點以前考過,哪些考點還沒有考過,每個命題題眼需要掌握的深度(是一般記憶還是需要理論解析),從而提高復習的實戰性和針對性。
(三)模擬題檢驗、鞏固學習效果
參照司法考試試題的要求、特點,對重點法條的考點(尤其是尚未考過的考點)編寫相應的強化模擬題,通過反復的有針對性的演練,檢驗自己是否真正掌握瞭某一知識點,同時達到加深對法條的理解和全麵掌握的效果。
目錄
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言
第一章總綱(第1~32條)
第1條【國體】
第2條【政體】
第3條【民主集中製原則、權力製約
原則】
第5條【法治原則】
第6條【公有製與按勞分配原則】
第7條【國有經濟】
第8條【集體經濟】
第9條【自然資源】
第10條【土地製度】
第11條【非公有製經濟】
第13條【保護私有財産】
第30條【行政區劃】
第31條【特彆行政區】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33~56條)
第34條【選舉權】
第37條【人身自由】
第38條【人格尊嚴及保護】
第39條【住宅權】
第40條【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權】
第45條【獲得救濟的權利】
第51條【公民自由和權利的限度】
第三章國傢機構(第57~135條)
第57條【全國人大的性質及常設機關】
第58條【國傢立法權的行使主體】
第59條【全國人大的組成及選舉】
第60條【全國人大的任期】
第62條【全國人大的職權】
第63條【全國人大的罷免權】
第64條【憲法的修改及法律的通過程序】
第65條【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及選舉】
第67條【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
第69條【全國人大與其常委會的關係】
第72條【提案權】
第73條【質詢權】
第74條【司法豁免權】
第75條【言論、錶決豁免權】
第79條【國傢主席、副主席的選舉及任期】
第80條【國傢主席的職權】
第81條【國傢主席的外交職權】
第84條【國傢主席、副主席的缺位處理】
第85條【國務院的性質、地位】
第86條【國務院的組成】
第89條【國務院的職權】
第92條【國務院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關係】
第93條【中央軍委的組成、職責與任期】
第94條【中央軍委嚮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製】
第97條【地方人大代錶的選舉】
第98條【地方人大的任期】
第101條【地方人大對地方國傢機關負責人的選舉】
第102條【對地方人大代錶的監督和罷免】
第103條【地方人大常委會的組成、地位及産生】
第112條【民族自治機關】
第113條【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成】
第114條【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長的人選】
第116條【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第127條【各級審判機關之間的關係】
第132條【各級檢察機關之間的關係】
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第136~138條)
反分裂國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錶大會選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彆行政區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彆行政區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製管理條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製管理條例
行政法規製定程序條例
規章製定程序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一章總則(第1~5條)
第二章行政復議範圍(第6~8條)
第6條【復議範圍】
第7條【規定的審查】
第三章行政復議申請(第9~16條)
第9條【復議期間】
第10條【復議申請人】
第12條【部門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
第13條【對其他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復議申請】
第14條【訴訟或裁決】
第15條【其他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
第16條【復議與訴訟的選擇】
第四章行政復議受理(第17~21條)
第19條【復議之後的行政訴訟】
第五章行政復議決定(第22~33條)
第22條【書麵審查原則及例外】
第26條【復議機關對規定的處理】
第27條【對具體行政行為閤法性的審查處理】
第28條【復議決定的作齣】
第29條【行政賠償】
第30條【自然資源確權案件的復議前置及終局裁決】
第33條【不履行復議決定的處理】
第六章法律責任(第34~38條)
第七章附則(第39~43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賠償法
精彩書摘
第三條【民主集中製原則、權力製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傢機構實行民主集中製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錶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産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傢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錶大會産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傢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命題題眼
上述兩條規定的是我國的政體(政權組織形式)及其基本原則,其主要考點有:
1.政體的含義。政體是指政權組織形式,是統治階級為瞭行使國傢權力而確立的組織體係。要注意的是政體與國體的區彆。國體規定的是國傢性質和各階級在國傢中的地位和相互關係,而政體規定的是國傢政權的組織形式和國傢機構體係。兩者之間既有聯係,又有區彆。
2.我國的政體。我國的政體是人民代錶大會製度,人民代錶大會製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製度。人民代錶大會製度的核心內容和實質是國傢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民主選舉産生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再由各級人民代錶大會産生相應級彆的國傢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並由人民代錶大會統一協調各國傢機構,共同行使國傢權力,實現人民當傢做主的權利。
3.我國政體的基本原則。人民代錶大會製度是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實行民主集中製原則,錶現在:(1)各級人民代錶大會都由人民直接或者間接選舉産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2)人民代錶大會實行閤議製,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3)人民代錶大會産生其他國傢機關,並行使監督權;(4)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服從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
4.我國所有的政權機關都實行民主集中製原則,包括各級人民代錶大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5.世界各國政體的種類主要有兩類:第一類是君主專製政體,包括君主政體、二元君主立憲製政體、君主立憲政體、議會君主立憲政體;第二類是共和政體,包括總統製、議會製、委員會製。
曆年試題
2011年試捲一第24題: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關於人民代錶大會製度,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
A�比嗣翊�錶大會製度體現瞭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原則
B�鋇胤礁骷度嗣翊�錶大會是地方各級國傢權力機關
C�比�國人民代錶大會是最高國傢權力機關
D�鋇胤礁骷豆�傢權力機關對最高國傢權力機關負責,並接受其監督
答案:D。
強化模擬題
我國國傢機構實行民主集中製度原則,下列選項中哪項不屬於民主集中製原則體現?
A�比�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産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B�憊�傢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錶大會産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C�痹謚醒氳耐騁渙斕枷攏�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
D�幣磺泄�傢機構實行責任工作製
答案:D。
第四條【民族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傢保障各少數民族的閤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傢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第五條【法治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
國傢維護社會主義法製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傢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相關規定
1999年憲法修正案
第13條憲法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
命題題眼
1�狽ㄖ問竅嘍雜諶酥味�言的,是指統治階級按照民主原則把國傢事務法律化、製度化,並嚴格依法進行管理的一種方式。
2�狽�律麵前一律平等原則是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國傢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3�狽ㄖ僕騁輝�則是指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4�幣婪ㄖ喂�原則是指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傢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傢的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強化模擬題
下列關於社會主義法治原則的錶述,哪些是正確的?
A�鄙緇嶂饕宸ㄖ臥�則是我國憲法的一項基本原則
B�薄耙磺蟹�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是社會主義法治原則的重要內容之一
C�鄙緇嶂饕宸ㄖ臥�則就是憲法至上原則
D�鄙緇嶂饕宸ㄖ臥�則是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通過的憲法修正案中規定的
答案:AB。
前言/序言
編寫前言
一、一本齣版並暢銷13年的司法考試輔導書
本叢書從2004年齣版,至今已有13年,一直保持著良好的銷量,已成為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中的常青樹,幫助眾多考生成功實現瞭司考夢。這充分錶明,本書的編寫模式和內容比較契閤司法考試的命題規律和特點,把準瞭司法考試的脈。
二、本書想為考生提供的服務
本書想為考生提供一種有效復習法條的方法,真正幫助考生解決三大問題:法條會如何考;法條應如何看;法條如何應用於司法考試的實戰。
三、本書的核心思路及最大特色:五位一體
通過核心考點提示、法條、命題題眼、曆年試題和強化模擬題五位一體,全麵闡述司法考試的重點、難點和命題思路,使考生真正掌握某一法條、知識點,真正做到“一本通”。
四、本書編寫模式和內容的三大特點
(一)法條、司法解釋完美穿插
本書以司法考試大綱規定的法律和司法解釋為依據,將屬於某一知識點的相關法條都列在一起,並將相關的司法解釋列在主法條之後,這樣就非常全麵,考生掌握起來也非常方便,這不僅符閤司法考試的命題特點,也提高瞭復習的效率。
(二)命題題眼全麵、深度解析
本書在對曆年試題分析和展示的基礎上,對重要法條的一個或者多個考點進行全麵、深度解析,讓考生準確地掌握法條所涉及到的知識點可以從哪些方麵命題,哪些考點以前考過,哪些考點還沒有考過,每個命題題眼需要掌握的深度(是一般記憶還是需要理論解析),從而提高復習的實戰性和針對性。
(三)模擬題檢驗、鞏固學習效果
參照司法考試試題的要求、特點,對重點法條的考點(尤其是尚未考過的考點)編寫相應的強化模擬題,通過反復的有針對性的演練,檢驗自己是否真正掌握瞭某一知識點,同時達到加深對法條的理解和全麵掌握的效果。
五、考前衝刺一本通:新增法律和考點一網打盡
本書的齣版時間較早,很多讀者擔心在本書齣版後新增的法律法規和考點得不到體現,為瞭解決這個後顧之憂,我們每年會就最新的內容齣版增補本,並歸納總結最重要的考點,編製若乾經典練習題,形成《考前衝刺一本通》,以便為考生的後期復習提供幫助。
最後,祝願各位考生順利通過司法考試!
劉東根
2015年11月
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一本通:刑法分則與訴訟製度精要 本書適用對象: 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應試者,尤其側重於刑法學理論與實務運用,以及刑事訴訟程序規範掌握的考生。 核心內容概述: 本書聚焦於國傢司法考試中占據重要分量的刑法學與刑事訴訟法學兩大核心模塊,以2016年考試大綱為藍本,進行瞭深度梳理與精要提煉。全書結構嚴謹,邏輯清晰,旨在為考生提供一套高效、精準、覆蓋麵廣的復習材料,確保在刑法分則的復雜罪名體係和刑事訴訟的繁復流程中,能夠迅速抓住考點,準確適用法律條文。 第一部分:刑法分則專題解析與疑難罪名攻堅 本部分深度剖析瞭刑法分則中所有罪名的構成要件、犯罪形態、主觀惡性認定及法定、酌定刑罰的適用。我們深知,刑法分則的挑戰在於其龐大的體係和細微的罪名區分,因此,本書采取“模塊化分解+典型案例穿透”的策略。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重點解析瞭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區分,特彆是針對高空拋物、醉駕緻人死亡等熱點爭議行為,結閤最新的司法解釋,明確瞭罪名選擇的最新司法傾嚮。對於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等與過失犯罪相關的章節,細緻區分瞭不同過失形態(疏忽、自信、故意的間接故意萌芽)的認定標準。 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人身自由罪: 針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中的未遂、中止形態的認定,以及“防衛過當”的界限進行瞭詳細論述。在侵犯人身自由方麵,著重梳理瞭非法拘禁罪與非法侵入住宅罪在行為客體和空間範圍上的區彆,並對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情節嚴重”標準進行瞭量化分析。 三、侵犯財産罪: 這是曆年考試的高頻考點。本書係統梳理瞭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的“秘密竊取”、“使用欺騙方法”、“公私財物”等核心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特彆加大瞭對“金融詐騙罪”、“集資詐騙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斷難點進行專項講解,輔以大量金融領域的新型犯罪案例,如網絡刷單詐騙、虛擬貨幣欺詐等。此外,對職務侵占罪與挪用資金罪之間的轉換與競閤關係進行瞭對比分析。 四、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本部分側重於對公共信用、公共秩序類犯罪的精準記憶。如僞造貨幣罪與行賄受賄罪的認定、毒品犯罪中的數量標準、組織賣淫罪與容留隱蔽罪的區分,以及環境犯罪中“嚴重汙染”的認定標準與指標體係。 五、職務犯罪與瀆職犯罪: 聚焦於貪汙賄賂罪的“數額較大”、“多次”、“特定關係人”等模糊概念的司法解釋化處理。對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等瀆職行為,強調瞭“情節嚴重”與“緻使國傢或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之間的因果鏈條構建。 第二部分:刑事訴訟製度與程序規範精研 刑事訴訟法是考察考生對司法公正和程序正義理解程度的關鍵領域。本部分嚴格按照訴訟的各個階段展開,強調程序性知識與實體法的銜接。 一、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與主體: 詳細闡述瞭“誰主張、誰舉證”、“證據裁判原則”、“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2012年修法後的新變化。對被害人、自訴人、辯護人、鑒定人等訴訟參與人的權利義務進行瞭清晰羅列,尤其關注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彆程序。 二、管轄與迴避製度: 闡明瞭刑事案件的級彆管轄、地域管轄的確定規則,以及軍隊、涉外案件的特殊管轄問題。對迴避製度中的“利害關係人”的認定範圍進行瞭細緻的界定,防止考生在實務操作中齣現程序瑕疵判斷失誤。 三、證據製度的最新發展: 刑事訴訟證據部分是本書的重中之重。不僅涵蓋瞭“七種法定證據類型”,更側重於對“非法證據排除”的動因、啓動程序和補救措施的深度解析。針對2016年考試趨勢,增加瞭對“電子數據”作為新證據類型的收集、固定和審查標準。 四、強製措施的適用與監督: 係統梳理瞭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這五種強製措施的適用條件、法定時限和解除程序。特彆對比瞭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保證人擔保與保證人/保證金並處)的差異及對保證金的沒收程序。 五、偵查程序與審查起訴: 詳細解析瞭偵查機關的偵查權限、訊問筆錄的法定要求,以及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偵查實驗的程序規範。在審查起訴環節,重點分析瞭檢察院作齣起訴、不起訴、中止偵查的決定邏輯,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受理範圍。 六、審判程序與特彆程序: 對一審、二審、死刑復核程序的流程差異進行瞭錶格化對比。加大瞭對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適用情形和審限要求。此外,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會調查、分案處理、附條件不起訴等社會關懷型程序進行瞭專題講解,體現瞭法律的人文關懷。 七、執行與救濟程序: 涵蓋瞭判決、裁定的執行主體與執行方式。對不服判決的上訴、抗訴程序,以及再審申請和控告的提齣時限和受理機構進行瞭明確界定,確保考生對整個司法鏈條的完整掌握。 本書特色亮點: 1. 條文法條精煉化: 針對考試中常考的法條,采取“法條原文—核心概念拆解—曆年考點關聯”的三段式解讀,提高記憶效率。 2. 對比記憶法應用: 在易混淆的罪名(如搶劫罪與綁架罪的勒索意圖區彆)、易混淆的程序(如取保候審與監視居住的限製程度)處,設置瞭醒目的對比分析框。 3. 真題驅動式解析: 每一章節的知識點均嵌入瞭近年來(2012-2015年)真題中的相應考點,並提供詳細的解題思路和錯誤選項的排除邏輯,直擊命題人意圖。 4. “疑難點”速查手冊: 書末附贈瞭針對刑法分則中“共同犯罪的數罪並罰規則”、“中止犯的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訴訟的管轄衝突”等高難度理論的快速查詢錶,方便考前衝刺復習。 通過本書的係統學習,考生不僅能紮實掌握刑法分則的罪名認定,更能熟練運用刑事訴訟法的程序規則,為通過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奠定堅實基礎。
這本《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一本通: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的齣版,無疑為當年準備司法考試的考生們送上瞭一份厚禮。我是一名初次備考的考生,對於浩瀚的法律知識體係感到一絲茫然,但當我翻開這本書時,一種紮實和係統感撲麵而來。它沒有像許多市麵上的輔導書那樣,僅僅羅列考點和答案,而是力圖將憲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這三個相互關聯又各有側重的學科,以一種邏輯清晰、層層遞進的方式呈現齣來。 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基本概念的梳理,例如在憲法部分,它不僅僅是講解國傢性質、公民權利義務這些基礎知識,更深入地探討瞭憲法的基本原則如何貫穿於整個國傢治理體係,以及它們在現實中的體現。在行政法部分,作者的講解非常到位,無論是公權力的行使邊界,還是行政相對人的權利保障,都闡述得鞭闢入裏。最讓我驚喜的是行政訴訟法章節,它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與具體的訴訟程序生動地結閤起來,通過案例分析,讓我能夠更直觀地理解立案、審理、判決等每一個環節的要義。 這本書的結構設計也十分閤理,我認為它對於梳理整個法律框架起到瞭至關重要的作用。從最宏觀的憲法理念,到具體的行政行為規範,再到對行政行為進行救濟的法律程序,整個脈絡清晰可見。書中對於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比如行政許可與行政審批、行政強製與行政處罰等,都進行瞭詳細的比較和區分,這對於我這樣剛接觸法律體係的考生來說,簡直是及時雨。 而且,我發現這本書在內容的深度和廣度上都做得相當不錯。它不僅涵蓋瞭曆年考試的重點,更對一些前沿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有所涉獵,讓我感覺不僅僅是在“刷題”,而是在真正地“學懂”。尤其是一些比較復雜的憲法解釋、行政行為的閤法性審查標準,書中都給齣瞭清晰的解釋和詳盡的論證,這對於建立起紮實的法學理論基礎至關重要。 總而言之,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備考指南,更是一部係統性的法學教科書。它以嚴謹的態度、清晰的邏輯和深刻的洞察,幫助我構建起對憲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的完整認知。對於那些希望深入理解這三個學科,而不僅僅是追求應試技巧的考生來說,這本書絕對是不可多得的優質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