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不瞭解美國的憲法及其曆史,就無從理解美國的政治與社會,《原則與妥協》提供瞭最理想的導讀。
內容簡介
《原則與妥協》旨在為四百年來美國憲政的精神與實踐提供一種大跨度的曆史敘事,從“權力”“權利”及二者的“互動”著眼,討論美國憲法原則的起源和變化,梳理其發展的動力與機製。作者提齣,在不危及作為立國之本的核心原則的前提下,不同利益集團藉由談判和“妥協”,在憲法的原則與實踐兩個方麵不斷推陳齣新,使之適應不同時代的社會需要,這正是美國憲法的生命力所在。
本版新增20萬字,集中於觀察和探討“9?11”之後十餘年中美國憲政的新發展,既有因“金錢政治”和“種族政治”等傳統問題齣現的新挑戰,也有反對恐怖主義的國傢安全措施對公民自由造成的新影響,以及福利權、醫保權和同性戀者平等婚姻權等數種“新公民權利”帶來的新睏境。在此基礎上,作者總結近十年來的研究與思考,為美國憲政史敘事提供瞭新的思路與視角。
作者簡介
王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美國史博士,哈佛大學杜波伊斯研究所博士後。現為北京大學曆史係教授,教育部首批文科長江學者講座教授,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印第安納大學(Indian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曆史係教授。
目錄
2014年版前言
2005年版前言
2000年版前言
第一章 美國憲政的起源和基礎
第二章 《聯邦憲法》的形成
第三章 早期憲政的演進
第四章 奴隸製、內戰與美國憲法
第五章 重建與新憲政秩序的建立
第六章 工業化時期的憲政發展
第七章 羅斯福新政與美國憲政
第八章 20世紀初至60年代美國公民權利的演變
第九章 冷戰時代的美國憲政
第十章 2000年美國總統大選與美國憲政
第十一章 9·11時代的愛國主義與選舉民主
第十二章 “色盲”憲法中的種族政治
第十三章 在21世紀追求幸福——關於福利權、健康權和婚姻平等權的憲法爭論
附錄
參考文獻和書目
案例索引
總索引
後記
前言/序言
“權利”與“權力”的博弈(2014年版前言)
(節選)
為國內讀者提供一種關於美國憲法的曆史敘事,將憲政史引入國內學者的研究視野,這是我最初寫作本書的願望。我當時也曾希望,在敘事之外,對美國憲政發展的特徵做一些“理論上”的觀察與思考。我當時關注的問題有兩個:一是美國憲法的“超穩定性”,二是保證其做到“與時俱進”的體製和思想動力。初版的前言多少反映瞭我對這兩個問題的想法。寫作修訂版(2005)前言的時候,我將思考的範圍擴展到憲法的“政治學”問題,主要包括:憲法的“公共性”與“崇高性”的關係,憲政發展的階段性與條件,憲政體製下不同利益的組織化與政治化過程,以及憲法、憲政與憲政文化的關係。這些問題,歸根結底,關心的仍然是憲法生命力的更新。然而,我並不滿意,覺得這些思考還不夠深入,還沒有觸及美國憲政發展曆史中更為本質的東西。
至於什麼是“更為本質”的東西,我並不十分確定,有的時候甚至懷疑是否真的存在,但我一直沒有放棄尋求的企圖。近年來,在教學和寫作中,尤其是與同事、學生、讀者和聽眾的頻繁交流中,我不斷重新迴到對這個問題的思考之中。本次修訂使我有機會重讀全書,而為寫作新增章節所作的大量閱讀,也激發我思考以前不曾關注的事物之間的聯係。我希望藉這篇前言的寫作,將一些新近的思考歸納一下,嘗試從一個新的角度來重構美國憲政史的輪廓,也許可從中獲取新知。
這個新的角度由三個部分構成:“權力”(powers)、“權利”(rights)以及“權力”與“權利”的互動(interplay and interaction)。
對從古至今的政治實體來說,“權力”都不是一種陌生的存在,“權力政治”——圍繞掌握權力、爭奪權力、運用權力而展開的政治——是貫穿於人類曆史的一種普遍現象。但“權利”則是隻有近現代國傢(尤其是現代民族國傢或公民國傢)纔必須麵對的問題,“權利政治”——為創造權利、爭取權利、享有權利、維護權利而展開的政治——也因而是一種近現代國傢的曆史體驗。公民享有的“權利”與臣民享有的“特權”的關鍵區彆在於:“權利”不是由某一個人賜予的,也不可以被某一個人任意收迴。至少從理論上講,現代國傢的公民“權利”應該有這樣的特徵:它們是標準的、統一的、可以而且必須普遍和平等地為一個國傢的所有公民所享有,且一旦被擁有,便不能不經正當的法律程序而被剝奪。從“權力”和“權利”的角度來看,近現代不同的國傢體製之間的關鍵區彆並不在於它們各自宣示的哲學理念是如何地不同,而在於它們如何界定和保障國傢權力的公有性與正義性,如何界定和保障公民權利的普遍性和實效性,以及如何保障“權力”和“權利”能夠在“體製內”進行實質性的博弈。美國也不例外。非但不例外,美國還是這種意義上的國傢製度創建曆程中的先行者。美國誕生於與舊“專製國傢”的決裂之中,從建國的第一天起就麵臨瞭國傢和政府權力如何建構與運用的問題:國傢權力的基礎是什麼,來源何在?權力如何得到組織和建構,如何在不同的“政府”之間進行劃分?如何保障政府的權力是有效的、能夠得到尊重但又不被濫用?權力的掌管者如何産生,又如何受到監督?與此同時,美國也是近代世界最早的“公民國傢”之一——雖然它的最終成型經曆瞭一個漫長的曆史過程。美國人最早地經曆瞭從“臣民”嚮“公民”的身份轉換,也最早並持續地麵臨著傳統專製國傢的統治者無需考慮的“公民資格”和“公民權利”的問題:誰是國傢的公民?誰有資格和權利成為國傢的公民?公民應該享有什麼權利?是否所有的公民都應該享有同樣的權利?誰來決定權利的享有或剝奪?“權利”來自何處,如何被“創造”齣來,又如何被轉換成“公民權利”?這些問題,如同“權力”的問題一樣,始終伴隨著美國曆史的演進,也成為美國憲政發展的永久性主題。
如果我們同意這樣的說法,即憲法是一種國傢政治關係的總安排和總設計,憲政是一種以憲法為基礎的國傢治理、製度建設和政治運作,那麼,美國憲政的核心問題也就不外乎“權力”和“權利”這兩大問題,而所謂美國憲政的實踐也就同時包含瞭至少兩個主要內容:一個是關於“權力”(包括國傢和政府權力)的建構與運用,另一個是關於“權利”(公民的個人和集體權利)的建構、享有與保護,也就是說,有“權力憲政”(constitutionalism of powers)和“權利憲政”(constitutionalism of rights)兩條主綫。
並不止於此。“權力憲政”與“權利憲政”並不是兩條互不相交的平行直綫,它們的存在與發展也不是相互隔絕的。相反,它們之間存在著一種也許可以被稱作“共生”(symbiotic)的關係:相互依賴,相互激勵,又相互製約。美國憲政發展的核心問題往往是由“權力憲政”與“權利憲政”的互動(或博弈)産生的問題:“權力”與“權利”的關係如何界定?“權利”如何被“權力”創造齣來,又如何為“權力”所限製或剝奪?“權利”如何轉換為“權力”?轉換的條件是什麼,所依賴的機製是什麼?這些問題也始終伴隨美國曆史的發展。事實上,“權力憲政”與“權利憲政”的互動(有時候是博弈)不僅影響著兩者各自的發展,而且還衍生齣一種新的、更復雜的限定兩者關係的關係,在找不到更閤適的詞的情況下,我們暫且將之稱為一種“權力—權利體製”(powers—rights complex)。我在complex、infrastructure、matrix和framework等英文詞中反復斟酌,最後還是覺得complex更恰當,它的詞義包含瞭這樣的意思:兩種或多種不同的東西組成的復閤體,並能産生齣新的變異體。在我看來,這種復閤體也構成瞭一種無形的“體製”(institution)。這種體製構成瞭美國曆史上不同的憲政秩序(constitutional orders)的基礎,並左右瞭美國曆史上不同階段的“國傢建構”(state-building)與“民族建構”(nation-building)的進程。
我不知道這種“三維思路”——權力憲政 / 權利憲政 / 權力—權利互動——是否能夠更清晰有力地勾畫美國憲政史的真實輪廓,或能夠更準確地描述美國憲法的真實內涵。但我想用它來試一試。這樣做當然是一個冒險,因為美國憲政史是一個如此復雜的進程,不同的利益和思想在其中進行瞭如此長久而復雜的博弈,任何籠統的描述都是不科學、不嚴謹的,必然將曆史簡單化。所幸的是,我希望做的不是捕捉美國憲政曆史的全部或唯一的本質,而是選取一個特殊的角度(權力和權利),來觀察美國憲政體製中不同力量的博弈,觀察博弈的結果如何改變瞭“權力”和“權利”體製的設置,又如何改變瞭美國憲法本身。
……
在新寫的三章中,第十一章首先討論瞭“9?11”事件對公民自由造成的影響及相關的憲政爭議。“9?11”打破瞭美國傳統的國土安全屏障,《愛國者法》的實施強化瞭聯邦政府對公民言論和信息自由的監控,再次凸顯瞭公民自由與國傢安全之間的緊張關係,但公民權保護所麵臨的更新的挑戰,則來自對反恐戰爭中的“敵人公民”的處理。本章同時以“9?11”之後的聯邦競選製度改革為背景,梳理瞭競選資金改革的曆史,重點討論瞭“軟錢”(不受限製的政治捐款)為何禁而不止的憲政原因。第十二章關注的是圍繞“肯定性行動”措施和《1965年選舉權法》的憲法辯論。這是兩項民權運動的重要遺産,但批評者認為它們破壞瞭“平等法律保護”的公正性、造成瞭對白人公民的“逆嚮歧視”,而聯邦最高法院則企圖在“政治正義”與“憲法公正”之間找到一個新的平衡點。第十三章將讀者帶入“社會公民權”的新領域之中,但限於篇幅,主要梳理福利權、醫保權和同性戀者平等婚姻權三種“新權利”的來龍去脈,在此基礎上,討論近期的相關案例,以展示“追求幸福”給21世紀的美國帶來的“權利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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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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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好,印刷沒問題,但我這本書切割有問題,也都連在一起沒有切割,京東能不能不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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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書,適閤收藏,包裝很精美,應該是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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韆百年來,對《聖經》中的人物、事件,人們一直無從驗明其真假,由此,許多人不得不以單純的信仰來應對這個問題。有鑒於此,著名考古學傢弗羅因德獨闢蹊徑,以《聖經》引考古,以考古探《聖經》。通過自己在聖地考古的親身經曆,以及挖掘齣來的大量實物證據,與文獻記載進行比照,從而為人們撥開瞭籠罩在齣埃及、摩西五經、大衛、所羅門、耶穌等一係列曆史人物、事件身上的迷霧,並進而將一幅豐富多彩、包羅萬象的古代社會、生活的畫麵呈現在人們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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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推薦的書單,希望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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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很快,包裝的也不錯,一如既往的好評,有需要還會再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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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大陸陽明學復興,而浙江是“始條理者”(陳來《陽明學研究的迴顧與前瞻——兼評〈陽明學研究叢書〉》)。瀋善洪、王鳳賢兩位先生於七十年代後期即開始研究王陽明,並於一九八一年推齣瞭《王陽明哲學研究》。 踵其事者,當首推吳光先生。他不僅是陽明學的研究者,亦是陽明學的推動者。概因齣身曆史學的緣故,他較早注意到文獻整理對陽明學研究的重要性,早在一九九二年就推齣瞭由其主持整理、校點的《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齣版社,二○一二年重排。以下簡稱《全集》),對王陽明及其思想研究起瞭不小的推動作用。《全集》亦被公認為最權威、使用範圍最廣的版本。 《全集》捲三十二係整理者搜輯整理散佚的陽明語錄、詩、文,凡二十八篇,開陽明佚文輯佚之先河。嗣後不斷有佚文、異文被發現,舉其要者,如日本學者永富青地、水野實,中國學者錢明、計文淵、葉樹望、吳震、王孫榮、陳來等,以浙人或浙籍居多。 浙江大學束景南教授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專力於硃熹研究之時,即已留意於陽明佚文的搜輯。二○○一年完成“硃子三書”最後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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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是介紹性質的書,還是聯邦黨人文集什麼的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