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册内容比较杂,涉及简牍与中国古代历史研究的很多方面。其中还有新的原始材料发表,这是很有用的。
评分思想沉淀,社会文化,自身阅历。
评分高祖七年颁诏建立奏谳疑狱制度,意在改变疑狱久拖不决问题,尽可能缩短审理时间,防止“无罪者久系不决,有罪者久而不论”,《二年律令》规定:“诸狱辟书五百里以上以邮行”,“邮入行书,一日一夜行二百里。不中程半日,笞五十;过半日至盈一日,笞百;过一日,罚金二两”(简273)。按10里一邮计算,一日一夜要通过20个邮,千里之外只需五日便可送达,在地势险峻、人烟稀少地区和边境地区,道路条件差,邮人的行程与内地的标准不尽一致,但这无疑加快了疑狱奏谳文书传递速度,与奏谳制度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也是一致的。汉初,直属中央的只有内史等十五郡,关中以东皆为诸侯王国之地,诸奏谳文书涉及郡县不出汉十五郡之列,从“胡状、丞熹谳狱史阑”案“十年七月辛卯朔癸巳(七月三日),胡状丞熹敢谳之”至“十年八月庚申朔癸亥(八月四日),太仆不害行廷尉事,谓胡啬夫谳狱史阑,谳固有审,廷以闻,阑当黥为城旦,它如律令”的奏谳与回复时间看,前后仅一月,除去廷尉处“吏议”时间,奏谳文书的传递速度可见一斑。当然极端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如前引《汉书•王温舒传》,王温舒为河内太守时,捕杀豪强,“上书请”,“奏行不过二日,得可”,反映至武帝时,由于治狱官吏的“以刻为明”,汉初“诸狱辟书”即治狱文书,当然也包括奏谳文书,“五百里以上以邮行”的规定遭到破坏,王温舒“令郡具私马”、“为驿自河内至长安”以求神速也是与汉武帝时治狱实际相吻合的。
评分河东郡,《汉书•高帝纪》:二年九月,“定魏地,置河东、太原、上党郡”。《汉书•季布传》,孝文帝日:“河东吾股肱郡。”《汉书•楚元王传》:“以宗室不宜典三河。”河东郡为中原内郡,关中东方门户,经济繁荣,交通发达,备受汉中央政府重视,公文数量自然要大大超过别处,故设邮数量多,当以“十里一邮”规定设置。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云:“河东守谳,邮人官大夫内留书八日,诈更其徼(檄)书辟留,疑罪。廷报:内当以为伪书论。”(简60)河东守所谳正是一则关于邮人作弊的案件,此案惊动河东守、中央廷尉,足见邮在国家和河东郡地位之重要。
评分简牍学是目前古文献研究的热点,利用简牍研究古代史,材料、方法均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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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高祖七年颁诏建立奏谳疑狱制度,意在改变疑狱久拖不决问题,尽可能缩短审理时间,防止“无罪者久系不决,有罪者久而不论”,《二年律令》规定:“诸狱辟书五百里以上以邮行”,“邮入行书,一日一夜行二百里。不中程半日,笞五十;过半日至盈一日,笞百;过一日,罚金二两”(简273)。按10里一邮计算,一日一夜要通过20个邮,千里之外只需五日便可送达,在地势险峻、人烟稀少地区和边境地区,道路条件差,邮人的行程与内地的标准不尽一致,但这无疑加快了疑狱奏谳文书传递速度,与奏谳制度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也是一致的。汉初,直属中央的只有内史等十五郡,关中以东皆为诸侯王国之地,诸奏谳文书涉及郡县不出汉十五郡之列,从“胡状、丞熹谳狱史阑”案“十年七月辛卯朔癸巳(七月三日),胡状丞熹敢谳之”至“十年八月庚申朔癸亥(八月四日),太仆不害行廷尉事,谓胡啬夫谳狱史阑,谳固有审,廷以闻,阑当黥为城旦,它如律令”的奏谳与回复时间看,前后仅一月,除去廷尉处“吏议”时间,奏谳文书的传递速度可见一斑。当然极端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如前引《汉书•王温舒传》,王温舒为河内太守时,捕杀豪强,“上书请”,“奏行不过二日,得可”,反映至武帝时,由于治狱官吏的“以刻为明”,汉初“诸狱辟书”即治狱文书,当然也包括奏谳文书,“五百里以上以邮行”的规定遭到破坏,王温舒“令郡具私马”、“为驿自河内至长安”以求神速也是与汉武帝时治狱实际相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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