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剋的《政府論兩篇》(Two Treatises Of Civil Government)是在1689年和1690年相繼寫成和齣版的。其基本精神在於對1688年剛剛結束的英國所謂“光榮革命”進行辯護和理論總結。上篇著力於駁斥保皇派菲爾麥鼓吹君權神授和王位世襲的反動論點,下篇則正麵闡述洛剋本人關於議會製度的政治理論。本書為上篇。
**章 論奴隸製與自然的自由
第二章 論父權和王權
第三章 論亞當由於為神所創造而享有主權
第四章 論亞當由於神的賜予而享有主權(《創世紀》**章第二十八節)
第五章 論亞當由於夏娃對他的從屬而享有主權
第六章 論亞當由於父親的身份而享有主權
第七章 論父權與財産權作為統治權的共同根源
第八章 論亞當的*高君主統治權的轉移
第九章 論從亞當承襲下來的君主製
第十章 論亞當的君權的繼承者
第十一章 誰是這個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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