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5
内容简介
“商业活动,调查先行”是《孙子·谋攻篇》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策略在商战中的具体运用,解决的就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商业活动中,由于各方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的优选化,看似平静的彬彬有礼,却隐藏着无穷的杀机与风险,充斥着彼此的角力与博弈。精心的算计往往可能由于一个忽略、一个轻视而功亏一篑。尽职调查则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力工具。法律尽职调查涉及民法、行政法、合同法、公司法、刑法、投资法、贸易法、环保法等各个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李俭编著的这本《法律尽职调查接近手册》从操作流程、案例解析、疑难问题分析与解决、合规性操作、示范文本等各个方面为尽职调查提供详尽的指导,旨在使尽职调查操作规范化、专业化。 李俭 编著 李俭,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不错律师、不错合伙人,涉外法律部主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硕士,美国马里兰大学/靠前法学院不错访问学者,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委员。2001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长期以来专注于靠前外的投资并购、海外工程承包、资产重组、破产重整、信托、发债、私募股权基金、新三板及融资租赁、建筑房地产等方面的律师业务,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 序言 自外国律师首次将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的概念及业务引入我国以来,短短二十多年尽职调查的应用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发展,从立法到实践操作,从手段到途径,从应用范围到方式方法,到尽职调查内容的深度、广度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在金融证券领域的应用,国家出台了多项关于尽职调查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券商、律师从事尽职调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与指引,不仅强化了对尽职调查操作的执业要求,也对于律师未能尽到审慎的调查义务时如何承担责任明确了判断依据与标准,从而将尽职调查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尽职调查初作为律师从事投融资业务、上市、并购及资产重组等业务的前期工作和基础业务,现在越来越成为律师一项独立的法律业务,目前已经拓展到了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股权质押、担保、资产重组、破产重整、关联交易、诉讼、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法律尽职调查完全手册 下载 mobi pdf epub txt 电子书 格式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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