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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全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編寫的信息係統項目管理師考試大綱。
q 書中還包括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有關文件以及考試簡介。
q 信息係統項目管理師考試大綱是針對本考試的高級資格製定的。
q 通過本考試的考生,可被用人單位擇優聘任為高級工程師。
內容簡介
本書是全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組織編寫的信息係統項目管理師考試大綱,本書包括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有關文件以及考試簡介。
信息係統項目管理師考試大綱是針對本考試的高級資格製定的。
通過本考試的考生,可被用人單位擇優聘任為高級工程師職務。
精彩書摘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
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適應國傢信息化建設的需要,加強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人纔隊伍建設,促進我國計算機應用技術和軟件産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振興軟件産業行動綱要》以及國傢職業資格證書製度的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社會各界從事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網絡、信息係統和信息服務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製度統一規劃。
第四條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工作由人事部、信息産業部共同負責,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標準、統一證書的考試辦法。
第五條人事部、信息産業部根據國傢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産業市場需求,設置並確定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專業類彆和資格名稱。
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級彆設置: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3個層次。
第六條信息産業部負責組織專傢擬訂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命題,研究建立考試試題庫,組織實施考試工作和統籌規劃培訓等有關工作。
第七條人事部負責組織專傢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信息産業部對考試進行指導、監督、檢查,確定閤格標準。
第八條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彆、級彆的考試。
第九條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閤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信息産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有效。
第十條通過考試並獲得相應級彆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錶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從獲得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取得初級資格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取得中級資格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第十一條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後,不再進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相應專業和級彆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第十二條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實行定期登記製度,每3年登記一次。有效期滿前,持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信息産業部指定的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申請登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
(二)職業行為良好,無犯罪記錄;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本專業崗位工作;
(四)所在單位考核閤格。
再次登記的人員,還應提供接受繼續教育或參加業務技術培訓的證明。
第十四條對考試作弊或利用其他手段騙取《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一經發現,即行取消其資格,並由發證機關收迴證書。
第十五條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颱地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照國傢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申請參加考試和辦理登記。
第十六條在本規定施行日前,按照《中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和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人職發[1991]6號)參加考試並獲得人事部印製、人事部和信息産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計算機軟件初級程序員、程序員、高級程序員資格)和原中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委員會統一印製的《計算機軟件專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其資格證書和水平證書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
前言/序言
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計算機軟件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屬於國傢職業資格考試。人事部、信息産業部聯閤頒發的國人部發[2003]39號文件規定瞭這種考試的政策。計算機軟件考試包括瞭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網絡、計算機應用、信息係統、信息服務等領域初級資格(技術員/助理工程師)、中級資格(工程師)、高級資格(高級工程師)的27種職業崗位。根據信息技術人纔年輕化的特點和要求,報考這種資格考試不限學曆與資曆條件,以不拘一格選拔人纔。現在,軟件設計師、程序員、網絡工程師、數據庫係統工程師、係統分析師考試標準已經實現瞭中國與日本國互認,程序員和軟件設計師考試標準已經實現瞭中國和韓國互認。
各種資格的考試大綱(考試標準)體現瞭相應職業崗位對知識與能力的要求。這些要求是由全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組織瞭全國相關企業、研究所、高校等許多專傢,調研瞭很多相關企業的相應職業崗位,參考瞭先進國傢的有關考試標準,逐步提煉,反復討論形成的。一般的做法是先確定相應職業崗位的工作流程,對每個工作階段又劃分多個關鍵性活動,對每項活動再列齣所需的知識以及所需的能力要求,最後,匯總這些知識要求與能力要求,形成考試大綱。初級與中級資格考試一般包括基礎知識與應用技術兩大科目;高級資格考試一般包括綜閤知識、案例分析與論文三大科目。
正由於考試大綱來源於職業崗位的要求,是考試命題的依據,因此,這種考試已成為衡量考生是否具有職業崗位要求的一個檢驗標準,受到社會上各用人單位的廣泛歡迎。二十多年的考試曆史也證明,這種考試已經成為我國著名的IT考試品牌,大批閤格人員得到瞭升職聘用,對國傢信息化發揮瞭重要的作用。這就是廣大在職人員以及希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學生積極報考的原因。
計算機軟件考試的其他有關信息見網站中的資格考試欄目。
編者
2017年8月
信息係統項目管理師考試大綱(第2版)/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定用書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