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依托六十年代的捷剋斯洛伐剋的政治曆史背景,圍繞著托馬斯、特蕾莎、薩比娜和弗蘭茨等人物,以托馬斯與特蕾莎的愛情為主綫展開故事。
愛與做愛,靈魂與肉體,拯救與放逐,忠誠與背叛,昆德拉把一個個的矛盾擺在麵前,“到底選擇什麼?是重還是輕?”“重便真的殘酷,而輕便真的美麗?”重與輕不再是物理上的簡單對立,而是如昆德拉所說:“重與輕的對立是所有對立中最神秘、最模糊的。
昨天躲在被窩看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一直在琢磨著誕生每個人物的最初隱喻,就像多年前看《空之境界》一樣。有時候,我們被異樣所吸引,我們厭倦在輪迴底下沉悶的自己。想起好久前曾喜歡過一個男生,僅僅因為他經常提醒我三餐要按時吃。原來,一味追求生命的重量隻會讓生活套在枷鎖裏,失掉靈性。托馬斯是媚俗的抵製者,束縛他的是生命輪迴所帶來的責任等的沉重,所以他逃離婚姻逃離專製的祖國,然而六個偶然的隨性輕盈卻將他拉近瞭生命之重,這也是一開始他猶豫要不要和特蕾莎在一起的原因,而有瞭這個重之後,他失掉瞭自由,但卻會惦念,找到自己的幸福所在。畢竟誰都不是荊棘鳥,連追求背叛的薩比娜都發現如果沒有歸屬得到的隻是虛空。“輕與重”“靈與肉”“媚俗”,圍繞幾個關鍵詞,小說站在一個講述者的角度,剖析得淋灕盡緻,值得玩味。
評分##當我和N小姐第一次熱烈地接吻時,N小姐告訴我,那時我的心跳根本沒有加快。我似乎也隱隱地意識到我或許缺乏真正愛的能力,我不斷地在追求的沒準僅僅是快感和性暗示。但也正因此(以及之間發生的一堆事兒),竟然讓我主動地想去承擔一切我們之間的重負,或許,誰都無法承受生命之輕吧?
評分##3天,僅用瞭3天,讀完瞭它。喜歡,沉迷,然後忽然整本書就戛然而止瞭。結尾,不是我所想的結尾。最後一章大寫的牧歌與小寫的牧歌,真是迷惑的後記。一本需要多次閱讀的書,一本隔段時間再讀依然迴味無窮的書。我想它將來會可能變為我人生中最喜愛的書。
評分##由於種種原因我一直不敢翻開這本書,或者是在讀之前聽過太多看過太多而心生敬畏。但是看瞭幾頁之後,我就知道它並不是那樣難以親近。如果翻譯真的貼近昆德拉原文本身,(我覺得也已經做得不錯)那麼他的氣質是那麼諷刺又節製、優雅而又真實得近乎赤裸。看他的書不能忽視他獨特的音樂性:無論從結構上還是文字的節拍上,都帶有一種古典音樂纔有的讓人暈眩的調性。他幾乎嘲諷瞭所有能被嘲諷的一切,帶著一種憐惜的溫柔的口吻。特蕾莎之於托馬斯的那個隱喻幾乎是我見過最讓人心動的愛的比喻,但是愛情在他筆下卻顯得難以承受。弗蘭茨的理想主義執著簡單得近乎可笑,而薩比娜的不斷背叛則又是另一種消解。他的書幾乎都不可避免地帶有哲學元素:在小說情節推進中他總是要加上些哲性的思考,我倒覺得這沒什麼不好,反而更添瞭一些美麗。
評分##1.此次重讀焦點從薩賓娜轉移到特麗莎,取得瞭更多的認同感。她上進,身居下流而酷愛讀書音樂,找到瞭上流社會的醫生丈夫,從此卻陷入靈與肉的矛盾與煎熬。作為一個從草籃漂來的孩子,在與200女人交閤的托馬斯床邊睡瞭10年,她沒有成為摩西,隻是成為瞭妻子。2.最精彩的部分不是尼采抱著的馬頭,巴門尼德的二元哲學,貝多芬的音樂,而是由上帝的糞便和斯大林的兒子引起的媚俗說,你一定要看。 3故事情節和人物其實是這部小說的奴僕,是昆德拉的一個說理工具,他就像特麗莎母親的上帝視角,昆德拉把他所有角色的麵容都沒收,把他們的“我”給霸占瞭,他是陀氏的反義詞。
評分##我總覺得書裏的政治比愛情搶眼。特蕾莎說得每一句話都讓人心碎,但是全書最催淚的地方還是卡列寜的結局。
評分##人不可能幸福的緣故,因為幸福是對重復的渴望。
評分##有共鳴。“ 隻發生過一次的事情就像沒發生過,幸福是對重復的渴求。生命中的輕與重地調和是愛。” 論占有。
評分##我總覺得書裏的政治比愛情搶眼。特蕾莎說得每一句話都讓人心碎,但是全書最催淚的地方還是卡列寜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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