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看得时候光想——不要死啊不要死。(活着把我搞怕了),结果就没主要人物死。可是这书写的并不是我想的那么好。
评分口头做菜那段,妙极
评分##余华的叙事方式很有特点,思维也不同寻常,文字虽然简练跳跃,但是人物却很饱满。他总好像是站在远处冷冷地看着,人物的悲欢喜怒都与他无干,而偏偏这又是一部写苦难的小说,便更显得残酷,叫人心下难过。三观给全家做爆炒猪肝、带离家出走的一乐吃面、和给被批斗的玉兰送饭埋肉,是我最喜欢的三个片段,辛酸之中的温情,谁能尽解其中滋味。
评分##一个平凡的小人物 一个不平凡的大英雄 农民有着的不仅是城市人看来的粗鄙,还有城市人看不到的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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