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23
与你共赴那无常人生的,有爱人,也有仇人。
爱人在逐渐老去,仇人也长出了皱纹。
继《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触动都市人心、畅销图书市场后,林特特娓娓再道尘世中人的故事与坚持:漫漫一生何其长,爱人与仇人都在教我们成长。
海报: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是作者林特特继畅销书《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后的讲述小人物小人生的又一力作。
四十多个短小故事,直击你心底最柔软、最私密的情感记忆——
与昔日情敌的互斗互悯;怀念前男友只是怀念一种生活的可能性;孔雀女在一双鞋中悟到凤凰女过猛姿态背后的深因;PS美女PS完面孔又继续PS人生的窘境……
那些我们不愿说出,其实存在的微妙心理;那些都市生活中,人性的丑恶善美;均在 “爱”与“仇”的表达中真相大白,在无常人生、终会老去的感慨中渐渐和解。
林特特,本名杨颖,安徽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做过教师、编辑。在《中国青年报》《外滩画报》等多家媒体开设个人专栏。写作源于总结癖,总结源于恐惧——人、事、风景,用笔记下仿佛就铁板钉钉,不会溜走、谁也抢不走。写作源于无能为力,试图用这种方式一再回到生命中难忘的现场,重温、反省、篡改结局。
★林特特的文字,清雅干净,平和的安详里,像晾晒一匹散发着纯棉气息的布帛,看似平淡,却是安静的研磨,对生命、生活、爱情以及人性冷暖,缓缓流淌里,陡然间,心就被拎了起来,陡然间的泪下潸然,兜转的,已不是这世事万千,而是,再也无法触摸的内心。
——知名女作家,电视剧《门第》编剧 连谏
★特特是才女,而且是我最喜欢的那种才女,漂亮温柔坚定机智绝顶聪慧,但绝不咄咄逼人,难得毫无厉气,她非常聪明地选择了从非常小的角度切入生活,在温暖明丽的文字里修行,既渡己又渡人。
——知名作家 黄佟佟
★林特特是个少见的明白人,她懂得快刀斩乱麻,擅长三下五除二,她的世界,因为有序而雅洁,因为理性而铮亮,就像一间阳光充盈的屋子,走进去,总有一种清明的愉悦。
——知名作家 闫红
★林特特是一个送信的使者,用文字敲开每个人心中不常开启的那扇门。此次,她送来的是与青春、温暖、记忆、忘怀有关的信件。
——自由撰稿人 艾小羊
第一章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第1篇 怀念你,还是怀念一种可能性
第2篇 说与不说又怎样
第3篇 错过彼此太多次
第4篇 不是每个梁兄都能正视英台的女儿身
第5篇 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第6篇 怨妇和泼妇都在加速
第7篇 那个弃你的人,那个渡你的人
第8篇 摔碎的结婚照里也有过爱情
第二章 每一个大人都是小孩变的
第1篇 时光与凉席都已陈旧
第2篇 长大后的作业交谁批阅
第3篇 忽然黎明也老了
第4篇 每个孩子都会自己长大
第5篇 决裂不了的骨肉
第6篇 我们为什么没成为舞林高手
第7篇 那个女孩教他的事
第三章 世界上那些最亲近的别人
第1篇 侠女也有劣根性
第2篇 让敌人幸福地生活
第3篇 对付婆婆的博弈论
第4篇 活得像个负数
第5篇 活到老,比到老
第6篇 咸货难换糖果
第7篇 恨你不像我女儿
第8篇 爷爷没有看见的事
第四章 水泥森林里终究相遇
第1篇 你们没走一样的路
第2篇 孤单的人究竟可不可耻
第3篇 乙肝这根芒刺
第4篇 甲之桃花源,乙之疯人院
第5篇 PS美女的画皮人生
第6篇 相亲对象的底细
第7篇 你得有个伴儿
第8篇 谁先拥抱谁先输
第9篇 六十岁后做"北漂"
第10篇 把两个城市煮在一起
第11篇 三五年后才明白
第5章 白马总在黑夜抵达
第1篇 送你一匹马
第2篇 谁与你共赴人生无常
第3篇 忘了唱歌的人
第4篇 不能更不快乐
第5篇 仁者的背叛
第6篇 对三毛的歉意
第7篇 一张"艺术人生"的高脚凳
第8篇 一周一点爱恋
文摘
谁与你共赴人生无常
十几年前,我在安庆读书,常去一家“宿松饭店”。老板和老板娘均来自附近的宿松。
宿松话很难懂,老板娘常和老板叽咕一番,再扭头用普通话招呼客人。她不仅语言切换十分利落,打扮、做事也利落,常一边收拾台面,一边迎来送往,嘴上还算着账。
有时,店里没什么人,等着上菜的时候,老板娘便和我聊天。她说,她十六岁去广州打工,后来,在一家酒楼遇到当厨师的老板,“就被套住啦!”说到这,她爽利地笑,双手清脆地一拍。
我在宿松饭店主食必点蛋炒饭。
老板娘总在冒尖的饭上堆些自制的小菜,如雪里蕻、咸豆角——炒饭的干、香和咸菜的辛、爽一起裹入口中,真是说不尽的完美体验。
我在安庆度过第三个夏天时,老板娘的娃已满地乱跑。
一天,老同学问我,知不知道门口宿松饭店出了事。原来,一名食客酒醉后闹事,被泼辣的老板娘赶了出来。烈日,重酒,推推搡搡,食客倒地不起, 再没醒来。
果然,等我再去,宿松饭店店门紧闭。
一个月后,重新开张,新店主透露出来的讯息是“卖了店和房子,为他老婆打官司”。
我这才知道,老板和老板娘的婚姻并不被看好,“家里不同意,只好来安庆”,“女的比男的大三岁,还离过婚”……我大惊:我曾亲眼目睹,店内没客时,老板娘正伏在老板膝上呢喃,我没见过比他们更恩爱的夫妻。
惊诧、伤感、唏嘘,与室友卧谈了许久之后,宿松饭店终于成为故事。
寝室老大曾在路上偶遇过老板。“他蹲着,埋头吃盒饭,胡子拉碴,看起来很憔悴。”老大顿一顿,“眼神直勾勾的,看人就像直接穿过去。”
“他老婆被判了刑,他还在为她跑。他说,他等她。”在我的追问下, 新店主提供了最新消息。
那天,我依旧点了蛋炒饭,难吃得没法下咽,我要求“给点榨菜下饭”时, 继任者手一摊:“没有。”对着熟悉的店堂,老板娘如在眼前抚掌微笑,那一刻, 我体会到什么叫伤心。
有一年,我把这个故事说给丈夫听。那时,我们惹上一桩棘手的官司。我们走出法院,在最近的饭店只胡乱点了两碗蛋炒饭。
“服务员,给点小菜!”我一扬手。话毕,老板、老板娘仿佛隔着时空, 风尘仆仆地走过来。我向丈夫提起那间饭店、烈日下发生的一切和“他说, 他等她”。我们空洞地谈着这个故事,如谈论任何八卦,没有目的,没有结论。
后来,官司和平解决,虚惊一场。我们对待它,如对待所有不愉快的记忆, 休提起,提起了,惊魂未定。
一日,丈夫看了看冰箱,决定炒饭,装盘时,问我:“小菜呢?”
我们很自然说起宿松饭店,回顾上次说起它的时间、地点。我说,我当时只想告诉你,人生无常。他愕然:我以为你想说,不离不弃。
我不知道老板、老板娘波澜壮阔的前传,也不知道故事的最终结局,但那个夏天发生的事给了我巨大的冲击:看似稳定的一切都可能毁于一旦,但绑定两人的那根线韧劲十足,令我动容,从此以后,我相信世间真的存在这根线。
冒尖的炒饭上,嫩黄的蛋、碧绿的菜被我拨来拨去。我希望他们还在一起。
错过彼此太多次
男生版
陈青的博客更新了,她说,今晚去看《暗恋桃花源》。
我记得去年她看过一遍,还在剧场哭了。我在网上查到北京8月上演,就给自己订了张票。
她大一报到时,我去接新生。在北京站,我看着她向我走过来,没等她走到我跟前,已经被别人接过箱子。等我上了校车,她已经有了座位,我从她旁边走过,走到车厢最后才有位子。
那时,她扎一个马尾,穿一件黑白条纹的连衣裙,人极清丽。
社团招聘时,我又看到她,她过来填表,不像其他新生问东问西,她走后, 我把表拿过来,看她叫什么名字。
后来,一日值班,她和我排在一起。她问我是哪里人。我知道她的家乡, 她的表格上填了,那两个字和我的一样。所以我说出来,她笑得温暖亲切。此后, 我们熟了,值完班还出去吃夜宵,每次她都要AA 制,我喝酒,她也来一杯, 我带她去见我的兄弟,说她是我的小妹。
一次,我写信,被她看到,她问写给谁,我说,女朋友。我想看她的反应, 她却笑嘻嘻说,替她向嫂子问好。我不清楚她对我什么意思,便把信纸揉揉扔掉,信是写给我姐的——讨教下我该怎么跟女孩子表白。
过了一段时间,我在学校西门碰到她和于飞。于飞是我最好的朋友。晚上, 于飞请我喝酒,他说,如果不是我,就不可能追到陈青。我这才想起,他俩第一次见面,还是因为我。
朋友妻,哎。那晚,我酩酊大醉。等到我研一,她大四,于飞出国。
她和于飞分手,看起来并不难过。只是暑假,我们一起坐火车回家,睡在相对的铺位。
她在卧铺上趴着,我也是。我们对着窗外,月亮又大又圆。正说着话, 她哭了,我想安慰她,便伸出手,她抓住了我。我的胳膊瞬间麻了。我喜欢她, 但我不想乘人之危。
她去了上海,我留在北京。她在外企工作,我成了公务员。
两年后,我有了女朋友。我一直知道她的消息,通过他们班的校友录。后来, 他们班设了留言加密,我就特地注册个新账号,申请加入。
去年春节回老家,我突然想见她。大年初三,我打车到她家所在的小区, 我起初担心她家已经搬走,没想到她说:“我今年在上海过年。”挂了电话, 我在小区里走了一圈,我想到她十几岁时每天就从这条路走着去上学,竟有些心痛。
不知道那件黑白条纹的连衣裙还在不在,我捏捏烟盒,发现空了——相见无期。
她发短信问我的MSN,然后加了我。她的网名是暗恋桃花季,我笑她是不是正走桃花运,她说,“迷上《暗恋桃花源》”,还说,“和桃花运绝缘好多年”。
我心里一动,但婚期已近。
我在网上搜“暗恋桃花季”,搜到她的博客。我花了一天工夫全部看完, 现在她的博客仍在我的收藏夹里,我每天都去看看。
她换了工作。开始不适应,后来渐渐习惯。
去年冬天,在上海工作的表弟来北京,闲谈时,我发现他和陈青属于一家公司,当然那公司的员工数以千计。
表弟问:“是美女吗?”我说,“是。”“人怎么样?”“好姑娘。”
老婆也在,她白我一眼:“好姑娘,你怎么没追。”
我没说话,过一会儿去卫生间,洗完手,我用湿漉漉的手抹了把脸。
表弟回上海就和她联系了。
半年后,他们确定关系。表弟说,如果不是我,就不可能追到陈青。和于飞当年的口气一样。
表弟还说:“陈青说,你当年总喊她小妹,没想到真的成了你的小妹, 是弟妹。”
我没喝醉,我只是流了泪。
我不是话剧迷,但《暗恋桃花源》看了好几遍。
我缩在剧场一角的位子上,静悄悄流泪,没有人知道我心痛的理由—— 演江滨柳的黄磊很像一个人。
女生版
我还记得来北京的第一天。
一上校车,我就认出了他,他和人说说笑笑,经过我,走到最后一排坐下。
几天后,迎新晚会,他唱了一首《我想我是海》,台下掌声雷动,我发觉他不只长得像黄磊,唱得也像。社团招聘时,他站在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桌前, 我看到他,就走过去填表申请。再接着是开会,他发言,阳光从窗户缝里透进, 映在他的脸上,我坐在他的对角线,他真英俊。
我问他是哪里人,其实明知故问。
他是我们那座小城前一年的状元。高三一年,那张印着他照片的报纸被我压在书桌的玻璃板下,每个晚上,我都对着他,暗暗发誓,明年我也要考过去。
所以,我对他始于崇拜。
但后来熟了,他带我喝酒、K 歌,教我应对考试。一次,回去晚了,女生楼已关门,他陪我坐在亭子里,给我披上他的外套。
他总说我是他的小妹。
我原以为我们会有发展,但我看到他给女朋友写信。我脸上笑嘻嘻,心里却像被锥子锥了一下。
当晚,我辗转反侧。他的女朋友会是什么样呢?如果她站在我的面前还好, 可我甚至不知道她是谁,我总不能和空气作战吧。
我去问于飞。我旁敲侧击,但于飞以为我是和他约会。一天,我们走在学校西门,碰到他。我以为他会有些妒意,起码会吃惊吧,可他没有。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拉住于飞的手。
不能和他恋爱,我就和他的兄弟在一起,起码我不会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我和于飞的那几年,说来无趣,咣当咣当的饭盒,哗啦啦的冲水声,一个个阶梯教室便是我们的回忆。
而他,却让我想来就痛。有一年冬天,一起值班,办公室里就我们两人。他抽烟,我看书,我咳嗽了几声,他把窗户打开,冷风吹进,我接着咳,他又把窗户关上。最后,他熄了烟,出去了,再没回来。
毕业时,我和于飞分了手。他的神秘女友从未出现,或许根本没有,只是为了拒绝我。
多年后,同事郭鑫来找我,说是他的表弟。
郭鑫说:我哥有眼无珠,竟没想过追求你。我大笑起来,郭鑫看着我没说话,后面的事顺理成章发生了。我已二十八,总要嫁人的,郭鑫不坏,是同乡, 又是同事,更何况是他的表弟。
去年春节他给我电话,我在家,刚烫了一个奇怪的发型,闭门谢客。所以, 他说就在小区门口,我走到窗前,掀开窗帘看到他。我说,我在上海,没回家过年。我不想他看到我如此糟糕。
我有个小小的望远镜,瞬间把他拉到我的面前。我看到他挂了电话,却没离开小区。他一定来找人的,只是顺便联系我。
然后,我看碟,看新版《家》,黄磊演的大哥紧紧抱着梅。我想起和他最亲密的一次接触,那年我们在火车上,看月亮又大又圆,我们的距离不到一尺。
那天,月光下,我哭了。我哭从此后,我和他,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 相见无期。他伸出手拍我,我恃弱生娇,握住了他。
我看了好几遍《暗恋桃花源》,我只是去看黄磊。
我把网名改成“暗恋桃花季”,没人知道是什么意思。我的暗恋不是一出话剧,是美剧,一季又一季,我不知道持续到第几季。
我答应了郭鑫的求婚。
不能和他恋爱,我就和他的兄弟在一起,起码我一直在他的视野里。
……
序言
每一组亲密关系都是敌视和共生
许多年前,我在江边一座小城读大学。
自大一始,至大三结束,我都活在一个女孩的阴影下。
她是我的情敌,高我一级,单名一个“艳”字。
她也确实长得艳丽,艳而不俗,因为她始终梳着两条麻花辫子。
这在烫发、卷发、染发横行的大学校园,成为她的标志。
她曾在我的必经之路——食堂、浴室、自习教室分别堵过我,也不说什么,只是用她艳丽的身姿、不屑的眼神,反衬我、打量我。一次,她甚至来到我的寝室——我的一个室友是她曲里拐弯的老乡,她们略带夸张地说笑,我强装镇定躺在上铺看书,直至她走,用眼角余光目送她的辫梢在寝室半掩的铁门处滑下一段优美的弧,我握紧的拳头才松开,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对峙”。
这个故事,后来加工成《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坦白地说,这么多年,我从未忘记过她。
我的大学生活,因她变得硝烟四起,也因她变得五彩缤纷。
在那个最需要假想敌的年纪,和她比,挑战、应战……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出现,所以每分每秒都不松懈;每当我看到一对麻花辫子由远及近,我就如刺猬机警地竖起刺,用最短时间调整状态势必要呈现最好的自己。
慢慢地,我竟迷上这个游戏,这迷恋反映在我日后的文字里。
我写过诸多两人一组的故事,他们在密不透风的关系中对峙、博弈——
手足、爱人、母女、婆媳,同学、同事、朋友,甚至……一个人和他分裂的自己。
我常在故事中制造出一个狭小的空间,由主人公A逼迫主人公B进入,而后,我站在透明玻璃房外,看他们搏斗、挣扎,做出各种极端反应,我只旁观,做些记录。
没有人会最后胜出,在我眼中,最亲密的关系,简单地分,爱人或仇人,都是敌视而共生。
比如,我熟悉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成长路上不自觉争夺父母有限的资源,夺得的份额决定了她们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人,她们最终成为的人,又最终决定在彼此生活中提供何种帮助;
比如,我的一个朋友和她的前男友,她的一切,爱好、专业、品位都是前男友的复制粘贴版,她恨他,却不得不承认,他是“那个渡她的人”;
又比如,我的邻居,一对养母女,女儿终生在寻找亲生母亲,养母终生在阻挠,可养母去世十年后,女儿解释自己的脾气、习惯时,还常说“我像我妈”,“妈”即养母。
……
回到情敌艳。
我五彩缤纷、充满斗志的大学生活在大三结束,因为艳毕业了。
与她相关的那段感情也随之结束。
时间久远,我不太清楚两者有无关系,我只记得,没有艳的大四,很寂寞,再没有狭路相逢,再没有寸土必争,考研前一天,我放弃了,因为怯场,如果艳在,我绝不会。
所以,我至今怀念她,怀念那对麻花辫,我们曾经互为影子;我始终觉得,有一天,我们可以坐下来,放下“恩怨”,话话青春。
后来,我写故事,我总在故事里将爱人和仇人画等号,反之亦然。
他们对峙、博弈、共生、互利,争斗、争夺、依赖、依存。
其实,这就是我理解的人类亲密关系的实质。
本书的大部分故事基于以上基调。
年轻时,我常想,每两个人之间就有一场博弈;现在,我想说的即是那些故事的结局:每一场博弈都会和解,因为谁和你博弈,谁自始至终陪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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