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沈家本(1840―1913),浙江湖州人。晚清有名法学家,光绪九年(1883年)进士,历任天津与保定知府、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法部左侍郎等职。出身刑部的沈家本,旧律素养极深,在晚清的大变局中,担起法制改革的大旗,放眼世界,致力锻造融会中西、古今的新法制。在他主持之下,废除了传统酷刑,并将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法系改造为包括刑律、民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在内的西方部门法体系;同时,创办京师法律学堂以培育法学人才,聘任日本法学博士来华参与修律,延请留学生翻译大批欧美与东瀛的新式法典。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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