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江必新 等 著 定 价:145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年01月01日 页 数:692 装 帧:平装 ISBN:9787509380390 ●上册
● 总则
● 担保责任的类型
●规则1担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反以不正当理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不应支持
●第二章 对外担保
●规则2对外担保合同未按规定在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法应认定无效
●第三章 独立担保
●规则3独立担保仅适用于国际经济活动,此种担保仍为普通担保,该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第四章 公司担保
●规则4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后以担保行为作出前董事会决议违反公司章程应当无效为由,主张公司对外担保无效的,违反民事诉讼中的止反言规则,不予支持
●规则5公司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与他人订立担保合同的,不能简单认定担保合同无效
●第五章 无效担保的认定
●规则6在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担保人并非主合同的当事人,主合同无效不应当要求非合同当事人的担保人承担无效结果
●规则7主合同并无真实的贸易背景,却以进口货物为名,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导致银行大笔资金外流,损害国家利益,应认定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均无效
●第六章 主合同解除与保证人的法律责任
●规则8贷款人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保证责任
●第七章 担保人的追偿权
●规则9抵押人只能在实际代偿债务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抵押人要求以登记抵押时房屋评估价作为其行使保证责任的追偿数额,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第二编 保证
●第八章 保证人的资格
●部分目录
内容简介
为了防止因裁判规则的抽象性以及所固有的僵化、不周延等成文规范的弊端而导致理解不准,削弱指导性案例的价值和作用,由江必新、何东宁、沈红雨、李延忱、崔晓林等著的《优选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民事诉讼卷上下第2版)》对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规则进行了【拓展适用】,目的是对与裁判规则相关联的理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探讨,以期能够较为全面地阐释裁判规则的精髓,从而推动相关法学研究向纵深发展,拓宽人民法院、法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又能够为立法和司法解释提供新的思路和视角,从而形成实践丰富理论、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发展与理论发展互为条件、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的局面,提升司法应对现实的
通过对《优选人民法院公报》【典型案例】等指导性案例进行分类梳理,一方面是对指导性案例进行连续性和系统性的汇编,方便各地各级法院的法官以及检察官、律师和其他法律界人士检索和援引。另一方面是更全面、等 江必新 等 著 江必新,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优选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78年至1984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先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等博士生导师,并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等。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著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大问题研究》、《民事诉讼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思辨》、《新民事诉讼法讲义——再审的理念、制度与机制》、《等
《民事诉讼法理论前沿与司法实践热点问题研究》 本书简介 本书聚焦于当前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理论前沿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在深入剖析既有法理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建设性的解决思路和优化路径。全书结构严谨,内容翔实,汇集了学界和实务界资深专家的研究成果,是理解当代中国民事诉讼制度运行机制、把握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参考读物。 第一部分: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深化与重构 本部分着眼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与原则在新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面临的挑战与发展。 一、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平衡:理论冲突与实践调适 本章深入探讨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在民事诉讼中的内在关系与外在张力。详细分析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避免对某一正义的过度追求而损害另一正义的现象。重点阐述了“程序保障的限度”问题,讨论了当事人处分权受到严重侵害或存在明显程序瑕疵时,法院应如何行使主动审查权。此外,还结合最新的案例,分析了“司法能动主义”在保障程序公正中的积极作用与潜在风险。研究了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如复杂商事案件与小额诉讼案件)中,二者实现路径的差异化策略。 二、民事诉讼的私法属性与公法属性的再认识 传统上,民事诉讼被视为私权自治的体现。然而,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推进,民事诉讼的公法属性日益凸显。本章系统梳理了学界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属性的争论,重点剖析了国家强制力介入的边界、司法审查的公权力属性,以及法院在诉讼中的职权范围扩张对私权自治的潜在影响。特别关注了《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对这一核心问题的立法回应,并结合域外经验,探讨我国在构建兼顾效率与公正的诉讼模式中,如何精准界定公法干预的力度与方式。 三、证据开示制度的本土化构建与完善 证据规则是民事诉讼的基石。本章集中讨论了我国在证据开示制度上面临的挑战,特别是相对于英美法系较为成熟的制度而言,我国如何在不完全照搬西方模式的前提下,有效解决“证明妨碍”问题。详细分析了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界限、当事人信息披露的范围与强制措施的适用。研究了电子数据证据在开示程序中的特殊处理方式,以及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有效制约滥用证据开示权的行为,确保其真正服务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使命。 第二部分:诉讼制度改革与前沿焦点问题研究 本部分聚焦于近年来司法改革中涌现出的关键性制度,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审判组织与管辖制度的变迁。 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衔接与融合 本书认为,现代民事诉讼体系必然是诉讼与非诉讼相融合的体系。本章深入剖析了诉前调解、仲裁的司法确认程序等机制的运行现状与问题。重点研究了“分流机制”的有效性,即如何准确判断哪些案件适合进入诉讼程序,哪些案件更适宜通过替代性机制解决。探讨了调解协议的司法化路径(如司法确认的效力范围、撤销程序),以及如何通过制度设计鼓励当事人自愿选择和履行调解结果,避免程序空转。 五、独任制与合议庭制度的适用标准与效率考量 审判组织的设置直接影响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本章对比分析了独任制和合议庭在不同类型、不同复杂程度案件中的适用标准。提出了在当前案件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如何科学界定“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以最大化独任制的效率优势,同时确保重大疑难案件的裁判质量。对新型审判团队(如“小院大庭”)的运行模式进行了个案研究和制度评价。 六、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标准与地域管辖的延伸探讨 管辖权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前提。本章聚焦于管辖权异议审查的程序性与实质性标准,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对“经常性劳务地”、“合同履行地”等模糊概念的司法解释演变。特别关注了涉及跨境电商、网络服务提供者等新型主体管辖权认定的难题,并探讨了域外管辖权冲突的解决思路在我国的适用性。 第三部分:特殊程序与新型诉讼的司法应对 本部分关注那些在传统框架下难以有效解决的、具有高度社会影响力的特殊类型诉讼。 七、代表诉讼(集团诉讼)的制度完善与权利保障 本书将代表诉讼视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体权益的重要工具。详细分析了我国集团诉讼制度自引入以来在实践中遇到的障碍,如代表人的选任标准、通知方式的有效性、以及胜诉给付的分配机制。重点论述了“选择退出机制”的适用细节,以及如何平衡集体利益与个案正义,避免“代表”滥用权力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 八、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证据分配与裁判执行 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在于其结果具有更强的社会外部性。本章深入研究了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或分配)规则,特别是针对难以量化的环境损害的认定。探讨了裁判执行的难点,如修复措施的司法监督、替代性履行方式的采纳,以及如何有效衔接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形成合力。 九、司法公开与司法透明度的路径选择 司法公开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本章不仅关注判决文书的上网公开,更深入探讨了庭审直播、电子卷宗的开放程度等深层次的公开问题。讨论了在保障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如何最大化司法过程的可接触性,并分析了司法公开对提升公众对法院公信力的作用机制。 本书力求在理论深度、制度广度以及实践关照的紧密结合上实现突破,为立法完善、司法改革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这本书的价值,远不止于为读者提供民事诉讼的知识,它更在于塑造一种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作者并非简单地罗列条文和案例,而是将两者有机地结合,通过对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的深刻解读,展现了法律的生命力。我尤其欣赏书中对“规则”的精炼总结,以及其在不同情境下的适用性。这使得我在面对相似的案件时,能够迅速抓住核心,找到适用的法律依据,并形成合理的裁判思路。书中的案例分析,角度刁钻,见解独到,往往能点醒我之前未曾注意到的细节,从而拓宽我的视野。阅读过程中,我仿佛与作者一同在法律的海洋中航行,探寻着公平正义的真谛。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就像是在品味一杯醇厚的美酒,越品越有味道,越品越能领悟其中的精髓。它不仅是一本工具书,更是一本能够激发思考、提升格局的智慧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