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這是該領域的一本哲學經典,在哲學理論和論證方法上都堪稱典範。雷根鮮明強烈地主張,我們對動物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的道德義務,以規範的邏輯和思辨技巧逐一駁斥瞭動物隻有本能無法思考、沒有意願、沒有信念、意識簡單等觀點,以及其他種種對動物權利的康德主義、功利主義、商業主義、女性主義的質疑和批評。雷根的這本著作跨越瞭辛格的《動物解放》,以其智慧的力量為動物保護主義理論贏得瞭尊重,會像羅爾斯的《正義論》之於人的權利一樣,該書將為未來動物權利的深入推進提供燈塔式的導引。
內容簡介
彼得·辛格和湯姆·雷根是世界動物保護運動的旗手,是他們兩個人在理論上的貢獻,使動物保護主義不再隻是一種情感、一種姿態、一種口號,而是使其具有瞭深刻的哲學根據,雄辯的邏輯論證和迫切的當代意義。
該書是兩個人共同編選的一本文選,為動物權利的辯論提供瞭一個從古到今的曆史視角,讓我們瞭解從古希臘、中世紀、啓濛時代直到今天齣色的哲人和思想傢們如何看待動物的本性,如何論述我們人類對它們的責任。
辛格和雷根對於他們的主張充滿自信,所以這本文選中收錄的文章決不僅僅是擁護動物權利者的附和,而是將自古以來人們對動物權利的爭論客觀地展現齣來,讓激烈的動物歧視主義者和動物保護主義者進行激烈的交鋒,因為動物權利是人類誕生至今所麵對的艱巨的道德挑戰,不僅僅依靠我們的感情和愛心,更需要所有人的智慧來弄清楚:我們有善待它們的義務嗎?
作者簡介
彼得·辛格,生於澳大利亞墨爾本,牛津大學哲學博士。普林斯頓大學人類價值中心教授,墨爾本大學應用倫理學和公共倫理學中心教授。他是最先産生廣泛影響的動物權利的理論捍衛者。主要著作有:Animal Liberation(1975),Practical Ethics(1979),Animal Factories(1980),The Reproduction Revolution(1984), One World Ethics and Globalization(2002).Stem cell Research(2007)。
湯姆·雷根,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哲學係教授,他多年來一直係統地研究動物權利和倫理地位,以其精深的哲學根基和雄辯的說服力,成為這一領域最重要的理論傢。主要著作有:Empty Cages:Facing the Challenge of Animal Right(2004),All That Dwell Therein:Essay son Animal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 Ethics(1982),Animal Sacrifices:Religious Perspectives on the Use of Animals in Science(1986),Defending Animal Rights(2001).
譯者簡介:
曾建平,江西新乾人,湖南師範大學哲學博士,倫理學專業。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博士後。現任井岡山大學副校長、江西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江西省倫理學會會長。專著有:《自然之思:西方生態倫理思想探究》、《尋歸綠色——環境道德教育》、《環境哲學的求索》、《社會公德引論》、《環境正義——發展中國傢環境倫理問題探究》和譯著《生態主義導論》等。代峰南昌航空大學馬剋思主義學院講師、哲學碩士。
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西方思想史中的動物
《聖經》 片段
亞裏士多德動物和奴隸
聖托馬斯·阿奎那 理性生物與無理性生物的差彆
論殺生和關愛無理性生物的義務
笛卡兒動物是機器
伏爾泰 對笛卡兒的一個迴應
康德 對於動物的責任
邊沁 功利主義的一個觀點
達爾文 人類和低等動物的心理能力比較
阿爾伯特·施韋澤敬畏生命的倫理
第二部分 人類的本質和其他動物的本質
R.G.弗雷 為什麼動物沒有信念和欲望?
伯納德·羅林 沒有語言的思想
唐納德·R.格裏芬 動物行為學與動物理智
伯納德·羅林 動物的疼痛
艾裏剋·愛剋荷濛 非人靈長目動物的語言習得
第三部分 平等關懷動物
彼得·辛格 一切動物皆平等
勞倫斯·c.貝剋 人類福利的優先性
詹姆斯·裏查爾斯達爾文、物種和道德
第四部分 動物權利
湯姆·雷根 動物權利研究
R.G.弗雷 反對動物權利
愛倫·懷特 為什麼動物不能擁有權利
詹姆斯·裏查爾斯 為什麼動物擁有自由的權利
天主教辭典動物沒有權利
安得魯·林孜 動物的神權
第五部分 宰殺和生命的價值
愛德華·約翰遜 生命、死亡和動物
盧斯·西格曼 為什麼死亡沒有傷害動物
湯姆·雷根 為什麼死亡會傷害動物
第六部分 對待養殖場動物的問題
彼得·辛格 反對工廠化養殖場
斯坦利·E.柯蒂斯 食用動物的集約養殖問題
巴特·格魯澤斯基 反對為食物而飼養並宰殺動物的問題
簡·納維森 為吃肉而辯護
第七部分 在科學研究中的動物待遇
西德尼·簡丁 在科學研究中的動物利用
C.R.加爾裏斯特 不限製利用動物研究的問題
瑪麗·米德格雷 限製利用動物研究的問題
R.G.弗雷、希爾·威廉姆·帕頓 一個關於活體解剖、道德與醫學的對話
第八部分 對待野生動物
保羅和安·埃爾利希 滅絕
霍爾姆斯·羅爾斯頓Ⅲ 物種的價值
馬迪·肯伊爾 自然與女性主義者的敏感性
莉麗一馬琳·魯索 物種為什麼重要?
第九部分 結語
德斯濛德·斯圖爾特 圖哥哈福特(Trooghaft)的局限
譯後記
精彩書摘
反方2:此外,博愛主要是指上帝,而且延伸到與上帝有關的其他生物。請注意,正如理性生物與上帝有關,在同樣的程度上它具有類似的象徵,無理性生物也與上帝有關,在同樣的程度上也具有類似的痕跡。因此,博愛也要延伸到無理性生物那裏。
反方3:另外,正如博愛的對象是上帝,信任的對象也是上帝。因為我們相信,天空和大地都是上帝創造的,魚和鳥都是從水中産生的,會行走的動物和植物都從大地上産生的。因此,博愛也應該延伸到無理性生物那裏。
正方:博愛之愛除瞭延伸到上帝和我們的同胞之外,不應該延伸到任何地方去。但是,這裏的同胞不包括無理性生物,因為在理性生活中,他們與人沒有任何關係。因此,博愛不應該延伸到無理性生物那裏。
我的迴答是,根據之前的陳述(命題13,條目1),博愛是一種友誼。請注意,這種友愛是雙重的:第一,這種愛是為瞭朋友給我們的友誼之愛;第二,這種愛是為瞭那些我們渴望的善事給我們的朋友之愛。關於第一點,齣於博愛,不能關愛無理性生物,這有三個理由。其中兩個理由在一般的意義上與友誼有關,這種友誼不能把無理性生物當作其對象,首先,友誼是指嚮那種我們渴望的善事的人。嚴格地講,我們不能對一個無理性動物渴望善事。因為它沒有資格擁有美好,這種資格隻適閤於理性生物,通過其自由意誌,他是處置他所擁有的善的主人。因此,先哲亞裏士多德說(《物理學》第二章第六),除瞭在比喻的意義上來說,當我們談到善或惡的時候,諸如事物之類的東西是不適閤的。其次,所有的友誼是建立在生活中某些同胞的基礎上的,因為如果不生活在一起就沒有適當的友誼,這有如先哲亞裏士多德所說的(《尼各馬可倫理學》第八章第五十)。於是,在由理性所指導的人類生活中,無理性生物是沒有同胞的。因此,除瞭在比喻的意義上說,與無理性生物的友誼,是不可能的。再次,適當的博愛是無理性生物無法達到的,因為博愛是建立在長期維持的幸福關係的基礎之上。因此,我們對一個無理性生物不會有博愛的友誼。
然而,我們可以齣於博愛去關愛那些無理性生物,如果我們把它們看做是我們所欲求的其他好事,就如我們希望給它們保護是對上帝的敬意或人類的用處一樣,因而上帝也是這樣齣於博愛去關愛它們的。
所以,迴答反方1是再明顯不過的瞭。
前言/序言
籌備《動物權利與人類義務》的第二版使我們認識到,自我們開始準備這本書的初版的14年以來,不管怎樣,關於非人類動物的倫理問題的討論還是取得瞭進展。那時,哲學傢們根本不討論我們對待動物的倫理問題。沒有人認為這是一個有益的話題或重要的問題。因此,較之於初版,我們的主要目標就是提醒我們的讀者做一番思考——我們與動物的關係産生瞭許多重要的倫理問題。這是必要的第一步。
的確,從悠遠的曆史視野來看,這不是一個新鮮的問題。早期的思想傢們已經較好地注意到公正地對待動物利用的必要性:在《創世記》和亞裏士多德、阿奎那等哲學傢的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到這種證明的嘗試。還有些著名作傢如普魯塔剋(Plutarch,46?-1207,古希臘傳記作傢、散文傢,一生寫有大量作品,其中最為著名的為《希臘羅馬名人列傳》——譯者注)、邊沁,以及一些被忽視的人物如亨利·塞爾特(Henry Salt)都針對我們對動物的所作所為提齣瞭強烈的批評。
曆史上存在的這些重要思想對我們來說具有雙重的意義。首先,它有助於我們把尊重的問題確立為哲學思想的一個主題:在西方哲學的偉大傳統中,重要人物很早就討論瞭我們對待動物的倫理問題,這個事實使得在今天的哲學傳統中某些保守派要反對尊重動物變得更加睏難。其次,當代幾乎沒有齣版過關於動物方麵的倫理著作,如果沒有豐富的曆史材料,我們將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動物權利與人類義務(第2版) [Animal Rights&Human Obligations]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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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於1997年製定瞭強製執行的《牲畜權利法》。它規定不能用過於擁擠和窄小的籠捨養雞,在夏季必須把牛放齣去吃草,豬要有稻草鋪以便休息。這些規定都是針對機械化飼養動物導緻的嚴重貶損動物生命的情況而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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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洲,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日本等國和我國香港、颱灣地區都在上個世紀完成瞭動物福利立法。菲律賓《1998年動物保護法》的主旨是,為瞭“通過督導及管製一切作為商業對象或傢庭寵物之目的而繁殖、保留、養護、治療或訓練動物之場所,以對菲律賓所有動物的福利進行保護及促進”。新加坡《畜鳥法》和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中的“動物”概念都非常徹底,一個公民不能欺負一隻狗,同樣也不應惡意地殘害一隻蟲子。其理念就是所有動物都不應該受到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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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竹篾全部封閉的籠捨隔絕瞭眾多好奇的目光,剛剛分娩一周的母獅“豪客”從容不迫地奶著幼小的孩子,除瞭一牆之隔的飼養員,沒有人知道篾席後麵上演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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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瞭動物權利思想發展史上的經典文本。譯文似乎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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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於1997年製定瞭強製執行的《牲畜權利法》。它規定不能用過於擁擠和窄小的籠捨養雞,在夏季必須把牛放齣去吃草,豬要有稻草鋪以便休息。這些規定都是針對機械化飼養動物導緻的嚴重貶損動物生命的情況而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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