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民法典體係研究(第2版)》著眼於二十一世紀我國民法典的體係建構,從比較法和曆史考察的角度對民法立法的體係化和法典化的諸多問題進行瞭闡釋,深入研究瞭民法典體係的基本理論,對法典中心主義模式下民法典的內在價值體係、民法與商法的關係、民法法典化的局限性及其剋服等進行瞭深入的探討,並設計瞭未來我國民法典總分結構下諸編的外在規則體係。
作者簡介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後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曾獲“中國有突齣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十大傑齣青年法學傢”等榮譽稱號,以及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奬、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奬、長江學者等奬勵。主要學術成果專著《違約責任論》(獲第三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等奬)、《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獲全國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奬)、《司法改革研究》(獲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一等奬、吳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奬)、《物權法論》、《物權法研究》(獲第六屆國傢圖書奬提名奬)、《閤同法研究》(第一、二捲)、《民法總則研究》(獲第十四屆中國圖書奬)、《物權法草案建議稿及立法理由書》(獲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奬)、《我國民法典重大疑難問題之研究》(入選新聞齣版總署第一屆“三個一百”原創圖書齣版工程);主編或閤著《民法新論》(上、下冊,獲北京市高等學校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秀成果奬、高等學校齣版社優秀學術專著優秀奬)、《民法·侵權行為法》(獲北京市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奬、第三屆普通高校優秀教材奬)、《人格權法新論》(獲第九屆中國圖書評論奬)、《人格權法研究》(獲第五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二等奬):發錶論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8輯)和學術論文二百餘篇。曾兩次獲得教育部頒發的國傢級教學成果二等奬。
王利明教授作為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起草小組成員,全程參與瞭《侵權責任法》的起草工作。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編 民法典體係的基本理論
第一章 民法典體係概述
第一節 民法的法典化
第二節 民法典的體係化
第三節 民法法典化與民法典的體係化
第四節 民法法典化與法律匯編
第五節 民法典體係的形式理性
第六節 民法典體係與民法學理論體係
第二章 民法典體係及其理論的曆史發展
第一節 古代法中的民法體係理論
第二節 近代法中的民法體係
第三節 近代以來民法體係思想的演進
第四節 法國與德國民法典體係的比較
第五節 民法典的混閤模式
第六節 民法典體係的發展
第七節 曆史經驗的啓示
第三章 法典化與法典中心主義
第一節 法典中心主義概述
第二節 法典中心主義與民事單行法
第三節 法典中心主義與依法裁判
第四章 民商閤一體製下的民法與商法的關係
第一節 商法的産生及民商分立的形成
第二節 民商閤一體例及其理由
第三節 我國立法應當采取民商閤一的體例
第四節 民商閤一體例下的我國民法典體係構建
第五章 我國民法典體係構建
第一節 我國民事立法的曆史發展
第二節 構建我國民法典體係的原則
第三節 總分結構——製度和規範的體係化
第四節 民法典製度編排的邏輯結構
第五節 以法律關係為中心構建民法典的體係
第六節 我國民法典體係的具體構建
第七節 民法典的體係構建與內容整閤
第二編 民法典的內在價值體係
第六章 民法典價值及體係構成
第一節 民法典價值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民法典價值與民法的人文關懷
……
第三編 民法典的外在規則體係
第四編 民法法典化的局限性及其剋服
精彩書摘
3.名譽權、信用權。名譽權和信用權分彆對應民事主體的社會評價和經濟能力評價,屬於精神性的人格權。德國學者格拉蒂曾經指齣:“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而在市場經濟社會,信譽是市場正常運行的基礎,在我國,盡管現行立法沒有將信用權作為一項獨立的權利加以規定,但許多法律法規中都涉及信用保護的問題。例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4條明文規定,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僞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關於榮譽權是否屬於人格權,值得探討。《民法通則》第102條規定瞭榮譽權,由此涉及對榮譽權性質的討論。榮譽權是公民和法人對自己的榮譽依法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權利。榮譽是社會、國傢通過特定的機關或組織給予公民或法人的一種特殊的美名或稱號。榮譽不是社會給予每個公民或法人的評價,而是授予在各項社會活動中成績卓越有特殊貢獻的公民或法人的,因而榮譽權並非是每個公民或法人都享有的。尤其是榮譽權的取得有賴於主體實施一定的行為,作齣一定的成績,可見它不是公民齣生和法人成立後就應依法享有的。因此,榮譽權不是人格權而是身份權。如果侵害榮譽權導緻對名譽的損害,可以適用名譽權的相關規定進行保護。
4.人身自由權、婚姻自主權、貞操權。人身自由權是指自然人的人身免受非法限製、強製、拘禁、拘束、乾涉或妨礙等限製,可以在法定範圍內依據自己的意誌自由從事各種活動的權利。盡管我國憲法等法律已經對人身自由權加以確立或者保護,但我國正在製定的民法典有必要將人身自由權作為一項具體人格權加以規定,將人身自由權規定為民事權利,就可以通過民法對之加以保護,從而落實憲法對基本權利的規定。且可以確定國傢對保護公民人身自由所負有的義務。
……
前言/序言
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張韆帆法學研究係列(第1版)——以權利為基石的民法進階之路 叢書係列: 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 分冊主題: 張韆帆法學研究係列(第1版) 圖書定位: 本書是“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中收錄著名民法學傢張韆帆教授早期及中期核心研究成果的精選集。它全麵展現瞭張韆帆教授在民法基礎理論、私法自治、閤同法、物權法以及法律解釋學等領域的獨特洞見與深刻批判,尤其側重於以憲法權利為基石,重構和深化中國私法理論體係的學術探索。本書旨在為讀者提供一條理解中國民法現代化進程中,如何有效整閤憲法精神與私法原則的進階研究路徑。 --- 第一部分:私法理念與憲法基礎的重構 本部分收錄瞭張韆帆教授早期奠定其學術基調的係列論文,核心聚焦於私法自治的價值限度及其與國傢權力的關係。 第一章:私法自治的“有限性”與“優先性” 本章深入探討瞭中國語境下“私法自治”概念的內涵與邊界。作者挑戰瞭傳統民法理論中將私法自治視為絕對價值的傾嚮,強調其必須接受憲法基本權利的製約。重點分析瞭: 1. 意思自治與人格尊嚴: 論述瞭閤同自由並非絕對,當意思錶示的形成過程(如格式條款下的弱者地位)侵害瞭人格尊嚴和基本生活保障時,國傢乾預的閤理性基礎。 2. 私法權利的“公法化”: 剖析瞭德國法上的“第三人效力”理論在中國實踐中的睏境與適應性改造,論證瞭私法關係中如何間接落實憲法上的平等和自由原則。 3. 私法自治的激勵功能與風險: 辨析瞭私法自治在促進交易效率的同時,可能帶來的社會成本和分配不公問題,呼籲建立一種具有社會責任感的私法規範體係。 第二章:所有權理論的憲法化解讀 張韆帆教授在本部分對傳統民法上的所有權概念進行瞭深刻的反思。他認為,現代民法典中的所有權絕非簡單的“絕對支配權”,而是一種受公共利益製約、內含社會義務的復閤型權利。 1. 所有權與居住權/發展權: 結閤中國特殊的社會結構和土地製度背景,探討瞭私人財産權在多大程度上必須嚮社會功能和人的基本需求讓步。 2. 私有財産的“社會化”傾嚮: 審視瞭物權法製定過程中,如何平衡私人經濟安全與社會公共利益的衝突點,特彆是對徵收製度、相鄰關係的處理上所體現的價值取嚮。 3. 共有與個人産權的張力: 分析瞭在傢庭財産、共同投資等情境下,如何界定個體權利的邊界,避免權利的過度膨脹侵蝕集體利益或弱勢成員的權益。 --- 第二部分:閤同法中的風險分配與解釋方法 本部分聚焦於閤同法領域,特彆是側重於如何在交易實踐中,運用科學的解釋方法來處理復雜且不對稱的利益關係。 第三章:閤同解釋的方法論轉嚮 本章是作者關於法律解釋學的代錶性論述,主張從傳統的“文義中心論”嚮“目的論”和“體係論”的轉變,尤其強調解釋者必須帶有權利視野。 1. 目的解釋的憲法錨定: 強調閤同解釋的目的不僅是還原當事人真意,更重要的是實現私法所應承擔的憲法價值(如公平、信賴保護)。 2. 不確定法律概念的適用: 探討瞭“情勢變更”、“誠實信用”等模糊條款在司法實踐中的操作標準,主張應當采用更具能動性和價值判斷的解釋路徑。 3. 格式條款的“反教義學”批判: 嚴厲批判瞭長期以來司法實踐對格式條款的“弱化審查”傾嚮,主張運用更嚴格的限製解釋和目的性限縮,以保障非專業締約人的基本防禦權。 第四章:閤同責任的歸責基準與風險分擔 本部分細緻分析瞭閤同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尤其關注如何在現代風險社會中閤理分配交易風險。 1. 期待利益的限製與衡量: 探討瞭損害賠償範圍的界定,主張在高度不確定的商業交易中,對可預見性原則的嚴格適用,以避免懲罰性的賠償責任。 2. 情勢變更的適度適用: 結閤全球金融危機後的案例,重新審視瞭情勢變更製度的適用要件,強調其“例外性”和對閤同穩定性原則的尊重。 3. 附隨義務的體係化構建: 論述瞭從“給付義務”嚮“以保護他方利益為核心的附隨義務”的深化,這對現代商事活動中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提齣瞭更高的要求。 --- 第三部分:民法典編纂中的理論貢獻與反思 本部分主要收錄瞭張韆帆教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編纂過程的理論參與和後置反思,主要集中在物權與閤同的體係整閤上。 第五章:物權編與債權編的結構性協調 作者在本章中探討瞭新民法典如何在物權編和債權編之間處理物權變動、公示原則等關鍵議題。 1. 公示製度的類型化分析: 比較瞭動産與不動産上公示製度的差異及其背後的私法理念,對“占有保護”在物權變動中的角色進行瞭再評價。 2. 債權對世效力的理論界限: 嚴格區分瞭債權對世效力(如物權效力)的閤法領域,批判瞭將其不當擴張至一般閤同關係的做法,維護瞭債法關係的基本相對性。 第六章:中國法學研究的本土化與現代化路徑 作為該係列研究的總結性篇章,作者反思瞭中國民法學界在吸收外來法製理論時所應采取的批判性立場。 1. 超越“二元對立”: 主張中國民法研究不應陷入“大陸法係 vs. 英美法係”的簡單對立,而應立足於中國社會現實,發展齣具有自主性的私法理論框架。 2. 規範解釋的社會關懷: 再次強調,任何高深的民法理論,最終都必須落實到對具體社會矛盾的有效化解,體現法律的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高度統一。 --- 本書特色總結: 本書以其鮮明的權利本位立場和嚴謹的憲法關聯性,為讀者構建瞭一套理解當代中國民法運行邏輯的理論框架。它不是對既有法條的機械闡釋,而是對民法背後深層價值的批判性挖掘,是研究中國私法如何適應現代化、社會化進程的不可或缺的理論基石。本書尤其適閤法學院高年級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緻力於私法理論前沿研究的法律實務工作者研讀。
迫不及待地翻開瞭《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民法典體係研究(第2版)》,盡管纔剛剛接觸,但其嚴謹的學術風格和深邃的理論視角已經讓我頗為震撼。我一直在思考,為什麼一部法典的體係構建如此重要?它不僅僅是條文的堆砌,更是智慧和理念的凝聚。王利明教授在這部作品中,無疑為我們提供瞭一把解開民法典體係奧秘的金鑰匙。我一直對民法的基本原則和其背後的人本主義關懷有著強烈的好奇心,也深知體係化研究對於理解法律的精髓至關重要。這本書的齣現,讓我看到瞭將抽象的法律原則與具體的製度設計相結閤的典範。我尤其期待書中關於民法典總則與分則之間關係的論述,以及如何通過體係化的研究來解決實際法律適用中的疑難問題。作為一名對法律理論抱著高度熱情,但又常在學習中感到迷茫的普通讀者,我深信這本書能夠為我提供一條清晰的路徑。我希望能夠從中學習到如何以一種更加宏觀和係統的方式來審視民法典,理解其結構之美,把握其內在邏輯,從而在日常生活中,也能更好地運用和理解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