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在對有關學術觀點和立法體例進行梳理與總結的基礎上,《可得利益的民法治理--一種侵權法的理論詮釋》主張以多元化的歸責體係為核心來構建整個可得利益損害賠償製度,以期實現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統一性和開放性,同時,通過科學閤理的類型化來實現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明確性和可預期性,最終實現法益保護與行為自由的平衡。
內容簡介
未來利益是現代財産體係的重要一環,對其進行保護是彰顯社會預期與法律秩序的基本需要。未來利益的民法治理有兩種基本路徑:財産法與侵權法。財産法的路徑有無限擴展財産類型的危險,侵權法的路徑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作為未來利益侵權法治理的製度錶達形式,可得利益損害賠償是整個侵權法體係中最為復雜、最具爭議的理論難題之一。在現代損害賠償法中,財産損害越來越多地以可得利益損害的形式齣現,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法律地位日益凸顯。作為較為遙遠的損害,可得利益損害範圍之確定常常觸及侵權責任的邊緣,對可得利益損害進行何種程度的保護,將決定損害賠償法乃至整個侵權法的最終麵貌。對可得利益損害賠償進行係統化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作者簡介
楊彪,男,1980年1月生,廣東吳川人。2003年畢業於中山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同年保送就讀中山大學民商法碩士研究生,師從劉榮軍教授,2005年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負笈北上進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師從楊立新教授,2008年獲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7月起就職於廣東省高
目錄
導 論 重申方法:侵權倫理反思的路徑意識與問題架構/
第一章 理論概觀:可得利益的基本原理/
第一節 可得利益的概念闡析
第二節 可得利益的性質定位
第三節 可得利益的機理分析
第四節 可得利益的基本分類
第五節 可得利益的範疇辨析
第六節 小結
第二章 救濟有理:可得利益的實踐發展與理論範型/
第一節 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曆史嬗變
第二節 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實證比較
第三節 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理論支撐
第三章 製度錶達: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理論建構/
第一節 導論:一種平衡的責任觀
第二節 作為侵權責任核心構成要件的可歸責性
第三節 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量化分析
第五節 反射性財産損害賠償
第六節 可得利益損害賠償與民事證據規則
第七節 侵權抑或閤同:從體係分析、模式抉擇到方法整閤
第八節 餘論:一種有待解釋的命運
第四章 類型區分: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體係構造/
第一節 可得利益損害賠償類型化概述
第二節 侵害財産權型可得利益損失
第三節 侵害人身權型可得利益損失
第四節 機會利益損失
第五節 結論
第五章 實證考察: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程序視角/
第一節 損害賠償給付方式概述
第二節 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給付方式的比較法考察
第三節 損害賠償的一次性給付方式
第四節 損害賠償的定期金給付方式
第五節 結語:透過錶象看本質
第六章 麵嚮未來: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立法構想/
第一節 引論
第二節 傳統侵權法理論分析工具及其評價
第三節 侵權法理念的發展及其製度需求
第四節 可救濟性損害理論的引入
第五節 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立法思路
跋 方法意識與開放姿態:可得利益的動態規製思路/
參考文獻/
前言/序言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可得利益的民法治理:一種侵權法的理論詮釋》的圖書簡介,旨在詳細介紹本書的核心內容,不包含任何關於人工智能或生成過程的描述。 --- 圖書簡介 書名:可得利益的民法治理:一種侵權法的理論詮釋 作者: [此處可填入作者姓名] 齣版社: [此處可填入齣版社名稱] 導言:在損害與救濟的邊界上重塑侵權法 本書旨在對現代民法體係中的核心概念——“可得利益”(Lost Opportunity or Expectation Interest)——進行一次深入的理論重構與實證分析。在傳統侵權法理論中,對損害的認定與救濟往往聚焦於既得利益的恢復(如財産損失、人身傷害的直接後果)。然而,隨著社會經濟活動日益復雜,商業契約的價值、機會的喪失以及潛在利益的預期,構成瞭現代民法關係中不容忽視的損失類型。本書認為,要實現侵權的全麵治理,必須將對“可得利益”的保護納入侵權法的核心關切,並將其置於一個係統化的法律理論框架之下。 本書並非對既有侵權法規則的簡單羅列或整理,而是力圖從法哲學、經濟分析以及部門法學的交叉視角,為可得利益的識彆、量化和救濟提供一套新的理論基石。它主張,對可得利益的法律保護,不僅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也是促進社會資源有效配置和鼓勵創新活動的外部激勵機製。 第一部分:理論基礎的奠基——從既得利益到可得利益的範式轉換 本部分緻力於厘清可得利益在民法理論譜係中的地位,並探討其與傳統侵權法理論的張力與融閤。 第一章:侵權法基礎理論的再審視:從恢復原狀到利益平衡 本章首先迴顧瞭侵權法“填補損害”的核心原則。傳統上,填補損害被理解為將受害人置於損害發生前的狀態。然而,本書挑戰瞭這一靜態視角,認為在涉及商業決策、專業服務或風險投資的場閤,這種恢復已顯不足。我們探討瞭“恢復原狀”的邊界,並引入瞭“機會成本”和“預期收益”作為衡量損害的新維度。關鍵在於,如何區分那些僅僅是“可能發生”的利益與那些具有“高度確定性”的潛在利益。 第二章:可得利益的法哲學溯源與概念辨析 本章深入挖掘瞭可得利益在不同法係中的演變,重點分析瞭其在大陸法係中的“機會喪失”理論與英美法係中對“契約期待利益”的保護如何滲透到侵權領域。我們對“可得利益”進行瞭嚴格的界定,將其劃分為:確定性可得利益(如已達成但因侵權行為未能履行的閤同收益)和不確定性可得利益(如因侵權行為導緻商業機會的喪失或市場進入的受阻)。本書強調,法律乾預的閤理性,取決於這種利益預期的“閤理性”和“可預見性”。 第三章:經濟學分析的視角:效率、激勵與風險分擔 本章引入法律經濟學工具,分析對可得利益的保護如何影響社會資源配置。過度保護可能導緻“虛假訴訟”和對創新的過度抑製;保護不足則會使受害者承擔過多的風險,抑製閤法的經濟活動。通過構建成本效益模型,本章探討瞭在不同侵權場景下,侵權法應如何設定損害賠償的“恰當水平”,以最小化交易成本並最大化社會福利。 第二部分:侵權法的應用場景與製度構建 本書的第二部分將理論應用於具體的侵權領域,重點探討瞭在專業責任、市場競爭和知識産權等前沿領域,如何具體實施對可得利益的治理。 第四章:專業責任中的可得利益:投資決策與信息不對稱 在律師、會計師、投資顧問等專業服務領域,可得利益的損失尤為突齣。本章分析瞭“錯誤建議”或“疏忽管理”導緻的投資失敗。核心難題在於,如何證明如果專業人士盡職,原告本可以獲得的投資迴報。本書提齣瞭一套基於“替代性行為”的衡量標準,要求原告證明其在無侵權情形下,采取的行動路徑必然導嚮該可得利益的實現。 第五章:市場競爭與不正當競爭:對“市場份額”與“商業先機”的保護 在商業競爭領域,侵權行為(如商業詆毀、竊取商業秘密)往往直接剝奪瞭競爭者本應獲取的市場份額或獨傢機會。本章聚焦於如何量化這種因侵權行為導緻的“市場進入延遲”或“市場份額流失”。我們探討瞭判例中對“市場預期”的認可程度,並建議建立一個更具前瞻性的審查機製,以平衡對創新企業的保護與對市場自由競爭的維護。 第六章:侵權法對契約利益的“間接保護”:侵權與違約的邊界重劃 本書認為,當侵權行為與違約行為緊密交織時,對可得利益的救濟路徑也應相應調整。特彆是在第三方侵權導緻閤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如何避免“雙重賠償”或“賠償真空”。本章主張,侵權法在填補契約法未能覆蓋的“可得利益”損失方麵,應扮演補充和擴張的角色,確立侵權救濟的優先性或互補性原則。 第三部分:可得利益的量化與救濟機製的創新 理論的生命力在於其實踐的有效性。本部分著眼於可得利益評估的技術難題和救濟製度的完善。 第七章:可得利益損失的證據學要求與證明責任分配 可得利益的損失往往是高度推測性的,這構成瞭侵權訴訟中的主要障礙。本章詳細分析瞭證據法在處理這類損失時的特殊要求。我們探討瞭“高度可能”與“閤理可能”之間的區分,並主張引入“推定規則”或“舉證責任的適度轉移”,以減輕受害人證明未來利益的苛刻負擔,同時警惕司法恣意。 第八章:損害賠償的評估模型:從未來現金流摺現到“最佳可能情景”分析 針對可得利益的量化難題,本章引入瞭財務評估和統計學方法。我們介紹瞭適用於不同類型可得利益損失的評估模型,包括對長期收益的摺現計算、對市場波動性的敏感度分析。本書特彆推崇一種“最佳可能情景分析”的思路,即法官應基於侵權發生時受害人所能閤理預期的最好結果進行評估,而非僅僅停留在保守的估計。 第九章:超越金錢賠償:非金錢救濟與預防性治理 本書的最後一部分超越瞭傳統的金錢賠償框架,探討瞭對可得利益損失的非金錢性救濟,例如強製性的行為禁令、恢復市場信譽的聲明性判決,以及通過懲罰性賠償對侵權者的風險控製。我們論證瞭在特定情況下,預防性的司法乾預比事後的金錢彌補更能有效保護和恢復受害者的潛在利益。 結語:邁嚮全麵的民法治理體係 《可得利益的民法治理:一種侵權法的理論詮釋》是一項係統性的理論工程。它呼籲侵權法走齣狹隘的“既往損害”範疇,擁抱現代社會中對“未來可能”的法律保障。本書的貢獻在於,它為法學研究者、實務工作者和立法者提供瞭一個清晰、嚴謹的框架,以應對日益復雜化的民事侵權挑戰,最終目標是構建一個能夠更全麵、更有效治理社會風險和保障公民經濟福祉的現代民法體係。 ---
這本書的書名聽起來就很有深度,讓人眼前一亮。“可得利益”這個概念在民法中確實是一個非常核心且值得深入探討的範疇,而“侵權法”又是民法中最為活躍、最能體現權利救濟功能的領域之一。這本書將這兩者結閤,並且以“理論詮釋”為視角,這本身就預示著作者會從深層次、概念化的高度來梳理和分析可得利益在侵權法框架下的適用問題。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對可得利益的類型、計算方式、以及在不同侵權行為(如侵權緻人損害、閤同侵權等)下的具體體現進行詳細的闡釋。例如,對於侵權行為造成的財産損失,如何準確界定和計算“可得利益”的損失,這其中涉及到的證據收集、損失評估、因果關係認定等環節,往往是實踐中最為棘手的問題。理論上的清晰界定,對於統一司法實踐、提升侵權救濟的實效性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而且,這本書的題目暗示瞭它可能不僅僅是停留在理論描述,而是會探討一種“民法治理”的視角,這或許意味著作者會進一步思考如何在法律製度層麵,通過對可得利益的閤理規製,來促進公平正義,平衡各方利益,最終實現侵權法的社會功能。這本書的齣現,無疑填補瞭這一領域理論研究的空白,為我們理解和運用侵權法提供瞭新的視角和有力的理論支撐,相信它會成為法律從業者、研究者和相關領域學生的一本必讀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