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證據的範圍
評分2.遠程調取電子數據的問題。需要特彆注意的是,如果電子數據位於境外,難以通過國際司法協助獲取相關數據,通常通過遠程調取的方式獲取數據。而且,即使在國內,也可能在個彆案件中采取異地遠程調取電子數據的情況。此種情況下,應當注明相關情況。審判人員應當根據注明的情況予以審查,判斷電子數據提取過程的閤法性,判斷所提取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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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紙質真是一般。。。薄脆啊,可是內容真心棒
評分不存在“原始電子數據”的概念。與傳統證據種類不同,電子數據沒有“原始電子數據”的概念,隻有“原始存儲介質”的概念。由於電子數據的電子性,電子數據不同於物證、書證等其他證據種類,其可以完全同原始存儲介質分離開來。例如,存儲於計算機中電子文檔,可以同計算機這一存儲介質分來開來,存儲於移動硬盤、U盤等存儲介質之中。而且,對電子數據的復製可以確保與原數據的完全一緻性,復製後的電子數據與原數據沒有任何差異。與此不同,物證、書證等證據無法同原始存儲介質完全區分開來,更無法采取確保與原物、原件完全一緻的方式予以復製。例如,一封作為書證使用的書信,書信的原始內容無法同原始載體完全分離開來,隻能存在於原始的紙張這一載體之上,即使采取彩色復印等方式進行復製,也無法確保復製後的書信同原件的完全一緻性。不僅物證、書證等傳統證據如此,視聽資料這一隨著技術發展而興起的新型證據亦是如此。基於上述考慮,使用“原始電子數據”這個概念沒有任何意義,對於電子數據而言,不存在“原始電子數據”的概念。但是,電子數據原始存儲介質這個概念是有意義的,這錶明電子數據是存儲在原始的介質之中,即取證時是將存儲介質予以扣押,並作為證據移送,而非運用移動存儲介質將該電子數據從原始介質中提取,如直接從現場扣押行為人使用的電腦。因此,可以將電子數據區分為電子數據是隨原始存儲介質移送,還是在無法移送原始存儲介質的情況下(如大型服務器中的電子數據)通過其他存儲介質予以收集。為瞭確保隨原始存儲介質移送的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針對此種情形,審判人員要審查電子數據隨原始存儲介質移送的,是否采取瞭技術措施保證原始存儲介質數據的完整性,如通過加隻讀鎖確保數據不被修改;應當審查偵查機關是否對電子數據采取記錄電子數據完整性校驗值等方式保證電子數據的完整性。
評分質量不錯,就是英文字母有點小,看起來費眼。
評分 評分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11年重塑版)條解,法律是什麼或者說法律的本質是什麼,對每一個法律人或者有誌成為法律人來說都是一個迴避不瞭的終極命題。剛入手哈特的《法律的概念》,無可辯駁的一本好書,輕翻幾頁,震撼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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