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商品名称:德国物权法(下)
- 作者:(德)鲍尔//施蒂尔纳|译者:申卫星//王洪亮
- 定价:108
- 出版社:法律
- ISBN号:9787503665004
其他参考信息(以实物为准)
- 出版时间:2006-10-01
- 印刷时间:2018-06-01
- 版次:1
- 印次:2
- 开本:32开
- 包装:平装
- 页数:982
- 字数:611千字
内容提要
鲍尔、施蒂尔纳著申卫星、王洪亮译的《德国物 权法(下)》为法律出版社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系列新书 ,并沿袭了该系列作者**、翻译准确的一贯作风。
本书出自当代德国**法学家之手,内容全面、深入 浅出,是针对年轻的法学工作者的一本**的法学教 科书。
目录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德文第十七版序
德文**版序(摘录)
翻译凡例
本书德文缩略语表与中译名
第五编 土地上的担保物权
**分编 不动产担保物权
第三十六章 不动产担保物权的功能与分类
第二分编 抵押权
第三十七章 流通抵押权的成立
第三十八章 流通抵押权的转让
第三十九章 抵押责任之范围
第四十章 抵押权的实现
第四十一章 抵押权的消灭
第四十二章 担保性抵押权(包括*高额抵押权以及证券抵押权)
第四十三章 共同抵押权
第三分编 土地债务
第四十四章 抵押权与土地债务——共同点与不同点
第四十五章 担保性土地债务
第四十六章 所有权人土地债务
第四十七章 无记名土地债务——定期金债务
第六编 使用移转以及信贷担保的现代混合形式:融资租赁
第四十八章 融资租赁——不动产融资租赁
第四部分 动产物权法
**编 动产上的权利
第四十九章 动产上的权利的种类和意义
第二编 动产所有权
第五十章 动产所有权的内容、限制和形式
第五十一章 从有权人处的所有权取得
第五十二章 从无权利人处取得
第五十三章 不同于依法律行为所有权取得的原因
第三编 动产上的用益权利
第五十四章 动产上的用益权
第四编 动产上的担保物权
第五十五章 动产上的质权(法律秩序)
第五十六章 关于非质权型的担保权之概述(作为现实的事实构成)
第五十七章 担保性所有权让与
第五十八章 担保性债权让与
第五十九章 所有权保留
第五部分 权利上的权利
第六十章 权利上的权利的种类和权利
第六十一章 权利上的用益权
第六十二章 权利上的质权
第六部分 联邦新州土地物权法
第六十三章 联邦新州土地物权法的基本特征
附录3
附录3a
附录4
附录4a
附录5
附录6
附录7a
附录7b
法律条文索引表
新旧法律条文对照表
术语索引
德国物权法(下) 本书简介: 本书是《德国物权法》的下部,延续了上部对德国物权法基础理论的阐述,深入剖析了德国《民法典》(Bürgerliches Gesetzbuch, BGB)中物权编的精髓与实践应用。全书以严谨的法学逻辑和详实的案例分析为基础,系统梳理了德国物权体系的复杂架构,旨在为读者提供一套全面、深入且具有实操价值的物权法学习指南。 第一部分:所有权制度的深化理解 本书的开篇聚焦于德国物权法的核心——所有权(Eigentum)。不同于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将所有权视为绝对权利的传统观念,德国法对所有权进行了精细化的解构与定位。 一、所有权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我们首先探讨了所有权的“绝对性”特征,即所有权对世的效力(Wirkung gegen jedermann)。然而,这种绝对性并非不受任何限制。本书详细解析了所有权边界的限制,特别是邻里关系中的相互容忍义务(Duldungspflichten)和禁止妨害义务(Unterlassungspflichten)。我们将深入分析BGB第903条至第908条的规定,结合判例法,阐释如何平衡所有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在相邻关系中,噪音、光照和气味等对所有权的影响,以及相应的法律救济手段,如排除妨害请求权(Anspruch auf Beseitigung und Unterlassung)。 二、所有权变动与移转的复杂性 所有权变动是物权法中的关键环节。本书摒弃了简单的“意思表示决定主义”,深入阐述了德国“区分原则”(Trennungsprinzip)和“交付要件主义”(Abstraktionsprinzip)。我们详细区分了债权契约(Verpflichtungsgeschäft)与物权行为(Verfügungsgeschäft)的独立性。 在动产所有权移转方面,本书详尽解读了BGB第873条和第929条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让与合意”(Einigung)与“交付”(Übergabe)的严格要求。对于善意取得(Gutgläubiger Erwerb)这一重要制度,本书进行了深度剖析,涵盖了善意的判断标准、标的物的范围以及例外情况,如遗失物和盗窃物的处理,为读者理解交易安全与所有者保护之间的张力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框架。 在不动产所有权移转方面,本书重点阐述了登记的公示功能(Publizitätsfunktion)。详细介绍了物权登记(Grundbuch)的设立、变更与注销流程,以及登记的“公信力”(öffentlicher Glaube)对交易安全的重要性。我们通过大量判例,说明了登记错误时的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 三、共有制度的多元化形态 本书的第三部分专论共有制度。德国法下的共有形态多样,本书着重分析了“区分共有”(Bruchteilsgemeinschaft)与“总有共有”(Gesamthandsgemeinschaft)。对于区分共有,我们详细探讨了各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权限制、收益的分配以及共有物分割请求权(Teilungsanspruch)。而在总有共有,特别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共有形态,则体现了更强的共同体属性,其财产的独立性和处分权限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第二部分: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在对所有权进行详尽论述后,本书转入对限制他物所有权的用益物权(Nutzungsrechte)和为债权提供保障的担保物权(Sicherungsrechte)的探讨。 一、用益物权的体系架构 用益物权是允许权利人对他人之物享有有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本书系统梳理了用益物权的类型,包括用益权(Nießbrauch)、土地使用权(Erbbaurecht)和地役权(Grunddienstbarkeit)。 对于地役权,本书细致分析了其“为需而设”的原则,即地役权必须是为了受益地(herrschendes Grundstück)的更优利用,而非单纯的个人便利。我们考察了地役权的设立方式(登记与时效取得)、行使范围以及对负担地(dienendes Grundstück)的限制,特别关注了在现代不动产开发中的地役权争议。 二、担保物权:债权的安全网 德国担保物权制度以其严谨性和物权法定原则著称。本书深入解析了担保物权的核心制度,特别是抵押权(Hypothek)和最高额抵押权(Grundschuld)。 1. 抵押权与最高额抵押权 我们对比分析了传统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的结构性差异。抵押权具有“从属性”(Akzessorietät),其存在与担保的债权紧密相连;而最高额抵押权则因其“非从属性”而在现代信贷业务中占据主导地位。本书通过对最高额抵押权清算程序(Verwertung)的分析,阐明了其如何在不直接依赖于特定基础债权的情况下,为债权人提供持续的担保。 2. 动产担保与留置权 在动产担保领域,本书关注了留置权(Pfandrecht)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占有(Besitz)作为担保物权成立的核心要求。此外,我们也探讨了在现代商事交易中日益重要的“让与担保”(Sicherungsübereignung),尽管其法律性质存在争议,但在德国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书将结合最新的判例法趋势,对其法律效力进行审视。 第三部分:占有与物权保护请求权 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回归到对“占有”(Besitz)的法律地位的探讨,以及物权受到侵害时的法律救济手段。 一、占有的独立价值 占有在德国法中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它不仅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手段,本身也受到法律保护。本书分析了占有保护的性质——“事实上的保护”(tatsächlicher Schutz),以及占有人享有的自力救济权(Selbsthilfe)的界限。占有返还请求权(Anspruch auf Besitzeswiederherstellung)与物权请求权(如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之间的关系,是本书讨论的重点,旨在厘清事实状态与法律权利的互动机制。 二、物权保护请求权体系 针对所有权和有限用益物权的侵害,BGB构建了一套系统的保护请求权体系。本书详细阐释了排除妨害请求权(Beseitigungs- und Unterlassungsanspruch)、物权返还请求权(Herausgabeanspruch)等核心制度。我们强调,物权请求权的核心特征是“无过错责任”(verschuldensunabhängig),这体现了物权法对权利绝对性的坚定维护。 总结 《德国物权法(下)》力求将复杂的法律条文与具体的法律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判例的精细化梳理,使读者能够真正掌握德国物权法的精髓:即在维护交易安全与保障个体财产权之间所达成的精妙平衡。本书适合法学本科生、研究生以及致力于研究比较法和德国私法的专业人士深入研习。
我喜欢这本书整体的风格,它的文字表述非常精准,没有丝毫的含糊其辞,这是作为一本法学著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品质。我之前在学习其他法律领域时,也曾遇到过一些表述不清、逻辑混乱的书籍,导致理解上走了很多弯路。而这本书,即使是对于一些我尚不熟悉的法律术语,作者的解释也往往非常到位,并且会辅以相关的法条和学理解释,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让我觉得阅读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学习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