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田野、實證與法理:中國農村土地製度體係構建》以中國農村土地法律製度體係構建為核心,具體研究瞭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流轉、調整等問題,並對宅基地使用權製度等一係列相關農地製度進行瞭立法以及實踐上的探討。《田野、實證與法理:中國農村土地製度體係構建》基本闡明瞭我國現代農地製度無論在主體確定、權利歸屬、權利行使、權利流傳、權利實現、權利保障方麵,還是在政府、集體和農民三者私權關係方麵,實有改造的必要與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本書可視為我國農地法律製度的一個現實縮影和一種未來之可能架構。
目錄
集體土地所有權:從公權主導到私權實現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法律性質反思
二、集體土地所有權製度的現實睏境
三、集體土地所有權之製度缺失根源
四、集體土地所有權製度改革的宏觀思路
五、集體土地所有權製度的民法構造
六、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實現
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從行政管理手段到物權的公示公信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立模式的立法選擇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製度的完善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多元及其立法完善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與齣租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
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整:理論與現實的衝突及其協調
一、承包地調整的情況分析
二、對承包期內替代承包地調整的各種可能的方案和途徑的分析
三、承包期內承包地的適當調整
四、承包期內禁止調整承包地的原因分析
五、承包期內土地承包經營權適當調整製度的建立
六、結語
宅基地使用權製度:規範解析、實踐挑戰與立法迴應
一、“宅基地”及其現行法律規定由來考
二、宅基地使用權製度的法規範解讀
三、宅基地使用權製度在社會實踐中麵臨的挑戰
四、宅基地使用權製度立法完善的宏觀思考
鄉村地役權的現代發展:域外理論與中國現實
一、鄉村地役權之理論基礎:以地役權基本原理為中心
二、比較法上的鄉村地役權:對大陸法係與社會主義法係的考察
三、鄉村地役權在我國:立法、理論與實踐
四、鄉村地役權發展的中國語境之一:社會主義體製
五、鄉村地役權發展的中國語境之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六、鄉村地役權在我國的發展與完善:代結論
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權:曆史迴顧與立法前瞻
一、自留地、自留山製度的形成概況
二、自留地、自留山製度的曆史沿革
三、自留地、自留山製度的功能演變
四、保留自留地、自留山製度的依據和積極意義
五、自留地、自留山政策性特徵的歸納及法律化構造
農地發展權:理論基礎與製度創建
一、農地發展權的界定
二、農地發展權的性質
三、農地發展權的歸屬
四、農地發展權的實現
五、結語
土地徵收:現實睏境與破解之道
一、當前土地徵收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法律實質
二、徵收問題産生的原因
三、治理我國土地徵收中頑疾之法律對策
農地權利救濟:從實踐解讀到製度證成
一、農村地權糾紛之基礎考察
二、農村地權糾紛救濟製度的分析框架
三、農村地權糾紛救濟製度在糾紛解決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四、對農村地權糾紛救濟的檢討及其解決路徑
婦女農地權利保護:性彆視角下的法製保障
農地社會保障:功能實現及其製度配套
精彩書摘
任何法律製度都是在一定社會語境中生成與運行的,法律製度也因此受到瞭社會語境的製約和塑造,這就需要將法律製度置於其所適用的具體語境加以考慮,纔能透析法律製度運行現狀的社會成因,進而構建齣適應社會現實需要的法律製度。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製度的研究亦概莫能外,其研究目標就是堅持細緻地考察和發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製度運行中所存在的問題,分析中國農村社會的具體語境對上述製度的塑造和製約,即堅持在該製度的具體適用語境中去分析其運行現狀的成因,並在此基礎上,提齣創新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製度的建議。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方式包括轉讓、轉包、齣租、互換、人股等五種。然而,在實踐中卻存在著轉包、齣租、互換、轉讓、入股、抵押、繼承等七種流轉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實踐中還存在著代耕代種行為。所謂代耕代種,是指承包人在不改變與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的承包經營關係的情況下,以有償或無償方式,委托他人或集體經濟組織在其承包地上進行耕種的行為。至於代耕代種的性質,有的學者認為應該屬於代理行為。①對於此種觀點,筆者不敢苟同。其一,民事代理是法律行為,而代耕代種是事實行為;其二,民事代理涉及第三人,而代耕代種並未涉及第三人。我們認為,代耕代種是基於委托閤同之上的事實行為。根據委托閤同的基本原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收益仍然由承包方享有,因此,代耕代種不屬於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故而不在本章的研究範圍之內。本章將對實踐中存在的上述七種流轉方式作簡單的梳理,並在此基礎上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的立法選擇提齣相關的建議。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製度運行現狀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2條及《物權法》第128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閤同的權利和義務”②。
……
前言/序言
土地的邊界與秩序:中國鄉村社會變遷中的製度重塑 本書聚焦於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土地製度在宏觀政策演變、微觀實踐張力與法律框架重構過程中的復雜圖景。它並非僅僅停留在對現有土地製度的梳理與描述,而是深入探討瞭在快速城鎮化、市場化浪潮衝擊下,鄉村社會如何艱難地在傳統産權觀念與現代法律規範之間尋找新的平衡點。 全書以“製度的生成與演變”為主綫,考察瞭中國農村土地製度體係如何從集體所有製的基礎形態,逐步裂變、適應並內化市場邏輯的挑戰。我們首先將視野投嚮曆史脈絡的深度迴溯。土地製度的每一次重大變革,都深深植根於特定的政治經濟語境。本書詳細梳理瞭人民公社時期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二元結構,如何通過傢庭聯産承包責任製(“兩權分離”的萌芽)得到第一次實質性鬆動。這種製度設計在釋放農業生産力的同時,也埋下瞭未來權利邊界模糊的隱患。 一、産權的模糊與張力:從集體到個體的權利再定義 本書的核心分析之一,在於對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精細解構。在中國語境下,“集體”並非一個單一、清晰的實體,而是由不同層級的村集體組織、代錶大會、乃至事實上的村乾部群體共同行使的權力集閤。這種多層級的産權結構導緻瞭權利行使的內在張力: 使用權的強化與轉讓的限製: 盡管農民獲得瞭長期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其流轉渠道和方式長期受到嚴格管製。本書探討瞭在實際操作中,農民如何通過租賃、互換等“灰色地帶”的方式,暗中擴大其使用權的經濟價值,以及這種操作如何挑戰國傢嚴格控製的土地市場化進程。 宅基地的特殊地位與“三權分置”的探索: 宅基地作為農民最重要的生存保障和居住空間,其産權的非流動性是保障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石。然而,隨著進城農民增多,閑置宅基地如何被有效利用、如何界定農民的“資格權”與“使用權”成為焦點。我們詳細分析瞭近年來多地試點中“三權分置”的實踐經驗,特彆是如何平衡利用效率與社會公平的難題。 二、製度的在地化實踐:從“規範”到“地方性知識” 製度的生命力在於其實踐。本書摒棄瞭自上而下的宏大敘事,轉而深入基層,考察製度在不同地理和文化背景下的“在地化”呈現。我們通過田野調查的細緻觀察,揭示瞭以下現象: 1. 集體資産的運營與分配: 隨著土地流轉規模的擴大和集體資産的增值,如何確保集體資産的收益公平、透明地分配給所有成員,成為村莊治理的難點。本書剖析瞭幾種典型的集體資産管理模式(如股份閤作製、信托模式),並分析瞭其在權力製衡和分配正義方麵取得的成效與遺留問題。 2. 徵地補償的博弈場域: 城市化進程中,土地徵收是引發社會衝突最集中的環節。本書將徵地補償視為一場圍繞“價值認定”的復雜博弈。它不僅僅是金錢的支付,更是對農民身份地位、未來生活保障的價值確認。我們考察瞭地方政府在法律框架下如何運用解釋權和裁量權,以及農民如何通過集體行動和法律途徑,爭取更閤理的補償標準。 3. 婚姻、繼承與土地權利的交織: 農村土地權利的分配與傢庭結構、性彆關係緊密相關。本書探討瞭在傳統父係繼承觀念與現代婚姻法並行下,女性在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上的實際地位,以及這一地位如何影響到其在傢庭和社區中的權力結構。 三、法律框架的構建與滯後:從行政命令到法治之路 土地製度的現代化離不開法律體係的支撐。本書對中國土地法律體係的演變進行瞭係統梳理,重點分析瞭《土地管理法》及其曆次修訂對實踐的指導意義和局限性: 法律的“剛性”與現實的“彈性”: 法律條文力圖建立清晰的界限,但在麵對快速變動的農村經濟形態時,常顯齣滯後性。例如,對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傢庭農場、閤作社)的土地權利保障,以及農村金融體係中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的法律完善,都體現瞭法律追趕實踐的艱難過程。 司法實踐中的價值權衡: 土地糾紛進入司法程序後,法官如何在維護國傢土地公有製的基本原則、保障農民的生存權益以及促進土地資源有效配置之間進行權衡抉擇,構成瞭司法裁量的重要麵嚮。本書通過案例分析,揭示瞭司法解釋在填補立法真空方麵的作用。 四、麵嚮未來的製度展望 本書最終將目光投嚮未來,探討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農村土地製度體係需要解決的深層矛盾:如何在保持土地公有製主體地位的前提下,激活土地的要素價值,實現城鄉要素雙嚮流動?如何構建一個既能保障農民財産性收入的穩定增長,又能有效抑製資本過度侵蝕鄉村土地資源的製度框架? 通過對曆史、實踐、法律的立體交叉考察,本書試圖描繪齣一幅充滿矛盾張力、不斷自我調適的中國農村土地製度圖景。它揭示瞭製度創新往往是從田野中的非正式實踐中孕育而齣,再通過自上而下的法律規製逐步固化或修正的過程。對於理解當代中國鄉村治理的復雜性、經濟社會轉型中的資源配置難題,本書提供瞭深刻的理論洞察與堅實的實證基礎。
(評價五) 單看這本書的名字,就足以引起我的興趣。 “田野”、“實證”和“法理”這幾個詞,讓我預感到這本書的內容會是深入淺齣,既有理論深度,又有實踐指導意義。而當我翻開書頁,我發現我的期待並沒有落空。作者以一種非常接地氣的方式,將中國的農村土地製度這一復雜議題,呈現在讀者麵前。他沒有止步於高深的法律條文,而是深入到廣袤的田野之中,通過細緻的田野調查,捕捉到瞭中國農村土地製度在現實中的各種動態和變遷。那些鮮活的案例和生動的人物,讓原本抽象的製度變得鮮活起來。他對“實證”的強調,讓他的論證有瞭堅實的基礎,使得觀點更加客觀和可信。同時,作者並沒有忘記“法理”的根基,他將實證研究的發現與法理原則相結閤,試圖構建一個更加完善的土地製度體係。這本書的寫作風格流暢,結構清晰,論證有力,讀起來並不會讓人感到枯燥乏味,反而能從中獲得許多新的認識和啓發。這本書無疑是一份對中國農村土地製度的深刻解讀,也為我們理解和完善相關製度提供瞭寶貴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