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平等的核心問題是“什麼要平等”。收入平等主義者要求收入平等,福利平等主義者要求福利的平等,古典功利主義者主張對所有人的效用賦予平等的權重,純粹的自由至上主義者要求所有的權利和自由都平等分配。有人要求平等地衡量每個人的效用,阿馬蒂亞·森所著的《再論不平等(精)》介紹瞭不同的主張及支撐其主張的理由,並對其進行瞭深入的分析,並探討瞭平等的一般特徵。那麼,什麼是平等中不變的屬性?本書集中關注瞭可獲得有價值生活內容的能力的平等,並探求評估社會製度設計上是否要追求“公平的正義”的分析方法。
作者簡介
阿馬蒂亞?森(Amartya Sen),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奬獲得者。他1933年生於印度,現在仍然保持印度國籍。他1953年在印度完成大學學業後赴劍橋大學就讀,1959年取得博士學位。森曾執教於倫敦經濟學院、牛津大學、哈佛大學等著名學府,現任劍橋大學三一學院院長。
阿馬蒂亞?森的突齣貢獻錶現在五個領域內,分彆是:社會選擇理論、個人自由與帕纍托*優的關係、福利和貧睏指數衡量、飢荒問題與權利分配不均的關係以及倫理問題等。
不僅如此,由於對社會底層人民與道德的關切,他被譽為“經濟學良心的肩負者”。
森的學術思想繼承瞭從亞裏士多德到亞當?斯密等古典思想傢的遺産。他對全世界各地遭受苦難的人們深切關心。他被譽為“經濟學良心的肩負者”,“窮人的經濟學傢”。森的思想已經産生瞭重大影響,聯閤國齣版的《人類發展報告》就是按照他的理論框架設計的。1972年諾貝爾經濟學奬得主肯尼斯?阿羅認為,“在社會選擇、福利經濟學基礎理論、更廣泛的分配倫理學以及與這些領域相關的測量問題上。森是一位無可懷疑的大師。”
目錄
目錄
緒論:問題與主題
第一章 什麼要平等?
第二章 自由、成就和資源
第三章 生活內容與能力
第四章 自由、主體性與個體福利
第五章 正義與能力
第六章 福利經濟學與不平等
第七章 貧睏與富裕
第八章 階級、性彆及其他分類群體與不平等
第九章 對平等的訴求
參考文獻
人名索引
主題詞索引
精彩書摘
序言
正如書名所示,本書是對不平等進行重新審視。另外,本書也對社會製度設計進行總體評價。就二者的關係而言,後者是前者的基礎。
什麼要平等?
我認為,要分析和評價“平等”,其核心問題是“什麼要平等”。同時,我認為,幾乎所有經過時間檢驗的社會製度設計,就倫理層麵而言,其方法論的一個共同特徵是:都要求對某種事物的平等——這種事物在其理論中居於極其重要的地位。收入平等主義者(如果我可以這樣稱呼的話)要求平等的收入,福利平等主義者要求平等的福利水平,古典功利主義者堅決主張對所有人的效用賦予平等的權重,純粹的自由至上主義者要求所有的權利和自由(liberty)都平等分配。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都是“平等主義者”,都堅持認為每個人都應平等地擁有某物,並且認為該物在他們的分析思路裏極為重要。如果隻看到那些平等的“擁護者”與“反對派”之間的論爭(這種論爭經常齣現在一些專著之中),就會忽視中心問題。
我也認為,凡從某些重要方麵看可稱之為“平等主義”的主張的共同特徵是,在某個層麵上對所涉及的所有人都予以平等的關注——如果政策建議裏沒有這種對所涉及的所有人的平等關注,則這項政策建議就缺少瞭閤理性。
“中心的”平等與“外圍的”不平等
由於“什麼要平等”這個問題的重要角色,我們可以從各個思想流派裏那個要求平等的核心理念這個角度,來看一下這些思想流派之間的爭論所在。這些(對平等的要求)使社會實務中的其他決策具備瞭閤理性。變量甲提齣的平等要求到瞭變量乙那裏可能就不是平等主義的瞭,因為這兩種視角極有可能相互衝突。
例如,一個主張人人平等地擁有某些權益的激進自由主義者就不太堅持要求收入平等。或者說,一個主張對每個人的單位效用都賦予平等的權重的功利主義者就不太可能還要求自由或權利的平等(甚至不可能主張不同的人所享有的總效用值相等)。社會生活中,要求“中心的”平等也就意味著同時接受瞭“外圍的”不平等。因此爭論最終聚焦於核心的社會製度設計上。
同樣的平等訴求下的不同的特徵
的確,對“什麼要平等”這一問題的不同迴答就可能成為劃分社會製度設計的不同倫理理論的基礎。在每一種情況下,確定分類原則時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什麼是不變的屬性?什麼隻是有條件的或偶然的聯係?比如,在某些特殊情形下,那些認為社會製度設計的中心任務應是使所有人都平等地享有一係列個人自由權項(liberties)的自由至上主義者未必會反對收入平等。但如果條件發生瞭變化,這些自由至上主義者仍會主張自由權(liberty)的平等而不是某些條件下的收入平等。
關於這一點,最近威拉德?奎因(Willard Quine)建議我不妨對照一下下麵兩個分類原則:
(1)當實際關係發生變化時,基於所堅決主張的平等訴求項的社會製度設計的倫理進行分類的原則。
(2)數學傢菲利剋斯?剋萊因(Felix Klein)在嘗試對幾何學進行統一定義時提齣的幾何學分類原則,即著名的“埃爾朗根綱領”(Erlanger Programm)。他是從研究各種不同變換群下的不變性和不變量入手的,把每一種幾何學都看成某種特定變換群之下的不變性。
我也認為二者在邏輯上有重要的相通之處,這使我深受啓發,盡管以前的著作中尚未探索這種聯係。
人際相異性與多元化的平等
在實踐的層麵,“什麼要平等”這一問題的重要性源於人際相異性(human diversity)的經驗事實;這樣,依據不同的評估變量而來的對平等的訴求往往相互衝突——理論上如此,實踐中也如此。人與人之間的差異不僅錶現在內�@在特徵上(如性彆、年齡、一般能力、特殊纔能、患病概率等),而且也反映在外部特徵上(如財産數量、社會背景、外部境遇等)。正是這種人際相異性使得在某一領域堅持平等主義就必然拒斥另一領域的平等主義。
因此,“什麼要平等”這一問題的實質重要性與普遍的人際相異性的事實相關。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中,如果對平等問題的探討仍基於一緻性這個前提的假設(包括“人生而平等”的假設),就會對問題的主要方麵視而不見。人際相異性並不是次要因素(也不是可忽略不計的或僅僅是“注釋性”的介紹),而是探討平等問題的一個基本興趣點。
關注自由與能力
本書先介紹這些不同主張及其支持理由和一般含義(見第一章),然後對此進行分析。我將從討論平等的一般特徵開始,然後逐漸轉到如何迴答“什麼要平等”這個問題。
本書所采用的分析思路是:集中關注可獲得有價值的“生活內容”(functioning,這些“生活內容”構成瞭我們的生活)的能力(capability),或者再泛化一些,就是集中關注那些可幫助實現我們有理由為之奮鬥的目標的自由(本書甚至曾一度被命名為《平等與自由》)。就對此中心問題的迴答而言,此種分析方法有彆於其他理論分析方法。運用這種方法,我還討論瞭從功利主義到自由主義再到羅爾斯的“作為公平的正義”(justice as fairness)的理論。的確,羅爾斯的思想給我的影響最大,我在很多方麵都受羅爾斯的論證方法的引導和啓迪,即使我的研究路數與他相異(例如,我更多地關注於自由的程度而不是手段,即羅爾斯所說的“基本善”)。
方法論的問題與實質的問題
本書既探討研究�A不平等問題的一般方法論意義上的分析思路,同時也探求在實務層麵上如何評估社會製度設計的分析方法。在本書的“緒論”裏,我將集中介紹本書的邏輯主綫。
本書與庫茲涅茨講座及其他講座的關係
本書利用瞭我於1988年4月在耶魯大學所做的紀念西濛?庫茲涅茨(Simon Kuznets)講座的內容。我非常感謝耶魯大學經濟增長中心及中心主任保羅?舒爾茨(Paul Schultz),感謝他們的盛情邀請和友好接待以及思想上的襄助。我們對經濟世界的本質的很多認識都受惠於西濛?庫茲涅茨的著作,能夠通過這些講座嚮西濛?庫茲涅茨錶達追思之情實在是榮幸之至。
當然本書還和其他講座內容有聯係。本書各章都用到瞭其他場閤的講座內容,這些講座內容主題不同但又互有聯係。這些講座場閤包括:德裏經濟學院(1986年),得剋薩斯大學(1986年),劍橋大學(馬歇爾講座,1988年),匹茲堡大學(瑪利昂?奧凱利?麥凱講座,1988年),比利時魯汶大學運籌學與計量經濟學研究中心(1989年)。我也到下列地方做過幾個相關主題的講座和演講,包括皇傢經濟協會(年度講座,1988年)、國際經濟學會(會長演講,1989年)、印度經濟學會(會長演講,1989年)等。在這些研討會的討論中,我從他們的評論與批評中受益匪淺。
阿馬蒂亞?森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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