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公务员法/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是国内最新的公务员法教材,结合立法动态,吸收了该领域学术研究的先进成果。《公务员法/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作者均为业内名家,老中青结合,代表了国内公务员法研究和教学的全新阵容。《公务员法》具有在公务员法学领域奠基的作用,划定了公务员法的调整对象和研究范围,将立法现实与理论动态有机结合,凸显了理论与实务并重的优点。《公务员法》适合高等院校教学使用,也是公务员考试和相关考试的理想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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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公务、公务员
一、公务
二、公务员
第二节 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西方主要几个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
二、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我国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思想
一、立法的基本原则
二、立法思想
第四节 公务员范围与管理机构
一、公务员范围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
第二章 公务员分类制度
第一节 公务员分类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
一、公务员分类制度在公务员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我国《公务员法》颁布之前公务员分类制度的状况与问题
三、公务员分类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
第二节 公务员分类制度的演变发展趋势
一、分类管理是西方发达国家“执政党管干部”的通行做法
二、公务员分类制度正走向简化、融合
三、中国古代官员分类制度的演变及启示
第三节 公务员的分类与设置
一、类别划分标准
二、“领导成员”与“非领导成员”的分类
三、为什么要设立专业技术类职位
四、为什么要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
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位如何归类
六、警察职位如何归类
第四节 职务制度设计
一、职位设置是职务制度设计的基础
二、职务设置
三、职务序列
第五节 级别制度设计
一、级别内涵
二、级别功能
三、级别与职务对应
四、公务员的衔级
第三章 公务员的素质保障与更新机制
第一节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
一、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含义与意义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原则
三、考试录用的对象
四、考试录用的资格条件
五、录用考试的方法与内容
六、考试录用的组织和程序
第二节 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位聘任
一、公务员的职务任免
二、公务员的职位聘任
第三节 公务员的培训
一、公务员培训的含义与意义
二、公务员培训的原则
三、公务员培训的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
四、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和方式
五、公务员培训的管理
六、公务员培训的保障
第四节 公务员的交流
一、公务员交流的含义与意义
二、公务员交流的方式
第五节 公务员的辞职与辞退
一、公务员的辞职
二、公务员的辞退
第六节 公务员的退休制度
一、公务员退休的含义与意义
二、公务员退休的方式和条件
三、公务员退休的程序
四、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安置和管理
第四章 公务员激励机制
第一节 公务员的考核
一、公务员考核的含义与意义
二、西方主要国家的公务员考核机制
三、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四、公务员考核主体与权限
五、公务员考核内容
六、公务员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七、公务员考核结果及其使用
八、公务员考核其他要求
第二节 公务员的奖励
一、公务员奖励的含义、特点与意义
二、西方主要国家的公务员奖励机制
三、我国公务员奖励的原则
四、我国公务员奖励的条件
五、我国公务员奖励的类别、权限与程序
六、我国公务员奖励监督
第三节 公务员的职务升降
一、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含义、意义
二、西方主要国家公务员职务晋升机制
三、我国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原则
四、我国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条件和程序
五、我国公务员降职的条件、程序
六、我国公务员职务升降的纪律与监督
第四节 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
一、西方主要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机制
二、我国公务员的工资
三、我国公务员的福利
四、我国公务员的保险
第五章 公务员的监察机制
第一节 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
一、现代公务员制度的民主化与权利义务配置的法制化
二、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含义及关系
三、公务员的义务
四、公务员的权利
第二节 公务员的惩戒
一、公务员惩戒的定义
二、公务员惩戒的原则
三、公务员惩戒的形式
四、受惩戒的行为
五、公务员惩戒的机构、程序及适用规则
第三节 公务员回避制度
一、任职回避
二、公务回避
三、地域回避
第四节 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
一、特别权力理论与公务员权利救济
二、比较法视角下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
三、我国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模式选择与建立过程
四、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内容与程序
第五节 公务员的法律责任
一、公务员法律责任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责任的区别与联系
二、行政责任
三、赔偿责任
四、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中文参考文献
英文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书摘
领导成员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具有三个特点:①领导成员不是因为直接的责任过错而承担的责任。②一般原则是领导成员只承担政治责任,不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例外情况下要在承担政治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法律责任。③承担政治责任的方式是法定的。根据公务员法,中国领导成员承担政治责任的形式只有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两种。不允许领导成员自行选择其他的方式。
从长远看,领导成员的政治责任需要从实体性和程序性两个方面进一步加以明确。例如,如何科学界定引咎辞职的认定标准和适用情形?如何明确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程序性规定?如何保证领导成员的辩解与申诉权利?引咎辞职的领导成员在何种条件下可以重新任职?
三、为什么要设立专业技术类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与其他类别职位相比,专业技术类职位具有下列三个特征:一是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二是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技术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体现在技术层面上,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最终的行政决策权仍属于行政领导。根据上述特征,专业技术类职位首先体现为行业特有专业的技术岗位,如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理化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国家安全部门的特种技术、特种翻译、外交部门的高级翻译,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职位、卫生系统的疾病控制专家等职位。另外,体现为一些社会通用性专业的技术岗位,如专门从事工程技术、化验技术工作的职位。需要指出的是,机关工作大多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许多职位还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但并不是所有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职位都是专业技术职位,专业技术职位与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职位,不是一个概念。如反扒警察职位需要非常专业的技术知识才能胜任,但反扒警察却属于行政执法类职位,不属于专业技术类职位。
前言/序言
法律的基石:现代法治理论与实践探索 图书简介 本书并非关于公务员法或特定法律规划教材的解读,而是一部立足于宏大视野,深入剖析现代法治理论的基石、演进脉络及其在当代社会治理中的复杂实践的专著。它旨在引导读者超越具体法条的限制,进入法哲学的核心领域,理解法律何以成为社会秩序的决定性力量,以及它如何在历史的长河中与政治、道德、经济力量相互作用、彼此塑造。 第一部分:法治的形而上学基础——从古典到现代的理论嬗变 本书的开篇聚焦于法律思想史的宏伟画卷。我们从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理想城邦与自然法的早期思考讲起,追溯至罗马法学家们对“公法”与“私法”的精妙划分。 一、自然法与实在法的永恒张力: 详细探讨了中世纪以来的“神意法”向世俗化“自然法”的过渡,尤其侧重于托马斯·阿奎那对理性与信仰的调和。随后,笔锋转向近代早期,深入剖析霍布斯、洛克、卢梭等社会契约论大师如何将主权合法性建立在个体权利之上,从而为现代宪政国家奠定理论基础。 二、法律实证主义的兴起与挑战: 重点分析了边沁的功利主义对自然法的批判,以及奥斯汀对“君主命令论”的系统构建。随后,本书将大量篇幅奉献给哈特(H.L.A. Hart)的“规则体系理论”——即“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尤其是“承认规则”)的精妙区分,这被视为二十世纪分析法学的巅峰之作。我们不仅阐释其理论内核,更探讨了它在面对社会变迁和道德困境时的内在局限。 三、法律的解释学与批判性视角: 这一部分深入探讨了德沃金(Ronald Dworkin)对纯粹实证主义的根本性挑战,即“法律包含原则”的论断,以及他对“法律的整合性”(Integrity of Law)的追求。同时,本书引入了批判法学(CLS)的视角,揭示法律文本背后隐藏的权力结构与意识形态偏见,鼓励读者以解构的态度审视看似中立的法律规范。 第二部分:宪政架构与权力制衡的动态机制 本书的第二部分将理论视野投向现代国家构建的核心——宪法与权力制约。我们不满足于对宪法文本的简单罗列,而是深入探究宪法作为“活的文本”如何在司法能动主义和立法保守主义的拉锯中演进。 一、宪政主义的精髓与历史教训: 分析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如何被美国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所深化和实践。着重探讨了“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机制的内在张力,以及在当代全球化背景下,行政权如何日益膨胀,对传统制衡体系构成的挑战。 二、司法能动性与法律的能见度: 这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领域。本书细致考察了不同法系中司法审查的边界,比较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克制论”与“积极主义”的路线之争。我们探讨了“法律确定性”与“社会正义”之间的权衡,例如在涉及基本人权保障和重大社会政策制定时,法院应采取何种审慎立场。 三、权利的谱系学:从消极自由到积极给付: 法律体系不仅是约束政府的工具,更是保障公民权利的蓝图。本书系统梳理了“第一代权利”(消极自由权,如言论、集会自由)向“第二代权利”(积极给付权,如社会保障、受教育权)的拓展过程,分析了将这些权利纳入宪法保护的理论难度和财政成本问题。 第三部分:法律在全球化与技术革命中的角色重塑 进入二十一世纪,国家主权的概念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这要求我们重新审视法律的管辖范围、效力和适用。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与融合: 深入剖析了国际人权法、国际商事仲裁等领域如何渗透进国内法律体系。重点分析了“条约在国内法的优先性”这一核心问题,以及主权国家在面对国际法义务时所面临的政治困境。我们审视了国际刑事法院等新型治理机构的运作逻辑及其合法性基础。 二、数字时代的法律挑战:隐私、数据主权与算法治理: 本部分是本书的前沿探索。我们分析了传统法律概念(如“住所”、“管辖权”)在网络空间中的失效,并探讨了诸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等新型规制框架的创新之处。尤其关注人工智能(AI)决策的“黑箱”问题对司法公正的潜在威胁,以及如何构建可问责的算法治理模式。 三、可持续发展与法律的未来使命: 探讨了环境法、气候变化治理在全球合作中的重要性。法律如何从传统的“损害赔偿”模式,转向更具前瞻性的“风险预防”原则?本书强调,现代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之一,在于确立代际公平的伦理基础,确保人类社会的长久福祉。 结语:法律的韧性与面向未来的审视 本书最终回归到对法律“有效性”(Validity)与“正当性”(Legitimacy)的辨析。真正的法治并非僵化的规则集合,而是一种持续的社会对话、不断的自我修正与对“何为正义”的永恒追问。它要求法律人不仅精通技术,更需具备深刻的社会洞察力和坚定的道德勇气。本书旨在为有志于从事法律理论研究、国家治理或国际事务的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刻且富有批判精神的理论框架。
作为一名对社会公平正义充满向往的读者,《民法典》中的“合同编”部分一直是我深入研读的重点。它不仅规范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交易行为,更是现代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石。最近,我阅读了几本围绕《民法典》合同编展开的著作,它们以极为详尽的方式,为我打开了理解合同世界的另一扇门。其中一本,以其严谨的学术风格,系统地阐述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一系列核心概念,并对各类典型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进行了深入的解读,配以大量生动形象的案例分析,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触手可及。另一本则更侧重于合同编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探讨了电子合同、格式合同等新兴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制,并对合同解释、合同履行中的诚信原则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论述,展现了作者对合同法前沿问题的敏锐洞察。此外,还有一本则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于合同实践中常见的纠纷类型,如合同无效、合同欺诈、合同履行抗辩权等,并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和判例,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这些书籍犹如一座座灯塔,照亮了我理解和运用合同法的道路,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合同法不仅是规范交易的法律,更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