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日本行政法入门(第4版)》主要包括: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上的法关系、依法行政原理、依法行政原理的例外与界限、行政过程的私人参加、行政行为--其一和行政行为--其二等共15章内容。
作者简介
藤田宙靖,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官、东北大学教授、法学博士。主要论著有《公权力的行使与私权力的主张》、《西德的土地法与日本的土地法》、《行政组织法》、《行政法学的思考形式》、《行政法》、《行政法入门》、《行政法基础理论》(上下卷)等等。
杨桐,法学学士、日本法学硕士、博士、大学教师。主要论著有《专利侵权行为浅析》、《建立新型的国家与企业间的财产关系》、《依法行政要加强越权无效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中国法律实务大典》等等。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章 什么是行政法
一、行政法与行政法理论
二、行政法理论和“行政”
三、第一章 的总结
第二章 行政法上的法关系
一、行政的外部关系
二、行政的内部关系
三、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关系
四、行政主体和行政主体之间的法关系
第三章 依法行政原理
一、什么是“依法行政原理”
二、“依法行政原理”的具体内容
三、“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
第四章 依法行政原理的例外与界限
一、问题的所在
二、依法行政原理的“例外”--自由裁量论
1.什么是自由裁量
2.羁束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的判别标准
三、依法行政原理的“界限”
第五章 行政过程的私人参加
一、行政的事前程序及其作用
二、日本行政法与行政的事前程序
三、情报公开制度
四、个人情报保护制度
第六章 行政行为--其一
“行政行为”的概念
第七章 行政行为--其二
一、行政行为的诸效力
二、行政行为的取消与撤回
三、行政行为的瑕疵--特别是行政行为的“无效”
第八章 行政立法
第九章 行政的非权力活动形式
第十章 行政实效性的确保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其一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其二
第十三章 行政上的不服申诉制度
第十四章 国家赔偿法--其一
第十五章 国家赔偿法--其二
参考文献
精彩书摘
在《行政不服审查法》之前的诉愿法时代,这种悲剧常常发生。《行政不服审查法》制定时,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即作出处分的行政厅本身负有告知行政相对人私人不服时,如何去做的事先告知(教示)义务,以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首先,《行政不服审查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对于提出不服申诉的书面处分,行政厅必须告知处分相对人不服该处分可以提出申诉以及提出不服申诉的行政厅及提出不服申诉的期间(不服申请期间)”;而且第57条第2款也针对这些情况作了国民一方请求指教时,行政厅必须正确告知的规定;再者应该指导而没有进行指导,或虽然作了指导但内容错误等情况。以上所看到的是针对不服申诉要件所作的各种例外规定,是为了避免因行政厅的错误导致对私人权利救济道路的封闭而作的考虑(参照《行政不服审查法》第58条、第18条、第19条等。另外也参照《行政事件诉讼法》第14条第3款)。
停止执行制度
在现行法中,行政上的不服申诉制度与取消诉讼一样,采取不停止执行原则(《行政不服审查法》第34条第1款)。而且作为例外也开通了停止执行的途径(《行政不服审查法》第34条第2款一第7款)。但是对行政上的不服申诉进行裁断的不是法院而是行政机关,对不服申诉的审查也具有行政组织内部控制的性质。这样一来,在取消诉讼的场合,站在行使司法权的法院的立场,不能简单认可的作为例外情况的停止执行也被宽松地认可了。实际在法律上,例如审查请求的审查厅是处分厅的上级厅时,则与取消处分不同,不等私人提出申请,而是依靠职权就可以停止执行(同法第34条第2款);而且审查厅不是处分厅的上级厅时,其停止执行的要件比法院作出停止执行的要件要宽松得多(《行政不服审查法》第3条--请与《行政事件诉讼法》第25条第2款比较),也可以看见这种案例。、三、行政审判制度“行政审判”的意义除了以上所阐述的根据《行政不服审查法》制定的不服申诉制度外,还有各种根据个别法律所制定的特别不服申诉制度。其中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一般称为“行政审判”的这种类型。这就是公正交易委员会、中央劳动委员会所谓的“行政委员会”或相似的行政机关,根据一般称为“准司法程序(quasi-judicial-procedure)”的特殊程序所进行的审查程序。根据《行政不服审查法》提出异议申诉、审查请求,这些虽然都是以拓宽私人权利的救济途径为目的,但这种方法只有靠作出问题处分承担责任的行政厅,通过其自身的反省来实现。因此仅从私人权利救济的公正性、可靠性来看还不充分,这是不能否定的。与此同时,行政审判虽然是行政机关的审理程序,但实际上与法院的裁判相似,是组织上或程序上的保障(“准司法程序”这一用语就源于此),要确保审查的中立、公正,就要使权利救济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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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宪法学原理与实践:国家权力架构与公民权利保障(第3版) 本书聚焦于现代宪法学的核心议题,深入剖析国家权力的结构、制约机制及其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动态平衡关系。 第一部分:宪法基础与国家形态的演变 第一章:宪法学的基石与学科分野 本章首先厘清宪法学的研究范畴、方法论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我们将探讨宪法概念的历史演变,从早期不成文的习惯法到现代成文宪法的确立历程。重点分析“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理论差异及其在不同国家实践中的表现形态。同时,对宪法文本的解释学进行系统梳理,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在当代司法审查中的适用边界。 第二章:主权理论与民主的构建 主权是现代国家的核心要素。本章追溯了国家主权理论的起源,从博丹的主权论到洛克、卢梭的国家契约论,直至现代主权在民的实现路径。我们将详尽论述“人民主权”在不同政治体制下的具体运作方式,包括直接民主、代议制民主的优点与缺陷,以及混合型民主模式的特征。此外,对当前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主权面临的挑战(如国际法、跨国公司影响)进行前瞻性分析。 第三章:国家权力结构与分权制衡原则 权力分立与制衡是限制政府权力的基石。本章深入剖析孟德斯鸠的经典理论及其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的不同实践形式。我们不仅关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的基本职能划分,更侧重于探讨权力之间的相互监督、牵制机制,例如否决权、弹劾权、司法审查权的实际效力。此外,对于联邦制与单一制国家在权力配置上的根本差异进行对比分析,探讨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宪法基础。 第四章:国家组织形态:议会制、总统制与半总统制 本章以比较政治学视野,对三大主流民主政体进行细致描摹。议会制下,政府对议会的依赖性及其稳定性问题;总统制下,行政首脑的独立性与可能出现的“僵局政府”(Gridlock)现象;以及半总统制下,双重行政领导的权力平衡艺术。通过对具体国家案例的剖析,揭示不同组织结构如何影响政策制定的效率与问责机制。 第二部分:基本权利的保障与国家干预的界限 第五章:基本权利的理论基础与发展 本部分是宪法学的核心。本章首先确立了基本权利的哲学基础,从自然权利观到社会权利观的演进。系统阐述权利的“自由权”属性(消极自由)和“受益权”属性(积极权利),并分析在现代福利国家语境下,两者之间的张力与协调。探讨基本权利的普遍性、不可剥夺性及其在时间与空间上的效力范围。 第六章:公民自由权:人身与表达的保障 重点探讨宪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核心保护。包括身体自主权(禁止酷刑、任意拘禁的绝对性)、居住与迁徙自由。在表达自由方面,详细分析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的边界。我们着重研究“例外状态下的自由限制”原则,探讨在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维护时,言论自由的合理限制标准(如“明显且即时的危险”测试)。 第七章:平等原则的司法审查与社会正义 平等并非要求结果的绝对均等,而是禁止不合理的区别对待。本章深入探讨平等原则的层次化审查标准:合理基础审查、中度审查与严格审查。分析基于种族、性别、宗教等“应受质疑的分类”(Suspect Classification)所适用的严格审查标准。同时,探讨积极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合宪性争议,及其在弥补历史不公与维护机会均等之间的权衡。 第八章:财产权的社会化限制与经济权利 财产权在古典自由主义中占据核心地位,但在现代社会中,其行使受到公共利益的制约。本章详述了“征收”(Eminent Domain)的合法性要求,即必须具备公共目的、给予公正补偿。深入分析补偿的“公正性”标准,并讨论知识产权、环境权等新型经济权利在宪法框架下的定位与保护力度。 第三部分:宪法实践与宪政危机应对 第九章:违宪审查制度的比较研究 违宪审查是保障宪法至上性的关键制度。本章系统比较“集中化审查”(如欧洲大陆模式)与“分散化审查”(如美国模式)的优劣。重点剖析作为普通法院审理具体案件时附带进行的审查,以及宪法法院的独立运作机制。探讨司法能动性与司法克制之间的界限,以及违宪判决的执行力问题。 第十章:紧急状态下的宪法秩序 现代国家面临恐怖主义、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等紧急情况时,宪法赋予行政部门特殊的权力。本章审视“紧急状态权”的启动条件、权限范围及其时间限制。关键在于分析如何在维护公共安全与防止权力滥用之间划定清晰的红线,探讨“不可暂停的权利”(Non-derogable Rights)的概念及其在紧急状态下的绝对性。 第十一章:修宪程序与宪法永恒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并非一成不变。本章详细阐述不同国家修宪程序的严格性差异(如僵硬性与灵活性的区别)。探讨宪法修改的“实体限制”——即某些核心价值(如共和体制、基本人权条款)是否可以被修改,以及修宪过程本身对民主合法性的要求。 第十二章:宪政的巩固与民主倒退的防御 本章从宏观层面探讨宪政体制的脆弱性。分析“法律上的独裁”(De Jure Dictatorship)和“事实上的独裁”如何侵蚀宪法结构。重点研究法治如何抵抗民粹主义的冲击,以及维护宪法秩序所依赖的非制度性因素,如公民社会、独立媒体和法律精英群体的承诺与作用。本书以对未来宪政挑战的警示性思考收尾,强调宪法不仅是文本,更是持续的政治实践。
说实话,一开始我购买《日本行政法入门(第4版)》纯粹是抱着一种“姑且一读”的心态,因为我对日本的法律体系一直知之甚少,感觉它们离我很遥远。然而,这本书带给我的惊喜却远超我的想象。它以一种极为浅显易懂的方式,将原本复杂晦涩的日本行政法知识,变得生动有趣。作者在讲解过程中,大量运用了生活中常见的例子,比如公共设施的建设审批、政府部门的行政指导等等,让我能够轻松地将抽象的法律概念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这种“故事化”的讲解方式,极大地降低了学习门槛,也让我对日本行政法的运作有了更直观的感受。我尤其喜欢书中在解释一些程序性规定时,会配以详细的图示和流程图,这对于理解复杂的行政程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仿佛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看到了日本社会运作背后那些看不见的规则和逻辑,这对于我这样一个对日本社会文化感兴趣的普通读者来说,是非常宝贵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