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码:9787511868633
图书名称:法治东西
定价:34
作者: 於兴中
版别:法律
出版日期: 2015-1-1
目录 导论:走向并法治00 部分什么是法治? 章法治的概念0 第二章法治的历史发展0 第二部分作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 第三章文明秩序的概念0 第四章人的秉性与文明秩序0 第五章作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0 第三部分在中国实现法治的困难 第六章实现法治的前提:诚实社会0 第七章文化因素的制约:道德法律规范二元论0 第八章国家法制主义与法治0 第九章在中国实现法治的十大困难 第四部分限度的法治 第十章认真落实宪法 第十一章尊重法官和法院 第十二章法治是平衡的艺术 中文参考书目 英文参考书目 |
内容简介
本书是知名学者於兴中教授多年来对“法治”这一人类社会文化现象思考的结果。本书从传统的法治概念入手,指出法治不仅仅是一个概念、一种理想、若干原则或制度,而是一种文明秩序,可以称之为法律文明秩序。於兴中教授,是在美国获得讲习教授资格的华人法学家。他目前任教于康奈尔法学院。於兴中的研究兴趣包括社会和政治理论、法律文化研究、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比较法、中国法律史。
《法治东西》 引言 在人类文明的长河中,法治始终是社会进步与国家稳定的重要基石。然而,法治的内涵、形态及其发展道路,却并非千篇一律,而是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地域性与时代性特征。西方近代以来发展成熟的法治理念,与东方文明孕育出的独特法治传统,两者之间既有共通之处,也存在显著差异。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些“东西”之别,如何从不同视角审视法治的本质与演进,进而为当下中国法治建设提供深刻的启示,这正是《法治东西》一书所要探讨的核心命题。 本书并非对具体法条的罗列,也不是对某一种法治模式的简单推崇,而是致力于跨越文化与地域的界限,深入探究不同法治传统背后的哲学思想、历史演进、社会结构以及价值取向。通过对“法治东西”的比较性研究,作者试图揭示法治精神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理解不同文明在构建有序社会过程中所形成的独特智慧,并在此基础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视野与更深厚的思想滋养。 第一章:法治的哲学根基:理性与德性的张力 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形成,都离不开其背后的哲学支撑。《法治东西》首先将目光投向法治的哲学根基,探讨不同文明在理解“法”与“治”时所秉持的根本性观念。 西方法治传统,很大程度上受到古希腊哲学中理性主义的影响。从柏拉图的“理念论”到亚里士多德的“理性人”假说,西方思想家们强调通过理性思考来认识和构建世界,法律被视为一种外在于人的、客观的、可以被理性所把握的秩序。洛克、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更是将“自然法”与“社会契约”理论推向极致,认为法律是保障个体自由与权利的必要工具,是人们为了摆脱自然状态、实现社会公正而自觉选择的产物。这种理性主义的法治观,强调法律的普遍性、逻辑性和可预测性,将法律视为一种独立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体系,旨在通过法律的形式性来约束权力、保障自由。 与此相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则更侧重于“德治”的理念。儒家思想强调“仁”、“义”、“礼”、“智”、“信”,认为道德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德主刑辅”的观念贯穿始终,即以道德教化为先,法律惩罚为辅。孔子强调“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意思是说,如果用政令和刑罚来治理,民众只会规避惩罚但不知羞耻;如果用道德和礼仪来教化,民众就会有羞耻感并自觉归服。在这种观念下,法律并非完全独立于道德之外的存在,而是道德原则在社会治理中的一种具体体现。君子的道德修养被视为治理的关键,而法律的执行则需要辅以仁慈与教化。 这种“理性”与“德性”的张力,构成了东西方法治观的重要分野。西方法治更倾向于通过外在的、形式化的法律规范来维护秩序,强调程序的正义和权利的保障;而中国传统法治则更注重内在的、非形式化的道德约束,强调人伦关系和社会和谐。本书将深入剖析这两种哲学取向的形成原因,以及它们对各自法治实践产生的深远影响。 第二章:历史的脉络:从罗马法到中国传统律法 法治的演进是一个漫长而复杂Historial process。不同文明在历史长河中,根据自身的社会条件和文化积淀,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法律传统。《法治东西》将追溯这些历史脉络,展现东西方法治形态的演变。 西方法治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法。罗马法以其严谨的逻辑、精细的分类以及对财产、契约等问题的细致规定,为后世西方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罗马法强调“法”的权威性,重视法律的制定、解释和适用,其“法的精神”通过《查士丁尼法典》等经典得以传承,并成为大陆法系的重要源头。在中世纪,教会法和习惯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发展。而到了近代,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和资本主义的勃发,以成文法典为主导的现代法律体系逐渐形成。法国《拿破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更是成为近代法典化的典范,它们以清晰的条文、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现代法律国家的框架。自由、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在这些法典中得到充分体现,构成了现代西方法治的核心价值。 中国的法律传统则呈现出另一番景象。早在先秦时期,就有“法家”的思想,强调“法、术、势”的运用,主张以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然而,儒家思想在汉代以后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形成了“法儒合一”的独特格局。传统的中国法律,并非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而是深深地嵌入到皇权统治的体系之中。律、令、格、式构成了传统的法律规范体系,其中“律”作为主要部分,往往包含着大量的刑罚规定,同时也反映了社会伦理和道德观念。《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代表作,它们不仅是规范社会秩序的工具,更是维护皇权统治、体现伦理道德的载体。例如,《唐律疏议》中的“十恶”等规定,就将触犯皇权、违背人伦道德的罪行置于首位。 本书将对比分析罗马法系与中国传统律法在结构、内容、价值导向上的异同。例如,罗马法中对私法自治的强调,与中国传统法律中更侧重于公权干预和人伦关系的处理,形成了鲜明对比。通过对这些历史演进的梳理,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东西方法治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轨迹及其内在逻辑。 第三章:制度的建构:权力、权利与社会秩序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其制度化的实践。《法治东西》将深入考察不同法治传统在制度建构上的差异,特别是权力、权利和社会秩序之间的互动关系。 在西方法治传统中,一个核心的理念是“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宪政体制等,都是为了限制公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从而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法律被视为一种“限制”和“规制”的工具,通过明确界定公权力的范围和行使方式,来划定公民权利的边界,并确保这些权利得到有效保护。权利的观念在西方法治中占据核心地位,自由权、财产权、政治参与权等,都被视为个体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法律的首要功能便是确认、保障和行使这些权利,并为权利的实现提供法律救济。 相比之下,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构建,更侧重于如何维护统治秩序和社会稳定。法律更多地被视为维护皇权、巩固社会等级、维系人伦秩序的工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在法律条文中得以体现。例如,在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下,近亲之间互相包庇可以免受惩罚,这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对家族伦理的重视,也反映了法律在维护等级秩序和人伦关系方面的功能。权力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更多地体现为统治者的权威,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往往服务于维护这种权威。虽然也有“民之所忧,我必忧之”的朴素的民本思想,但其出发点更多是维护统治的合法性,而非个体权利的独立保障。 本书将通过对比分析西方宪政下的权力制约机制,与中国传统社会中皇权与法律的关系,来揭示这两种制度建构模式的根本差异。同时,也将探讨不同法治传统在处理社会矛盾、化解冲突方面的制度设计,例如西方社会中相对发达的民事诉讼制度,与中国传统社会中更侧重于调解、和解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都反映了对社会秩序的不同理解。 第四章:文化的力量:价值取向与社会认同 法治并非纯粹的技术性问题,它深深根植于特定的文化土壤,并反过来塑造着社会的价值取向和文化认同。《法治东西》将着重探讨文化因素对法治的影响。 西方法治的发展,离不开其崇尚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契约精神的文化传统。个体被视为独立的价值主体,其自由和权利得到高度尊重。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个体自由的最大化,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合作与共赢的社会。这种文化土壤孕育了注重程序正义、证据确凿、权利救济的法律实践。 而中国传统文化则强调集体主义、和谐主义、家国情怀。注重群体利益、社会和谐、人伦关系的维系,被视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为贵”的理念,使得传统法律在追求秩序的同时,也力求避免过度的冲突和对抗。这种文化背景下,法律的执行往往更加注重人情、礼义,而非纯粹的形式主义。例如,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往往会考虑双方的长期关系,而不仅仅是法律上的对错。 本书将分析这些文化差异如何影响了法律的制定、解释和实施。例如,西方文化中对“契约精神”的推崇,使得合同法在西方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中国传统社会对“信义”的强调,则使得信用体系和道德规范在社会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本书也将探讨在现代化进程中,东西方文化如何相互影响,以及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构建一种既符合自身文化传统,又能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法治。 第五章:中国法治的未来:借鉴与创新 《法治东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在深入剖析东西方法治传统之后,本书将着眼于中国法治的未来,探讨如何进行借鉴与创新。 中国正在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既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进程,也是一个需要深刻反思和不断创新的过程。本书并非简单地提倡全盘西化或固守传统,而是主张在深刻理解西方法治的先进经验的同时,也要充分挖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并结合当代的社会现实,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 例如,西方法治在保障公民权利、制约公权力方面的经验,对于完善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司法独立、程序公正、法律监督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推进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环节。同时,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仁爱”、“和谐”、“诚信”等价值,也可以为构建更具人情味、更富人本关怀的法治提供思想资源。如何将这些传统价值融入到现代法律制度中,使其在保障权利的同时,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未来需要深入探索的课题。 本书将探讨如何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下,吸收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法治成果。如何处理好“法”与“德”的关系,如何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取得平衡,如何在保障个体自由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这些都是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 结语 《法治东西》是一次对法治精神的深度溯源与广度拓展。通过对东西方法治传统的比较研究,本书不仅帮助读者理解了法治的多元形态与内在逻辑,更重要的是,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思想启示。在世界风云变幻、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深刻理解“法治东西”的辩证关系,对于我们坚定法治自信,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审视法治的全新视角,激发了对法治本质和未来发展的深刻思考,为每一位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读者,奉献了一场智慧的盛宴。
我一直对“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句话深有感触。而《法治东西》这个书名,让我联想到这本书可能不仅仅是在梳理理论,更是在关注法治在现实世界中的实践。于兴中先生的这部作品,是否会像一面镜子,映照出东西方在推进法治过程中的具体案例、制度设计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效应?我期待它能够深入到具体的法律实践中,去分析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如何被理解、被适用、被遵守,甚至是被挑战。例如,在东方文化中,人情、关系在法律实践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在西方社会,个体权利与集体利益的平衡又是如何实现的?这本书,会不会对这些充满现实意义的问题进行细致的描摹和深入的解析?而且,“法治中国”丛书的定位,也让我觉得这本书一定不会脱离中国实际,它很可能会以一种批判性的视角,审视中国在法治建设中遇到的挑战,并试图从中汲取东西方智慧,找到解决之道。我期望它能够展现出一种“行走在路上的法治”,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纸面上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