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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是在《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規範》(JTS133-1-2010)、《航道工程地質勘察規範》(JTS133-3-2010)和《渠化工程地質勘察規範》(JTJ241-98)的基礎上,總結多年來我國水運工程岩土勘察的實踐經驗,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有關單位和專傢意見,充分考慮水運工程岩土勘察對於保證水運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的重要作用,並結閤我國水運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製定而成。主要包括岩土分類與描述、港口工程勘察基本要求、航道工程勘察基本要求、渠化工程勘察基本要求、修造船廠水工建築物勘察基本要求、專項勘察、不良地質作用和特殊性岩土勘察、地下水勘察、工程地質調查和測繪、勘探、原位測試、室內試驗、岩土工程評價和勘察報告等技術內容。 | ||||||||||||||||||||||
1 總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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