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律法規釋義係列:商標法與商標法實施條例修改條文釋義(2014年新修訂)》特色: 專業:參加本法起草的專傢編寫 到位:準確詮釋立法原意及法律要點 實用:結閤實踐,著眼應用,指導法律實務
內頁插圖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商標法修改導讀
商標法修改條文釋義
第一章 總則
一、第四條【申請商標注冊條件】
二、第六條【商標強製注冊】
三、第七條【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的原則】
四、第八條【商標的構成要素】
五、第十條【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範圍】
六、第十一條【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誌】
七、第十三條【馳名商標的保護】
八、第十四條【馳名商標的認定】
九、第十五條【惡意注冊他人商標】
十、第十八條【商標代理】
十一、第十九條【商標代理機構】
十二、第二十條【商標代理行業組織對會員的管理】
十三、第二十一條【商標國際注冊】
第二章 商標注冊的申請
十四、第二十二條【商標注冊申請的提齣】
十五、第二十三條【注冊申請的另行提齣】
十六、第四十一條【注冊商標的變更】
第三章 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標準
十七、第二十八條【初步審定並公告】
十八、第二十九條【商標注冊申請內容的說明和修正】
十九、第三十三條【商標異議和商標的核準注冊】
二十、第三十二條【在先權利與惡意搶注】
二十一、第三十四條【駁迴商標申請的復審】
二十二、第三十五條【商標異議的處理】
二十三、第三十六條【有關決定的生效及效力】
第四章 注冊商標的續展、變更、轉讓和使用許可
二十四、修改
第四章 章名
二十五、第四十條【續展手續的辦理】
二十六、第四十二條【注冊商標的轉讓】
二十七、第四十三條【商標許可備案】
第五章 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
二十八、修改
第五章 章名
二十九、第四十四條【注冊不當的商標】第四十五條【違法損害他人閤法權益的注冊商標】
三十、刪除【申請裁定的限製】
三十一、第四十六條【宣告注冊商標無效決定生效的時間】
三十二、第四十七條【宣告無效的法律後果】
第六章 商標使用的管理
三十三、第四十八條【商標的使用】
三十四、第四十九條【違法使用注冊商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精彩書摘
【釋義】
新法第十九條是關於商標代理機構執業規則的規定。舊法對商標代理未作規定,本條從四個方麵對商標代理機構執業提齣瞭要求:一是誠信、守法、勤勉和保密的義務。要求商標代理機構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這是任何中介組織在執業中應當遵循的基本規則,商標代理機構也不例外。
二是告知義務。要求商標代理機構發現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可能存在本法規定不得注冊情形的,應當明確告知委托人。這樣規定,主要是因為新法第十條規定瞭不得用作商標的標誌、第十一條規定瞭不得注冊為商標的標誌,第十二條規定瞭不得注冊為三維標誌的形狀,如果申請人不熟悉商標法的相關規定而意圖使用此類標誌申請商標注冊,相關申請肯定會被商標局駁迴。商標代理機構在接受委托時發現存在此類情形的,不應為自己的利益視若無睹,而應當明確告知委托人,以免委托人徒費時間和費用。
三是拒絕委托義務。要求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屬於本法第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新法第十五條規定代理人不得搶注被代理人商標.任何人不得搶注明知他人在先使用商標;第三十二條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在先使用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代理機構在接受委托時發現存在此類情形的,如果為自己的利益繼續接受委托等於幫助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因此自當予以拒絕。
四是不得自己注冊商標義務。要求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注冊外,不得申請注冊其他商標。雖然依照商標法的規定,任何組織都可以就其生産經營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申請注冊商標,但是商標代理機構作為專門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中介組織,主要作用在於幫助他人申請注冊商標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實踐中有些商標代理機構不但接受委托為他人申請商標注冊,還自己申請注冊商標用於轉售;甚至有些機構將委托人的商標設計據為已有去申請注冊商標。這些做法既違背瞭商標法關於為生産經營活動需要注冊商標的要求,又損害瞭委托人的利益。為瞭防止商標代理機構不務正業,注冊商標用於轉售,甚至復製、模仿客戶商標設計,就需要禁止商標代理機構自己申請注冊商標。但是,考慮到商標代理組織從事代理業務亦需要使用服務商標,故將其申請用於自己代理業務的服務商標排除在外。
本條規定是針對我國商標代理領域存在的混亂現象采取的措施,意在規範商標代理活動,保護委托人的閤法權益。我國商標代理管理製度經曆瞭一個發展過程。原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商標代理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但是國務院一直沒有製定管理辦法。1999年12月,當時的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瞭《商標代理管理辦法》,該辦法對商標代理人執業實行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雙重資格管理;對商標代理機構實行商標代理機構證書管理。2003年,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取消瞭商標代理機構審批和商標代理人資格核準行政審批。此後,商標代理機構呈現井噴式發展,2002年商標代理行政審批未取消時,全國隻有147傢經批準成立的商標代理機構;2010年增加到5600多傢;截止2013年底,在工商總局登記的商標代理機構有10550傢,辦理商標事務的律師事務所有8222傢。
……
前言/序言
法律法規釋義係列:閤同法與閤同法司法解釋(2010年修訂版)條文精解 圖書簡介 本冊《法律法規釋義係列》聚焦於我國市場經濟基石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及其配套的司法解釋。本書旨在為法律實務工作者、企業管理者、法學研究人員及高等院校師生,提供一套詳盡、深入且高度實用的法律條文解讀工具。 本書特色與價值定位 本版釋義重點圍繞2010年修訂後的《閤同法》及相關重要司法解釋展開,力求在法律條文的精確釋義基礎上,結閤近年來的司法實踐熱點與難點,提供多維度的分析視角。 第一部分:閤同法總則精要釋義 《閤同法》總則部分是構建閤同法律關係的基礎。本書對要約、承諾、閤同的成立、效力、無效閤同的認定、可撤銷閤同的救濟,以及格式條款的規製等核心概念進行瞭逐條、逐款的深度剖析。 1. 要約與承諾的構成要件: 詳細闡釋瞭要約的意思錶示的確定性要求,以及承諾的及時性與到達主義原則。特彆關注瞭電子閤同背景下,要約和承諾的發齣與到達時間的認定標準,結閤最新的電子簽名法和信息網絡環境下的閤同訂立規則進行對照分析。 2. 閤同的效力與無效情形: 對顯失公平、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等無效情形,結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列舉瞭大量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例類型。對於效力待定閤同(如無權代理、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閤同),本書不僅解析瞭效力的狀態,更細緻分析瞭相對人催告權和撤銷權的行使要件和法律後果。 3. 格式條款的規製: 鑒於格式條款在商業活動中的高頻使用,本書對《閤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的規定進行瞭詳盡解讀,重點分析瞭“不閤理地免除或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製對方主要權利”的具體判斷標準,並提供瞭對“提供說明義務”的司法實踐要求。 第二部分:閤同的履行、變更與終止 本部分是閤同生命周期的核心環節,本書著重於解決實際操作中關於閤同履行地點、履行方式以及抗辯權行使的疑難問題。 1. 履行規則與抗辯權: 深入剖析瞭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和先履行抗辯權的法定前提、行使程序及效力。尤其強調瞭不安抗辯權在企業間交易中,如發現交易相對方財務狀況惡化或轉移財産時,如何閤法有效地中止履行閤同,避免自身損失擴大。 2. 閤同的保全與變更: 詳細解釋瞭債權人撤銷權和代位權的行使要件,為防範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産提供瞭法律武器。在閤同變更方麵,係統梳理瞭依約變更、協議變更與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邊界。特彆是對情勢變更原則的構成要件(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剋服的客觀情況)的最新司法認定標準進行瞭深入闡釋。 3. 違約責任的承擔: 詳細界定瞭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的適用順序與競閤關係。對於違約金的調整問題,本書結閤司法實踐,分析瞭人民法院在何種情形下會根據當事人請求,對過分高於損失的違約金予以適當減少。 第三部分:典型閤同的特彆規定精講 本書對《閤同法》分則中涉及到的主要典型閤同,如買賣閤同、供用電閤同、承攬閤同、運輸閤同、藉款閤同等,進行瞭針對性的條文解析。 1. 買賣閤同: 重點分析瞭風險轉移的節點、齣賣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的瑕疵),以及買受人的檢驗遲延和拒絕受領的法律後果。特彆關注瞭分期付款買賣中所有權保留的效力問題。 2. 承攬閤同: 闡明瞭定作人與承攬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特彆是對“工作成果的檢驗與驗收”的細緻解讀,以及承攬人對材料的選用義務。 3. 技術閤同: 結閤科技成果轉化的趨勢,詳細解釋瞭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谘詢等閤同的特殊性,如知識産權的歸屬和保密義務的履行。 第四部分:司法解釋與配套文件深度融閤 本書最大的亮點在於,將2010年及之後頒布的與閤同法密切相關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如關於買賣閤同、藉款閤同、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的司法解釋等,與閤同法條文緊密結閤。 條文——解釋——案例鏈式結構: 對閤同法某一條款的解釋,後附以司法解釋中相關條款的引述,並提供一個精選的、具有代錶性的法院裁判案例,形成“法條規定—司法細化—實務運用”的完整邏輯鏈條。 實務難點攻剋: 針對企業在閤同履行中常遇到的擔保責任、閤同解除權的行使時效、以及涉及第三人的閤同效力等復雜問題,提供瞭清晰的法律適用路徑指引。 適用對象 企業法務部門及高管: 作為閤同起草、審核及風險控製的實戰手冊。 律師、法官及仲裁員: 深入理解立法本意與司法實踐的權威參考。 法學院師生: 深入學習閤同法原理與前沿司法動態的教材或輔讀資料。 本書力求做到條理清晰、論證嚴謹,是理解和運用我國閤同法體係的必備工具書。
我是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在學習商標法課程時,常常會遇到一些理解上的瓶頸。市麵上現有的教材雖然係統,但有時對於一些修改的條文,其背後的立法意圖和實際操作細節的解釋並不足夠。因此,當我看到《法律法規釋義係列:商標法與商標法實施條例修改條文釋義(2014年最新修訂)》這本書時,我感到非常驚喜。這本書的“條文釋義”部分做得非常紮實,它不僅僅是簡單的概念解釋,更重要的是對2014年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每一次重要修改都進行瞭細緻的解讀。例如,書中對於修改後的“商標申請程序”、“商標異議的審查標準”等內容,都提供瞭非常詳盡的分析,並且引用瞭相關的案例和司法解釋,這對於我們理解法律條文的實際應用非常有幫助。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不同法條之間相互關聯性的闡述,它幫助我構建瞭一個更完整的商標法知識體係,避免瞭孤立地記憶條文。這本書對於我準備期末考試和撰寫學術論文都起到瞭關鍵性的作用,它提供瞭一個非常好的研究視角,也為我未來的法律實踐奠定瞭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