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这本书献给曾经有过,或正在拥有一个义无反顾二十余岁的我们。
献给纽约,献给摇滚乐,献给无畏滚动的青春,以及所有明日的聚会。
二十四岁的台湾资深摇滚乐迷陈德政独自来到摇滚乐的首都纽约,磨砺多年,留给我们一部近年来华文世界最具现场感的摇滚书写。
书中四十个篇章如同四十首歌,是四十段难忘旅程的原声带:由音乐伴随的成长碰撞、对旧日的眷恋、梦想成真的喜悦、与陌生人交会的微光,那些三十岁前放下的东西与迎来的东西。燃烧的夜晚沸腾了血液,熟悉的前奏撼动着耳膜,他将那些与心跳同步的神奇时刻记录下来,成为永恒。
如果活在罗马时代,我得住在罗马,还会是哪呢?而纽约,就是现在的罗马。
——约翰•列侬
为什么是纽约?
那股声音对我说,如果我想遇见美丽的人物与深邃的历史,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在青春成为乡愁之前将它保存在一个真空的盒子里,永远记住当初的模样,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让二十余岁的最后几年尽情燃烧,体验生命的极限与荒芜,感受狂喜的温度也看见寂寞的颜色,我必须去纽约。
因为纽约就是摇滚乐的首都。
——陈德政
##音速青春博客上的文字
##看了半本实在看不下去了,太无聊,要啥没啥。75%当年blogbus用户的文字水平都比他要好。
##envy your ears
##作者是DJ+摇滚乐迷。熟谙纽约各角落与音乐的关联,知识关联体系强大。但行文完全是blog日志,自我记录的成分多于对音乐对城市的描写与评析。除非读者也是摇滚乐迷和熟悉纽约,否则真读不下去。节约时间去读其他更有价值的书吧。2.8分。
##文字水平堪忧 讲故事我还是喜欢看马世芳老师
##感谢作者,让我发现R.E.M这个宝藏乐队(虽然只是一笔带过);我也没有一天不想念纽约,时至今日Strictly Tango NYC还会给我发来Happy Anniversary和We miss you的邮件。于我而言,这更多的是一本献给纽约的书,越写越是想念,就让矫情的文字停留于此吧
##envy your ears
##这是一个男孩与摇滚乐的故事。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想要写一写我在北京这几年看过的现场、经历的故事,属于一个女孩的24小时摇滚聚会。
##大洋彼岸的摇滚世界是我所欠缺的修养,这本书当作入门导读挺好。文字属于正常的博客水平,未曾过分雕饰,但也许是对摇滚有同样的热爱,倒是能够轻易体会字里行间流淌出的被一首曲子感动得热泪盈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