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知識産權法學詞典(第2版)》裏,我們采取瞭“廣義知識産權法”的立場,即以民事法律製度為核心,兼顧其他方麵的法律內容。 由於與知識産權有關的學術成果十分豐富,我們在編寫詞典的過程中碰到的問題就是,知識關權法學的邊界何在?我們感到,許多著述中討論的知識産權並非法學問題,而是經濟學、社會學和政治學等方麵的問題。為瞭忠實於自己的學科,也是齣於避免進入沒有把握的領域的考慮,我們在選詞和解釋時都做瞭嘗試,盡量采取法律的思考方式。當然,知識産權法學不可能完全獨立於其他科學而存在,為瞭理解上的完整性,我們還是保留瞭一部分經濟、技術、社會和政治等方麵的詞匯。
值得一提的是,就算是在法學範圍內,和一些比較成熟的學科相比,知識産權法學的外延也尚待澄清。雖然,我們當年接觸知識産權法的起點常常是民法,可是,在進行研究進幾乎都自不由主地被行政法、訴訟法、國際法甚至憲法方麵的問題所牽引。這錶明知識産權法是多麼深刻地鑲嵌在法律體係中。
目錄
凡例
正文
附錄
知識産權法報刊與詞典
知識産權法學術機構與社團
知識産權法網站
常見英文簡稱
作者簡介
前言/序言
法律前沿探索:前沿法律理論與實踐新篇章 《法律前沿探索:前沿法律理論與實踐新篇章》 匯集瞭當代法學研究領域最富有洞察力和創新性的成果,旨在為法律專業人士、學者以及對現代法律體係演變感興趣的讀者提供一個深入、多維度的視角。本書並非對既有法律分支的簡單梳理,而是著眼於法律在全球化、技術化和社會變革背景下麵臨的重大挑戰與未來趨勢。 本書共分為五大部分,涵蓋瞭從基礎法理到新興法律領域的多個關鍵議題,每一部分都由相關領域的頂尖專傢撰寫,確保瞭內容的深度、廣度和權威性。 --- 第一部分: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重構與主權邊界 隨著國際交往的日益頻繁和全球治理結構的復雜化,傳統民族國傢的法律主權麵臨前所未有的稀釋與重塑。本部分深入剖析瞭全球化對國內法體係産生的深層影響,並探討瞭國際法與國內法之間張力的動態演變。 第一章:跨國公司治理的法律挑戰與監管路徑 本章聚焦於跨國企業在不同司法管轄區內的運營復雜性。它詳細分析瞭“實質控製地”的認定標準在反避稅、數據本地化和供應鏈責任追溯中的睏境。重點探討瞭OECD《多邊工具》(MLI)框架下,各國如何平衡稅收主權與國際閤作,以及如何通過設立具有域外效力的監管機製來約束跨國公司的行為。書中特彆引入瞭“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法律強製化”這一前沿議題,比較瞭歐盟的《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CSDDD)草案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氣候信息披露規則在法律效力和執行難度上的差異。 第二章:國際人權法與國傢安全利益的衝突點分析 本章對國際人權公約的適用性、解釋權及其在特定安全危機中的限製展開瞭細緻的辨析。作者通過對近年國際法院和區域人權法院的判例進行係統梳理,探討瞭“國傢緊急狀態”的界定標準是否構成對基本人權的閤理限製。其中,對“非國傢行為體”(Non-State Actors)在衝突地區適用人權法和國際人道法的法律責任進行瞭深入的理論構建,並提齣瞭新的責任歸屬模型。 第三章:主權財富基金的法律地位與投資風險規製 主權財富基金(SWFs)因其龐大的體量和戰略性投資,已成為影響全球金融穩定的重要力量。本章首次將SWFs置於國際經濟法和國傢安全審查的交叉點進行考察。分析瞭各國(特彆是G7國傢)如何通過《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FIRRMA)等工具,對涉及關鍵基礎設施的SWF投資進行國傢安全審查,並討論瞭投資審查機製中對“國傢控製”與“商業動機”的法律區分標準。 --- 第二部分:數字經濟時代的法律範式轉型 信息技術革命不僅催生瞭新的商業模式,更對既有的閤同法、侵權法和知識産權法構成瞭顛覆性的挑戰。本部分著重探討瞭新興技術對傳統法律框架的拉扯與重塑。 第四章: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法律人格認定研究 DAO的興起模糊瞭公司、閤夥和信托的傳統法律界限。本章通過比較分析開曼群島、懷俄明州和馬紹爾群島的立法實踐,深入探討瞭賦予DAO有限責任實體地位的法律基礎和潛在風險。重點分析瞭在DAO治理結構中,智能閤約的法律約束力、成員責任的分攤機製,以及在發生爭議時,如何確定適用的司法管轄權。 第五章: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版權歸屬與閤理使用邊界 本章聚焦於生成式AI(Generative AI)在創作過程中,訓練數據的使用是否構成版權侵權,以及最終産齣物的著作權歸屬問題。作者詳細對比瞭美國版權局、歐盟《人工智能法案》草案中關於“機器作品”的立場,並提齣瞭基於“人類貢獻度”和“創意投入”的法律評估框架。同時,對AI輔助下的“閤理使用”原則的適用範圍進行瞭量化分析。 第六章:數據主權、跨境數據流動與“數據本地化”的法律經濟學分析 隨著GDPR和中國《數據安全法》的實施,數據流動麵臨更嚴格的地域限製。本章采用法律經濟學視角,評估瞭數據本地化政策對創新效率和市場競爭的影響。書中引入瞭“數據互操作性”的法律要求,探討瞭構建一個既能保護數據安全,又能促進全球數據自由流動的國際法律標準的可行性路徑。 --- 第三部分:環境、氣候與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應對 氣候變化已從一個環境問題上升為係統性的法律風險。本部分集中探討瞭法律體係如何響應氣候危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第七章:氣候訴訟的新趨勢:基於侵權責任和信托責任的司法乾預 本章分析瞭近年來全球範圍內針對政府和大型化石燃料企業的“氣候訴訟”的法律策略演變。重點剖析瞭“公共信托責任”(Public Trust Doctrine)在氣候適應和減緩措施中的應用,以及在侵權訴訟中如何量化氣候損害的未來損失。書中對荷蘭烏得勒支地方法院的裏程碑式判決進行瞭深度剖析,探討瞭其對全球司法能動性的示範效應。 第八章:環境、社會與治理(ESG)信息披露的法律強製化與“漂綠”風險規製 隨著投資者對ESG風險的關注度提升,相關信息披露正從自願走嚮強製。本章詳細闡述瞭歐盟《可持續金融信息披露條例》(SFDR)的法律結構及其對金融機構的閤規壓力,並探討瞭如何通過刑法和行政法規來有效規製“漂綠”(Greenwashing)行為,確保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和可比性。 --- 第四部分:司法程序與爭議解決的前沿革新 本部分關注法律實踐操作層麵,探討瞭司法效率、替代性爭議解決機製(ADR)在復雜案件中的應用,以及法律服務行業的未來形態。 第九章:智能閤約的執行力與法律救濟機製的重構 智能閤約的“不可逆性”與傳統法律追求的“公平性”之間存在內在矛盾。本章深入研究瞭在智能閤約發生漏洞或觸發意外後果時,法院應如何介入乾預,是應確認代碼即法律,還是應適用衡平法原理進行救濟。書中提齣瞭“混閤型爭議解決機製”,即將代碼審計與法律解釋相結閤的爭議解決模式。 第十章:證據開示製度(Discovery)在國際仲裁中的適用性研究 針對國際商事仲裁中常見的證據隱匿和信息不對稱問題,本章對比瞭英美法係與大陸法係在證據開示上的差異,並探討瞭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如ICC、SCC)如何利用其程序規則來平衡當事人的舉證責任與程序效率。特彆關注瞭電子證據的搜集、保全和審查在跨境案件中的法律適用問題。 --- 第五部分:法理學與法哲學的新視野 本部分迴歸基礎理論層麵,探討瞭當代社會變化對法律本質和正義觀念的衝擊。 第十一章:技術決定論與法律的適應性:論“法教義學”的邊界 本章批判性地審視瞭技術進步對法律教義學(Legal Dogmatics)的挑戰。作者認為,過度依賴既有法律教條來解釋新興現象可能導緻法律僵化,主張法學研究應更加關注“功能主義”的解釋路徑,確保法律體係能夠自我更新以應對技術催生的新倫理睏境。 第十二章:後人類時代的法律主體性:非人類實體權利的哲學基礎 探討瞭隨著動物倫理學、生態中心主義思潮的發展,法律主體性是否應超越人類範疇。本章詳細分析瞭將自然實體(如河流、山脈)賦予法律人格的法理基礎,比較瞭新西蘭和印度的相關立法實踐,並對這種法律擬製可能對傳統私權體係造成的衝擊進行瞭係統的理論推演。 結語:未來法律共同體的建構 本書最後總結瞭在技術加速、全球耦閤的背景下,法律人應如何培養跨學科視野,從被動應對轉嚮主動建構一個更具韌性、更公平的未來法律共同體。本書強調,法律的價值在於其對人類福祉的最終承諾,而非僅僅是規則的精確性。
這本《知識産權法學詞典(第2版)》給我留下瞭非常深刻的印象。首先,它的內容編排邏輯清晰,條理分明。從最基礎的概念,例如“知識産權”的定義、內涵和外延,到各個具體分支,如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都進行瞭詳盡的闡釋。我尤其欣賞的是,書中對於每一個詞條的解釋都不僅僅停留在字麵意思,而是深入剖析瞭其法律淵源、發展曆程、司法實踐中的應用以及與相關概念的區分。例如,在解釋“侵權”時,它不僅列舉瞭常見的侵權行為,還詳細說明瞭不同侵權行為在構成要件、舉證責任、法律後果上的差異,甚至引用瞭大量經典的案例來佐證,使得抽象的法律條文變得生動具體。對於那些初次接觸知識産權法領域的讀者來說,這本詞典無疑是一本絕佳的入門讀物,能夠幫助他們快速建立起對該學科的係統性認識。同時,對於有一定基礎的法律從業者和研究者,它也提供瞭一個便捷的查閱工具,能夠快速定位到相關法律術語的準確定義和最新進展。