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新編環境保護法規全書》共分二十部分:第一部分是綜閤性環境規定,第二部分是水汙染防治,第三部分是大氣汙染防治,第四部分是固體廢物管理,第五部分是噪聲汙染管理,第六部分是海洋環境管理,第七部分是放射性汙染防治,第八部分是建設項目與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第九部分是清潔生産、循環經濟,第十部分是化學品環境管理,第十一部分是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第十二部分是生態保護,第十三部分是環境應急,第十四部分是環境監察,第十五部分是環境監測,第十六部分是環境經濟政策,第十七部分是環境立法與執法程序,第十八部分是環境司法,第十九部分是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第二十部分是軍隊環境保護。
  《新編環境保護法規全書》是各級環保部門領導乾部、法製工作人員、環境監察人員以及其他環境執法人員實施環境執法和監督管理的基本工具書,也是企業事業單位環境管理人員瞭解和遵守國傢環境法規的重要參考書,還為環境法律教學研究人員、環境谘詢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及其他熱心環保事業的人士提供瞭解、學習國傢環保法律、法規、政策的基本讀本。
     目錄
   一、綜閤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錄)(2004.3.14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4.24修訂)
二、水汙染防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2008.2.28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實施細則(2000.3.20)
關於《水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應繳納排汙費數額"具體應用問題的通知(2011.2.22)
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2013.10.2)
淮河流域水汙染防治暫行條例(2011.1.8修訂)
太湖流域管理條例(2011.9.7)
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條例(2014.2.16)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汙染防治管理規定(2010.12.22修訂)
關於預防與處置跨省界水汙染糾紛的指導意見(2008.7.7)
三、大氣汙染防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2000.4.29修訂)
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9.10)
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2014.4.30)
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實施細則(2014.7.18)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3.9.17)
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2013.11.18)
關於加強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汙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3.9.15)
汽車排氣汙染監督管理辦法(2010.12.22修訂)
秸稈禁燒和綜閤利用管理辦法(2003.3.11)
四、固體廢物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2013.6.29修正)
關於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汙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14.5.14)
國傢危險廢物名錄(2008.6.6)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3.12.7修訂)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1999.6.22)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2011.1.8修訂)
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2010.12.22修訂)
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迴收處理管理條例(2009.2.25)
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資格許可管理辦法(2010.12.15)
電子信息産品汙染控製管理辦法(2006.2.28)
電子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2007.9.27)
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1999.7.8修正)
關於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1999.7.8修正)
危險廢物齣口核準管理辦法(2008.1.25)
五、噪聲汙染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1996.10.29)
關於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汙染管理的通知(1999.6.25)
關於加強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2010.12.15)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節錄)(2006.1.29)
六、海洋環境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2013.12.28修正)
防治船舶汙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2014.7.29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陸源汙染物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1990.6.22)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2007.9.25修訂)
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2006.9.19)
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管理辦法(2010.12.22修訂)
七、放射性汙染防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2003.6.28)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綫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2014.7.19修訂)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綫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2011.4.18)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綫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2008.12.6修正)
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許可管理辦法(2013.12.30)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2009.9.14)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許可管理辦法(2010.9.25)
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2011.12.20)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1986.10.29)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2007.7.11)
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2011.1.8修訂)
國務院關於核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2007.6.30)
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1997.3.25)
核與輻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證件管理辦法(2013.12.30)
八、建設項目與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環境影響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10.28)
國務院關於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2013.10.6)
關於在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過程中加強環保管理的通知(2014.4.18)
關於落實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準入的通知(2014.3.25)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11.29)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2005.8.15修訂)
關於推進事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體製改革工作的通知(2013.11.25)
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管理的意見(2014.3.3)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2009.1.16)
國傢環境保護總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2005.11.23)
關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答復意見(2007.3.21)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2006.2.14)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2013.11.14)
["三同時"驗收]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2010.12.22修訂)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2009.8.17)
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辦法(2003.10.8)
關於印發《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規劃的具體範圍(試行)》和《編製環境影響篇章或說明的規劃的具體範圍(試行)》的通知(2004.7.3)
附件一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規劃的具體範圍(試行)
附件二編製環境影響篇章或說明的規劃的具體範圍(試行)
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專傢庫管理辦法(2003.6.17)
關於進一步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2011.8.11)
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利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2014.3.21)
關於有序開發小水電切實保護生態環境的通知(2006.6.18)
關於進一步加強水電建設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2012.1.6)
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2012.5.3)
九、清潔生産、循環經濟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産促進法(2012.2.29修正)
清潔生産審核暫行辦法(2004.8.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08.8.29)
關於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的意見(2012.3.21)
十、化學品環境管理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12.7修訂)
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4.4.3)
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2010.1.19修訂)
廢棄危險化學品汙染環境防治辦法(2005.8.30)
化學品首次進口及有毒化學品進齣口環境管理規定(2007.10.8修訂)
十一、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
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2010.4.8)
消耗臭氧層物質進齣口管理辦法(2014.1.27)
十二、生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2011.1.8修訂)
國傢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2013.12.2)
國傢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辦法(2006.10.26)
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2013.11.11)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2007.11.13)
關於加強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的意見(2008.6.6)
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閤治理工作安排(2013.1.23)
十三、環境應急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8.30)
國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06.1.24)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2011.4.18)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2010.9.28)
關於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2009.11.9)
環保舉報熱綫工作管理辦法(2010.12.15)
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2014.12.19)
十四、環境監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2014.11.12)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製生産、停産整治辦法(2014.12.19)
環境監察辦法(2012.7.25)
環境監察執法證件管理辦法(2013.12.26)
限期治理管理辦法(試行)(2009.7.8)
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2009.9.30)
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辦法(2010.12.15)
十五、環境監測
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1983.7.21)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2007.7.25)
汙染源監測管理辦法(1999.11.1)
汙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2005.9.19)
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2008.3.18)
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辦法(2012.2.1)
國傢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2013.7.30)
國傢重點監控企業汙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2013.7.30)
十六、環境經濟政策
[排汙收費]
排汙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2003.1.2)
排汙費徵收標準管理辦法(2003.2.28)
附件排汙費徵收標準及計算方法
排汙費資金收繳使用管理辦法(2003.3.20)
關於排汙費徵收核定有關工作的通知(2003.4.15)
關於減免及緩繳排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2003.6.3)
排汙費徵收工作稽查辦法(2007.10.23)
關於調整排汙費徵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2014.9.1)
汙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2014.12.31)
[基金]
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2012.5.21)
船舶油汙損害賠償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2012.5.11)
[稅收]
關於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和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2012.1.5)
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2009.12.31)
關於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産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9.23)
關於公布《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2008.8.20)
[價格]
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2014.3.28)
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差彆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9.30)
關於擴大脫硝電價政策試點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2012.12.28)
關於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2012.3.28)
關於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與環保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2013.8.27)
關於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等問題的通知(2010.5.12)
關於取消電解鋁等高耗能行業電價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12.21)
[環境信用]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2013.12.18)
[汙染責任保險]
關於開展環境汙染強製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2013.1.21)
關於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2007.12.4)
[綠色貿易]
對外投資閤作環境保護指南(2013.2.18)
[綠色采購]
企業綠色采購指南(試行)(2014.12.22)
[生態補償]
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若乾政策的意見(2013.6.18)
[以舊換新補貼]
傢電以舊換新拆解補貼辦法(2010.3.17)
關於調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12.28)
[投資]
"十二五"期間城鎮汙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2011.5.23)
中央農村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環境綜閤整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2009.4.28)
[淘汰落後財政奬勵]
淘汰落後産能中央財政奬勵資金管理辦法(2011.4.20)
[秸稈資源化補助]
秸稈能源化利用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08.10.30)
關於加強農作物秸稈綜閤利用和禁燒工作的通知(2013.5.14)
[環境標誌産品]
當前國傢鼓勵發展的環保産業設備(産品)目錄(2010年版)(2010.4.16)
[節能減排]
中央企業節能減排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0.3.26)
關於做好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通知(2007.11.27)
十七、環境立法與執法程序
[立法和法律適用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節錄)(2000.3.15)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003.8.27)
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2004.6.23)
環境保護部公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2014.2.17)
[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09.8.27修正)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2010.1.19修訂)
環境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2010.12.27)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2014.12.19)
規範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若乾意見(2009.3.11)
[行政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節錄)(2012.10.26修正)
關於轉發全國人大法工委《對違法排汙行為適用行政拘留處罰問題的意見》的通知(2008.7.4)
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2014.12.24)
[行政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2009.8.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2007.5.29)
環境行政復議辦法(2008.12.30)
[行政強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2011.6.30)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2014.12.19)
[信訪]
信訪條例(2005.1.10)
環境信訪辦法(2006.6.24)
[行政監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2010.6.25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2004.9.17)
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2006.2.20)
[行政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賠償法(2012.10.26修正)
[監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2006.8.27)
[信息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07.4.5)
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2007.4.11)
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2002.11.26)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2014.12.19)
[其他]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2011.1.8修訂)
十八、環境司法
[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4.11.1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乾問題的解釋(2000.3.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2002.7.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2004.1.1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規範問題的座談會紀要(2004.5.1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2009.12.14)
[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2011��2��25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2013.6.17)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節錄)(2006.7.26)
關於加強環境保護與公安部門執法銜接配閤工作的意見(2013.11.4)
關於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若乾規定(2007.5.17)
[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錄)(2009.8.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2007.3.16)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節錄)(2009.12.2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乾問題的通知(2010.6.30)
[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節錄)(2012.8.31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節錄)(2015.1.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乾規定(2001.12.2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受理共同訴訟案件問題的通知(2005.12.30)
[環境公益訴訟]
關於貫徹實施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製度的通知(2014.12.2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2015.1.6)
[環境檢察與審判]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節錄)(2015.1.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麵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節錄)(2015.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若乾意見(2010.6.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麵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見(2014.6.23)
[強製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乾問題的規定(試行)(1998.7.8)
關於建立和完善執行聯動機製若乾問題的意見(2010.7.7)
[司法鑒定]
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2005.2.28)
十九、環境損害鑒定評估
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推薦方法(第Ⅱ版)(2014.10.24)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2014.12.31)
二十、軍隊環境保護
解放軍環境保護條例(2004.8.31)      
前言/序言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必須全麵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隻有實行最嚴格的製度、最嚴密的法治,纔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的製度保障。為瞭適應新形勢下汙染物減排和環境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我們編輯瞭《新編環境保護法規全書》。
  《新編環境保護法規全書》共分二十部分:第一部分是綜閤性環境規定,第二部分是水汙染防治,第三部分是大氣汙染防治,第四部分是固體廢物管理,第五部分是噪聲汙染管理,第六部分是海洋環境管理,第七部分是放射性汙染防治,第八部分是建設項目與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第九部分是清潔生産、循環經濟,第十部分是化學品環境管理,第十一部分是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第十二部分是生態保護,第十三部分是環境應急,第十四部分是環境監察,第十五部分是環境監測,第十六部分是環境經濟政策,第十七部分是環境立法與執法程序,第十八部分是環境司法,第十九部分是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第二十部分是軍隊環境保護。
  《新編環境保護法規全書》是各級環保部門領導乾部、法製工作人員、環境監察人員以及其他環境執法人員實施環境執法和監督管理的基本工具書,也是企業事業單位環境管理人員瞭解和遵守國傢環境法規的重要參考書,還為環境法律教學研究人員、環境谘詢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及其他熱心環保事業的人士提供瞭解、學習國傢環保法律、法規、政策的基本讀本。
  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
  2015年2月
    
				 
				
				
					工業設計史論:從工藝美術運動到後現代主義  圖書簡介  本書旨在係統梳理自19世紀末“工藝美術運動”興起,直至21世紀初“後現代主義”思潮影響下的工業設計發展脈絡與理論演變。本書聚焦於技術、社會變遷與審美觀念如何共同塑造瞭現代工業産品的形態、功能及文化意義,力求為讀者提供一個既有深度又具廣度的設計史宏觀視角。  第一部分:現代性的曙光——功能至上與理性主義的奠基(約400字)  本部分將深入探討工業革命後期,麵對大規模標準化生産帶來的粗糙與審美缺失,歐洲知識分子和設計師們發起的早期反思與革新運動。  1. 工藝美術運動(Arts and Crafts Movement)的批判與迴歸: 詳細分析威廉·莫裏斯(William Morris)對機器生産的深刻質疑,以及他對中世紀手工藝價值的重新肯定。本章將剖析該運動在理想與現實工業體係之間的張力,及其對後世設計美學的影響,特彆是在材料的真實性錶達和裝飾圖案上的貢獻。  2. 德意誌製造聯盟(Deutscher Werkbund)與功能先決: 重點闡述彼得·貝倫斯(Peter Behrens)在德國工業界扮演的角色,他如何將古典主義的秩序感與現代工業生産的效率相結閤。本節將分析“形式服從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這一核心信條的早期實踐,以及Werkbund在促進設計專業化和教育標準化方麵的重要作用。  3. 維也納工藝品廠(Wiener Werkstätte)的藝術與生活融閤: 考察奧地利分離派設計師如約瑟夫·霍夫曼(Josef Hoffmann)如何在追求純粹幾何形體與高品質手工製作之間找到平衡點。本章將通過分析其傢具、建築和小型工藝品,揭示其“方正、簡潔、內斂”的獨特風格,以及對裝飾藝術(Art Deco)的間接影響。  第二部分:現代主義的全球擴張與風格的定型(約550字)  進入20世紀20至50年代,設計理論經曆瞭最為劇烈的轉型,以理性、效率和大眾消費為導嚮的設計哲學開始主導全球範圍。  1. 荷蘭風格派(De Stijl)與絕對的抽象: 探討濛德裏安(Piet Mondrian)的平麵構成理論如何被巴特·範·德·萊剋(Bart van der Leck)等人引入到三維空間和産品設計中。本章聚焦於對垂直綫、水平綫和三原色的極端簡化,以及其如何影響瞭極簡主義的審美取嚮。  2. 包豪斯(Bauhaus):現代設計的核心熔爐: 這是全書的重點章節之一。我們將詳細剖析瓦爾特·格羅皮烏斯(Walter Gropius)的建校理念,約翰內斯·伊頓(Johannes Itten)的預科教育體係,以及後期由密斯·凡德羅(Mies van der Rohe)確立的“少即是多”(Less is More)的建築與産品哲學。特彆關注瑪莎·布蘭德(Marianne Brandt)的金屬製品設計,展示功能性與材料美學的完美結閤。  3. 法國裝飾藝術運動(Art Deco)的享樂主義轉嚮: 對比功能主義的剋製,本節分析Art Deco如何將工業化材料(如鉻、漆麵、玻璃)與異域文化元素、奢華感相結閤,形成一種強調垂直感、對稱性和流綫型的城市風格,尤其是在汽車、船舶和室內設計中的體現。  4. 斯堪的納維亞設計的溫和理性: 考察丹麥、瑞典等國設計師,如阿爾瓦·阿爾托(Alvar Aalto),如何在繼承現代主義簡潔性的同時,引入有機形態和天然材料(特彆是樺木膠閤闆),以創造更具人性化和舒適性的“溫暖的現代主義”。  第三部分:戰後繁榮、消費主義與批判性反思(約550字)  二戰後,全球經濟的復蘇和消費社會的崛起,對工業設計提齣瞭新的挑戰:如何在大批量生産中注入“風格”和“差異化”,以及如何迴應過度消費帶來的環境問題。  1. 美國工業設計的黃金時代:流綫型與通用電氣(GE)的影響: 分析雷濛德·洛維(Raymond Loewy)等“造型師”如何通過“適度的有計劃淘汰”(Planned Obsolescence)理論和流綫型設計,將産品打造成具有情感吸引力的消費符號。本章著重於汽車、傢電外殼的設計演變。  2. 意大利設計的活力與反叛:從美學到概念: 探討意大利在戰後如何超越德美兩國的純粹功能主義,發展齣一種兼具藝術性、幽默感和強烈社會評論的設計文化。重點分析如恩佐·馬裏(Enzo Mari)對設計社會責任的探討,以及阿奇萊·卡斯蒂格裏奧尼(Achille Castiglioni)對現有物品的挪用與解構手法。  3. 結構主義與信息時代的萌芽: 考察迪特·拉姆斯(Dieter Rams)在博朗(Braun)公司建立的“好的設計十原則”。本節將分析拉姆斯如何將包豪斯嚴謹性推嚮極緻,強調“少,但更好”(Weniger, aber besser),並探討其設計思想如何影響瞭早期的電子産品和計算設備的美學基礎。  4. 後現代主義的設計轉嚮與解構: 最後,本書將分析自1970年代末開始的對現代主義“宏大敘事”的反叛。重點介紹孟菲斯學派(Memphis Group)如何通過色彩、拼貼和非理性造型,挑戰既有的功能邏輯,重新引入符號學和裝飾性,為當代設計多元化開闢瞭道路。本章還將簡要提及設計與批判理論的結閤,探討可持續性設計和用戶體驗(UX)設計在理論層麵的先驅思想。  本書通過對關鍵人物、理論流派和標誌性産品的深度剖析,旨在揭示工業設計史並非一條單嚮的直綫發展,而是社會、技術、經濟和藝術思潮復雜交織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