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全國檢察業務專傢、全國優秀公訴人、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纔嘔心力作
★通俗語言解讀深奧刑法學,真實案例詮釋人文刑法觀
內容簡介
《刑法觀點集成精釋精解》是全國同時擁有“全國檢察業務專傢”、“全國優秀公訴人”、“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纔”稱號的熊紅文檢察官第五部個人專著,也是其嘔心瀝血的一部力作。
2009年,作者在其主編的雙月刊《南昌檢察》創辦瞭“探討與爭鳴”專欄,每期推薦一篇精品刑法論文,並以檢察官眼光進行深入淺齣的解讀與評論,深受好評。2014年,作者從中精選17期,結閤大量一手案例,再作深度研思和拓展論述,撰成此書。
作者從事公訴12年,曆任市院公訴處副處長、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檢委會專職委員、黨組成員,有豐富司法經驗;同時酷愛刑法,發錶刑法論文數十篇,有紮實理論功底,希望通過此書,嚮實務界推介刑法理論觀點,嚮學術界反映刑法實踐難題,在刑法實踐與理論界架起一座融匯互通的橋梁,使刑法學以緻用,用以促學,用學相長。
作者在其齣版的《死刑密碼》等專著中,一直倡導“公訴乃仁術”的人文司法理念,本書更集中闡發瞭其以人為本、司者仁心的人文刑法觀,力求賦予刑法“人的體溫”,讓刑法展現理性光芒,更彰顯人性之美。同時,全書凝聚瞭作者18年檢察生涯對刑法問題的研精覃思,是其個人刑法思想的“集成”,對於提升司法者的司法技藝亦大有裨益。
《刑法觀點集成精釋精解》文字樸實,娓娓道來,以“說刑法”的形式,解析刑法的奧義,展現刑法的思辨魅力,令讀者在“煮酒品刑法”中,領悟人文刑法精神,提升公道司法智慧。
作者簡介
熊紅文 ,1974年生,南昌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專職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武漢大學刑法學碩士。全國檢察機關教育培訓講師團成員,全國檢察機關公訴技能實訓班教員,國傢檢察官學院井岡山分院教官,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法律碩士導師,南昌大學法律碩士指導教師,江西師範大學兼職教授。
第二批全國檢察業務專傢(公訴類),第二屆全國優秀公訴人(第一名),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纔,中國政法大學“第一屆十大傑齣校友”。榮獲首批全國檢察教育培訓精品課程提名,第二批全國檢察教育培訓精品課程,全國檢察機關檢察應用理論研究優秀成果一等奬,《人民檢察》年度文章優秀奬,首屆“南昌青年五四奬章”,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9次。
齣版個人專著《公訴實戰技巧(修訂版)》、《死刑密碼——以十個死刑犯為視角》、《優秀公訴人是怎樣煉成的——從公訴技巧到公訴理念》、《公訴人如何思考》。在《法製日報》、《人民檢察》、《刑事司法指南》等國傢級期刊發錶論文80餘篇。
正義網法律博客專欄博主,獲評“2010年度十大最具影響力博主”、“2011年度十大最具影響力博文”、“2014年度影響力博主”。
目錄
序
自序
上篇:刑法觀念
中國刑法倫理精神的糾偏及對刑事司法的影響
如何理解和運用常識主義刑法觀
司法實踐中如何徹底貫徹罪刑法定原則
如何看待和應用不同的犯罪論體係
關於期待可能性“中國化”的思考
如何看待和處理刑民關係
詐騙犯罪與民事欺詐的界限如何把握
如何評價和運用“量刑反製定罪”方法
正當防衛司法認定的問題與齣路
下篇:刑法技術如何準確區分正犯與共犯
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地位的認定
復數行為中主行為的認定
犯罪故意或過失的司法判斷有什麼科學方法
過失犯罪中過失類型、程度與刑罰輕重的關聯
區分財産犯罪有哪些認定思路
侵財犯罪的客體是所有權還是占有權
侵財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與把握
後記
前言/序言
序
首先要衷心祝賀紅文的第五本個人專著即將問世!這是南昌檢察理論研究的又一重大成果,也是南昌檢察工作的一份新業績。
紅文這本專著是專門研究刑法的,刑法學與檢察工作密切相關。我在景德鎮市院任檢察長五年,來南昌市院任檢察長也已三年多,主持檢委會討論過很多疑難案件,感覺有很多刑法上的疑難問題在睏擾司法實踐,檢察官開展刑法學的研究實在很有必要。
紅文是位刑法學愛好者,熱愛刑法學研究。早在2009年,他就在《南昌檢察》創辦瞭“探討與爭鳴”專欄,每期專欄都嚮大傢推薦一篇經典的刑法學論文,並以自問自答的形式,從司法實踐的角度對論文進行評論,以司法者的眼光對論文進行深刻剖析解讀,並闡述自己的學習體會和感悟,引導讀者作更深層的延伸思考。
與被推薦的論文不同,紅文的解讀不是從理論到理論,更沒有艱澀難懂的文字錶述,而是緊密結閤司法實踐,運用大量實踐中的第一手案例,對他的觀點進行生動闡述,而且文字平實,娓娓道來,閱讀起來非常輕鬆,又感覺深受啓發,受益匪淺。可以說,這個專欄真正實現瞭在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之間搭建一座橋梁。紅文通過他對刑法論文的消化吸收,轉化為新的思想成果,呈現給辦案一綫司法人員,從而被直接運用到司法實踐中,提升辦案質量,促進司法公正。
紅文不僅在工作中勤於思考,開拓創新,更善於總結和提升。“探討與爭鳴”欄目至今已開設瞭28期,得到瞭廣大乾警的熱烈好評和省市院領導的高度肯定,成為《南昌檢察》的一個王牌欄目。在此基礎上,紅文從中精選部分文章,經過更加深入的拓展充實和細緻的修改完善,撰寫成專著,我看這是一個很好的創意。下麵,我從一個讀者的角度,談談本專著具有的五個特點:
第一,形式上的新穎性。法學期刊發錶的論文浩如煙海,檢察官每天閱讀的時間又非常有限,怎樣纔能在質量參差不齊的論文堆中發現“珍珠奇寶”?紅文正好想到瞭這一點,他把自己十幾年學習刑法學中發現的精品論文推薦給大傢,正是辦案一綫司法人員求之不得的。而且,全書沿襲瞭“探討與爭鳴”欄目的獨特風格,采取自問自答的形式對推薦論文作生動解讀。首先,這些問題就是獨具匠心的,是紅文在消化吸收論文思想觀點的基礎上精心設計的,每個問題都暗含瞭推薦論文的思想精髓和理論紅綫,展現瞭推薦論文的思想精華。可以說,理解和消化瞭這幾個問題,就理解和消化瞭整篇論文。同時,通過幾個問題的設計,使解讀內容顯得邏輯嚴密,層次清晰,易於讀者掌握領會。總之,一般的刑法專著都是采取“篇、章、節”的傳統結構,先從概念闡述起,然後是意義、特徵、區彆、中外學說等等,結構陳舊,內容沉悶,而這本專著先以“按”的形式簡要錶述薦讀某篇論文的推薦理由,再以自問自答的形式對推薦論文展開深入淺齣的生動解讀,形式非常新穎獨特。
第二,觀點上的純粹性。我看一般的刑法專著都有大量的腳注、尾注,似乎引注越多就越錶明作者閱讀量越大,理論涵養越深。但紅文這本書腳注非常少,這當然不代錶他沒有參閱任何刑法學論著,也不代錶他沒有旁徵博引的能力,而是因為他把自己平常學習過的論著論文都消化吸收瞭,功夫用在平時,形成瞭較為深厚的理論積澱,寫書時就顯得得心應手,厚積薄發。我看很多刑法論文下麵一堆的腳注,動輒引用德、日、美法學傢的譯著甚至外文原著,但其實有很大的水分,很多引注的論著作者根本就沒有看過,引注是給自己論文“裝點門麵”的,試圖藉此抬高自己論文的學術品位。這完全是一種虛僞的矯揉造作,也反映瞭作者在品格上不誠信、不踏實。紅文這本書就很實在,因為他寫的都是自己的刑法思想觀點,都是他自己在司法實踐中的思考所得和真知灼見,確實沒有必要大量引注。我想,不管什麼論文、專著,隻要作者有獨到見解,能夠給人啓示,大可不必生搬硬湊一堆自己都沒有深讀過的法學名著作為引注,而且正因為是作者原汁原味的思想觀點,讀起來可能更加津津有味。
第三,錶述上的平實性。我看很多刑法論文專著都喜歡故弄玄虛,編造齣一堆艱澀難懂的專業術語,語言極盡抽象之能事,語句繁瑣冗長,結構層巒疊嶂,似乎錶述得越復雜顯得越高深。其實,這種論文即便真的是觀點很深奧,也難以被司法者所理解接受,也就沒有市場,發揮不瞭學術價值。紅文這本書的語言錶述非常平實,與其說是一本刑法專著,倒更像是一部口述刑法,以“說刑法”的形式將自己的刑法思想觀點娓娓道來,而且沒有任何說教味,讓人感覺如同與一位身邊的同事友人“煮酒品刑法”,交流刑法的研究心得和司法實踐的感受體會,不僅沒有閱讀上的負纍感,反而是一種精神上的享受。
第四,案例上的真實性。我看很多刑法專著都很少使用案例,使用案例的也多半是教學案例,即為瞭教學而設計齣的虛擬案例。這種教學案例大多比較雷同,而且案情不鮮活、生動,對於解決司法實踐中的難題藉鑒意義不大。但紅文這本書中不僅使用瞭大量案例,而且基本上都是他工作中接觸到的真實案例,我看有很多都是市院檢委會討論過的疑難爭議案件。以這些真實案件為例,說理更加生動,也更具有說服力,對於解決實踐問題更有藉鑒價值。
第五,思想上的深刻性。紅文不僅是位刑法愛好者,對刑法具有濃厚的研究興趣,而且具有自己獨特的刑法觀,常常“語齣驚人”,錶達對刑法問題的獨到見解。這本書就集中展現瞭紅文的人文刑法觀,即尊重人性、以人為本、保障人權、體現司法人道和人文關懷的刑法思想觀念。在他對倡導常識主義刑法觀、對刑法倫理精神的糾偏、引入期待可能性、限縮詐騙罪範圍、堅守罪刑法定原則、主客觀相統一原則、主張“先民後刑”定罪觀念等問題的闡述中,都貫穿瞭他的這種人文刑法觀。這種人文刑法觀體現瞭一名司法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體恤和關懷,賦予瞭刑法“人的溫度”,使刑法不再冰冷無情。我想,司法人員如果都能夠樹立這樣一種人文刑法觀,就能在司法辦案中讓刑法貼近普通民眾,為民眾所感知和理解,這必然有利於樹立公民的法律信仰,提升司法機關的司法公信力。
記得市院原黨組成員、高新區院原檢察長徐仁傑同誌曾說:“聽紅文在檢委會上的發言,簡直是一種精神享受。”我想,不僅是仁傑同誌有這種感受,其他委員也會有同感。每次檢委會討論案件,紅文都會事先認真思考,發言層次清晰,闡述透徹,說理充分,精彩到位,展示瞭他較為深厚的刑法素養。更重要的是,他通過對這些案件的分析,嚮大傢生動呈現瞭一種人文刑法觀,這比解決一個疑難案件更具價值。
現在紅文這本專著即將付梓,我希望通過這本專著,將他的人文刑法觀嚮全國的檢察官、法官們推介傳播,使更多的司法人員成為刑法愛好者,並在司法辦案中展現刑法的理性之光和人性之美,促進司法公正,實現習總書記提齣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南昌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檢察長徐勝平
二〇一四年五月
自序
我是一名刑法愛好者,從2004年開始個人訂購《人大復印報刊資料之刑事法學》,至今已經十年。但說句實在話,每期能夠讀懂、讀透的論文不過一兩篇,有的甚至一篇都看不下去。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大部分論文都晦澀難懂,看得太纍。有很多論文一看題目就難以卒讀,如“過度類型化思維”、“邏輯進路”、“整閤形態分析”、“基本依托和意義”等,完全不解其意,再看正文,充斥著艱深晦澀的錶述和文字,仿佛在看化學公式,太過抽象,讓人頭腦發麻。
院圖書資料室有《刑事法學》、《法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等十餘種法學期刊,但幾乎無人藉閱。這一方麵反映瞭大部分檢察乾警理論學習的進取心不是很強,但另一方麵也是因為現在的刑法學論文真的很難讀懂,基本上都是非常抽象的理論演繹推理和空洞論證,加上晦澀的語言,讓人望而卻步。正如林東茂在《一個知識論上的刑法學思考》一書中所言:“以晦澀文字傳達刑法奧義,不會打壞一流心智的求知胃口嗎?”這就造成理論與實踐“兩張皮”現象,法學傢們關起門來搞研究,沉浸於法學理論的抽象空間,動輒德日刑法、英美刑法哪位學者雲雲,完全不顧司法人員能不能看懂,隻管自得其樂,而檢察官、法官們也靠著自己在學校學到的那點基礎理論,動輒套用四要件論分析和認定案件,完全不顧刑法學術界有什麼理論創新。
理論研究的目的是什麼?必然是用於指導實踐的,不能運用於實踐的理論是毫無價值的。刑法更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部門法學,司法者每天的辦案實踐都離不開刑法理論的指導。但現在最大問題在於,法學期刊每年發錶成韆上萬篇刑法論文,能夠為司法者讀到、讀懂的有多少?我看微乎其微,絕大部分論文隻是成為作者評職稱、評等級的資本而已。當然,其中不乏學者嘔心瀝血的精品力作或充滿靈感智慧的心得之作,但這極少部分佳作淹沒於浩如煙海的晦澀之作中,猶如狂沙淘金,很難閃現光芒。所以,我國刑法理論研究錶麵上一片繁榮,但或許隻是一種虛幻的假象,刑法理論對司法實踐的貢獻極其有限。
論文在被閱讀、被運用之前,隻是“一個紙做的東西,它隻不過是以它在某處的無生命的在場錶明它作為物的存在。就這樣,在圖書館的書架上,在書店的櫥窗裏,書等著有個人來把它們從其物質性和靜止性中解脫齣來”,“沒有讀者和閱讀,作品是死的,像遙遠的荒漠那樣,對人來說它是一片死寂。”刑法論文則更是如此。刑法論文的質量與價值,目前主要看兩個指數:被轉載率和被引用率,但是,這兩個指數主要還是反映該篇論文在學術界的影響力,即被學者們閱讀和認可的程度。而在學術圈內頻繁被閱讀和引用,至多隻是繁榮瞭學術,卻沒有服務實踐。刑法理論歸根結底是要用於指導司法實踐的,所以,刑法論文隻有被司法者閱讀、讀懂,纔能稱得上被賦予瞭生命力,纔是有價值的,否則就是一堆廢紙,要麼成瞭學者們的“自娛自樂”,要麼成瞭白費力氣,做瞭無用功。
怎樣讓刑法論文被司法者閱讀、讀懂,讓刑法理論被司法者入腦入心?首要之責當然在學者。“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閉門造車式的刑法學研究注定是徒勞無功的,刑法學者們隻有低下身段,潛入司法實踐一綫,看看檢察官、法官們在運用什麼刑法理論、秉執什麼刑法理念辦案,他們遇到瞭一些什麼難題和睏惑,他們到底在思考些什麼,他們對刑法學研究有什麼需求和建議等等,他們的刑法學研究纔能夠明確方嚮,找對癥結,有針對性地攻堅剋難,這樣的刑法學研究纔接“地氣”,研究成果纔會有“人氣”。
除瞭深入司法實踐,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學者們要用司法者讀得懂的、讀得下去的文字,最好是讀起來如坐春風的文字寫刑法論文,讓讀者不是望而生畏,而是饒有興緻。刑法論文並不是非要用生僻的、晦澀的語言錶述就代錶理論多麼高深莫測,並不是非要提齣一堆新奇的詞匯、術語或引用一堆外國刑法學傢的觀點就代錶論文多麼創新獨到,恰恰相反,這種刻意“抬高”論文學術層次的做法隻會使論文離司法者越來越遠,將司法者拒於韆裏之外。真正的大傢,是大象無形,大音希聲的,他們的論文觀點精闢,見解獨到,闡述透徹,論證嚴密,同時,文字又樸實無華,清晰流暢,有的甚或文采飛揚,妙語連珠,讓人頓開茅塞,醍醐灌頂,一方麵頓悟瞭刑法道理,另一方麵又欣賞瞭文采,這種刑法論文纔是司法者的最愛。比如,周光權的《論常識主義刑法觀》、田宏傑的《寬容與平衡:中國刑法現代化的倫理思考》、楊興培的《檢視罪刑法定原則在當前中國的命運境遇》、高艷東的《詐騙罪與集資詐騙罪的規範超越:吳英案的罪與罰》等,都是刑法論文中的妙品佳作。
我想做的,就是在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之間構架一座互通的橋梁,一方麵讓刑法學者瞭解司法者在運用什麼樣的思維辦案,司法者在睏惑什麼,有什麼理論需求,一方麵讓司法者傾聽學者的理論述說,吸收刑法學研究的理論精華,提升刑法理論素養,更新刑事司法理念,從而促使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緊密結閤,實現融會貫通,促使司法者學以緻用,用以促學,用學相長。為此,2009年,我在《南昌檢察》開闢瞭“探討與爭鳴”專欄,每一期推薦一篇讓我拍案叫好並讀懂、讀透的刑法學論文,說明推薦理由,然後列齣四個關於論文理解和延伸的問題,緊密結閤司法實踐,自問自答。創設這個欄目,就是為瞭將我覓中的刑法精品論文與大傢共享,同時,通過問題設計和解答,幫助司法者更加深刻理解論文的奧義和精髓,啓發和引導司法者作延伸思考,以批判的思維學習刑法理論,以實踐的眼光運用刑法理論,使刑法理論促進司法實踐的科學公正,司法實踐促進刑法理論的學術繁榮,達至理論與實踐的完美融閤。
這個欄目創設之後,獲得熱烈反響,收獲瞭領導和同事的好評。欄目之所以成功,就在於它構架瞭一座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互通的橋梁,把精品的刑法論文推介給大傢,並且運用更加通俗樸實的文字,結閤實踐真實案例,闡釋我作為一名檢察官讀者的認識和體會,從而讓大傢覺得以前似乎高居學術廟堂的刑法論文其實也並不是隻有法學博士纔能讀懂,促使大傢親切感受刑法的思辨魅力,增加學習、研究和思考刑法問題的興緻。但《南昌檢察》的發行範圍畢竟有限,由此,我決定從28期“探討與爭鳴”文章中精選17篇,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思考和拓展論述,撰寫成書,公開齣版發行,讓這座橋梁走進更多刑法學者和司法者的心中,並期望此舉能拋磚引玉,促進更多刑法愛好者來共同構築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的互通橋梁,以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勢,促成刑法學術與司法實踐的共同繁榮。
隻不過,這隻是我寫作本書的初衷和期望,這種期望是不是一種奢望,答案全在讀者心中。“但問耕耘,莫問收獲”,雖然寫作此書付齣瞭汗水,但寫作過程對我來說已經是一種享受。如果真的能為促成刑法學術和司法實踐的融會貫通盡到一點綿薄之力,我就倍感欣慰瞭。
熊紅文
二〇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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