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对于现代人来说,方术是个既熟悉又隔膜的现象。有的人笼统地把方术等同于迷信,这其实是不大恰当的。如果就雪摄于科学的关系而言,更不能简单地将它予以否定。签占是中国古代庞杂的占卜术体系中一种相对晚出的术数。《中国古代签占》系统钩稽了签占术的渊源及发生、发展、流变的过程,扼要列举了签占书中所崇拜的有代表性的神氏,具体介绍了各种签占内容。
作者简介
徐洪兴,1954年生,上海人。1978年入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1982年获学士学位,后转入复旦大学就学,获思想史专业硕士学位、中国哲学博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曾任复旦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美国Fulbright学者,哈佛大学访问教授,台湾辅仁大学客座教授,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上海哲学学会中国哲学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
内页插图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从《易》占到签占
一 中国占卜术的源头
二 《周易》签占
三 《易》占的衍变:《易林》和《灵棋经》
四 民间诸神系统及求签场所的发展
五 签占书的问世及其在中国占卜术中的位置
六 签占流变种种
第二章 签占中所崇拜的神抵
一 关圣帝
二 观音菩萨
三 城隍
四 吕洞宾
五 月下老人
六 天后
七 黄大仙
八 土地神
第三章 签占的内容与签占术批评
一 签诗、签文和释词
二 吉凶等级分配与所求内容归整
三 求签者的心态与签占术批评
附录一 诸葛神算
一 诸葛神算占法
二 诸葛神数三百八十四签文
附录二 吕祖神签
精彩书摘
第一章 从《易》占到签占
与中国其他占卜术一样,签占术也有其源远流长的发展演变过程。要想了解签占术的发展历史,对中国占卜术的渊源似应有一个最简单的了解,因为签占术就是从中国最原始的占卜术中一步一步地演变过来的。所以,我们首先从中国占卜术的源头说起。
一 中国占卜术的源头
以占卜的方式来预测未来,这是全人类共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它存在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之中。从本原上说,占卜术是从原始的前兆迷信中发展起来的。什么是“前兆迷信”?那就是指以错误的前兆观作为认识的基础,在神灵观念作用下形成的一种对事物因果联系认识的迷信。
许多事物将要发生之前,总会出现一些特定的征候或迹象,如天要下雨之前总是乌云密布,人要生病之前往往感到腰酸腿痛等。这种事物发生前的这样或那样的征候或迹象,我们称它为“前兆”。注意观察事物的前兆现象,以求预知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预料某一行动将会带来的后果,这本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方法。当然,运用这种认知方式来把握事物的未来趋势,很难避免不出差错,即把一些无关的现象看作为某一事物将要发生的前兆。一般说来,错误的前兆观并不可怕,因为在经过实际验证结果事非所料之后,人们就会修正甚至抛弃它。另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把错误的前兆观与神灵观念联系起来,用非客观的、超自然的,往往又是无法验证的神秘力量,来解释一些前兆现象与未来事物间的关系,或臆造事物的前兆,或将某一事物与无关的前兆联在一起,这就形成了前兆迷信。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始阶段上,物质生产方式极端落后,人类的知识水平也很低。可是,呈现在上古初民面前的世界是错综复杂和严酷无情的:这里有日月嬗递和季节变换,有风和日丽也有电闪雷鸣,有洪水滔天和山崩地陷,有野火燎原也有禽兽啮人……但是,更令他们困惑不解的莫过于他们自身的一些现象,呼吸、睡眠、喷嚏、耳鸣、影子、回声、梦中奇景、瘟疫恶疾、生老病死……如此种种,不能不在我们先民的脑海里引发出无数问号,不能不激发起他们渴望解释这种种疑问的想象力。从梦幻的启示中,诱发了上古初民的“灵魂”观念,他们猜想:在实在的、可捉摸的、可看见的人内体之外,还存在着一个虚空的、不可捉摸的、无法看见的精神东西,那就是“灵魂”;他们认为,“灵魂”是不死的,即便人的肉体死了,“灵魂”仍然在世界上飘忽游荡。中国旧石器晚期,距今约五万年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把红色的矿物粉末撒在自己亲人的尸体周围;新石器时代遗址仰韶文化的半坡墓葬中的各种随葬品的出现等事实,都说明那时的入已经认为“灵魂”是存在的,“灵魂”是不死的。上古初民的这种“灵魂”观念以后又扩而大之,推演到世界上的万事万物,认为“灵魂”无所不在,自然界的一切都像人类一样有思想、有情绪、有灵魂,这些“灵魂”是隐藏在各种自然现象背后的神秘的指挥者,他们拥有超自然的伟力,主宰着世上的一切。这种观念,就是今天文化人类学上所说的“万物有灵论”。
“万物有灵”观念是上古初民心理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复杂结晶,它标志着人类“童年”时期无意识的集体信仰,支配着原始社会的整个意识形态领域。在“万物有灵”观念作用下,逐渐产生出各种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鬼神崇拜,各种神话传说、巫术礼仪,前兆迷信也属于这些人类最古老的精神文化现象之一。
在原始的前兆迷信中,被神秘化为前兆的事物,大多是一些偶然现象或使人困惑难解的事物,以及人们臆造的现象。依靠人的智力可知或已知的事,一般不会通过前兆迷信去求知的。只有那些难知和无法得知的事,才会依赖于前兆迷信来解决,如:不寻常的梦、个人身上少有的生理现象、个人无法控制的一些生理现象、不寻常的动植物的出现、常见的动植物的不寻常现象、不寻常的天象和气候等,而和这些前兆相关联的事情,一般是当时个人或团体的安危,生产收获的丰歉,敌人或野兽的骚扰等,可以说这些都是当时社会生活中所反映的问题。从前兆迷信的具体内容来看,被迷信为神灵有意向人预告的前兆,实际是人们把没有联系的两件事情,在幻想中加以联系起来,认定先发生的现象是后发生的现象的前兆。所以,前兆和另一现象之间的联系,都是偶然的巧合,而人却迷信为它们之间有必然的联系。例如:晚上看见流星坠落,第二天部落里死了一个人,这两件本不相干的事被幻想联系了起来,流星坠落就成了要死人的前兆,以后就这样观察问题;再有流星坠落,或者第二天又死了人,或者不久后死了人,这种巧合就成了前兆迷信的依据,人们对之也深信不疑。这种前兆迷信世代相传下去,即使有几次流星坠落没有死人,人们也会以各种说法来为之辩护,或者过很久后死人,或别的地方死人,或用别的迷信来解释不死人的原因。总之,流星坠落是要死人的前兆,成为世代相传的迷信,这种迷信就是现在俗间仍有影响。又如,半夜听见了不知是什么动物的怕人的嚎叫声,因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在同年又发生了使人难忘的洪水灾害,在这种情况下,两件难于理解的事情就容易被联系在一起,如果有人声言,某种动物的嚎叫是洪水灾害将来临的前兆,这种迷信也就产生出来了。《山海经》记载很多有关这方面的事情,如“……有兽焉,其状如禺而四耳,其名长右,其音如吟,见则县郡大水”。(《南山经》) “……有兽焉,其状如彘而人面……其名目合窳,其音如婴儿,……见则天下大水”。(《东山经》)《山海经》类似这样的记载还有不少,其产生的背景,就是因为当时的人普遍受“万物有灵”思想的支配,对于两件找不出原因,不可理解的事物,就用神灵的作用把它们联系起来,进而成为前兆迷信而流传开来。
原始的前兆迷信是古代占卜术发生的基础,由它产生了最原始的占卜形式。从性质上说,占卜术与前兆迷信都是基于“神灵”能以某种征兆给人们预示某些事物发展趋向的思想,但占卜术与前兆迷信之间仍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区别就在于:前兆迷信的兆象都是自然发生的,被动的,具有相当的偶然性,其预示的内容也相应受到所出现的兆象的种种限制;而占卜术的兆象却是人为的,其内容又是人们所预先规定了的,是人们根据自己想探知的事物,以某种方式制造出兆象来观察判断吉凶利弊,换言之,也就是入主动向神灵祈求以获得启示,可以随时随地占卜而得到兆象,不受时空条件的限制。
前兆迷信转化为占卜术,一方面是由于前兆迷信的虚妄性质,决定它要在发展过程中复杂化以不断取信于众,另一方面也有其必然的社会原因。随着社会发展和生产范围日益扩大,人们对各种事物的发展变化需要预知的范围也相应增广,光靠自发产生的前兆迷信已远远不能满足上述扩大了的需求。在许多想要做的事情面前,为了下决心或为了增强信心乃至自我安慰,在没有前兆出现的情况下,迫使人们在原有的前兆迷信中找出一些可以人为制造出兆象的内容来,主动设法求助于神灵的启示。不过,不是所有的前兆迷信都能转化成为随时可以应付决疑需要的占卜术的,大多数前兆迷信由于其本身不具备转化的条件,所以仍以其本来的形式流传下去,有变化的充其量只是在具体解释方面增添一些新的、后起的内容。
中国远古时代的占卜术,从类型上看,主要可分为四种:甲骨卜、蓍草占、星占术和梦占术。这些占卜术是如何从前兆迷信转化过来的具体情况,现在已不可能知其详了,因为整个演变过程(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过程是自然发生的)的许多中间环节,早已沉埋在那不可复现的遥远的年代之中。只能约略地推想,甲骨卜和蓍草占大概是从动物和植物方面的前兆迷信中转化而来的。司马迁的《史记》有专门的《龟策列传》,其中记载有关龟和著草具有“通灵神性”的内容,这些记载虽然是后人写的,但多多少少反映了他们的前人是怎样看待龟和蓍草的。甲骨卜和蓍草占以后就成为中国远古占卜术的两大正宗的源头,前者就是殷商的甲骨占卜法,后者就是周代《易经》筮占。星占术和梦占术的情况比较复杂,星占术可能是先民在对天区的划分、天体运行的规律有了相当深切的认识之后,再结合地上的人事情况,才逐渐摆脱以前仅仅观察流星、彗星等偶发现象的前兆迷信,而形成一套复杂的占卜体系。梦占术也是在形成了一套详尽的梦占理论,如《周礼·春官》所记的“占六梦之吉凶”的理论,这以后才渐渐从原始的梦兆迷信过渡为“人为的”梦占之术。
二 《周易》筮占
《周易》筮占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一种占卜术,如前所说,它属于植物占的一种。以植物来进行决疑、判断吉凶的占卜术,在世界各民族的历史上不乏记载,在现今落后地区的民族中还颇为流行。植物占的占具很多,植物的枝、叶、茎、果、花、根等都可以。植物占的占法也不少,如台湾高山族的竹占,把竹节置于火上烘烤,观察其受热膨胀后爆裂的痕迹,有点类似殷商时期的甲骨卜;太平洋群岛上居民有砸开椰子壳观察兆纹的,有用树皮、树叶抛掷观察其落地后的方向、形状、正负的决疑,有用椰子叶缠绕手指观其终端到四指中哪一指的占卜;四川凉山彝族的“雷夫孜”占卜法则根据细竹或草秆数的奇偶来判断吉凶。
《倜易》筮占的占具是蓍草的茎,在中国古代典籍中通常称“策”。蓍草在古人眼里是一种非常神奇的植物,《史记·龟策列传》提到:“蓍百茎共一根”;“蓍生满百茎者,其下必有神龟守之,其上常有青云覆之”;“能得百茎蓍,并得其下龟以卜者,百言百当,足以决吉凶”。这虽然是汉代人的观点,但不妨成为我们推测的一个参照。大概,是由于蓍草的生态特点引起先民对它的迷信,进而成为能与神灵沟通的占具。先秦古籍《左传》 中说:“龟,象也;筮,数也。”说明筮占就是通过蓍草数的单双奇偶来判定吉凶休 咎的。
筮占几乎与甲骨卜同样的古老。古代典籍中提到占卜时总是“卜筮”连用,现代考古发现也证明,即使在甲骨卜十分盛行的殷商时代,也有筮占的存在。不过,筮占的流行是在商以后的周朝,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周礼·春官》提到,先秦以前的筮占典籍共有三种:《连山》、《归藏》和《周易》。今天我们能见到的唯有《周易》,至于相传由伏羲氏所作的《连山》,由神农氏所作的《归藏》,都早已失传了,现存的《连山》、《归藏》只是汉代人伪造出来的,不足为信。
今存的《周易》分《易经》和《易传》两部分。一般认为,《易经》和《易传》是战国以后才合在一起的,两者产生的实际时间至少相隔了八百年左右。《易经》的成书约在西周中后期,它既非一人所作,也非成于一时。《易传》旧说是孔子所作,但实际恐怕是战国以后儒家学者解释《易经》的作品汇集。就两者性质而言, 《易经》才是真正的筮占之书,而《易传》严格说来只是儒家学者借解释《易经》来表达自己的哲学、伦理、政治观点的作品。我们讲筮占,主要讲的是《易经》。
《易经》的内容包括卦象、卦辞和爻辞三部分。卦象由一、两种符号构成,这符号称作“爻”。后人把一叫做“阳爻”,叫做“阴爻”,实际在《易经》中还没有阴阳观念,许多学者认为一、的本来意义代表数的奇偶,以阴阳观念解说《易》卦那现都证实了此点。接着是单卦阶段。一筮固然可以定吉凶可否,但占问者往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敢或不愿相信,要求再筮。二筮的结果如与一筮同就不必继续下去,但如与一筮相反就必须进行第三次,否则无所适从。三筮的结果必然或同于一筮或同于二筮。三筮产生了第一个多数,这就可以用《尚书·洪范》说的“三占从二”的方法确定吉凶可否。三筮的出现,记录前二筮的结果就成为必要,而三筮最多只有八种可能,如果以一、分别代表奇偶的话,那记录的结果就是前面提到的八卦。最后是重卦阶段。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单卦的八个答案已不能满足筮占的需要,于是重卦的产生也就势在必行。把重卦的六十四种不同的答案,分别规定吉凶休咎,其适用范围就非常广泛了。
《易经》没有记载筮占的方法。《周礼》提到,专门负责筮占的“筮人”掌握九种筮法:巫更、巫咸、巫式、巫目、巫易、巫比、巫祠、巫参、巫环,东汉的经学大师郑玄的《周易注》说“巫”是“筮”的字误,漏写了竹字头。这九种筮占方法今天已不知其究竟。在《易传·系舌辛》中,提到了一种颇为复杂的筮占方法,其方法如下:取五十根蓍草,实用四十九;“分二”,把四十九根蓍草任意分为上下两堆,象征天、地;“挂一”,在上堆中取出一根不用,象征人;“揲四”,把上下两堆中蓍草分别以四根一组取出,象征四时;“归奇”,经“揲四”后上下两堆必然各余一至四根不等,把这些余数夹在手指中,象征闰月。然后把两堆成组取出的蓍草合并,再“分二”、“揲四”、“归奇” (第二遍起不“挂一”);接着像第二遍一样再重复一次。三遍之后,成组取出的蓍草总数必然是四个定数中的一个,或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八,或二十四;以四除则成九、八、七、六。九或七记为“一”,八或六记为“一”,如此算得出一爻。这样,一卦共需分取十八遍才成。后世术者又把九、六称为“老阳”、“老阴”,七、八称为“少阳”、“少阴”,“老阳”和“老阴”是变爻,遇有变爻的卦,还要在原卦旁边再画一变卦,称“之卦”。一般认为这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筮法,其是否是唯一的筮法就不得而知了。从先秦古籍《左传》、《国渤所记筮占看,都是遇某卦之某卦,说明筮占需要对照两卦才行。从上可知,《周易》筮占的方法十分繁琐,所以从汉代以降,人们开始摸索简化的筮法,签占也是《周易》筮占简化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此点留待下面再讲。
最后再谈一下对签占更为重要的卦辞和爻辞。
……
前言/序言
人是万物之灵,人以其善于思考而独傲于万物之上;然而,善于思考的人,又始终处在困惑之中。对我们来说,人生最大的困惑,莫过于难以把握未来的事情:对自己今后的遭遇究竟会怎么样,对自己正在做或想要做的某件事将会产生什么结果,诸如此类牵涉未来而现时又无法确定的问题,我们内心常常会出现怀疑、焦虑、迷惘和不安。这种隋形,当然并不是现今的我们才独有,而是从古至今,并且可以断言,在今后日子里还将会如此。这其中的原因,那就是人始终处在外在的种种压力之下,这种压力既有来自自然界的,也有来自人类社会自身的;再加上我们作为一个人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欲望,所以,我们永远无法生活在像先哲庄子所构想的“逍遥自由”的境界中。
正因为自古以来人类始终面临着对未来各种各样的困惑和疑虑,于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那些善于思考的先民,就已经想象出有那么一些可以预知未来、决疑断惑、无事不知的神灵。并且,还进一步认为,只要向这些神通广大的神灵发出虔诚的祈祷和咨询,就可以求得某种启示,这种启示可以帮助人们对未来生活和行为进行选择,只要按照这种启示去做,就可以达到免灾趋福、逢凶化吉、遇难呈祥或好上加好的目的。
正是在上述想法和动机的驱使下,我们的祖先创造出问卜打卦、算命看相、求签测字等迷信术数。在中国历史上,虽然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宗教,如土生土长的道教、印度传人的佛教、西亚传入的伊斯兰教、欧洲传入的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但真正皈依宗教的人实际上并不很多。可是,相信甚至迷信术数的人却比比皆是。上至帝王将相,下到平民百姓,包括有学问的读书人乃至大学者,几乎很少有人不相信“命’’的存在,也很少有人不相信通过占卜求签之类的术数就能决疑断惑、预知吉凶休咎。因此,中国历史上的迷信术数也就特别发达,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这里,我们主要谈的是求签这一种占卜术数。
与中国历史上其他占卜术相比,签占术的出现时间要晚得多,大约在唐末五代前后才问世,尽管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得很远。从时间上说,签占在中国传统的占卜术中虽然只是个tt小弟弟”,但由于操作方法极为简便,而且又能保留个人占卜的用意和隐秘性,所以其流行的速度很快,其影响的广泛程度不久就超过了其他的占卜术数,大有后来居上的势头。一直到今天,在许多远古已有的占卜术近乎绝迹的情况下,签占术却依然风靡于中国人所集居的地区,凡是在华人集居区的各种祭祀神庙中,随意可以看到,有一些善男信女,在虔诚烧香祷祝之后,在放有“灵签”的竹筒里,很虔诚地抽出或摇出一根竹签,把竹签换成“签条”仔细阅读,也有请寺庙里的道士或和尚来解释“签诗”、“签文”从中判断吉凶福祸。而结果不外是有人欢喜有人愁,有的喜上眉梢、欢呼雀跃;有的愁眉苦脸、唉声叹气。此外,在香港、台湾、中国内地,很容易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签书”,如《黄大仙灵签》、饫后灵签》、《关圣帝灵签》、《观音灵签》、《吕祖签》(又称《博济仙方》)、《诸葛神数》(又称《求财神数》)等等。
求签真能求得“神意”吗?“灵签”真的很灵验吗?对这类问题,可以一言以蔽之——迷信。确实,求签是一种迷信。然而,问题在于,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尽管科学昌明、知识普及,为什么占卜算命、求签看相这种迷信却依然有市场,奇者观望,信者乐道,迷者忘己,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笃信命理,乃至赖此寄生者仍大有人在?更有甚者,这种迷信居然随时代的进步而发展、随科技的发达而发达,出现诸如计算机“求签”、电脑和血型算命之类的现代化“迷信”。这个问题,恐怕就不是“迷信”两字所能一言以蔽之的了。事实表明,宣布占卜算命、求签看相等术数为“迷信”并不困难,但要除去这种迷信却殊为不易。
我们认为,签占术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占卜术数,实际上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具有与其他文化现象同样的性质特征,并不是想去掉就能去掉的。因此,我们先别忙于给它贴上“迷信”的标签加以匆匆否定。我们首先应该了解签占术究竟是怎么回事,它是如何产生、演变和发展,“灵签”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我们还必须知道一些求签者的传统习俗以及心理状态等等。只有了解这些情况,我们才能回答一开始所提出的那些问题,才能说透签占这种术数的虚妄实质,而这正是《中国古代签占》的撰写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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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往的生活和绝大多数现代人大概没什么不同,即一个“和而不同”的多元社会。在这种社会和文化安排下,人与人之间能互相尊重、容忍,过的是有人情味的共同生活。我绝不主张极端的个人主义,但我相信社会必须以个人为本位。只有如此,所有不同的个人才都能发挥他(她)的天赋才能和追求一己的理想。中国古代有一首民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帝力于我何有哉!”这一向往在今天更为迫切。“帝力”代表政治力量,作为维持群体的“秩序”,不能不存在,但它应限制在最小的限度,使人不觉其存在。政治力量对人生各方面的干涉,越少越好。这样便会出现一种“有自由的秩序”或“有秩序的自由”。一百多年来,中国绝大多数人都在追求这样一种合理的秩序。在这一追求中,知识人的责任最大,这是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所以中国知识人在自己的专业之外,还必须发挥公共知识人的批判精神,不为“势”或“钱”所屈服。但是这是指建设性的批判精神,不是撕毁一切文化传统———包括中国的和外来的,撕毁一切则最终必将陷入虚无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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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往的生活和绝大多数现代人大概没什么不同,即一个“和而不同”的多元社会。在这种社会和文化安排下,人与人之间能互相尊重、容忍,过的是有人情味的共同生活。我绝不主张极端的个人主义,但我相信社会必须以个人为本位。只有如此,所有不同的个人才都能发挥他(她)的天赋才能和追求一己的理想。中国古代有一首民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帝力于我何有哉!”这一向往在今天更为迫切。“帝力”代表政治力量,作为维持群体的“秩序”,不能不存在,但它应限制在最小的限度,使人不觉其存在。政治力量对人生各方面的干涉,越少越好。这样便会出现一种“有自由的秩序”或“有秩序的自由”。一百多年来,中国绝大多数人都在追求这样一种合理的秩序。在这一追求中,知识人的责任最大,这是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所以中国知识人在自己的专业之外,还必须发挥公共知识人的批判精神,不为“势”或“钱”所屈服。但是这是指建设性的批判精神,不是撕毁一切文化传统———包括中国的和外来的,撕毁一切则最终必将陷入虚无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