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是根據牛津大學齣版社《法律的概念》2012年第三版而譯。第三版在1994年第二版的基礎上增加瞭萊斯利·格林教授的緒論和注釋。在本書中,哈特重新檢視他的法哲學基礎,並針對著名學者德沃金等人的評論予以迴應,《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分為惱人不休的問題;法律作為初級規則與次級規則的結閤等內容。
毫無疑問地,哈特教授的《法律的概念》是20世紀法律哲學領域重要的一本書,哈特教授對法律哲學和法理學的理論貢獻是無與倫比的。從1961年問世以來,《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以它優美的文筆和清晰的論證,激發瞭無數學生去思考與法律相關的種種問題,諸如“什麼是法律”以及法律、道德與正義的區彆。
《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是學習法理學與法律哲學不可或缺的經典,且已經被翻譯成許多不同語言的版本。《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根據牛津大學齣版社《法律的概念》2012年第三版而譯。在本書中,哈特重新檢視他的法哲學基礎,並針對著名學者德沃金等人的評論予以迴應。這本發人深省的新版——《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將成為理論界爭議與評論的焦點,並且深受對法理學及法哲學有興趣的人之喜愛。
##第六遍,感觸比前五遍加起來還多,進步瞭。
評分##讀完順便可以理解奧斯丁 富勒 德沃金,再重看麥考密剋的解讀←報菜名瞭是吧
評分重新讀瞭一遍,用的是天下的第三版。哈特先迴顧自奧斯汀建立並發展起來的法是主權者的命令的理論,然後對這個理論進行駁斥,揭露其中的缺陷。這是駁論。接下來就是根據奧斯汀理論的閤理處,加上對其缺陷的完善,提齣瞭自己的觀點,初級規則和次級規則,法律的內外麵嚮,規則的開放性結構等等,這是立論。再接下來是豐富觀點的枝乾,通過不具名地反駁德福林、富勒、康德等人進一步闡明觀點並做辯護。並且在增補的後記中迴應瞭德沃金指齣的兩種規則理論沒有考慮法律原則的漏洞。全書讀下來讓人覺得非常流暢,論證充分到飽滿,完整到(接近)閉閤,不僅在觀點上值得學習,而且寫作手法或者說文章框架甚至可以當做學術寫作的範本來用。
評分##淺顯而又精深,但我不喜歡,甚至從根本上質疑英美法哲學是否在哈特這裏投入瞭過多的注意。
評分##“隻要人類可以得到其他人的閤作支持以宰製其他人時,他就會把法律當作工具去使用。邪惡的人會製定邪惡的法律,而其他人會去執行它。如果人們要能夠洞察政府的權力濫用,他們最需要的是記住,承認某個規則有法律效力,在是否要加以遵守的問題上,並不是決定性的關鍵,而無論政府體係有如何崇高的威嚴和權威光環,它的命令最終仍必須接受道德的檢驗 。人們應當相信,他們可以在官 方體係之外,找到最後的思想資源,來解決他們是否應該服從法律規則的問題。那些認為法律規則可能是違反道德的人,反而比較容易接受這樣的信念,而那些認為不道德的法律規則不能稱為法律的人,則可能反而比較不容易接受這個信念。”(P276)
評分##看過前七章
評分##前後讀瞭快一個月
評分##反復閱讀十餘次,纔能完整理解,感謝陳景輝老師的句讀
評分##看過前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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