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的齣版,簡直是廣大法律實務工作者和法學研究者的福音。我是一名刑事辯護律師,在處理復雜的案件過程中,經常需要查閱大量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以及相關的學術觀點。《刑事訴訟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總成(第9版)》這本書,幾乎囊括瞭我所需要的一切。它不僅對刑事訴訟法的每一條法律條文進行瞭詳盡的解讀,更重要的是,它還深入分析瞭這些條文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應用,以及相關的最新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案例。我尤其喜歡書中對於“正當程序”原則的探討,以及如何在刑事訴訟的各個環節中貫徹這一原則。書中對於權利保障的論述,無論是對偵查手段的限製、對辯護權的保障,還是對被害人權利的救濟,都寫得非常詳細和到位。我記得其中有一段關於非法證據排除的論述,結閤瞭最高法最新的司法解釋,並且列舉瞭多個典型案例,使得原本抽象的法律條文變得非常具體,易於理解和運用。這本書的編排也十分閤理,條理清晰,索引詳細,能夠幫助讀者快速找到所需信息。總而言之,這本書的價值不僅僅在於其內容的全麵,更在於其極強的實操性和指導性,對於我這樣的辯護律師來說,它是一件不可或缺的“利器”。
评分自從接觸刑事訴訟法以來,我就一直在尋找一本能夠真正“通”的教材,一本能夠涵蓋這部法律方方麵麵,並且能讓我融會貫通的著作。《刑事訴訟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總成(第9版)》的齣現,讓我覺得我的尋覓終於有瞭結果。這本書最大的亮點在於其體係化的構建,它不僅僅是將法律條文簡單地羅列,而是通過係統性的梳理和深度的解讀,將刑事訴訟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製度都串聯起來,形成瞭一個完整的知識網絡。我特彆喜歡書中對程序正義的強調,它不僅闡述瞭程序的重要性,更深入剖析瞭各個程序環節如何保障當事人的閤法權益,如何體現司法的公正和效率。例如,在談到偵查階段的偵查權與人權保障的平衡時,書中引用瞭大量學者的觀點和司法實踐中的案例,分析得鞭闢入裏,讓我對偵查權的行使邊界有瞭更深刻的理解。而且,書中對於不同主體在刑事訴訟中的權利和義務的界定,也極為清晰,無論是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還是其他訴訟參與人,他們的職責和權利都在書中得到瞭詳盡的闡述。這對於我們這些需要站在不同立場思考問題的法律人來說,非常有幫助。我感覺這本書在理論深度和實踐指導性之間找到瞭一個絕佳的平衡點,既有紮實的理論基礎,又有貼閤實際的運用指導,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良師益友。
评分這本書的上市,無疑是為我們法律人,特彆是從事刑事司法領域的同仁們,帶來瞭一份厚重的禮物。拿到《刑事訴訟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總成(第9版)》的那一刻,我就被它沉甸甸的分量和精美的裝幀所吸引。打開扉頁,撲麵而來的是嚴謹的邏輯和翔實的法條解釋。我最先翻閱的部分是關於證據規則的章節,其中對於非法證據排除的最新司法解釋和相關案例的梳理,簡直是一場及時雨。在實踐中,如何準確判斷證據的閤法性,如何有效運用證據,一直是睏擾許多年輕律師的難題。而這本書,通過深入淺齣的語言,結閤大量的理論分析和實踐案例,將復雜的證據理論化繁為簡,讓那些晦澀難懂的條文變得生動起來。特彆是對於辯護律師而言,如何充分行使辯護權,如何最大化地發揮證據的作用,在這本書中都有詳細的指導。我特彆注意到,書中在論述證據的收集、固定、審查和運用等各個環節,都充分考慮瞭不同程序階段的特點,並且緊密結閤瞭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齣颱的一係列司法解釋,可以說內容的時效性非常強,指導性也極高。閱讀過程中,我仿佛置身於一個經驗豐富的老師傅的指導之下,每一個細節都得到瞭細緻的講解,每一個可能遇到的問題都得到瞭充分的預判。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工具書,更像是一本行走在司法實踐前沿的指南,為我們梳理瞭清晰的思路,提供瞭有力的武器。
评分《刑事訴訟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總成(第9版)》這本書,我從它的標題就能感受到其內容的全麵性和權威性,而閱讀完之後,我的感受更是如此。這本書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其在“罪刑法定”原則下的程序保障,對於任何一起刑事案件,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基石,而這本書對於這一理念的闡釋,可以說是淋灕盡緻。在涉及到的偵查、起訴、審判、執行等各個階段,書中都詳細闡述瞭保障被告人權利、維護程序公正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要求。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無罪推定”原則的深入探討,以及如何通過刑事訴訟程序來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書中對於證明標準、證明責任的劃分,以及如何有效審查證據、排除非法證據的分析,都極為精闢。它不僅僅是羅列法律條文,更是對這些條文背後的精神和價值的解讀,讓我能夠理解為何要如此規定,其目的是什麼。此外,書中還對一些疑難案件的法律適用和程序處理進行瞭深入的探討,為我們在實踐中遇到的復雜問題提供瞭寶貴的參考。這本書,就像一本百科全書,將刑事訴訟法的每一個角落都照顧到瞭,讓我受益匪淺。
评分作為一名剛剛踏入法律行業的青年法律工作者,我對刑事訴訟法的學習一直感到有些力不從心,尤其是麵對紛繁復雜的法律條文和層齣不窮的司法實踐變化。當我在朋友的推薦下看到瞭《刑事訴訟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總成(第9版)》,我懷著忐忑的心情翻開瞭它。令我驚喜的是,這本書的語言風格非常樸實,沒有太多華麗辭藻,而是直擊問題核心。對於初學者來說,最需要的就是清晰明瞭的解釋,而這本書恰恰做到瞭這一點。我著重閱讀瞭關於刑事拘留、逮捕、強製措施適用等章節,以往覺得非常難以理解的法律條文,在這本書中被拆解成一個個小模塊,配以生動的案例分析,讓我茅塞頓開。特彆是書中關於證據保全和證據排除的論述,讓我明白瞭在證據收集過程中需要注意的諸多細節,以及如何在庭審中有效地提齣證據異議。我深刻體會到,刑事訴訟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機械適用,更是一場關於事實認定的智慧博弈。這本書為我提供瞭一個非常好的學習框架,讓我能夠係統地掌握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和主要製度,為我今後的執業生涯打下瞭堅實的基礎。它就像一位循循善誘的師長,耐心解答我每一個疑惑,引領我一步步走嚮成熟。
評分質量好,發貨速度快,與要求相一緻,非常好
評分質量沒有問題,書脊摺皺損壞,包裝不到位。
評分質量好,內容新
評分將法條和司法解釋整閤在一起,省去瞭很多事!
評分很實用的工具書!!!!!
評分。。。。。。。。。。。。。。。。。
評分刑事業務案頭必備好書
評分孔子的經濟思想最主要的是重義輕利、“見利思義”的義利觀與“富民”思 平壤齣土的《論語》竹簡(2張) 想。這也是儒傢經濟思想的主要內容。對後世有較大的影響。孔子所謂“義”,是一種社會道德規範,“利”指人們對物質利益的謀求。在“義”、“利”兩者的關係上,孔子把“義”擺在首要地位。他說:“見利思義”。要求人們在物質利益的麵前,首先應該考慮怎樣符閤“義”。他認為“義然後取”,即隻有符閤“義”,然後纔能獲取。孔子甚至在《論語·子罕》中主張“罕言利”,即要少說“利”,但並非不要“利”。《左傳·成公二年》記載,乾不符閤道義的事而獲得富貴,就如同浮雲一樣,不屑於用不義的手段取得富貴。孔子還認為,對待“義”與“利”的態度,可以區彆“君子”與“小人”。有道德的“君子”,容易懂得“義”的重要性,而缺乏道德修養的“小人”,則隻知道“利”而不知道“義”。這就是孔子在《論語·裏仁》中說的“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有人認為孔子既然重“義”,則勢必輕視體力勞動。這種觀點是錯誤的。《論語》中記載他對想學農的弟子樊遲十分不滿,罵他是“小人”,這是因為孔子認為人要有更大的理想和追求,要承擔的是更大的責任。他要讓他的學生成為價值的承擔者而不是一個農民。 ◎ 教育思想 孔子講學[2] 孔子在中國曆史上最早提齣人的天賦素質相近,個性差異主要是因為後天教育與社會環境影響(“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因而人人都可能受教育,人人都應該受教育。他提倡“有教無類”,創辦私學,廣招學生,打破瞭奴隸主貴族對學校教育的壟斷,把受教育的範圍擴大到平民,順應瞭當時社會發展的趨勢。他主張“學而優則仕”,學習瞭還有餘力,就去做官。他的教育目的是要培養從政的君子,而君子必須具有較高的道德品質修養,所以孔子強調學校教育必須將道德教育放在首要地位(“弟子入則孝,齣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與趙翼齊名的王鳴盛和錢大昕,他們所著的《十七史商榷》和 《廿二史考異》,都被錢穆先生譽為考據學上的典範著作。在考據上,趙翼的《廿二史劄記》也許較錢、王的大作要遜色一些。王樹民先生在中華書局 版《廿二史劄記》的校對前言中評論道:“翼於經學無所建樹……則粗率疏闊,多具體性謬誤,成為其書之嚴重缺點”。但我個人以為,劉知己論“史傢三 長”,有史纔、史學、史識三者,三者之中,當以史識為冠。讀史究竟是為瞭什麼?難道僅僅是為瞭搞清楚劉備究竟是不是中山靖王之後漢景帝玄孫,李 自成是真的死在瞭九宮山還是齣瞭傢,或者雍正是否真的謀父篡位之類的細微末節嗎?還是應該透過現象看本質,把握曆史現象背後更深層的規律性的問 題呢?從這個意義上來看,趙翼的《劄記》也許在“史學”上與錢、王等“考據高手”有差距,但在“史識”上卻是技高一籌的。《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套 裝上下冊)》是清代史學傢趙翼的一部著名的讀史劄記,為史學工作者必讀書之一。《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套裝上下冊)》對各朝正史的編撰得失作 瞭係統的論述,並結閤分析考辨訂正瞭重要的史實。王樹民先生所作《校證》,對其書中引用的資料逐條校核,糾正瞭不少錯誤。 被梁啓超、錢穆等諸位大師認為在考據、訓詁諸學上成就斐然的“乾嘉 學派”,就産生於這樣一個時代。 趙翼與寫《十七史商榷》的王鳴盛,著《廿二史考異》的錢大昕並稱“乾嘉學派”中的史學三大巨匠。說心裏 話,此前我對於乾嘉學派的諸公頗不以為然,覺得那是一群沒有一絲中國文人的骨氣的昏聵老朽,被文字獄嚇得屁滾尿流,不問世事,“躲進書齋成一統 ”,皓首窮經,終老於戶牖之下,醉心於故紙堆中,“於國於傢無望”,實是中國文化史上的一大悲哀。而讀瞭《廿二史劄記》,細細思量,這雖不是魯迅 石破天驚的呐喊,亦非曹雪芹無纔補天的絕望,卻使人在窒息與沉悶之中感到瞭另類的萌動。 翻開《廿二史劄記》,但見作者在《小引》中寫著這樣的 話:“是以此編就正史記、傳、錶、誌中參互勘校,其有抵牾處,自見輒摘齣,以俟博雅君子訂正焉。至古今風雲之遞變,政事之屢更,有關於治亂興衰 之故者,亦隨所見
評分總括到位,專業學習必備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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