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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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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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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介绍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ISBN:9787020125531
版次:1
商品编码:12268412
包装:精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7-10-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72
字数: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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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描述

产品特色

内容简介

  本书辑录了作家马原在同济大学等高校课堂上与学生谈小说的讲稿,所谈小说多为西方经典,如博尔赫斯的《交叉小径的花园》、哈谢克的《好兵帅克》、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霍桑的《红字》、加缪的《局外人》、马尔克斯的《六点钟来的女人》、纳博科夫的《黑暗中的笑声》等。马原通过自己的阅读版图向大家展现出优秀文学作品的诱惑力,同时也散发出马原式的独特解读魅力。这些文章为首次结集,与读者共享阅读之美。

目录

经验
博尔赫斯:《交叉小径的花园》
哈谢克:《好兵帅克》
海明威:《永别了,武器》
霍桑:《红字》
加缪:《局外人》
马尔克斯:《六点钟来的女人》
纳博科夫:《黑暗中的笑声》
辛格:《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痴迷于讨论的昆德拉
挚爱婚姻的欧·亨利
探寻对话的深处

精彩书摘

  一、雨果:《九三年》
  雨果写《九三年》,他一开始在设置这三个人物时,特别注意利用人类经验中最直接最可感的情感来做文章。他先划分革命者与叛乱者水火不容的阵营。朗德纳克是敌视革命的叛乱者。这时作家又设置了一个很“巧”的情节,在一次较量中,朗德纳克及其部下被革命军包围在一个塔楼里,戈万带领革命军步步逼近,要活捉朗德纳克,在最后的危急关头,朗德纳克居然侥幸逃脱,这就又埋下了巨大隐患,下次他还将卷土重来,对抗革命军。这时,在朗德纳克逃离塔楼、逃离戈万围捕之后,他突然发现塔楼上着起火来,而在火光中竟然有三个孩子的身影;远处又传来一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哭喊声,在呼喊人们、呼喊上帝去救她的三个孩子。于是朗德纳克返回塔楼,从塔楼中救出三个孩子。正是由于他的返回,他被革命军抓获,成为戈万的俘虏。
  西穆尔登和朗德纳克从来都是死敌(他们是同一代人)。朗德纳克被捕后,西穆尔登坚决主张处决这个革命的敌人。但是戈万不同,一方面他和朗德纳克是亲叔侄,有血缘关系。如果处决他,那么革命者是不是就不要亲情了呢?这是戈万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另一方面,戈万的信念是革命是为人民,事实上朗德纳克不是作为革命的敌人在战斗中被俘虏,而是作为一个拯救三个孩子的老人走回来的。这样朗德纳克的被俘,就带上了自愿牺牲的崇高的悲壮色彩。于是戈万面临两难选择:革命和人道主义的两难。朗德纳克在返回塔楼过程中同样也陷入两难:他完全可以不去救那三个孩子,他很清楚,如果他去救,他肯定会被捕,那么他的军队、他的政治理想也将随之被消灭。与三个孩子、他个人的生命及整个阵营相比,朗德纳克确实很难选择。可以这么说,朗德纳克虽然是一个反动派,但他首先是一个人,最终他选择了作为一个人应该选择的方向。他出于人道主义拯救了三个孩子,同时他明确意识到他这样做的后果,是他个人的生命和他整个的阵营都将因此而终结。相比之下,西穆尔登把戈万视作自己全部的希望,他自己是革命者,如果戈万是一个基督徒,那么西穆尔登就是他的牧师。现在戈万已经是一个成年人,当西穆尔登在继续扮演家长和精神导师的角色时,他不得不考虑到这一点,并且还要考虑到戈万已经是革命军的领袖,是人民的精神支柱。在朗德纳克问题上,西穆尔登仍然力主处决这个共和国的敌人,并希望以他坚决的态度来影响显得为难和犹豫的戈万。
  戈万更是特别为难。他想了一整夜,在黎明时分,天将亮未亮,戈万披了一件大氅,戴了大帽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来到押解朗德纳克的地方。因为戈万是司令官,看守卫兵当然就放他进了牢房。戈万见到被关的朗德纳克,两人有一场关于革命、立场、信仰等主题的热烈争论。这里暂且不去说了。我们知道事情的结果是一个穿着大氅、戴着帽子的人走出了关押地,过了好一会儿,当看守卫兵再进牢房的时候,发现里面留下的已不是朗德纳克,而是戈万。最终是亲情至上的人道主义战胜了戈万的革命立场,使戈万放走了革命的敌人。他自己则留在监牢中,等候处决。他放走朗德纳克这个事实足以导致他自己被处决。因为在放走敌人的瞬间,他自己就成了革命的叛徒。戈万最终确实被处决,执行处决的是有着坚定原则和坚定立场的西穆尔登,也就是由戈万的精神导师亲自来处决戈万。在处决瞬间,西穆尔登开枪自尽。
  这个故事写得特别悲壮,故事中三个主要人物,每个人都面临着三重两难的抉择。戈万本是西穆尔登全部的希望,但是西穆尔登作为革命立场的代言人和坚决维护者,最终下令处决戈万,等于他亲手扼死了自己的全部希望。扼死的结果是他自己活下去的理由也不存在了。在这场较量中,就力量对比而言,戈万和西穆尔登所在革命军一方是强势,而朗德纳克叛乱分子一方是弱势。事实也是戈万和西穆尔登俘虏了朗德纳克,强势战胜了弱势。但有意思的是,最终能保留生命的不是戈万,不是西穆尔登,而是一开始就处于弱势的朗德纳克。这种故事设置就是特别典型地利用人类的情感经验,使人们都能理解、对至高无上的人类之爱的认同,而且利用了人类普遍的向善和人道主义的心理趋向、情感趋向,从而布局了非常有意味的一出戏剧。
  二、海明威:《永别了,武器》
  《永别了,武器》是部世界名著,国内可以看到的中译版本可能已经有四五个,在出版界,这种书可以称之为“常销书”,因为它实在是经典。很早以前,这本书有一个中译本,书名译为《战地春梦》。我在念大学的时候,差不多是在二十多年前,当我重读这本名著(因为我第一次读它的时候还很小),我还很嘲笑《战地春梦》这个译名,觉得很庸俗,当时我读的是林疑今的《永别了,武器》这个译本。从我最早读这本书到现在,可能有三十多年了,我后来慢慢体会,相对而言,译成《永别了,武器》比较文学化,而译成《战地春梦》则比较通俗,但是当我此刻站在讲台上来讲这本书时,我好像更倾向于《战地春梦》这个译法。因为我发现,说到底,这本书其实就讲了两件事情,而多年以前译者仅用了四个字,就将这两件事鲜明地点了出来。看过小说的同学可以想一想,这本小说不就是讲了这两件事吗——战地和春梦。战地是指战争,春梦当然是指凯瑟琳和亨利的爱情,而且对这段爱情来说,用“春梦”来解释真是再贴切不过了。他们两个最初其实是从调情开始,后来酝酿为成熟的爱情,最后,凯瑟琳因为难产突然死去。那么对亨利而言,他和凯瑟琳的这段情缘,真是一场春梦,你还能叫它什么?所以我在读了它三十年嘲笑了它二十年之后,反倒更倾向于这个意译的名字。
  海明威的小说是特别典型的那种——人在感情特别强烈的时候,反而会收缩。他那种情感方式是高度收缩和收敛的。我在很多场合都举过这样一个例子,就是《永别了,武器》的结尾。一对历经千难万险的情侣亨利和凯瑟琳,从西班牙战场的炮火中逃出来,逃到瑞士,刚要开始安宁甜美的爱情生活,凯瑟琳却因为难产突然死去。真是枪林弹雨中都活过来了,却要在和平生活中意外面对死亡。谁都能感受到亨利当时一定是心潮澎湃、极不平静。海明威的处理很特别。海明威是个惜墨如金的作家,但是他描写亨利时有这样一段话,是亨利在凯瑟琳死前的内心独白:我坐在外边长廊上。我心里万念俱灰。我不思想。我不能想。我知道她就要死了,我祈祷要她别死。哦,上帝啊,求求你别让她死。只求你别让她死,我什么都答应。亲爱的上帝,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别让她死。亲爱的上帝,别让她死。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别让她死,上帝啊,求你叫她别死。只要你别让她死,你说什么我都做。婴孩你已经拿走了,但是别让她死。孩子没有关系,但是别让她死。求求你,求求你,亲爱的上帝,别让她死。这段反反复复的独白,一般在小说中很少有这样的写法,何况海明威一向惜墨如金,可是,他竟写了这么一段简直可以形容为“啰唆”的“独白”。亨利处在这么强烈的情感之下,当他最后得知凯瑟琳死了,居然又冷静至极。他想进凯瑟琳的病房,护士说“你不可以进去”,他说“我可以的”,护士说“现在还不可以进去”,他对护士说“你出去”,又说“那位也出去”。作者事先没有告诉我们“那位”是谁,海明威的方式就是这样,非常简约,又让你一下子知道是什么事情。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其实病房里有两个护士。亨利把护士都撵走,这已经到了小说的最后,海明威写得简约得不能再简约,你简直都不能想象他会这样结尾。整个小说都是写亨利和凯瑟琳的爱情,但是当亨利真的见到死去的凯瑟琳时,最后一段这样写道:但是我赶了她们出去,关了门,灭了灯,也没有什么好处。那简直是在跟石像告别。过了一会儿,我走出去,离开医院,在雨中走回旅馆。小说就这样突然结束了,照通常的观念,你真的可以说这是个简陋的结尾。在通篇的故事里,可以看到无论什么艰难困苦都不能浇灭亨利对凯瑟琳的爱,而且在凯瑟琳即将要死去的时候,亨利还在拼命地祈祷。他从来不信上帝,在那个瞬间,他还是反复地祈求上帝祈求神灵。可是当亨利确信凯瑟琳已经死了,见到了病房中的尸体时,作家突然将所有澎湃奔涌的感情一下子戛然收住,这就是我所说的“克制”。但是,作家这样处理,仍然是利用人类的情感经验。亨利虽然不再多说什么,多做什么,作家也不再多描述什么,然而每一个认认真真将小说读完的人都会有情感的澎湃,会特别难受,久久不能平静。当你用心通读完小说,这么一个可以说是简陋至极的结尾,却真的会在你心里产生巨大的美学冲击。
  三、霍桑:《红字》
  《红字》的作者霍桑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小说家。我接触到它很早,至少在二十年以前。那是一个很老的版本,一九五一年,上海新文艺出版社,整整半个世纪之前,也是新中国建立之初。我记得译者是侍桁。
  我初读它时还很小,几乎没有任何文学方面的经验,我肯定是在小学或中学时就接触到这本书了。我当时极为震惊,在此之前我读过很多小说,没有一本书像它这样写,像它这样让我吃饭不香睡觉不实。于是我做了这一生里最初的偷窃:我先将它据为己有,之后到图书馆报失,赔付了双倍书价。我依稀记得书价是八角五分。这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故事。那时候,一元钱是很多的钱,一元钱是我五个中午的餐费。它不止一元,它是八角五分乘以二。这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
  它成了我的一份私有财产。其后我初中毕业下乡,四年之后进入一所工科中专读机械制造专业,又两年之后分配到火车头单位机务段当技工,又两年之后入大学中文系,又四年之后赴西藏,一下七年。这本薄薄的小书一直跟随我走南闯北。我当作家写小说最初的十九年里,《红字》一直是我的至宝。我周围许多人都见到过它,其中许多人读过它,其中许多人像我一样推崇它。后来它又出了另一些版本,有旧译也有新译,这使得它不那么稀罕也不那么抢手了。但是它对我弥足珍贵,因为这是我作家梦之初的偶像,我钟爱它实在有我极特殊的原因。
  在过去很多年里,我经常会反复地读这部小说。小说里始终充满了犯罪、赎罪、解脱这些问题,我一开始就以为这深深的、深深的罪孽是因为通奸。这次因为要讲课,我又重新细读,我才发现我原来的阅读有很大的误解。我原来以为这是一个通奸的故事,可是我现在发觉并不是这样,而是另外一个故事,这其中最严重的罪行其实是欺骗。小说传达给我们这样一个信息:欺骗的罪行更甚于通奸的罪行,欺骗更加不可饶恕。故事中三个当事人,充满仇恨的是齐灵渥斯,我们通俗的说法他就是戴绿帽子的这样一个角色。齐灵渥斯的仇恨首先当然是针对他妻子海丝特的,同时,他的仇恨也指向丁梅斯代尔牧师。我在详细阅读小说通篇(比我以往的阅读要细致许多)之后,发现齐灵渥斯主要不是嫉妒,他一方面是要向海丝特复仇,同时又要向牧师复仇。但是他对海丝特的复仇,我们发现从一开始就没有效果,他对海丝特根本构不成任何意义的伤害,他真正能伤害的是牧师。我后来发现,在复仇过程中,他的仇恨更多是因为海丝特欺骗他。
  小说中的丁梅斯代尔牧师,我们看见他一直就把“罪孽、罪孽”这些话挂在嘴边,在他身上就一直回旋着罪孽的影子。那么他的罪孽在哪儿呢?他的罪孽应该是在于亵渎上帝,因为他犯了通奸罪,并且是以牧师的身份和他的教民通奸。但是在他所有的内心创伤之中,我还是没有看到他的痛苦和忏悔是因为他亵渎了主,亵渎了他神圣的宗教热情,我看到更多的是因为他欺骗了教民。他心里最大的煎熬就是他说不出——他总不能对别人说出他是奸夫。他自己觉得最大的罪孽实际上是谎言,这谎言肯定不是对上帝的,而是对公众的。之所以齐灵渥斯可以长期地对牧师实施复仇,像魔鬼一样压迫他的神经、压迫他的所谓灵魂,就是基于牧师一直想要说出他在对教民说谎,而教民却又从来都不认为他在说谎。所以我就发现这里面真正的罪孽是欺骗。
  我们知道小说里还有一个人物,叫珠儿,是海丝特·白兰和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女儿。珠儿对她的生父也就是不能直面事实的牧师一直施压,珠儿对牧师全部的不满和恼怒就是,牧师总是不肯当着大家的面一手拉着她,一手拉着她妈妈,不肯当众亲吻她。这一点也正是基于牧师始终生活在谎言之下,他不能正视珠儿是他的女儿,不能正视他和海丝特的奸情。他始终不能向任何人坦言他的隐情。
  我们在最初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已经看到了我们期望知道的人物关系,尽管作家从始至终都不去特别明确地把这话说透。但是实际上一个读者不用聪明,他只需要有一点耐心,把这小说读一下,他在把小说翻过十页二十页之后,他就已经能确定其中主要的人物关系了。至于接下去这个故事怎么讲,这里面有一个推动情节动力的问题,我索性就把它称为“情节动力核”,就是需要什么来将故事继续下去。
  故事开头,海丝特因为通奸罪被罚站在行刑台上示众,当时齐灵渥斯已来到新英格兰,他就在观看的人群中。海丝特和他都互相认出了对方,但都不声张。海丝特走下刑台之后,齐灵渥斯到关押处去看她,这时读者已经能够明白海丝特和齐灵渥斯的关系,同时作家也设置了我所说的“情节动力核”,就是他们订下了一个“契约”,一个“保密契约”。齐灵渥斯对海丝特说并不想对她怎样,肯定还是要让她活着。他问海丝特那个人是谁,就是问奸夫是谁,海丝特回答他永远不会说,只有在最后面对上帝时,也就是死的时候才会对上帝说。齐灵渥斯接着就告诉海丝特,他一定会找到这个人,他发誓他会找到。他跟海丝特就有了一个契约,海丝特已经对他不忠,但她要保密她和齐灵渥斯的关系,齐灵渥斯就再也不是白兰先生,或者齐灵渥斯从来都不真的是白兰先生,而海丝特·白兰也只是海丝特·白兰,这个契约就是更加明确地抹掉了他们俩的关系。并且契约更重要的部分是,齐灵渥斯不允许海丝特对奸夫说出他们俩的关系,如果说出来,他立刻就让那个人身败名裂。因为当时齐灵渥斯就直截了当地跟海丝特分析,海丝特之所以守口如瓶,那个人肯定是个声名显赫、为公众所熟知的人。他这么分析,这时读者再联系到之前丁梅斯代尔的种种言行,就已经能隐约猜到那个人就是牧师。
  这个保密契约,是齐灵渥斯利用了海丝特的负疚心理,他为海丝特和她奸夫保密的同时,要求海丝特也为齐灵渥斯的身份保密,绝对不允许她告诉奸夫,当然齐灵渥斯没有点出来是丁梅斯代尔。这样一个契约就是我们接下去要读到的整个小说的“情节动力核”。如果没有这个契约,整个故事就没法往下讲,因为契约解除之时也就是丁梅斯代尔解脱之时,那样故事就结束了。我们知道在故事最后,海丝特和齐灵渥斯之间有一场戏,海丝特要求齐灵渥斯放过牧师,而齐灵渥斯拒绝了,他觉得自己稳操胜券。于是海丝特就说她要把这些事都告诉牧师,齐灵渥斯当时根本没意识到海丝特这句话意味着什么。这个保密契约实际上是有非凡的约束力,它对海丝特的约束力特别强大,而一旦解除了这道有强大约束力的符咒,这个瞬间故事就会一下子被推到高潮,然后故事就结束了。所以我就说,这个保密契约成了推动整个《红字》这部小说、推动霍桑所讲述传奇故事的“情节动力核”。
  四、加缪:《局外人》
  我看《局外人》,看到两重读法。一种是读“里”,比如同学们刚才说从小说中看出“人生挺没劲的,人生是荒谬的”这些意思。的确,这是加缪特别伟大的地方,加缪发现人生是没完没了的纠缠,是枯燥无味的重复——这是加缪哲学的一个基本出发点,认为人生就是荒诞就是荒谬嘛。但是这些都只是读“里”,我自己则更看重读“表”。读书这种行为是“表”“里”合一的,读书过程中,这本书的“表”和“里”是作为一个整体同时传达给读者的。问题在于今天的教育使我们已经变得太理性化,总是去追溯结论,追溯本质,而经常忽略了这本书不仅仅传达了认识论、价值论或者是哲学上的精妙意义,它还展示了故事本身、叙述本身的方方面面。如果说一本书“微言大义”,能单刀直入一下子洞察“大义”,这固然不错,但同时千万不要忽略了极其丰富极其感性的表面“微言”。
  我自己一直在思考,《局外人》这部小说究竟为什么这样打动我呢?我想最重要的是它的“表”“里”关系处理得特别妙,加缪从始至终在小说文本中并没有直接提到学者们总结的那些意义,这只是他们自己对小说精神本质的抽象。那么小说的“表”,小说的故事形态本身是什么呢?——是讲一个人杀人,而且他是在妈妈去世的几周之后杀了人,是这么一个故事。那么一个杀人故事的核心是什么呢?——是为什么杀人。我前面已经特别讲到过,是因为太阳,是由一连串的偶然导致他杀人。这一连串偶然本来彼此没有必然联系,但有趣的是,经过已经陷入“逻辑泥淖”的现代人的一番分析,墨尔索就被认定是一个天生冷漠无情的杀人犯。这个“逻辑泥淖”简直是一个巨大的悖论,巨大的误解。法律、道德,这些本来是人自己规定出来的,但规范的结果反而把事实掩盖了。墨尔索唯一的抗辩——因为太阳——让我们设想一下:假如那天刚下过雨,雨过天晴,偶尔有一丝浮云,凉风习习,墨尔索会杀人吗?什么都不会发生。所有的前因都存在,都不变,墨尔索这时也肯定不会杀人。在这样怡人的环境中,有阵阵海风,有鸥鸟在鸣叫,沙滩上有孩子在嬉戏,有穿着泳衣的妙龄女郎,无论是谁此时心情都会特别好,墨尔索也不会例外。墨尔索怎么会呢?绝对不会杀人。所以前面所有的逻辑实际上都是荒谬的,逻辑本身才荒谬。主控官对墨尔索全部的控诉和论证,整个就荒谬至极,但看上去它又实在太严密,太有力量了,丝毫不留余地,以至于让任何人都不能得出第二个结论,只能认定墨尔索杀人是必然的。就是因为他天生冷漠无情,他被判死刑也是死有余辜。这个逻辑我称之为“泥淖”,逻辑并不就是真理,甚至会是真理的反面。就像司马南说“眼见不一定为实”。在现代社会,现在中国也开始像美国一样了,有这样的趋势,就是律师越来越重要。一个律师就可以把死人说活,把活人说死,因为律师手里握有一套被公众认可的逻辑准则和逻辑序列,据此就真的可以扭转乾坤,化腐朽为神奇,甚至是倒过来,化神奇为腐朽。
  我个人觉得《局外人》这部小说伟大,是因为它提供了完全不同的两套价值体系,而这两套价值体系并行不悖。一套是主控官的价值体系,这是公众的社会的;另一套是墨尔索的价值体系,是他真实的心态,这是高度个人主义的。这个故事的“表”,其中主控官的“逻辑泥淖”是很明显可以看到的,但是墨尔索的逻辑却经常被人忽略。墨尔索的逻辑其实才是真相,才是真实。所以我说这个小说的“表”特别丰富,使得小说充满了可能性。可能性一直是我最看重的。人活在世界上,最有魅力最吸引人的就是可能性,而不是别的。正是因为有可能性,才让我们津津有味地活着,并且对生活充满各种向往。我认定最好的小说应该有尽可能多的可能性。萨特说,文学的语言不仅有一层意思,应该有第二层意思,而好的文学语言应该还有第三层乃至第四层甚至更多的意思。萨特虽然很聪明也很努力,他也只能写出两层意思来。但是最好的小说真的可能有许多层意思。几层意思的“层”,我觉得用“重”这个字可能更加准确。一个作品或者一个事件,它提供越多重的可能性,它的意味无疑就越丰富。《圣经》是很典型的例子,它看上去这么简单,人家读起来都没有障碍,但同时它确实又这么丰富,总是让人琢磨不透。而《局外人》无疑是《圣经》方法论的一个极具代表性的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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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作家叶兆言解读国外经典作家作品的随笔散文集,所谈论的作家既有莎士比亚、歌德、巴尔扎克,也有略萨、奈保尔。本文集兼具小说家的敏锐与批评家的执着,从另外一个侧面,我们也可以了解到一位文学大家的私人阅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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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很好很好。现在家里的吃喝用基本上都在京东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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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期间买的,习惯性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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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等那足夠我愛的人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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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论及的都是文学史上有定评的大师,而作者本人则是近三十年来写下了直入人心的重要诗作中国诗人之一,其饱含激情的论述,往往能够契合所论对象的思想,予读者深刻的精神激发,堪称一本极好的文论集。书的装帧也不错,对得起精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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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书不错,买了苏童和张炜的。这本是马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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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 ,1899年8月24日-1986年6月14日),阿根廷诗人、小说家、散文家兼翻译家,被誉为作家中的考古学家。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Buenos Aires)一个有英国血统的律师家庭。在日内瓦上中学,在剑桥读大学。掌握英、法、德等多国文字。 作品涵盖多个文学范畴,包括:短文、随笔小品、诗、文学评论、翻译文学。其中以拉丁文隽永的文字和深刻的哲理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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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速度很快,商品一直想买,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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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不过是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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