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本条修改进一步细化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基本与修改前的本条规定相同。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是修改前第一、二项的内容;第六项与修改前第三项的内容相同,而第四、五、七项至第十一项是修改前第四项内容的具体化。第二款的规定与修改前的第四、五项规定相同。
评分给自己充充电吧,有点枯燥
评分给自己充充电吧,有点枯燥
评分内容翔实,很好的系列书籍。
评分不错,很有启发,好书。!!!
评分是自己喜欢的书籍,又有几圈还是会再买的
评分为单位买的,非常好的工具书
评分官方出品,内容没的说,纸质那么差还好意思卖那么贵!每次颁布新法条,就是法学学生破产,相关出版社大赚一笔的好机会!
评分帮同事买的!这个系列的书就不解释了!很实用!!!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图书大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