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初版序
第一部分 古典宪法与封建法
第一章 导论:现代史学的法学基础
第二章 普通法心智:习惯与“不可追忆”
第三章 普通法心智:比较基础之不存在
第四章 发现封建制:法国与苏格兰的历史学家
第五章 封建制之发现:亨利?斯佩尔曼爵士
第六章 王位空缺期:詹姆斯?哈林顿的《大洋国》
第七章 王位空缺期:保王党的第一次反动与马修?黑尔的回应
第八章 布拉迪论争
第九章 结论:史学中的1688年
第二部分 再访古典宪法:追溯自1986年
第一章 史学与普通法
第二章 内战与王位空缺期
第三章 复辟、革命和寡头制
索引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得了的好!
评分古代*
评分导致我写作《古代宪法与封建法》的研究,是以某些方式与我的博士论文导师、已故的赫伯特·巴特菲尔德爵士(Sir Herbert Butterfield)的研究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与他的《英格兰人与他的历史》相关。他的这本书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于1944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间的研究成果;它的新柏克式的(Neo-Burkean)基调可能是那时的心态造成的。是巴特菲尔德向我建议说,我应当改变研究王位空缺期的激进主义者的反诺曼主义(anti-Normanism)[“诺曼枷锁(Norman Yoke)” ]的想法,而去探究罗伯特·布拉迪(Robert Brady)与他的同道的君主主义的史学。尽管他们的思路与埃德蒙·柏克的思路很不相同,但把古代宪法的规定主义(prescriptivism)与柏克在一个半世纪后的思想联系起来的兴趣 ,或许源于《英格兰人与他的历史》。不过,我并不记得,巴特菲尔德曾特别要求我研究柏克。那时,他正投入对乔治三世朝的历史和史学的研究 ,尽管他的这项研究包含很多关于1780年约克郡请愿者的古代宪法主义(ancient-constitutionalism)的有趣信息。回顾过去,巴特菲尔德的研究与我的研究的主要联系,似乎通过《英格兰人与他的历史》,把本书与下述问题联系起来,此即:应当如何处理他在《辉格式历史解释》(1931年)中批评的沾沾自喜的进步主义(progressivism)与他在撰写那本晚出的著作(1944年)时很赞赏的同样沾沾自喜的传统主义(traditionalism)间的关系。人们花了好多年才证明,这两种态度是可能共存的,并可能同样是“辉格式”; 邓肯·福布斯(Duncan Forbes)讨论“科学的辉格主义”的第一篇论文就充分指出了这种可能性,而该文在本书出版时已经发表。
评分本书问***信息。
评分剑桥学派的著作,这个可以有
评分古代***》。
评分一直想读的书,很喜欢。
评分东西不错 已经再用了!感谢京东
评分导致我写作《古代宪法与封建法》的研究,是以某些方式与我的博士论文导师、已故的赫伯特·巴特菲尔德爵士(Sir Herbert Butterfield)的研究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与他的《英格兰人与他的历史》相关。他的这本书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于1944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间的研究成果;它的新柏克式的(Neo-Burkean)基调可能是那时的心态造成的。是巴特菲尔德向我建议说,我应当改变研究王位空缺期的激进主义者的反诺曼主义(anti-Normanism)[“诺曼枷锁(Norman Yoke)” ]的想法,而去探究罗伯特·布拉迪(Robert Brady)与他的同道的君主主义的史学。尽管他们的思路与埃德蒙·柏克的思路很不相同,但把古代宪法的规定主义(prescriptivism)与柏克在一个半世纪后的思想联系起来的兴趣 ,或许源于《英格兰人与他的历史》。不过,我并不记得,巴特菲尔德曾特别要求我研究柏克。那时,他正投入对乔治三世朝的历史和史学的研究 ,尽管他的这项研究包含很多关于1780年约克郡请愿者的古代宪法主义(ancient-constitutionalism)的有趣信息。回顾过去,巴特菲尔德的研究与我的研究的主要联系,似乎通过《英格兰人与他的历史》,把本书与下述问题联系起来,此即:应当如何处理他在《辉格式历史解释》(1931年)中批评的沾沾自喜的进步主义(progressivism)与他在撰写那本晚出的著作(1944年)时很赞赏的同样沾沾自喜的传统主义(traditionalism)间的关系。人们花了好多年才证明,这两种态度是可能共存的,并可能同样是“辉格式”; 邓肯·福布斯(Duncan Forbes)讨论“科学的辉格主义”的第一篇论文就充分指出了这种可能性,而该文在本书出版时已经发表。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图书大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