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田文昌、陈瑞华对话录(增订本)》记录的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与一名法学教授就刑事辩护问题所进行的对话。对话的目的主要是对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进行一次系统的总结和整理。所谓“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既包括律师在中国现行体制下进行有效辩护的经验总结,也包括法学研究者对中国刑事辩护制度所做的理论思考。当然,任何律师都不能说自己的辩护经验就等于“中国律师的经验”,任何学者也不能说自己的研究就“完全总结了中国刑事辩护的经验”,我们所说的“中国经验”主要是针对中国现阶段的特定历史条件即“中国特色”而言。我们两人通过对话希望尽量展示中国刑事辩护的一般经验,并使这些经验上升为概念和理论。我们力图证明,即使是在今天中国法律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的背景下,律师的刑事辩护仍然有相当大的空间。在刑事辩护中,律师与其怨天尤人,倒不如认真研究刑事辩护的经验和技巧,力求挖掘出每个案件的“辩点”,争取在辩护工作中做到不留遗憾。与此同时,在法学研究中,法学家们与其“临渊羡鱼”,简单引进西方国家的概念和理论,倒不如“退而结网”,认真听取中国辩护律师述说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踏踏实实地进行理论的提炼和总结,由此推动刑事辩护理论的研究。
作者简介
田文昌,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页插图
目录
对话一 中国刑辩三十年的发展脉络
辩护的概念与要素
法庭辩护与审判前辩护的并存
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的分离
实体辩护的分化
罪轻辩护与量刑辩护的关系
对话二 证据辩护
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法定化?
证据信息真实性的推定规则
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标准
对话三 程序辩护
程序性辩护的困境
程序性辩护的技巧
对话四无罪辩护
实体上的无罪辩护
证据上的无罪辩护
程序辩护向无罪辩护的转化
对话五 量刑辩护
量刑辩护的技巧
消极的辩护与积极的辩护
罪轻辩护
对话六 辩护思路的形成
开庭前辩护思路的形成
开庭前与被告人的沟通与协商
一审中辩护思路的调整
辩护思路的再次调整
对话七 庭审前的辩护准备
会见的注意事项
阅卷权问题
阅卷的技巧
调查取证的困境与技巧
对话八 第一审程序中的辩护(上)
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的关系
对控方言词证据的质证
对控方鉴定结论的质证
对控方实物证据的质证
法庭举证技巧
对话九 第一审程序中的辩护(中)
辩方证据的合法性问题
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
对话十 第一审程序中的辩护(下)
法庭辩论技巧
法庭辩论的语言艺术
法庭应变
法庭辩论的风格
指导性案例的运用
第二轮辩论的技巧
对话十一 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辩护
对话十二 律师职业风险防范
对话十三 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刑事辩护带来的新空间与新挑战
对话十四 从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看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精彩书摘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就排除非法证据的时间作出的规定,有个非常大的遗憾。2010年的两个证据规定确立的是程序合法性优先审查原则。程序有争议先审查程序,而不能与实体一起审查,更不能放在实体审查之后,那样就没有意义了。特别是,如果非法证据不事先审查,一旦带到法庭上去,会产生误导,法官就已经有先人为主的印象了。排除非法证据的最大价值是将其排除于法庭之外,不进入法庭调查和辩护程序,让法官和陪审员不接触它,不先人为主,这是最大的意义。这次的《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犯了两个错误:第一,跟实体问题放在一起审理;第二,在审理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时,再同时审查证据合法性,这是毫无意义的。这条既违背2010年两个证据规定确立的程序优先审查原则,也是对《刑事诉讼法》第54条和第58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限制规定。
你提到的有人主张法官已预先看到案卷所以不用担心先人为主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如果法官通过阅卷有了预断,那还要审判干什么?开庭就是为减少预断、克服偏见,促使法院接受双方的观点。学界有共识,非法证据在庭前会议上就可以排除。假如在庭前会议上把非法证据排除了自然对法官影响很小,如果不能解决,放在开庭后未展开法庭调查前排除,整个控方证据体系就被削弱,这对法官认定被告人犯罪行为会有影响。我的观点是,先排除非法证据再进行实体审查的意义是极其重大的,尤其能最有效地保护律师的无罪辩护。如果放在法庭调查中跟实体问题一并调查,反而导致无罪辩护毫无意义,非法证据和合法证据都让法官产生了偏见和预断,整个庭审便会流于形式,所以这是一个最大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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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好的,这是根据您的要求,撰写的一份关于《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田文昌、陈瑞华对话录(增订本)》以外的其他图书的详细简介。 --- 书籍简介:全球视野下的法治转型与社会治理:比较刑法学前沿探索 导言:时代之问与跨越国界的审视 在二十一世纪的全球化浪潮中,各国法律体系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深刻的转型。传统刑法理论在面对技术进步、社会结构变迁以及全球性犯罪(如网络犯罪、跨国洗钱、恐怖主义)的冲击时,显得力不从心。与此同时,不同国家在构建现代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其路径选择、本土化实践以及文化根基的差异,使得单一视角的法治建设方案难以奏效。 本书《全球视野下的法治转型与社会治理:比较刑法学前沿探索》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旨在提供一个跨越国界、深入剖析现代刑法在不同社会结构中如何适应、如何重塑的综合性研究平台。它并非聚焦于特定国家的本土经验细节,而是着眼于宏观的比较分析、理论的融会贯通以及实践治理模式的有效性评估。 第一部分:刑法基础范式的全球性重构 本部分深入探讨了当代刑法学赖以存在的基石——罪责理论、刑罚目的以及构成要件体系——在全球范围内的演变趋势。 一、罪责理论的当代困境与重塑: 全球范围内的行为主义(Act Theory)与规范主义(Normative Theory)之争从未停止。本书着重比较了德国学派对“工具行为论”的深化,与英美法系在精神状态(Mens Rea)认定上的持续精细化过程。特别关注了在高度复杂化社会中,如何界定“故意”与“过失”的灰色地带,例如,在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系统中,行为主体责任的归属问题。此外,还探讨了在人权保障日益成为国际共识的背景下,传统刑法领域中的“惩罚的界限”是如何在全球不同文化区域间被重新协商的。 二、刑罚目的的功利化与道义平衡: 现代国家普遍面临的刑罚目的冲突——威慑、改造、报应与预防——是如何在不同法域内被优先排序的?本书通过对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强调矫治与融入)与部分东亚国家(强调社会和谐与威慑)的对比分析,揭示了刑罚理念的文化依附性。重点分析了“恢复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探讨其在实现传统刑罚目标之外,是否能有效填补现代刑罚的结构性缺陷。 三、构成要件的跨文化适用性检验: 构成要件理论是刑法体系的骨架。本书跳出单一体系的内部逻辑,考察了“禁止偏离规范的偏差”(Deviation from the Norm)这一概念在不同法律文化中的具体体现。例如,比较了大陆法系对“违法性”的客观化考量与英美法系对“行为不法”的社会危害性评价之间的张力,分析这些差异如何影响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定性。 第二部分:社会治理的转型:刑法在宏大叙事中的角色 本部分将视角从理论层面提升至社会治理的宏观框架,探讨刑法如何作为国家机器的关键组成部分,应对现代性的复杂挑战。 一、经济犯罪与全球化背景下的“白领犯罪”: 随着金融工具的复杂化和资本流动的无界限,传统刑法对经济活动的规制效力受到严峻考验。本书聚焦于跨国逃税、内幕交易及复杂的企业欺诈行为。通过对比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执法模式与欧盟的协同监管机制,分析了“协同规制”(Cooperative Regulation)在填补单一国家刑法管辖真空中的作用。探讨了在追究企业法人责任时,如何平衡效率与正义,以及各国在“直接归责”与“间接归责”上的理念差异。 二、技术风险社会与刑法的新边疆: 互联网、大数据和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为刑法领域带来了全新的风险场域。本书详细探讨了数据安全、深度伪造(Deepfake)的刑事规制难题,以及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边界。特别分析了如何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一致性的网络犯罪定义,以应对“属地管辖”的天然限制。这部分内容侧重于“前瞻性刑法”的构建,即如何在风险尚未完全显现时,通过制定具有高度概括性的法律原则来有效管理未来风险。 三、刑罚执行的国际比较与人权标准: 刑法实践的终点——刑罚执行——是检验一个社会法治程度的试金石。本书通过对监狱人权、替代性刑罚(如社区服务、电子监控)的全球推广情况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了国际人权公约对各国刑罚执行体系的塑造力。尤其关注了“去机构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的全球趋势,以及不同文化对“改造”与“隔离”的价值权衡。 第三部分:比较研究的方法论革新与未来展望 本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其比较的内容,更在于其研究所采用的方法论的革新。 一、超越文本:从法律移植到内生性变迁: 本部分批判了早期法学研究中简单地将A国法律“嫁接”到B国语境的缺陷。强调了比较刑法研究必须深入挖掘法律背后的“制度文化逻辑”,即历史、政治权力结构以及社会信任机制是如何影响法律规范的接受度和有效性的。研究方法上引入了社会学调查数据和经济学效率分析,力图实现刑法理论的“多维量化分析”。 二、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本土化张力”: 探讨了在全球化法律规范(如国际刑法)的压力下,各国如何在保持自身文化主体的同时,实现刑法体系的现代化。这种“本土化张力”体现在对具体犯罪的定义、对证据开示的程度,乃至对法官角色的期待上。 结论:迈向共同体的刑法对话 《全球视野下的法治转型与社会治理:比较刑法学前沿探索》最终指向一个深刻的命题:在全球化日益紧密的今天,各国刑法体系能否通过深度的比较对话,建立起一套具有普遍约束力(而非强制性)的“最低限度正义标准”,从而共同应对人类共同的挑战。本书是一部为法学研究者、政策制定者以及关注全球治理的读者,提供深度洞察与理论工具的参考著作。它不提供简单的答案,而是提供一个审视和反思我们自身法律体系的全新视角。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它以一种极为生动和人性化的方式,揭示了刑事辩护的复杂性与魅力。我一直以为,刑事辩护更多的是一种技术层面的较量,是律师与公诉方之间在证据、法律条文上的博弈。然而,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刑事辩护背后更深层次的价值所在。它不仅仅是为被告人争取无罪或减轻处罚,更重要的是,它在每一次诉讼中,都在检验和重塑着法律的边界,都在捍卫着公民的基本权利。书中关于“程序正义”的讨论,让我印象尤为深刻。我们常常强调实体正义,但往往忽略了程序正义的基石作用。两位对话者通过大量鲜活的案例,阐述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通过严格的程序保障,来防止权力滥用,确保司法公正。我特别欣赏书中对于“良知”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的探讨。在面对一些充满争议或社会舆论压力巨大的案件时,律师如何坚持自己的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做出符合良知的判断,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具挑战性的考验。这本书让我对“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有了更具象化的理解,它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辩护的细节之中,体现在律师对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尊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