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说简直是心灵的暴风雨,读完后感觉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梦境,醒来时却发现世界依然如故,只是自己对它的感知发生了微妙的偏移。作者的叙事技巧高超得令人咋舌,他毫不留情地将我们抛入一个由破碎的记忆、扭曲的感知和无法言说的痛苦构筑的世界。文字的密度极大,仿佛每一个词语都承载了千钧之重,需要反复咀嚼才能品出其中蕴含的酸楚与挣扎。那些关于家族衰败、阶级固化以及个体在时间洪流中无力感的描摹,如同冰冷的触手,紧紧攫住了读者的心房。我尤其欣赏其中对特定场景——比如那座逐渐荒芜的老宅,或是夏日午后的慵懒与燥热——的细致刻画,它们不仅仅是背景,更是人物精神状态的投射,充满了象征意义。阅读过程虽然不算轻松,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折磨,但这种被智力与情感双重挑战的感觉,恰恰是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它不是用来“消遣”的读物,更像是一次深入自我审视的旅程,迫使你直面那些你习惯性逃避的阴影。
我花了比平时多出两倍的时间来读完它,不是因为情节复杂,而是因为每一页都值得被仔细研读。这本书的结构就像是一座精巧的迷宫,入口处看似简单,但当你深入其中,就会发现通道四通八达,充满了岔路和死胡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对“沉默”力量的刻画。很多时候,人物之间的互动是通过大量的留白来完成的,那些没有说出口的话语,比任何激烈的争吵都更具杀伤力。这种对人际关系中那些微妙张力的精准捕捉,显示出作者对人性幽暗面的深刻洞察。它成功地营造了一种宿命论的悲剧氛围,让人在阅读过程中始终带着一种无法摆脱的沉重感,仿佛注视着一个必然会走向毁灭的王朝的黄昏。它不是娱乐性的读物,更像是一部严肃的哲学论著,只是披着小说的外衣。
说实话,这本书不适合所有人。如果你期望的是一个线性的、容易理解的故事,那么你可能会在第三章就感到彻底的挫败。对我而言,它的魅力恰恰在于它的“难以驯服”。作者似乎在用一种近乎野蛮的原始力量在书写,文字的节奏感极强,时而如急促的鼓点,时而又慢到仿佛时间凝固。我特别关注了其中关于“传承”与“断裂”的母题,它探讨了一个家族如何眼睁睁看着自己赖以生存的价值体系崩塌,而年轻一代却无力或不愿去修补的无奈。这种对“流逝”的无力感被描绘得淋漓尽致,让人读后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自身在面对巨大时代变迁时的渺小和徒劳,推荐给那些不惧怕被文字挑战,并愿意深入挖掘其深层结构意义的读者。
光是翻开这书的封面,就已经能闻到一股浓重的、混合着霉味与陈旧檀香的气息扑面而来。这不是那种情节跌宕起伏、让你一口气读完的小说,它更像是一部精心编排的交响乐,前奏悠长而低沉,主旋律在不经意间突然爆发,然后又迅速归于沉寂,留下满耳的余音。我常常需要放下书,到窗边站一会儿,让自己的思绪从那种压抑的氛围中抽离出来,深吸几口新鲜空气,不然感觉肺里都快积满了旧日时光的灰尘。作者对白描的运用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那些人物对话看似随意,实则暗流涌动,藏着多少未说出口的秘密和怨怼。特别是关于“责任”和“失落”这两个主题的探讨,写得如此深刻而又无可辩驳,让人不禁反思自己人生中那些错失的、无法挽回的瞬间。这是一部需要用耐心和敬畏心去对待的作品,它不会迎合你,而是要求你适应它那独特的时空法则。
书本包装得不好,硬纸板封面都折角了,皱巴巴,坑坑洼洼的。这个版本的翻译好奇怪,不自然。
现代主义在戏剧方面的代表人物是奥尼尔(1888~1953),他的剧作受到象征主义、表现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的影响。他对美国社会的合理性表示怀疑,创造了美国现代的悲剧。在小说方面,格·斯泰因(1874~1946)与舍·安德森(1876~1941)开创了美国现代派小说的道路。
完美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
康普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她念念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1929年1月,献给舍伍德·安德森的小说《沙多里斯》(删改过的《坟墓里的旗帜》)出版了。2月时他去信给哈考特表示感谢,并告诉他已经在着手一部新的小说《圣殿》。4月29日,埃丝特尔与富兰克林正式离婚。5月,福克纳完成了《圣殿》的打字稿,却被出版社拒绝。尽管福克纳与奥尔德姆家都不看好,福克纳还是与埃丝特尔在6月20日举办了婚礼,之后到帕斯卡古拉的海滩度了蜜月。蜜月之中埃丝特尔曾尝试自杀,后来靠镇静剂才得以控制。10月7日,《喧哗与骚动》出版,受到评论界好评。1930年1月12日,福克纳打完了《我弥留之际》,之后他便筹划投稿给一些有知名度的杂志,这些筹划中的小说有30篇于将来的3年中发表。这时他的短篇小说稿酬已超过过去写四部长篇的酬劳。4月12日,福克纳买下了名为“山楸橡树别业”的别墅,[2] 这座房子是内战时期的产物,6月正式入驻。这座房子在往后的岁月中成为福克纳的安身立命之所。4月30日,短篇小说《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发表于《论坛》杂志,同年发表的短篇小说还有《荣誉》、《节俭》和《殉葬》。10月6日,《我弥留之际》在纽约由凯普与史密斯公司出版。12月,同一公司出版了修订版的《圣殿》。
在班吉这面镜子里看到童年时候的凯蒂是一个纯洁的、充满爱心的、爱打抱不平的姐姐形象。步入青少年时候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但是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加上挚爱的兄弟(即班吉和昆丁)的阻拦失去爱情,自认有罪而走堕落的道路,为顾全家庭名声无可奈何地嫁人。由此可见南方传统的男性都希望和要求女性不要长大,要保持圣女的形象,如班吉在凯蒂使用香水,和男人亲吻及失贞后都大声哭嚎; 而昆丁更是无法忍受凯蒂的失贞,他向父亲谎称他同凯蒂发生了乱伦行为,不料被父亲识破,他和凯蒂的情人达尔顿·艾密斯决斗,在反对结婚无效后最终自杀。这种传统压抑妇女自然成长的观念势必引起自幼就有反抗精神的凯蒂的抗争,她去寻找自己的爱情和幸福,但是最终无法抗拒来自亲人的压力,她妥协了,接受母亲的安排跟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结婚,不久就遭抛弃,只好忍痛割爱将女儿送回家,而自己却无家可归,沦落风尘。可见在传统控制下的南方贵族家庭对妇女人性的摧残,对青年一代的心灵的毁灭性影响。而且,凯蒂的失贞和沦落象征了康普生家族玷污了的荣誉,从更深一层意义上讲,象征了美国南方社会的混乱与堕落。[2]
不错,功能强大,造型新颖
翻译得很好,内容精彩!
坦白说,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极具挑战性的,它要求读者具备极高的专注度和一定的文学背景储备。初读时,我时常感到迷失,人物的视角切换得太过频繁,时间线也常常是跳跃的,仿佛我们正站在一个巨大的、破碎的镜子前,试图拼凑出完整的影像。然而,正是这种“不完整性”,构成了它强大的艺术魅力。它拒绝提供明确的答案或廉价的慰藉,而是将构建意义的权力交还给了读者自己。我更倾向于将其视为一种语言的艺术品,其价值不在于叙事结构是否工整,而在于文字本身所能激发的联觉反应。那些描绘乡间景色的段落,那种热到令人窒息的夏日午后,那种在尘土中挣扎的生命力,都被作者用近乎诗歌的笔触捕捉了下来,即便是最微小的细节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它不是在讲述一个故事,它是在“呈现”一种存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