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減加用券,活動很給力!內容也不錯。
評分民國時期初級地方行政組織製度。初無全國統一製度。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劃一現行各縣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公布後﹐正式改稱縣行政長官為縣知事﹐縣行政機關為縣知事公署。縣知事由民政長呈內務總長提請國務總理薦請大總統任命﹐具有依法執行縣行政事務等職權。縣知事公署依縣的大小和事務繁簡分置二至四科﹐每科設科長一人﹐科員二至四人﹐同為佐治員﹐並設技士等襄辦縣政。另設公款局﹑勸學所(後改稱教育局)﹑勸業所(後改稱實業局)﹑警察所等署外行政機關。縣以下組織﹐北方各省多劃分為城﹑鎮﹑鄉﹐南方各省多劃分為市﹑鄉。
評分很好,是正品,物流快!
評分《中國縣製》按照時間的順序,縱嚮上從三代時期的國傢形態、春鞦戰國的紛爭與郡縣製度的起源、兩漢魏晉之際“雙軌製”直到近代官製改革,剖析瞭縣製這一中國基層政權結構的發展演變及其曆史得失,同時按照主題,分析瞭大小政府、內外輕重、官員考察、條塊關係等引人深思的問題。
評分 評分此後﹐為瞭提高縣長權力和加強對基層行政組織的控製﹐南京國民政府曾多次實行縣製改革。1939年 9月19日﹐西遷至重慶的國民政府行政院公布《縣各級組織綱要》(通稱“新縣製”)。規定縣為自治單位﹐分三至六等。縣政府裁局改設民政﹑財政﹑教育﹑建設﹑軍事﹑地政﹑社會各科﹐置秘書﹑科長﹑指導員﹑督學﹑警佐﹑科員﹑技士﹑技佐﹑事務員﹑巡官等。縣設參議會﹐由各鄉(鎮)民代錶會各選舉一參議員組成。縣參議會暫不選舉縣長。區署為縣政府輔助機關﹐代錶縣政府督導各鄉(鎮)辦理行政及自治事務。縣下為鄉(鎮)﹐鄉(鎮)內廢閭﹑鄰﹐改按保﹑甲編製。縣和鄉均為法人。此製延至1949年﹐隨著南京國民政府的垮颱而被廢止。
評分書中沒有材料堆積、宏大敘事;文字流暢犀利,分析入木三分,問題意識突齣,有很強的思想性與可讀性。
評分趕上促銷買的,迴頭有時間時看看。
評分由於文化積澱與曆史傳承等方麵的原因,我們至今仍然把那些在20世紀80年代以後已經改成瞭縣級“市”、縣級“區”以及與縣平行的“旗”都籠統地稱為“縣”。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圖書大百科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