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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弗小传》:二十世纪杰出女作家轻松谐趣作品!
小狗阿弗与诗人勃朗宁夫妇的相伴故事!
芒果街上的小屋原班人马再度协力奉献!
典雅文字与清新插图呈现别样文学传奇!
内容简介
《阿弗小传》是二十世纪英国大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的一本难得的谐趣之作。
阿弗是维多利亚时代女诗人勃朗宁夫人的一条小狗,陪伴了她患病卧床的年月,近距离地见证了她与大诗人勃郎宁的相识相恋,并参与了他们的私奔,从阴郁湿冷的英国伦敦来到了阳光明媚的意大利乡间,开始了自由自在的美妙生活。
本书是阿弗的传记,透过一条小狗的视角,再现了桂冠诗人夫妇的浪漫爱情传奇和宇宙中不同生命形式间的神秘联系,同时也表达了对沉闷都市生活的厌倦和对自然的向往。
与作者其他晦涩朦胧的实验作品相比,这部小说手法相对传统,视角独特,语言诙谐机智,是一本有趣而深刻的小书。
作者简介
弗吉尼亚·伍尔芙,1882-1941,二十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现代主义的代表人物,意识流小说技巧的开创者,代表作包括小说《达洛维夫人》、《到灯塔去》、《海浪》、《奥兰多》和散文《一间自己的屋子》等。《阿弗小传》是当年她最为畅销和受读者欢迎的作品。
内页插图
精彩书评
《阿弗小传》动物保护主义者,特别是爱狗一族的“必读书”;而文学青年、作家或社会史学者也不妨一读,或添趣致,或有裨益。
——陆谷孙,《英汉大词典》主编
受勃朗宁夫人的情书和一首小诗激发而作的小狗阿弗的传记,是伍尔芙当年畅销的作品。在《阿弗小传》里,她附身于小动物,阿弗就是毛绒版的伍尔芙。
——《卫报》
《阿弗小传》是伍尔夫作品中的一个异数,不同于她那些严肃的现代主义意识流小说,写得诙谐生动,浅显易懂。《阿弗小传》也是文学史上的一个另类,为狗立传,人眼看狗、狗眼看人,角度特别,令人拍案叫绝。
——马凌,《三联生活周刊》
《阿弗小传》和《奥兰多》一样,治愈了我的伍尔芙阅读恐惧症,它展现了她幽默的一面,又兼具其他严肃作品的深度,是阅读伍尔芙的入门之书。如果你一本读到的是《海浪》,很快会发现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被冲到了文学的哪片海滩上。
——dovegreyreader scribbles,美国著名独立书评博客
目录
三里屯
后厢房
戴风帽的男人
白教堂
意大利
尾声
Contents
Three Mile Cross
The Back Bedroom
The Hooded Man
Whitechapel
Italy
The End
精彩书摘
阿弗如今已是一条老狗。英格兰之旅和它所激发的全部记忆无疑使他疲倦。回来后,他明显变得喜欢阴凉胜过阳光,虽然弗罗伦萨的阴凉处也要热过温坡大街的阳光?四足伸展地躺在雕像下,或蜷卧在喷泉嘴旁,只为了那几滴不时喷溅在它皮毛上的水珠,他能一连几小时地打盹。一些小狗会走过来,他就给他们讲白教堂和温坡大街的故事;或者描述一下苜蓿的气味,牛津街的气味;有时回溯关于那一两次革命的记忆——大公怎么来了又怎么走过;可左边那条巷子深处的斑点西班尼尔——他会说,她永远在那里。然后凶巴巴的兰得尔先生匆匆走过时假装愤怒地向他挥舞拳头;好心的伊莎·布拉格敦小姐会停下从手袋里掏出一块糖霜饼干。那个市场里的农妇给他在篮子中间的阴影里铺了一张叶子床,不时地扔给他一串串葡萄。整个弗罗伦萨,上等人和粗人,狗和人,都认识他,喜爱他。
但他现在已经老了。他甚至都不再习惯躺在喷泉下——因为卵石太硬,他的老骨头吃不消——却越来越喜欢躺在勃郎宁夫人的卧室里那块印有圭蒂家族纹章的光滑大理石上,或者客厅餐桌下的阴影中。从伦敦回来后的一天,他便四足摊开地躺在那里沉沉睡去。老来那种至酣无梦的睡眠将他笼罩。今天他比往常睡得更沉,睡去时周遭的黑暗似乎愈加深浓。如果他有梦,那么梦见的也是睡在原始森林的中心,隔绝了太阳的光线、人类的声音,不过偶尔也会梦到,听见眠梦的鸟儿在朦胧啁啾,或是风儿吹荡枝条,冥思的猴子惬意地轻吱。
忽然间枝条分开,光线涌入,四面八方,条条束束耀人眼目。猴子连声吱叫;鸟儿掠起,高声啼警。他吓了一跳站起来,睡意全无。四下里一场惊心的骚乱正在发生。他刚才是睡在一个平常客厅里的桌子的光腿中间。现在却被包裹在了翻波的裙裾和生风的裤腿里。而且,桌子本身也在剧烈摇晃。他不知道该往哪里跑。究竟是怎么回事?客厅的这张桌子到底着了什么魔?他提起嗓门发出一声讯问的长嗥。
对于阿弗的疑问,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我们所能提供的,只有少量事实,最为平白的那种。简单说来是这样的。十九世纪早期布莱辛顿公爵夫人 从魔术师手里买来一个水晶球。但尊贵的她“从不了解它的用途。”事实上她在里面看到的从来都只有水晶。她故世后,个人物品被拍卖,球为他人所得。此人“眼眸更纯净,目力更深透”,因此看到球里除去水晶外还有别的东西,至于斯坦厚普勋爵是否就是那位购买者,是否就是那位 “眼眸更纯净”的人,并未被言明。但可以肯定的是,1852年,斯坦厚普勋爵 拥有一个水晶球,而且他只要往里面一瞧,就能望见其中“太阳的精灵”。显然如他这般好客的贵族绝对不会独守此等奇观。斯坦厚普勋爵每每在午餐会上展示他的水晶球,并邀请朋友们也来观看其中的精灵。眼前的景象令人愉悦莫名——只有乔利先生例外,水晶球一时名声大噪。幸运的是,伦敦的一位眼镜商发现他不必成为埃及人或魔术师,却也能制造出水晶球,尽管英国水晶的价格自然是非常高的。这样一来,五十年代初许多人都拥有了这种球,尽管“许多人”如斯坦厚普勋爵所言,“用了却没有勇气承认。”精灵开始遍及伦敦,情况着实显著,以至于出现了一些恐慌。斯坦利勋爵 便建议爱德华·里顿爵士 “政府应当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以便尽可能地了解事实。”不知是受到了关于即将到来的政府委员会的传言的惊吓,还是精灵们也像人一样,喜欢去封闭的空间里繁殖,总之毫无疑问精灵们开始显示出不安的迹象,大批地遁入桌腿里栖身了。不管是何种动机,策略却是成功的。因为水晶球太贵了,而桌子却人人拥有。因此1852年冬勃郎宁夫人返回意大利时,她发现精灵们已先行抵达。弗罗伦萨的桌子几乎普遍受到了感染。“从公使馆到英国药剂师那里,”她写道,“人们都在‘伺候桌子’……到处。人们聚拢在桌子旁,却不是为了打惠斯特牌。”不,那是在破译桌腿传达的讯息。比如,如果被问到一个孩子的年龄,桌子会机智地以腿敲地,依照字母表来应答。如果一张桌子能说出你孩子的年龄是四岁,那它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旋转桌在商店里做起了广告。墙上也贴上了关于scoperte a Livorno 式的奇迹的广告。这场运动传播如此迅速,到了1854年,“四十万有名有姓的美国家庭……确实和精灵进行着的愉快交流。”从英国则传来了这样的消息:爱德化·布尔沃-里顿爵士进口了“几个美国敲打精灵”到奈柏沃斯 ,带来了愉快的结果——小阿瑟·罗素 听到的是这样的——其时正当早餐,他瞧见一个怪模怪样的穿着破旧睡衣的老绅士正瞪着他——爱德华·布尔沃-里顿爵士认为自己隐身了。
……
前言/序言
不知道什么缘故,一段时间以来,约摸从去年年初写博文Eddie起,老是想到狗,还爱以狗自比,看到静安大火后的“守望犬”,会联想起《聊斋》的义犬和东京地铁站九年如一日枯候主人归来的“八公”雕塑。也许是因为包括自己在内的人类,信悫渐失,而劣迹恶行太多,还能自称“万物灵长”而无愧恧乎?
《阿弗小传》可能算不上20世纪英国现代主义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的代表作,但绝对是动物保护主义者,特别是爱狗一族的“必读书”;而你如果是个文学青年,一个要了解19世纪英国诗人勃朗宁夫妇身世大概的读者,不妨以这本猎兔犬的传记作为深入阅读的链接线索;你如果是位作家,或有志于文学创作,那么本书对于如何熔虚拟与非虚拟于一炉,不落痕迹地转换叙事角度,想来也颇有启发;就写作手法论,细读本书更可领略女作家的“意识流”笔法如何炉火纯青,笔随心至地移用至动物身上也绝不牵强;你如果是个社会史学者,也不妨来看看伍尔芙笔下的贫富两个伦敦,从犬科动物的贵贱排列引申到社会的阶级分化,一种虽不强写但又无处不在的压抑父权,乃至维多利亚时代一度盛行的灵媒迷信。
如前所述,一切都是从猎兔犬“阿弗”的视角出发叙述的——偶有“全知第三者”的插叙和“客观第三者”的文字或言论引用。对于所有涉及动物与人的文学作品,相信一般读者和我一样,都有一种判断标准,那就是作品里的动物拟人化所达到的高度。《阿弗小传》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并不是上一段中向读者诸君推介的内容,而是一场男人/女人/猎兔犬之间的“三角恋爱”:“阿弗”目睹Robert Browning来向自己的女主人Elizabeth求爱,自己受到冷落,妒火中烧,从厌憎闯入原本和谐的人狗天地的外来者,发展到攻击对方。这场景读上去给你一种人类和动物之间逼真的同质感,即所谓sameness或oneness。难得看到伍尔芙的童趣,但在写到“阿弗”照镜子,特别是在除虱剃毛之后,女作家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活脱脱就是一个你我一样的人!哪位熟读瑞士鲁滨逊家庭漂流记、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梅尔维尔的《莫比·迪克》、英国兽医作家杰姆斯·埃利奥特(James Herriot)的纪实作品,甚至乔治·奥威尔的寓言故事《动物庄园》的人,不会或多或少持有这种判断?除了判断,读此类作品,相信还有一种阅读期望,那就是既要求动物与人类同质化,又希望动物的独特性不泯,时而得以凸显,以与人类社会形成奇峭的对比,即所谓difference in sameness。《阿弗小传》从上古传说中的说文解字(spaniel[猎兔犬]与Spain[西班牙])开始,多处强写猎犬追捕兔狐,惊起鹧鸪的蛮荒本性,让“阿弗”身处伦敦斗室,或在摄政公园受制于颈链,却时时眺望心响往之的地平线,直到来到意大利,摆脱了英国的逼仄和伦敦的盗狗贼,始有一点重新“做自己的主人”之感。一边是大自然,一般是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人类社会,“阿弗”、作者、豢养宠物的人,还有你和我这样的读者,会作出怎样的选择?无怪乎也有评论家从这部作品读出一点环境和物种保护的意味来。
我与译者素昧平生,只是在文字上打过几次交道,深深佩服她锲而不舍,无敢逸豫的精神,这才有过几次合作。如蒙译者不愠不嗔,允我鸡蛋里挑骨头:把狗名Flush译作“阿弗”,自无不可,但我相信,虽然用作专名,这Flush仍未脱动词to flush的原义,即“惊起猎物”的意思。此外,Three Mile Cross译作“三里屯”,New Cross译作“新街口”,是不是有点“归化”过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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