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分为三编,即沿革编、理论编和方法编。其逻辑思路,是由远而近,由抽象而具体。在理论编先介绍一般方法论,再介绍一般解释学,然后讨论民法解释学方法论。一般方法论所讨论的,是对一切科学均适用的很基本的方法;一般解释学则是人文科学所应适用的基本方法;民法解释学方法论是(民)法学领域所适用的方法。 梁慧星 著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88年晋升研究员,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主要著作包括:独著《民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民法总论》、《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合著《合同法》、《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债权》、《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主编等 第四版序言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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