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全麵收錄:本叢書為人民法院齣版社於2003年起推齣的《解讀》係列叢書的第五版, 收錄截至2016年4月高法院公布司法解釋374件,指導性案例56件。 審判依據:本叢書收錄瞭審判工作中常用的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及司法文件,並由 起草司法解釋的高法院法官撰寫解讀,對民事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案例中的難點、 疑點問題以及實務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瞭精準闡釋,具有高度的專業性,可作為審判依據。 品質保證:本叢書集高法院現行有效的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與重要司法文件之大成, 係高法院公布的法釋係列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的全麵分類匯編。
內容簡介
本捲收錄瞭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中綜閤性的常用司法解釋、重要司法文件,並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起草司法解釋的相關法官撰寫解讀,對司法解釋中的難點、疑點問題以及實務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瞭精準闡釋,具有高度的專業性。本捲共收錄截至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11件,其他主要司法文件51件。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一覽錶。
目錄
第一編 綜閤
(一)總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麵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2015年2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加強法律實施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11年8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推動國傢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意見(2014年11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製經濟促進非公有製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2014年12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若乾意見(2015年6月16日)
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維護公共安全的若乾意見(2015年9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製的若乾意見(2015年9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若乾意見(2015年10月12日)
(二)公開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公開審判製度的若乾規定(1999年3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印發《關於規範法官和律師相互關係維護司法公正的若乾規定》的通知(2004年3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審判公開工作的若乾意見》的通知(2007年6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和《關於人民法院接受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若乾規定》的通知(2009年12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法釋〔2013〕26號2013年11月21日)
(解讀)解讀《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鏈接)保障公眾對司法知情權和監督權的實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就《規定》答記者問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颱建設的若乾意見》的通知(2013年11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整治“六難三案”問題加強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2014年6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活動中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監督的若乾規定》的通知(2014年7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落實<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2015年8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落實<領導乾部乾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2015年8月19日)
(三)司法為民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大力推廣巡迴審判方便人民群眾訴訟的意見》的通知(2010年1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乾意見(2013年9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見(2014年11月20日)
第二編 審判、執行工作
(一)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民法院案件管轄權問題的若乾規定(法釋(2005)4號2005年5月24日)
(解讀)解讀《關於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民法院案件管轄權問題的若乾規定》
(二)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乾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8號2015年4月15日)
(解讀)解讀《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乾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製改革的意見》的通知(2015年4月15日)
(三)迴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執行迴避製度若乾問題的規定(法釋(2011)12號2011年6月10日)
(解讀)解讀《關於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執行迴避製度若乾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乾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迴避的規定(試行)》的通知(2011年2月10日)
(四)辯護與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傢安全部司法部印發《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的通知(2015年9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切實保障律師訴訟權利的規定》的通知(2015年12月29日)
(五)審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製度的若乾規定(法釋(2000)29號2000年9月22日)
(解讀)解讀《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製度的若乾規定》
(注解)
(鏈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熊選國就《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製度的若乾規定》答記者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製度的若乾規定》中有關問題的復函(2001年8月20日)
(六)審判組織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全麵加強人民法庭工作的決定》的通知(2005年9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乾意見(2014年12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巡迴法庭審理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3號2015年1月28日)
(解讀)解讀《關於巡迴法庭審理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的實施意見》的通知(2010年1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閤議庭工作的若乾規定(法釋(2002)25號2002年8月12日)
(解讀)解讀《關於人民法院閤議庭工作的若乾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閤議庭職責的若乾規定(法釋(2010)1號2010年1月11日)
(解讀)解讀《關於進一步加強閤議庭職責的若乾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製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2010年1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的通知(2010年12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法官行為規範》的通知(2010年12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的通知(2009年12月31日)
(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有關問題的答復(2010年4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乾問題的規定(法釋(2010)2號2010年1月12日)
(解讀)解讀《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乾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推進人民陪審工作的若乾意見》的通知(2010年6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印發《人民陪審員製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2015年4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印發《人民陪審員製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2015年5月20日)
(七)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決定(法釋(2016)7號2016年4月13日)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
(鏈接)切實保障訴訟參與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促進司法公正彰顯司法權威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負責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答記者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規定(試行)》的通知(2002年1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法官袍穿著規定》的通知(2002年1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庭審活動錄音錄像的若乾規定》的通知(2010年8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乾意見(試行)》的通知(2002年9月10日)
(八)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的通知(2007年3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技術谘詢、技術審核工作管理規定》和《對外委托鑒定、評估、拍賣等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2007年8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司法解釋施行日期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8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製的若乾意見》的通知(2009年7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法釋(2009)14號2009年10月26日)
(解讀)解讀《關於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禁在對外委托鑒定、評估、審計、拍賣等活動中收取中介機構傭金的通知(2009年10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10年7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的通知(2010年1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2015年5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規範上下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關係的若乾意見》的通知(2010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不得製定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的通知(2012年1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切實規範自由裁量權行使保障法律統一適用的指導意見》的通知(2012年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時期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審判管理工作的若乾意見(2014年6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人民法院案件案號的若乾規定》及配套標準的通知(2015年5月13日)
(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同一案件多個裁判文書上規範使用案號有關事項的通知(2016年2月1日)
……
第三編 廢止文件
附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一覽錶
精彩書摘
《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綜閤捲)》:
5.在加強審判專業化建設基礎上,實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製度。按照審判領域類彆,隨機確定案件的承辦法官。因特殊情況需要對隨機分案結果進行諷整的,應當將調整理由及結果在法院工作平颱上公示。
6.獨任法官審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書,由獨任法官直接簽署。閤議庭審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書,由承辦法官、閤議庭其他成員、審判長依次簽署;審判長作為承辦法官的,由審判長最後簽署。審判組織的法官依次簽署完畢後,裁判文書即可印發。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案件以外,院長、副院長、庭長對其未直接參加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不再進行審核簽發。
閤議庭評議和錶決規則,適用人民法院組織法、訴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閤議庭工作的若乾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閤議庭職責的若乾規定》。
7.進入法官員額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庭長、副庭長應當辦理案件。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每年辦案數量應當參照全院法官人均辦案數量,根據其承擔的審判管理監督事務和行政事務工作量閤理確定。庭長每年辦案數量參照本庭法官人均辦案數量確定。對於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可以直接由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組成閤議庭進行審理。
按照審判權與行政管理權相分離的原則,試點法院可以探索實行人事、經費、政務等行政事務集中管理製度,必要時可以指定一名副院長專門協助院長管理行政事務。
8.人民法院可以分彆建立由民事、刑事、行政等審判領域法官組成的專業法官會議,為閤議庭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提供谘詢意見。閤議庭認為所審理的案件因重大、疑難、復雜而存在法律適用標準不統一的,可以將法律適用問題提交專業法官會議研究討論。專業法官會議的討論意見供閤議庭復議時參考,采納與否由閤議庭決定,討論記錄應當入捲備查。
建立審判業務法律研討機製,通過類案參考、案例評析等方式統一裁判尺度。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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