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法律史權威學者為並不精於中世紀法律史的大眾書寫的普及之作。其專注於中世紀法律文明的精神,著重剖析隱藏在種種製度之下的法律心理,即中世紀人理解“無國傢的法”“作為事實的法”的獨特心態和推崇社群(共同體)完善性的價值觀。這本書緻力於扭轉傳統上認為中世紀“無法律”的習見,擺脫將各種現代概念習焉不察地移用於中世紀的做法,旗幟鮮明地用“秩序”一詞來描繪這段曆史時期的法律麵貌。本書認為,與社會-經濟的混亂分裂不同,中世紀的法律有其內在的穩定和連續性,牢牢紮根於社會並生動反映人民的需求,維持瞭一種與該時期前後均顯著不同的法律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